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认定标准
如何认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如何认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作者:黎冬梅来源:《人力资源》2023年第09期企业经营本就并非易事,近年来企业经营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甚至连阿里、腾讯、滴滴等头部企业都纷纷传出裁员的消息。
对于一部分企业来说,怎样活下去是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
因此,当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裁员自救。
本文主要探讨的正是如何认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这个首要问题。
结合《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和《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中的有关表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大都交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规定,但实际上,大多数地方政府也并未明确规定或已废除了有关认定标准的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如何理解和界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和难点。
此外,上海、北京、无锡等地也曾发布过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只是现均已被废除,这样虽然避免了行政权力介入到企业的内部管理中,保障了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但同时也出现了司法实践裁判口径不一的情况,造成经营困难企业无法准确适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进行裁员。
●主要认定标准从前述各地规定和司法案例可以看出,各地在认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标准各异,但主要认定标准是企业是否存在长期亏损。
对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要素主要包括:1.企业经济效益差,长期连续存在亏损。
2.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差,通常表现为企业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且扭转无望,长期无法发放员工工资或发放工资困难,甚至无法给员工提供最低生活费保障等。
●操作提示1.要证明企业长期存在亏损,企业一般需要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工商年检材料等。
经过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据效力更强,获得仲裁或法院认可的可能性更高。
除此之外,企业还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交企业存在停产、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停止招工等企业存在经营困难的证据。
重大经营风险标准
重大经营风险标准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如下: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特定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粉尘爆炸场所距离员工宿舍、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不足。
2、使用液氨制冷行业的快速冻结装置没有设置在单独的作业场所,作业场所内的员工超过限定人数九人。
3、对于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区分。
重大风险损失的起因和后果方面都是非个人和单独的,它们属于团体风险,大部分是由经济、巨大自然灾害、社会和政治原因引起的,影响到相当多的人乃至整个社会。
特定风险所涉及的损失在起因和后果方面都是个人和单位的。
既然重大风险或多或少是由遭受损失的个人无力控制的原因所引|起的,社会而非个人应当对处理这类风险负有责任。
例如,失业是使用社会保险来处理的重大风险。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类别;(二)事故隐患等级;(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七)整改目标。
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遭遇到一系列困扰与难题,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作,甚至面临破产的状态。
为了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一、企业财务状况首先,可以从企业的财务状况来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
可以通过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来展示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
如果企业的收入持续下降、亏损扩大、资产负债矛盾加剧,或者出现无法偿付债务的情况,都可以证明企业的经营出现了严重困难。
二、市场环境变化其次,可以通过市场环境的变化来论证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
可以分析市场供需关系、竞争格局、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如果市场需求下降,竞争加剧,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或者市场变动导致企业无法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都可以证明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
三、生产设备维护问题另外,可以以生产设备维护问题来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企业的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如果企业无法及时维护设备、更新设备或是设备老化,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产品质量下降,都可以作为证明生产经营困难的理由。
四、劳动力问题此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可能遇到劳动力方面的问题,这也可以作为证明生产经营困难的依据。
例如,企业可能面临员工流失、员工技术不足、不合理的劳动力成本等问题,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发生。
五、政府政策变化最后,政府政策变化也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例如,税收政策调整、行业准入标准提高、环保要求加大等政策变化都可能对企业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企业可以提供相关政策文件、申请材料等来证明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造成了严重困难。
在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可以通过数据、统计、调查、报告等途径来支持论点。
此外,还可以结合企业经营历史、经营策略、员工情况、市场调查等多方面的详细信息,全面客观地呈现出企业所面临的实际困境。
困难企业认定条件
困难企业认定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加速,企业面临的竞争和挑战也越来越多。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企业面临着困难和压力,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困难企业认定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一定的扶持和优惠。
本文将介绍困难企业认定的条件和标准,帮助企业了解如何申请和获得认定。
一、什么是困难企业认定?困难企业认定是指政府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困难企业认定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工具,可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二、困难企业认定的条件和标准困难企业认定的条件和标准是政府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目前,我国的困难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指标经济指标是困难企业认定的核心指标,包括企业的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等方面。
一般来说,企业的收入和利润是判断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如果企业的收入和利润连续多年下降,或者亏损严重,就可以认定为困难企业。
此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也是重要的指标,如果企业的负债过高,或者无法偿还债务,也可以认定为困难企业。
(二)市场竞争状况市场竞争状况也是困难企业认定的重要因素。
如果企业所处的市场竞争激烈,或者面临严重的市场风险,就容易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此外,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过度竞争,或者面临国内外市场的严重冲击,也可以认定为困难企业。
