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到指定机构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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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事故评残,不服鉴定结果怎么办

什么是交通事故评残,不服鉴定结果怎么办

什么是交通事故评残,不服鉴定结果怎么办交通事故评残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它需要在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那怎么去做交通事故评残?在什么时候去评残?评残有哪些注意事项?下文是律伴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以下简称《交通伤残标准》)一、评定时间《交通伤残标准》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

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

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二、委托评估的方式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

在实践中,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如不认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三、伤残评定机构伤残评定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资质。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注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选择伤残评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实践中,有的受害人接受交通管理机构的安排由交通部门的法医出具伤残等级的鉴定书,因该机构常没有司法鉴定资质,其鉴定结论通常不能通过对方的认可。

四、不同意伤残鉴定结论的救济方式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评定结论不服,其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包括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和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

伤残鉴定在哪里开

伤残鉴定在哪里开

伤残鉴定在哪里开交通事故中的伤残残疾鉴定并不少见,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第一步是知道申请哪个机构,如果有多个机构如何选择,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伤残鉴定在哪里开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伤残鉴定在哪里开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

一般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人身损害如何赔偿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等在道路上发生的碰撞、侧翻、失控等意外事件。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受伤程度往往是一项需要评定的重要问题。

伤残评定是指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情和功能损害程度,对其进行医学和功能上的评估,最终确定其残疾等级,并据此进行赔偿和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

受伤人员在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后,需要进行伤残评定,以确定其残疾程度,从而为受伤人员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伤残评定的结果对受伤人员和其家庭来说意义重大,它将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状况。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并进行规范、公正、客观的评定。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能够科学、合理、公正地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了伤残评定的程序和标准。

以下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相关内容:一、伤残评定的程序1. 受伤人员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获得初步治疗后,可以向当地的伤残评定机构提出伤残评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医学资料,以及唯一识别信息明、事故证明等相关证件。

2. 医学评定伤残评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将安排专业的医学评定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对其伤情、功能损害程度、康复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评定。

3. 功能评定除了医学评定外,伤残评定机构还将安排相应的功能评定人员对受伤人员的日常生活能力、工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进行评定。

4. 残疾等级评定在完成医学评定和功能评定后,伤残评定机构将结合两者的评定结果,对受伤人员的残疾等级进行最终评定,并出具伤残评定证书。

二、伤残评定的标准1.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该标准明确了不同程度残疾的评定标准和具体要求,便于伤残评定工作的规范进行。

2. 《伤残等级鉴定操作规范》为了保证伤残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国还颁布了《伤残等级鉴定操作规范》,规定了伤残评定人员的资质要求、评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评定结果的确认方式等具体操作规范。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进⾏伤残鉴定的,由双⽅当事⼈协商鉴定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鉴定;确定鉴定机构后提交鉴定材料,由鉴定机构进⾏审查,作出鉴定结论。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发⽣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被鉴定⼈(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次⼿术费⽤、误⼯费⽤、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留下联系⽅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鉴定。

3、等待鉴定结果。

(视情况⽽定,复杂的⼀般会进⾏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研究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九⼗⼆条⼆、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1、可对伤残级别进⾏鉴定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被扶养⼈⽣活费、精神抚慰⾦等赔偿项⽬的重要依据,⼀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

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

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的残疾赔偿⾦、被扶养⼈⽣活费等赔偿项⽬的具体⾦额。

2、可进⾏后续治疗费的鉴定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可以在进⾏级别鉴定时⼀并提出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的费⽤。

所以,为了减轻受害⼈的负担,可在实际发⽣前申请鉴定⼀次性索要赔偿。

3、可对护理级别进⾏鉴定需要对护理级别进⾏鉴定的情况⼀般是受害⼈出院后仍不能⾃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协助才能⽣活。

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出院后的护理费⼀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计算。

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

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

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

一、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人身伤残鉴定,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等伤情稳定后申请做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医院不能出具伤残等级证明,要到当地专门的鉴定机构办理手续。

鉴定所拿到申请材料后,在三个月内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书。

二、交通事故医院能开伤残证明吗?伤残鉴定的等级是由当地的司法鉴定部门经鉴定后出具的,不在医院,建议准备相关资料,如病历等,咨询当地的鉴定部门。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法院一般会采信。

但是,如果对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一般情况下也是会准许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得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经申请并做出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如果对方有异议,并有一定理由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在对交通事故当中的伤者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是由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的,但是专业机构也不是说随意就做出了鉴定,必须要根据相关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做出鉴定结果。

