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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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特色小镇总体规划(2018—2021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特色小镇总体规划(2018—2021年)的通知

M 1 00
甲 醇加注站。

责任单位 :
市 商务 局 、
西 安 城
投 集 团 )
六 (Biblioteka )统 筹 加 油 站 与 M 1 00
甲 醇 加 注 站 建
设 规 划 适 度 超 前 推 进 加 注 站 建 设 形 成 布 局


合 理 、 满 足 需 求 的 M 1 00 甲 醇 燃 料 输 配 体 系 。
修 承 租 方 。 ( 责 任 单 位 : 西 安 城 投 集 团 )
( 五 ) 采 取 改 造 与 新 建 相 结 合 方 式 , 优 先 布 局 M 1 00 甲 醇加 注 设 施 , 鼓 励 新建 综 合 式 加
年 在 全 共 建 座 注 站 。 20 1 2 8— 0 1 9

成 45
贿 西 安 市人 民
公报

文 件 发 布
西安市人民 政府关于 印 发
西安市特色小镇总 体规划
年 ( 2 0 1 8 — 20 2 1

的 通知
市 政发 号 〔 20 1 8 〕 5 2
年 2 0 1 8
1 2 月 3 曰
特 镇 体 年 安 市 总 《 西
色小
规 划 ( 20 1 8—2 02 1
) 》 已
经市委、
市政府 同 意 ,
现 印发你们 ,
请 结 合 实 际 认真抓好 贯
落 彻
实 。
西 安市鼓励 甲 醇汽车 产业发展若 干 政策
为 实 施 省 市 300 万 辆 汽 车 工 程 ,
推进


污 减 霾 ” , 加 快 甲 醇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 提 升 装 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8日西安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紧扣“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推进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建设居游共享型的现代化、品质化、国际化大西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党政统筹,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惠及民生为主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旅游供给侧结构,实施“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和“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形成全域旅游大格局,促进旅游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旅游名城和世界旅游时尚之都建设。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融合共享。

持续推进“旅游+”,全面融入旅游发展“商、养、学、闲、情、奇”新要素,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旅游与文化、农林、水务、体育、金融、教育、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多方协作共赢机制,实现政府、企业、游客与居民共享全域旅游发展成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9日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为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五星级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市、区(县、开发区)、街(镇)三级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开发区率先突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因事制宜,分步快走。

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制订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条块结合,形成合力。

市级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在梳理公布本部门事项清单的同时,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要不等不靠,切实抓好落实。

——创新方式,提升服务。

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提高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31日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0号),有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创新城市节水、治污和河流改造的方法,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和监控各项制度,实现海绵城市由科研向产业转换,将西安市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独具地理区域特点的海绵城市典范。

“十三五”期间,使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目标要求。

近期目标(2016—2018年):2016年,选取高新区、常宁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和洪庆新城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积累经验,探索政策。

2017年,各区选取各自试点项目,重点选择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绿地广场、市政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公建项目开展试点工程建设。

2018年末,试点区域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城市内河防洪标准达到自排50年一遇、抽排雨洪同期2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2018年年底,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市全面展开。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3日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2018年底前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累计完成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成功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逐年提高全市住宅建设项目全装修率。

(二)区域划分。

1.重点推进区域(项目):三环内区域和各开发区以及国家、省、市绿色生态城区为重点推进区域;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保障房、拆迁安置房、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建设项目,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为重点推进项目。

2.积极推进区域(项目):三环外主城区和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为积极推进区域。

3.鼓励推进区域(项目):户县、周至县、蓝田县为鼓励推进区域,主要在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绿色生态城区和12层以下建设项目推进。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件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品质西安建设桥梁涂装美化维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9〕29 号 2019 年 1 月 21 日
《品 质 西 安 建 设 桥 梁 涂 装 美 化 维 修 行 动 实 施 方 案》已 经 市 委 、市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注:详细内文请查阅原
文件(市政办函〔2019〕29 号),或登录西安市人 民政府网站 —政务—政府公报— 2019 年第二期。)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 2019 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9〕34 号 2019 年 1 月 23 日 西 安 市 人 民 政 府《2019 年 度 政 府 规 章 制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定 计 划》已 经 2019 年 1 月 12 日 市 政 府 第 79 真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 2019 年 7 月 修改
5
西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 年 8 月
修改
6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市城改办
调研
7
西安市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市工信委
调研
Hale Waihona Puke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352019 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编号
规章名称
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
1
生监督规定
2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起草单位 市水务局 市房管局
报送时间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3 月
备注 修改 修改
3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旅游产业倍增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旅游产业倍增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旅游产业倍增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07•【字号】市政办发〔2018〕92号•【施行日期】2018.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旅游产业倍增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旅游产业倍增计划(2018—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7日西安旅游产业倍增计划(2018—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补齐旅游产业发展短板,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全域旅游大格局,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名城和世界旅游时尚之都,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思路通过学习旅游业发达城市先进经验,深入查找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以加强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产品结构,促进“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要素提升,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大格局,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加大旅游营销力度,实现旅游产业收入倍增目标。