(三)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困难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
如果企业的技术水平落后,或者缺乏创新能力,就难以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从而导致经营困难。
(四)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也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困难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
如果企业的管理能力不足,或者人才队伍缺乏,就难以有效地管理和运营企业,从而导致经营困难。
三、如何申请困难企业认定?企业如果符合困难企业认定的条件和标准,就可以向政府申请认定。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形式等。
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
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重大经济损失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经济资源遭受重大损害或破坏,导致企业或个人无法正常运作或生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对于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帮助政府和企业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
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损失程度、影响范围、时间跨度和社会影响等。
损失程度是评估重大经济损失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可以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生产资源流失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财产损失、资产贬值和生产能力下降等;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生产中断、市场失灵和投资障碍等;生产资源流失则包括劳动力流失、技术流失和市场流失等。
只有当以上几个方面都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认定为重大经济损失。
影响范围是另一个用来衡量重大经济损失的重要标准。
一般来说,重大经济损失所涉及的范围越广,影响的群体越多,损失程度就越大。
在一场自然灾害中,如果只是某个地区或某几个行业受到了损失,那么就不能称之为重大经济损失。
只有当整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遭受了巨大损失,且各个行业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才能称之为重大经济损失。
时间跨度是评估重大经济损失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损失是短期内造成的,并且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迅速补救,那么可能就不是重大经济损失。
而如果损失是长期积累造成的,并且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或无法完全恢复,那么就可以认定为重大经济损失。
一场长期的经济危机或者一场严重的环境污染,都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还应该考虑其对社会的影响。
重大经济损失可能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引发民生问题,甚至会影响整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制定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时,应该考虑到其对社会的潜在影响,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
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应该是一个科学、客观和全面的评估体系,可以通过损失程度、影响范围、时间跨度和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以便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的判断标准
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严重困难的判断标准释义公司解散是指引起公司⼈格消灭的法律事实。
根据公司解散事由的不同,公司解散可分为公司⾃⾏解散、强制解散和司法解散三种形式。
⾃⾏解散⼜称任意解散,是指公司基于⾃⾝的意思解散公司,⽐如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因公司合并或者分⽴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是指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司法解散⼜称裁判解散,是指公司的⽬的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依法律的规定命令其解散;或者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时,依据股东的申请,由法院裁判解散公司。
这⾥所指的公司解散纠纷主要是指公司僵局出现时,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申请⽽引发的纠纷。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了公司僵局作为申请法院裁判解散的事由。
该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固定利益受到重⼤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在存续期间如果长期发⽣严重的内部⽭盾,导致公司的正常经营⽆法进⾏,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此时,若公司继续存续,则对股东利益明显不利。
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合性特点,公司能否正常运营依赖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若股东之间关系恶化,或当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法实现公司⽬的时,应赋予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权利。
《公司法》第182条就规定了公司僵局出现时,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权利。
管辖因公司解散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
相关法条处理公司解散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第182条、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若⼲问题的规定(⼆)注意问题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必须以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为前提。
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认定标准
重庆市九龙区人民法院( 2016)渝0107 民初 19794 号案例参考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举示证据予以证明。专项审核报告的审计意见认为被告2015年10-12月以及2016年1-3月两个季度的利润表公允反映了被告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而利润表则显示被告在2015年10-12月的净亏损为12320676.20元, 在2016
个月未亏损+符合环保政策+征信良
好+依法参保
无锡市
《无锡市劳动gt;的通知》
第二条
“四项措施”+持续半年亏损+无经
营好转
云南省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25民终1935
号案例
连续3年亏损+外部审计+退出行为
+停产
四川省
四 川 省 德 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年1-3月的净亏损为13095811.36元,故被告关于其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
难的陈述应予采信。”
由此可见,重庆市困难企业的认定标
准可以概括为:困难行业+3个月亏损
+外部审计。
广东省
《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经营暂时困难+裁员人数低于25%+
无拖欠工资+负债比在80%-100%+3
海南省
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海南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办法》[琼府办
〔1995〕94 号]第三条
4 年亏损+80%职工停工+12 个月未
支付最低生活费。
(2017)川 06 民终 1604 号案例
1 年亏损+职工协商+工会同意
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法律分析: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企业因各种原因发生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