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是什么呢?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1、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12-01发布200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交通事故如何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如何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如何伤残鉴定发生交通事故是人人不想的,但还需沉着应对,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过来处理,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还需要通过伤残鉴定确定伤者的受伤情况,那么,交通事故如何伤残鉴定呢?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如何伤残鉴定1、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需要到交警那里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学习驾照网到相关的机构做鉴定。

如果受害方不想采用以上方式进行伤残鉴定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然后再做伤残鉴定。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的肢体鉴定时间是在受伤之后的三个月,精神鉴定则是在受伤后的六个月,具体的简鉴定时间还是要看受害人的身体恢复情况。

2、鉴定机构的选择非常重要,法院委托的鉴定不容易被质疑,但如果是受害人自己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不认同的,同时也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受害人自己委托的鉴定被推翻了,在鉴定费用应当由受害人自己承担。

3、鉴定的时间最好是在受害人治疗完毕的时候,如果受害人没有办法确定是否治疗完毕的,可以学习医生,受害人的病情严重的可以推迟鉴定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应当去正规的医院检查,以防后期检查出后遗症但过了鉴定时间而不被认可。

二、什么时候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

当事人自己无法判断是否治疗终结或者不知道是否适合伤残评定的,可以向主治医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学习。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根据这一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即肇事者承担。

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这种。

2、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避免被骗上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避免被骗上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避免被骗上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指在交通事故中,针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过程。

由于伤残鉴定涉及到赔偿金额的确定,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这一机会进行欺诈。

为了避免被骗上当,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和技巧。

一、了解伤残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法律文书或咨询专业人员获得相关信息。

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被不法分子欺骗。

二、选择正规的鉴定机构选择一个正规可信的伤残鉴定机构是避免被骗的关键。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选择鉴定机构:1.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具有资质并且具备法律效力。

2.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具备资质并且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机构。

3. 医疗机构:一些医疗机构也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但需要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知识。

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可以咨询其他人的意见并进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机构。

三、了解伤残鉴定的基本流程了解伤残鉴定的基本流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鉴定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基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鉴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

2. 证据收集:受害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事故发生地点的照片、医疗记录和证人证言等。

3. 鉴定过程:鉴定过程包括医学检查、资料审核和鉴定结论的出具。

4. 鉴定结果:鉴定结论的出具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之一,受害人需要保留鉴定结果的相关证明文件。

了解伤残鉴定的基本流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鉴定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并且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尽量保留和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材料对于伤残鉴定以及日后的赔偿纠纷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保留好事故索赔的有关文件和凭证。

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

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

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一、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出车祸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选?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

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

把握好这一点,不是只看法律规定就能知道的,这完全是建立在是需要大量案件实践基础上。

有经验的律师能在法律框架内大量实践基础上把握好这两点,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发生交通事故后,鉴定机构的选择很关键,因为伤残级别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间接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费等赔偿项目。

可以说,伤残差一个级别,赔偿款就会有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的差距。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鉴定哪些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下面是一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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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导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

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法医鉴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法医鉴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法医鉴定一、交通事故法医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常识:交通事故法医鉴定程序:1、交通事故的伤者在治疗终结后三到六个月后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申请部门可以是伤者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伤者本人。

2、鉴定时伤者应携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等鉴定需要的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三十一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

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

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二、交通事故要做哪些司法鉴定(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

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轧尸体,寻找较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二)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

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酒后和吸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严重超载、逃离事故现场,等等。

(三)成伤机制鉴定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详解评估步骤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详解评估步骤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详解评估步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程度及残疾程度,从而为事故当事人的赔偿提供依据。

这是一个重要的程序,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评估和鉴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和评估步骤。

一、鉴定流程1. 事故发生后,受伤的当事人需要尽快就医,并取得医疗记录。

这是后续鉴定的重要依据。

2. 当事人需要联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报告交通事故并申请伤残鉴定。

3. 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会安排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医疗记录、事故照片等。

4. 鉴定机构会安排专业的鉴定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面谈和身体检查,了解伤情及其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的影响。

5. 鉴定人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伤情和相关标准,结合医疗记录和事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定。

6. 鉴定结论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和相关部门或保险公司,作为事故赔偿的依据。

二、评估步骤1. 面谈:鉴定人员会与当事人进行面谈,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受伤的部位和严重程度,以及现在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2. 身体检查: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身体检查,包括触诊、叩诊、听诊等方式,来确定伤残程度和可能的后遗症。

3. 医疗记录审查:鉴定人员会仔细审查当事人的医疗记录,包括住院记录、手术记录、诊断报告等,了解事故造成的伤害情况。

4. 功能评估:鉴定人员会对当事人的功能进行评估,包括行走能力、手眼协调能力、行为能力等,以确定残疾程度。

5. 标准参照:鉴定人员会参照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等,对当事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判定。

