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特别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特别工作,解决防治特别所必须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防治特别工作的顺利实施。
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特别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特别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安全副矿长、防突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2、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特别的责任主体;矿各职能处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特别负责监督管理。
3、矿要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4、完善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制定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猜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耍求1.特别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布暑、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保证在特别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猜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瓦斯研究室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猜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猜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依据具体状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猜测临界值瓦斯压力 P/MPa瓦斯含量 W/〔m3.t-1〕区域类别<0.74<8无特别危险区除上述状况以外的其他状况特别危险区〔三〕区域防突措施1、保护层开采〔1〕保持保护层开采,保护层开采必须到位,采空区内不得留设煤柱,确必须留设煤柱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好纪录,并标在采掘工程及瓦斯地质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应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前,首先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一、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当前工作面预测采用钻孔法。
《细测》中规定了用最大钻屑量、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综合指标R来预测突出危险性。
为了测定这些指标,煤科总院抚顺分院研制了MD-2型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测定仪、ZLD-1型钻孔多级流量测定仪和JN-1型胶囊封孔器;重庆分院研制了AT Y型瓦斯突出预测仪。
这些测定仪表装置已在我国许多突出矿井应用。
各突出矿井应结合本矿地质开采条件,通过实践确定适用本矿条件的敏感指标和标志突出危险的指标临界值。
当前所用的工作面预测方法虽已简化到一般只须两个深约6m的炮眼,但仍有一定的工程量,预测作业仍须4~5h。
工作面预测的发展方向是实现连续非接触式预测。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在区域措施方面,除大力推广解放层开采外,应扩大应用大面积预抽瓦斯防突措施。
但大面积预抽需工程量较大,为推广该项措施,应完善钻机、钻具和打钻工艺,以实现快速打钻,缩短施工时间。
并应采取辅助煤层卸压措施(如水力割缝、水力压裂等),以提高预抽瓦斯效果。
在局部措施方面,数十年来试验和应用了超前钻孔、松动爆破、水力冲刷、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层注水等措施。
当前存在的问题一是这些措施执行后,都有多多少少发生过突出;二是在某些措施执行过程中,有发生突出的危险,不够安全。
为了提高措施的防突效果,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条件,在措施制定前,通过试验确定措施的合理参数,并在措施执行后进行防突效果检验。
为了克服上述第二个问题,除在措施执行中采取加固工作面等安全措施外,应研制遥控钻机,以便远方操作。
机掘和机采工作面防突是我国防突的薄弱环节,随着机采、综采的发展,这一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
在机采和机掘工作面防突,除应完善与提高现有措施(如短水力压出、注水等)外,尚应试验考察采掘工艺条件与突出的关系,以期达到均速卸压自我保护的目的。
例如用浅截深采煤机和刨煤机落煤、带超前割缝机构的掘进机组、减少回采面悬顶空间等。
煤矿“四位一体”煤与瓦斯综合防突措施
云南省镇雄县东煌集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目录第一章“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第二章矿井概况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四章局部防突措施第五章瓦斯事故的汇报程序及避灾路线第六章培训和教育第一章“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为加强东煌集团各煤矿的瓦斯管理和有效防止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并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平安矿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第二章矿井概况一、地理概况:1、交通位置2、地形、地貌3、气象矿区雨量充沛,气候温和,5—9月为雨季,常有季节性雨天等灾害性天气出现,据镇雄县气象资料,最高气温360C,最低气温-70C年平均气温150C,年平均降雨量为14384mm。
4、河流大营煤矿井口范围内有一条季节性河流。
二、地质特征:1、地层:2、地质构造三、煤层:四、矿井瓦斯等级、无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冲击地压及地温情况:1、瓦斯等级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2、煤尘爆炸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0年12月19日提供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知,煤尘无爆炸性。
3、煤层自燃性、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在以往的生产过程中,采面和正常掘进从未有过煤与瓦斯突出,但掘进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比较复杂的地方,有煤与瓦斯突出的迹象,因而瓦斯抽放工作和局部防突工作在“一通三防”的工作中非常重要,整个矿井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工作是重中之重。
5、冲击地压,从未发生过冲击地压,地压正常。
6、地温情况煤矿在几年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从未发生过地温异常现象,属地温正常型矿井。