当企业陷入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其生存和发展都可能面临重大问题。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规定,这一概念在劳动法和民法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
然而,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呢?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和判决书结果进行法律分析,并给出相应建议。
一、案例引入某公司因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善、产品老化等原因,销售额连续三年下滑,利润严重缩水。
在此背景下,公司决定进行重组,但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定义产生了争议。
为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身符合“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条件。
二、法律分析在判断企业是否“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我国法律给出了明确的标准:1. 企业订单数量、客户数量等经营指标明显下降;2. 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供应严重不足;3. 企业出现停工、半停工或开工不足现象;4. 企业存在严重债务违约或资金链断裂风险;5. 其他表明企业已陷入严重经营困境的情况。
结合本案实际,法院在审理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1. 公司的订单数量和客户数量是否明显下降?2.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是否供应严重不足?3. 公司是否存在停工、半停工或开工不足现象?4. 公司是否存在严重债务违约或资金链断裂风险?5. 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表明已陷入严重经营困境的情况?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法院认为,本案中的公司在订单数量、客户数量、原材料和能源供应等方面均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且存在停工和债务违约的情况,因此可以认定该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建议对于企业而言,当面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如何证明自身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关键。
以下是一些建议:1. 保留经营数据:企业应妥善保留订单数量、销售额、客户数量等经营数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判断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又称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董事之间或者股东与董事之间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态。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2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可分为公司对外的经营困难和对内的管理困难。
经营困难,是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亏损的情形;管理困难是指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处于僵持状态,有关经营决策无法作出,公司日常运作陷入停顿与瘫痪状态。
根据相关的司法精神,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应当遵循对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的运营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的规则,公司是否处于盈利状况不是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侧重点是公司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亏损等经营性困难。
二、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其他要件依照《公司法》第182条及《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除了要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公司僵局状态的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公司内部运营机制失灵,使股东的股东权、监事权处于无法行使的状态,其投资公司的目的无法实现,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必然会使股东遭受更大的损失。
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原则
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原则好吧,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有点沉重的话题——公司经营管理遇到的那些麻烦事儿。
别紧张,咱们不打算沉入悲惨的深渊。
很多公司都经历过这些坎坷,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一起听听就好。
说起公司经营困难,首先得看看啥叫“严重困难”。
你知道,很多公司一开始就像是那股新鲜的风,呼呼的劲儿。
但是时间一长,风停了,哗哗的就成了“停滞”的水。
这时候,资金流动就像是干涸的小河,根本没法滋养公司那棵小树。
老板心里也着急,心想:“我这家店,真是要完蛋了吗?”真不是这么简单。
经营困难,有时候就像天气变脸,阴晴不定。
再说了,这种困难还得看是啥性质。
有的公司就像是被人踩了一脚,马上跌倒了。
这种情况,老板得想办法了,不能在地上趴着哭。
他们要扛起精神,翻盘绝对不是什么轻松活。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公司快要关门,员工们心里肯定是七上八下的,晚上睡觉都在做噩梦。
老板就得像个火车头,得把大家的士气提上去。
要是气氛一冷,没多久,大家就会开始互相怀疑,甚至说:“我是不是该找个别的工作了?”有的公司可能是因为外部环境变化,比如市场竞争加剧,消费者口味变了。
这就像是吃饭时突然发现菜没盐了,怎么吃都没味。
市场上竞争对手一个个来了,搞得你不得不缩减成本,连员工的午餐都得减配。
员工心里难免有怨言,长此以往,留不住人,那可就糟糕了。
还得说说财务问题。
公司账面上的数字像是玩游戏一样,变来变去,最后总是有个看似不妙的结果。
有人可能觉得,账上亏损就等于经营困难。
其实不一定,有时候那些“账面亏损”只是暂时的,没必要大惊小怪。
老板要有点心理承受能力,要知道未来有可能会好起来,别一味着急。
想当年,很多企业都是在危机中逆风翻盘,走出了困境。
沟通真的是个大问题。
有些公司,内部沟通就像是走钢丝,紧张得要命。
老板们忙得不可开交,根本顾不上跟员工说说心里话。
这种情况下,员工就开始猜测、议论,形成了自己的“小圈子”。
可这可不是个好兆头,大家心里都想着“要不我先走人?”有些人觉得自己就像是在玩传话游戏,一个人说一半,最后的结果和原话简直是天差地别。
认定困难企业实施方案
认定困难企业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企业面临生存压力的问题。
困难企业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对整个社会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制定认定困难企业实施方案,对于帮助这些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定困难企业的标准。
1. 财务指标,企业连续两年亏损,资产负债率超过50%,流动比率低于1,偿债能力较差。
2. 经营状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出现停工、停产、欠薪等情况。
3. 市场竞争,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市场份额逐渐下降。
4. 法律诉讼,企业面临较多的法律诉讼,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认定困难企业实施方案。
1. 资金支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稳定经营。
2. 产业转型,鼓励困难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高科技领域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 减税减费,对认定的困难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社会保险费用,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4. 市场拓展,加强对困难企业的市场开拓支持,通过拓展销售渠道、加强产品推广等方式,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5. 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困难企业帮扶机制,加强对困难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指导,提供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难题。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出台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地。