6. 综合评估:鉴定人员会根据面谈、身体检查、医疗记录审查和功能评估的结果,综合评估当事人的伤残程度,最终得出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经验。

鉴定结果对于事故当事人的赔偿和康复非常重要,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

当事人在鉴定过程中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配合鉴定人员的工作,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伤残鉴定的事故,要事先找到相关机构作鉴定,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结果出来了之后,最终赔偿的数额根据判出的结果来做依据,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我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1、司法鉴定中心。

2、司法鉴定事务所。

3、法会司法鉴定事务所。

4、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限制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法律事务所代理,法律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

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代理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车主或保险公司进行调解或迳行诉讼。

伤残鉴定结论由代理人(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法律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什么是伤残鉴定吗?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

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

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

各有不同的标准。

三、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车祸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车祸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车祸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一、事故发生
1.车祸发生
(1)在车祸中受伤
(2)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
二、就医治疗
1.就近就医
(1)马上前往医院就诊
(2)接受紧急救治和诊断
2.持续治疗
(1)住院或定期就医治疗
(2)医生出具病历和诊断报告
三、伤残评估申请
1.准备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医生诊断报告
(3)事故证明材料
2.递交申请
(1)前往当地伤残评定机构递交申请(2)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四、伤残等级鉴定
1.专家评估
(1)安排专家对伤残进行评估
(2)进行身体功能和残疾程度评定2.结果确认
(1)出具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2)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五、伤残等级认定
1.确认伤残等级
(1)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伤残等级(2)发放伤残证明和评定书
2.享受权益
(1)享受相应的伤残保障政策
(2)如需康复指导和帮扶安排
六、结案
1.结案审查
(1)审查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和结果
(2)确认案件是否已经完结2.反馈意见
(1)收集申请人的反馈意见(2)总结整理流程体验和建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吗我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可能致残,肇事车有保险,但保险公司让到其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

请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我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可能致残,肇事车有保险,但保险公司让到其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

请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我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可能致残,肇事车有保险,但保险公司让到其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

请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具体到本案,答案是否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顾名思义就是在客观检验交通事故的基础上,评价确定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好以此作为法律依据要求责任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下面我为你整理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相关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

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车祸出院后伤残鉴定流程

车祸出院后伤残鉴定流程

车祸出院后伤残鉴定流程一、车祸出院后伤残鉴定的必要性车祸造成的伤害往往不仅限于身体上的损伤,还可能引起心理上的创伤和长期的后遗症。

因此,受伤者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以便全面评估受伤情况和后果,为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治疗提供依据。

二、车祸出院后伤残鉴定的流程1.选择鉴定机构车祸出院后,受伤者首先需要选择一个正规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一般来说,可以选择当地的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或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选择机构时,要考虑其专业性、信誉度和评估效力。

2.提交相关材料在选择了鉴定机构后,受伤者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包括医院出院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事故报告等。

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伤情评估和后续赔偿的依据,需要详细、清晰地呈现受伤情况和医疗过程。

3.鉴定过程伤残鉴定通常由一组专业的鉴定人员进行,包括医生、法医、心理学家、职业康复师等。

鉴定过程包括对受伤者进行身体检查、康复评估、功能测试、心理测评等,以综合评估受伤者的伤残程度和影响。

4.编制鉴定报告鉴定人员在完成鉴定过程后,会编制一份详细的鉴定报告,包括受伤者的身体损伤程度、功能障碍情况、康复潜力、心理影响等内容。

鉴定报告需要客观、全面地反映伤残情况,为后续的赔偿和治疗提供准确的依据。

5.参与协商和调解鉴定报告完成后,受伤者和保险公司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就赔偿和补偿问题进行沟通和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6.接受康复治疗根据伤残鉴定报告的结果,受伤者可以接受相应的康复治疗和帮助,以提高功能恢复和生活质量。

康复治疗包括物理理疗、职业康复、心理辅导等内容,需要有针对性和长期性。

7.保持监测和跟进伤残鉴定只是一个开始,受伤者需要保持监测和跟进,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康复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生活方式,以保持身体健康和心理平衡。

以上就是车祸出院后伤残鉴定的流程,希望对受伤者和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车祸是一种意外事件,但我们可以通过正确的处理和合理的赔偿来减少伤害和损失,让受伤者能够尽快康复重返正常生活。