以增加旅游市场主体和品牌数量为突破口,持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实现从旅游大市到旅游强市的转变。

二、发展目标到2021年,西安旅游产业总收入力争突破4200亿元,2018—2021年旅游接待人次年均保持13%以上的增长速度,旅游总收入年均保持26%以上的增长速度,力争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左右。

5A级景区力争增加2家,总数达到5家;4A级景区增加6家,总数达到30家;全市高A级景区总数达到35家。

高星级酒店、高品质旅行社明显增加。

进一步做大做强西安旅游产业规模,提升西安旅游品质,初步建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8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8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10日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18〕94号)有关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纲领,围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并重”,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

积极探索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丽党建、美丽人家、美丽乡风建设,建成一批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现“追赶超越”和“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导则。

第二条申报条件(一)功能定位准确。

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创建面积不低于3平方公里,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全域统筹开发。

突出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辐射带动等主体功能,具备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景,实现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

明确农村集体组织在建设田园综合体中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5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5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14日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赵正永书记的批示精神,有效整改我市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完善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重心下移、体现市区联动为主要途径,齐心协力整改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城市功能日趋完善、环境容貌整洁有序、行人车辆畅通无阻、夜景设施完整齐备、公共空间管理规范、城市品位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努力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便利、畅通的生活环境。

二、提升范围和工作原则本次提升范围为城六区及各开发区内所辖区域道路、广场、高架桥下、街头绿地、商业街区、客运站点和城市出入口,郊三区和四县为建成区区域内的主要道路、广场和通往主城区道路出口周边。

提升公共空间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规划为先导,精心设计,切实提高规划设计编制水平。

重要区域进行统一设计,规划要体现建筑外立面、市政道路、市政环卫设施、城市街具的整体协调和环境效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2•【字号】市政办发[2008]177号•【施行日期】2008.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7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提升关中地区小城镇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的三年时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投资3亿元,在关中地区实施百镇建设工程。

这是加快关中地区小城镇建设、发展壮大关中城镇群和解决农民富裕问题的重要举措。

我市作为关中地区百镇建设的重点区域,2008年有25个小城镇被列入关中百镇建设重点镇。

为落实省政府关中百镇建设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我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市政府第14届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九月二日西安市关中地区百镇建设工作方案为了发展壮大关中城镇群,提升小城镇发展水平,推进关中地区城镇化率先发展建设,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的三年时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在关中地区实施百镇建设工程,支持关中地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建设厅的具体安排,我市作为关中地区百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有25个小城镇被列入全省百镇建设重点镇。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的百镇建设重点镇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建设,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省政府确定关中百镇建设为契机,以率先实现城镇化为依托,以城乡一体化为总目标,不断改善小城镇综合人居环境,按照“整体协调、结构优化,重点优先、分类指导,强化基础,突出特色”的原则和省指导、市组织、区县镇实施的模式,从抓重点镇着手,突出示范带动,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逐步形成中心市区和中心城镇、建制镇布局合理、功能基本完善的西安城镇体系,逐步缩小中心城市与外围城镇的差距。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13日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育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一)稳定粮食生产。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粮食安全市、区(县)长责任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旱作节水、立体种植、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集成技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

到2025年,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120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二)做强优势主导产业。

一是促进以猕猴桃为代表的果业转型升级。

创新栽培模式,大力推广集成技术,加快老园区改造。

重点建设省级周至猕猴桃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和市级周至猕猴桃之乡项目。

到2025年,完成猕猴桃品质提升、标准化生产面积10万亩以上。

二是加快发展以奶山羊为代表的现代畜牧业。

以临潼区、阎良区、蓝田县为核心,着力打造奶山羊产业引领示范县,支持阎良羊乳特色小镇建设和蓝田奶山羊品种改良与扩繁工程。

到2025年,全市奶山羊存栏达到30万只以上。

三是做强以瓜菜为代表的高效设施农业。

立足阎良区、高陵区、秦汉新城高效设施农业板块,结合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示范、新材料应用,提升设施大棚生产水平,增加复种指数。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月28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10日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下达计划,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三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应从以下项目中确定:(一)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大工业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有利于促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民生项目。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四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分为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两类:重点在建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上年度结转续建的重点建设项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2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2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3日西安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积极推动城市设计工作,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落实省市党代会、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通过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设计工程项目,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二、工作原则统筹分工原则:本次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工推进,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重点带动原则:根据西安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确定城市重点区域和地段,精心编制城市设计,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效果。