2. 资金保障,建立专门的困难企业资金支持机制,确保资金到位、使用到位,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 审计监管,加强对困难企业的审计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使用扶持资金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4. 绩效评估,建立困难企业帮扶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帮扶措施。
五、结语。
认定困难企业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困难企业的转型升级,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摘要:一、生产经营困难的表现二、判断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标准三、应对生产经营困难的方法四、总结正文:生产经营困难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
当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时,如何准确判断其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措施成为关键。
本文将阐述生产经营困难的表现,判断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标准,以及应对生产经营困难的方法。
一、生产经营困难的表现1.营收下降:企业在一段时间内的收入减少,反映出市场需求减弱,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2.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导致企业利润空间压缩,进一步加剧困难。
3.资金紧张: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可能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影响正常运营。
4.库存积压:产品滞销导致库存积压,占用大量资金,影响企业资金周转。
5.客户流失:由于竞争对手或其他原因,企业客户不断减少,市场份额下滑。
6.业务收缩:为缓解生产经营压力,企业可能被迫减少业务范围,甚至关停部分生产线。
二、判断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标准1.持续时间:困难情况持续时间的长短是衡量严重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短期困难对企业影响有限,长期困难则可能导致企业生死存亡。
2.影响范围:困难是否影响到企业的整体经营,如影响到多个部门或业务板块,严重程度较高。
3.营收下降幅度:营收下降幅度越大,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越严重。
4.盈利能力: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亏损,表明生产经营已陷入困境。
5.资金状况:资金紧张程度越高,企业应对困难的能力越弱。
三、应对生产经营困难的方法1.调整战略:根据市场变化,重新审视企业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和定价策略。
2.降低成本:通过技术创新、采购优化等手段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3.拓展市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寻求新的客户群体和市场份额。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优化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5.融资筹措:积极寻求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一、销售额或市场份额明显下降销售额或市场份额明显下降是衡量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
如果企业的销售额或市场份额出现持续大幅下降,可能说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不再受到市场的欢迎,或者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下降。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
二、利润或盈利能力显著下滑利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果企业的利润或盈利能力显著下滑,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了问题。
这可能是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成本上升、产品或服务不再受欢迎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措施来改善经营状况。
三、经营成本大幅上升经营成本大幅上升可能会使企业的利润受到挤压。
这可能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管理费用上升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如果企业无法有效地控制成本或者提高效率,经营可能会变得困难。
四、行业环境恶化行业环境恶化可能会对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可能是由于市场需求萎缩、竞争加剧、政策变化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如果企业无法适应行业环境的变化,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
五、市场需求萎缩市场需求萎缩可能会使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不再受到市场的欢迎。
这可能是由于经济下行、消费者偏好改变、技术进步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如果企业无法及时调整产品或服务以满足市场需求,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
六、竞争加剧竞争加剧可能会使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受到挤压。
这可能是由于新竞争对手的加入、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更加优秀、政策变化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如果企业无法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
七、资金短缺资金短缺可能会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
这可能是由于资金流动性不足、融资渠道受限、成本上升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如果企业无法及时解决资金问题,可能会面临破产或清算的风险。
八、持续亏损持续亏损可能会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这可能是由于市场环境恶劣、经营不善、管理不当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如果企业无法及时采取措施来扭亏为盈,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的风险。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 上海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上海一、主题概述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家们在各个领域迎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而针对这些困难的认定标准,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经济中心城市,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全面、深刻的理解。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1. 经济形势分析在谈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时,首先需要对当前的经济形势进行全面分析。
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之一,其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必须深入了解上海当下的宏观经济形势,包括GDP增速、产业结构、就业率等多个方面的数据和趋势,才能准确地判断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
2. 企业内部因素分析除了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外,企业内部的因素同样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本控制、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状况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
在评估困难的程度时,需要全面考量企业内部的种种因素,并从中找出困难所在。
3. 法律法规分析另外,对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法律法规的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