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去什么机构做

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去什么机构做

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去什么机构做关于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鉴定通常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一般是指定的医院,当事人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那么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去什么机构做呢?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去什么机构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一般都是指定的专业鉴定机构。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有哪些伤残鉴定流程: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残事故,需要到交警队先取委托书,在委托书上有明确的地址,到任何一家都可以;如交警有特别指定,就需要到指定的地方去鉴定,鉴定是需要代好病历卡等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去什么机构做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一般都是指定的专业鉴定机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陷阱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陷阱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陷阱众所周知,交通事故中对伤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是十分关键的一步,为了最大化赔偿,那么评残等级越高自然越好,但是同样的伤情在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能会得出不同的鉴定意见。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一定要注意避免伤残等级鉴定陷阱。

1. 要避免单方自行委托鉴定单方自行委托鉴定也就是伤者或者其代理人在未经过肇事方、保险公司不反对的情况下,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因为折回造成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通常是采取抽签办法选择鉴定机构,不可能做到十拿九稳。

2. 避免交警部门委托鉴定交警部门委托鉴定也就是交警以调解的名义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其缘由与自行委托鉴定大致相当。

3. 避免保险公司指定鉴定机构保险公司指定鉴定机构也就是伤者前去询问保险公司应当在哪里鉴定,保险公司则指定去某某鉴定机构鉴定。

这么做已经进入保险公司的陷阱,保险公司每年面对无数交通事故鉴定,熟知各鉴定机构的鉴定规则,若去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得到的鉴定意见一定不利于伤者。

这种鉴定方式,类似于战争中,去喝敌人准备的水一样,后果可想而知。

4. 避免在诉讼过程中申请鉴定讼过程中申请鉴定也就是部分法律对交通事故业务并不专业,不先去鉴定,而是先以很小的金额起诉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申请鉴定,这个时候法院会采用抽签的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因为鉴定机构选择完全是在赌运气,若抽到不利于伤者的鉴定机构,伤者也无法提出异议。

交通事故中如何避免伤残等级鉴定中的陷阱?其实很简单,就是肇事方、保险公司、伤者共同委托鉴定,即在提前取得保险公司、肇事方同意的情况下,共同签署委托书,委托鉴定。

这么做,肇事方、保险公司无法提出异议,伤者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己的鉴定机构。

具体来说就是首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都会给出若干家鉴定机构作为备选鉴定机构。

然后,法律通过自己的工作关系,逐一了解各家鉴定机构的鉴定倾向或者鉴定规则。

去哪里做残疾鉴定

去哪里做残疾鉴定

去哪里做残疾鉴定其实对于大家来说的话在工厂工作总是会受到一些伤害的,因为伤害的程度所以也是需要哦我们大家去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出现了残疾的话也是可以直接去申请残疾证的。

那么,去哪里做残疾鉴定?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去哪里做残疾鉴定(一)工伤伤残鉴定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安排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的,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的。

(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②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③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需要以下资料,伤残鉴定的地点,可以由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①入院记录②出院记录;③出院小结;④病历本;⑤疾病诊断证明书;⑥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⑦交通事故认定书;⑧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⑨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人身损害赔偿案要的证据(一)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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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到指定机构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这个评定的地方并没有硬性要求说要去哪个,只要在受伤治疗以后,可以自己去找一些比较有权威性的评定机构进行一个受伤程度的评定就可以了,评定机构在评定以后应该向相关的政府办事单位进行报备就可以了。

在我们这个现在到处都是车来车往的城市,驾车出行现在是很多人选择出行的方式,车辆在个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有时候也给带来了灾难。

有时候会因为某些人不当的驾车行为会给自己或者他人带来很多的意外。

“交通事故”这类事件我们在各类新闻报道平台上都能经常看到。

往轻了说可能就是导致他人受伤,往重了说可能就是导致他人死亡。

当碰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打电话上报相
关政府办事单位。

并且应该去医院验伤,并索取相对应的补偿。

那么我们一般的交通事故验伤应该去哪里评定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这个评定的地方并没有硬性要求说要去哪个,只要在受伤治疗以后,可以自己去找一些比较有权威性的评定机构进行一个受伤程度的评定
就可以了,评定机构在评定以后应该向相关的政府办事单位
进行报备就可以了。

也可以让政府办事单位推荐一些比较有权威性的评定单位给自己。

一切都有你自己自行选择。

需要提醒的一点是:这个交通事故评定是一定奥在受伤的人治疗好了以后才可以去评定机构进行评定的。

这个评定的受伤伤害程度有一到十级这始终级别的,每个都有不一样的评定标准。

一般准备好一下的资料可以了,具体的因地而异,每个区域的要求都不一样。

第一个:就是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还有就是受伤以后的住院的病历还有各种相关的治疗材料,一半主治医生都会给你开的。

记得全部都是要原件。

第二个:去评定机构上缴这些资料,然后去缴交费用。

并且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方便有结果以后办事人员电话通知你去预约时间和进行评定,要家属一起陪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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