总体管控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级管理”的思路,实现由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组成的分级指导控制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1•【字号】市政办发〔2017〕89号•【施行日期】201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8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1日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西安市投资合作委员会的批复》(陕编发〔2017〕25号),设立市投资合作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市投资合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的营销、包装、推介和宣传;(三)负责境内外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出国出境招商引资代表团的组织;组织开展与规模型企业、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投资战略合作;按照产业规划和功能布局,负责全市重大投资项目的选址调整和流转工作;负责对违反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负责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负责外商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五)研究全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同类产业投资合作发展政策,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六)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以及内外商企业投资问题的投诉受理工作;(七)负责整治、改善投资环境,以及投资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投资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工作;(八)负责收集、筛选提供境内外投资合作项目信息,以及网络信息建设工作;(九)指导区县、开发区的投资合作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十)负责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1•【字号】长政办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60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入区管理办法》已经第18届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日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大西安(西安市—西咸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7—2021)》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投资环境、引进优质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培育持续税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所在地责任单位是指项目拟落户区域所属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意向投资单位是指申请在我区投资项目的境内外法人企业(单位)。

第二章准入要求第四条适用范围新增建设用地的产业项目,或非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

其中:不包括农业、城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类项目。

其它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准入原则申请准入项目需符合区域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行业准入标准和供地条件。

107省道以北1千米,东、西、南至区界范围内的项目还需同时符合秦岭生态保护相关规定。

第六条准入条件(一)注册登记要求意向投资单位需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使用本地新注册企业(或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申请项目。

计划将现有企业(单位)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变更至我区的意向投资单位,需在申请项目前进行书面说明。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0•【字号】市政办发〔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10日西安市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9年12月,西安市获批第二批“中国快递示范城市”。

为加快“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西安市邮政快递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陕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西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求,以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国家战略定位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行业发展新定位,以建设“五个邮政”为重点,大力实施“两进一出”工程,加快转型升级,加快提质增效,加快创新发展,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将邮政快递业打造成西安市现代服务业的支柱性产业和先导性产业,更好地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一)行业规模。

到2022年,快递业务量突破9亿件,快递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年增长率不低于15%。

全国总部型企业及区域型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0家,业务收入过亿级快递企业达到10家,全行业就业岗位超过3万个。

(二)基础设施。

到2022年,以西安“四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载体,依托西安陆港、西安空港两大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航空、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物流通道,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有效联结周边具备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及仓储服务功能的物流设施,持续完善物流服务要素高度聚集、物流运作辐射网络强大、优势互补的物流骨干节点体系,基本建成立足西安、带动关中、引领西北、辐射亚欧非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快递集散中心,巩固西部领先地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24•【字号】市政办函〔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吕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彬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文全莲湖区委书记、区长成员:姜建春市发改委副主任赵平市工信委副主任师胜友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刚市国土局副局长梁朝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肖青利市规划局副局长高省安市建委副主任王军市市政局副局长吴雪萍市城管局副局长侯海平市交通局副巡视员王俊市水务局副局长吴慧娟市商务局副局长杜岩岫市投资委副主任马金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黄伟市文物局副局长王琳市旅发委副巡视员邱卫华市人防办副主任宋扬市地铁办主任任胜利市城改办副主任李社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李振高西安城投集团总经理郝生旺莲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柏战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委会副主任任军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莲湖区政府。

办公室主任由和文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郝生旺同志兼任。

项目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会议制度(一)领导小组会议。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由组长主持,也可委托副组长主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5日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7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病”,明显提升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居宜业之城。

二、工作范围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范围,选择秦岭、“八水”、“五路”两侧作为生态修复实施重点。

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可行性的中心城区,作为城市修补实施重点。

远期将在西安市域全面开展系统性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工作。

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协同推进。

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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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
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市政办函[2018]64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4
【实施日期】2018.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8〕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长安漫古小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吕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彬市政府副秘书长
和文全莲湖区委书记、区长
成员:姜建春市发改委副主任赵平市工信委副主任
师胜友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刚市国土局副局长
梁朝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肖青利市规划局副局长
高省安市建委副主任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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