上海作为我国的特大城市,其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营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上海市企业破产条例》、《上海市企业债务重组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企业遇到困难时的支持和帮助是不可或缺的,在认定困难的标准时,也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共享对于上述几个方面的分析,笔者深感其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在评估一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发生严重困难时,需要综合考虑外部经济环境、内部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因素,在此过程中需要严谨细致地进行分析,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三、总结回顾本文从宏观经济形势、企业内部因素、法律法规等多个角度探讨了“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
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问: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答:一般来讲,企业要证明自己“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掌握下列证据:1)财务报表,如年度、季度连续亏损表。
这些财务报表,最好是经过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审计的报表;2)职工意见;3)当地劳动和社保部门的书面认定意见等。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企业裁员的法定理由之一。
但企业对此需负举证责任。
要证明企业发生经营严重困难,首先要对“严重困难”的标准予以界定。
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1)我国目前没有对困难企业的认定标准与程序的统一规定,但各地方政府在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中对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做了一些规定。
困难企业的认定以企业财务资料为主要依据,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a)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已出现亏损,长期停产或半停产;b)确因企业因难已经连续多月降低或欠发职工工资(一般为6个月);c)确因企业困难有拖欠职工社会保险现象;d)采取停止招工、停止加班加点等补救性措施且生产经营状况无明显好转等。
2)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确认企业经营困难的主要依据是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
3)鉴于我国有些地方已作出明确规定,为防止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未雨绸缪,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获取相关文件,如有必要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认定请求。
4)如果企业所在地没有制定认定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的标准或程序,用人单位要慎用本项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
除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和职工意见作为支撑外,实施前以取得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书面同意为最佳选择。
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1条、第43条。
例:郑某系B公司职工,2007年1月1日郑某与B公司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1月,B公司口头通知郑某待岗。
2008年3月26日,B公司向郑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因公司经营结构发生变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008年4月24日,B公司向郑某送达了《关于与郑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正式与郑某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解析: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经
劳动法分析: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经济性减员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改时期或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汰人员的,应该提早三十天向工会或许全体员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许员工的建议,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能够裁汰人员。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裁汰人员,在六个月内录取人员的,应该优先录取被裁汰的人员。
(1)怎样理解本条中所指 " 法宝整改时期 "、"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和"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等情况?《劳动部对于若干条则的说明》()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矿产进行法定整改时期或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汰人员的,应该提早三十天向工会或许全体员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许员工的建议,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能够裁汰人员。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裁汰人员,在六个月内录取人员的,应该优先录取被裁汰的人员。
本条中的 "法定整改时期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改时期。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能够依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公司标准来界定。
"报告 "仅指说明状况,无同意的含义。
"优先录用"指同样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公司的经济性减员详细指什么状况?《公司经济性裁汰人员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布进入法定整改时期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公司标准,确需裁汰人员的,能够减员。
(3)用人单位经济性减员应该依照什么程序进行?《劳动部对于贯彻履行若干问题的建议》()25.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公司经济性裁汰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 号)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汰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早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状况,并供给相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汰人员方案,内容包含:被裁汰人员名单、裁汰时间及实行步骤,切合法律、法例规定和集体合同商定的被裁汰人员的经济赔偿方法;(3)将裁汰人员方案征采工会或许全体员工的建议,并对方案进行改正和完美;(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汰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许全体员工的建议,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建议;(5)由用人单位正式宣布裁汰人员方案,与被裁汰人员办理排除劳动合同手续,依照相关规定向被裁汰人员自己支付经济赔偿金,并出具裁汰人员证明书。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 上海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上海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一个相对主观的概念,其认定标准会根据具体的环境和条件而有所不同。
然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
1.经营亏损的情况: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最直观的表现是经营亏损。
如果一个企业连续多年亏损,或者亏损金额较大,就可以认为其经营存在严重困难。
对于一些资金短缺、债务累积的企业来说,亏损也许成为其无法承受之重担。
2.资金困难的情况: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当企业资金链出现断裂,无法保证正常的营运和生产活动时,可以认定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例如,企业无法及时支付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等情况,都说明企业面临资金困难的问题。
3.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市场需求低迷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一个企业所处的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导致销售额大幅下降,就可以认为其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
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过时、竞争力不足等问题都可能导致市场需求低迷。
4.生产经营环境突变的情况:某些突发事件或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比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都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企业无法应对这些环境的变化,导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就可以认定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专业评估机构的认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可以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这些机构会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指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评估,从而给出是否认定为严重困难的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提到的认定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在不同的情境和背景下会有所差异。
同时,认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也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考虑企业的整体状况和发展潜力。
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其走出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困难:公司的资金流失严重,无法支付员工工资、原材料采购、设备维护等基本开支;资产负债表出现严重失衡,债务违约风险增加;公司遭遇连续的亏损或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2. 市场困难:公司面临市场需求下降、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市场份额大幅减少等问题;公司产品或服务被市场舆论负面评价,形象受损,导致消费者流失。
3. 管理困难: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内部流程混乱,员工积极性低下,决策效率低;公司管理层失职、腐败行为严重,导致公司运营遇到严重困难。
4. 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公司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或重大突发事件(如恶劣天气、恶性事故等)的严重影响,导致生产设备受损、运输中断、供应链中断等。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具体标准还需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导致生产经营状况严重下滑或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
这些困难可以是内因和外因导致的,同时也会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和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
首先,一个关键的标准是企业持续亏损且没有恢复的能力。
尽管企业在某个时期出现亏损是正常的,但如果持续亏损并且无法迅速恢复盈利,就表明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了严重问题。
企业的亏损可能是由于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竞争加剧、成本上升等原因造成的。
如果亏损情况长期存在,并无法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削减成本来改善,那么可以判断企业面临严重困难。
其次,企业面临巨额债务和支付能力不足也是生产经营困难的标准之一。
当企业面临巨额债务时,需要通过经营收入来偿还债务利息和本金,但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无法产生足够的利润或现金流来支付债务,就会导致支付能力不足而进一步陷入困境。
此外,如果企业因过度借债而丧失了担保能力,无法获得新的贷款或资金支持,也将面临生产经营困难。
第三,管理混乱和内部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可以被视为生产经营困难的标准。
管理混乱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不善、内部流程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如果企业内部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贪污行为、纠纷或冲突,这将导致生产活动的停滞和经营效率的低下。
管理混乱不仅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还会破坏公司形象和信誉,使得顾客和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
另外,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不稳定性也是生产经营困难的重要标准之一。
当经济不景气、市场需求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市场竞争加剧时,企业的生产经营会受到严重冲击。
特别是对于某些行业来说,如石油、能源、金融等,外部因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更加显著。
因此,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遭遇严重的困难,例如行业内大规模倒闭、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等情况,那么企业就可能面临生产经营困难。
除了以上列举的标准,生产经营困难还可以包括其他一些情况,例如政策法规的变化、技术革新的滞后、自然灾害的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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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依法参保
无锡市
《无锡市劳动局关于印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四项措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25民终1935
号案例
连续3年亏损+外部审计+退出行为
+停产
四川省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5〕94号]第三条
4年亏损+80%职工停工+12个月未
支付最低生活费。
年1-3月的净亏损为13095811.36元,故被告关于其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
难的陈述应予采信。”
由此可见,重庆市困难企业的认定标
准可以概括为:困难行业+3个月亏损
+外部审计。
广东省
《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经营暂时困难+裁员人数低于25%+
无拖欠工资+负债比在80%-100%+3
30%以上。”
重庆市九龙区人民法院(2016)渝0107民初19794号案例参考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举示证据予以证明。专项审核报告的审计意见认为被告2015年10-12月以及2016年1-3月两个季度的利润表公允反映了被告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而利润表则显示被告在2015年10-12月的净亏损为12320676.20元,在2016
(2017)川06民终1604号案例
1年亏损+职工协商+工会同意
辽宁省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辽04民终1212号案例
2年亏损+外部审计
浙江省
原浙江省劳动厅发布的《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浙劳力〔1995〕2号]
第一条
2年任务不足6个月+半停产。
海南省
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海南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办法》[琼府办
行规定》第六条
亏损3年+2年开工率不足60%+6个
月未支付最低工资
重庆市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府办
发〔2015〕232号]第二条第三款
困难企业需满足:“除需满足困难行业企业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自2015年一季度以来,有亏损或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下降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认定标准
地区
认定依据
认定标准
北京市
《北京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
定》第三条(已失效,参考适用)
3年亏损+80%职工停工+6个月未
支付最低工资
上海市
《上海市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
员办法》第二条(已失效,参考适
用)
“四项措施”+持续半年亏损+无经
营好转
天津市
《天津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