五、水文地质条件煤矿属以大气降水为主补给来源的裂隙充水矿井,水文地质条件非常简单,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0m3/h,最大涌水量91 m3/h,地表水体对于煤层的开采影响级小。
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1. 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而在各种安全问题中,防突安全技术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领域。
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是一种综合利用物理防护、电子监控、智能分析和人员管理四个方面的安全技术,来维护公共安全的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四个方面的技术措施以及其在防突安全中的应用。
2. 物理防护技术物理防护技术是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基础。
它主要通过建筑环境和设施来起到阻挡突破的作用。
在建筑环境方面,可以采用抗冲击材料、防弹玻璃等加固建筑的措施;在设施方面,可以设置安全门、大门闸等进行限制出入。
同时,还可以利用防护网、铁丝网等设施来加强对建筑物的围护。
物理防护技术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物理屏障,来减少突发事件对建筑物和人员的伤害。
3. 电子监控技术电子监控技术是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通过安装摄像头、门禁系统、报警器等设备来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控和预警。
摄像头可以实时监控建筑物以及周边区域,当有可疑人员或行为出现时,及时报警并记录相关信息。
门禁系统可以控制建筑物的出入,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
报警器则可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电子监控技术在防突安全中起到了监测、预警和提醒的作用。
4. 智能分析技术智能分析技术是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新兴技术。
它主要利用计算机视觉、图像处理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对摄像头所采集到的图像进行分析和识别。
通过智能分析技术,可以实现对各类人员行为的识别,如异常行为、危险行为等。
同时,还可以帮助对监控区域进行智能划分和巡逻路线的优化。
智能分析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反应能力,减少对人员的伤害。
5. 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管理技术是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核心。
它主要通过人员身份验证、门禁控制和安全培训等手段,对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
人员身份验证可以通过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来验证人员的身份信息。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执行规定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执行规定一、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一)在井巷设计布置中,应尽量减少石门揭煤的次数。
应采取煤巷先掘到位,然后石门与煤巷贯通的措施。
(二)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地测部门和施工连队应采取先探后掘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岩石井巷误揭构造和煤层。
(三)石门揭煤必须编制防突设计,采取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其设计内容包括:1、突出预测方法及预测钻孔布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布置;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并采取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3、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4、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5、安全防护措施。
(四)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2、在石门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垂距10m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地质构造复杂带距煤层垂距20m前布孔探煤;3、在石门距煤层垂距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和钻屑瓦斯解析指标等。
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可共用,如不能共用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当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4MPa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4、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部两侧补打3个直径42mm的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
当石门距煤层垂距不足5m且大于2m时,为了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必须及时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煤层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垂距2m。
5、石门与煤层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
采用抽放瓦斯和排放钻孔的岩柱不得小于3m;采用震动放炮揭煤时,岩柱厚度不得小于1.5m,若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垂距(岩柱厚度)。
(五)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抽放瓦斯或排放钻孔等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采用运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突出煤层;若效检无效,应采取补充措施,经再次效检有效后,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王家寨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煤与瓦斯突出概念:定义:煤与瓦斯突出是指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的增加,煤层中形成在地应力和瓦斯引力的共同作用下,使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破碎的煤与瓦斯由煤体内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动力现象,分为煤与瓦斯突出、煤的突然倾出、煤的突然压出、岩石与瓦斯突出。
煤与瓦斯突出预兆:1、有声预兆:1)响煤炮。
在煤层内发出像机枪声、炮击声。
由于条件不同,声音大小、间隔时间也不相同。
2)突然支架压力增大。
支柱来劲,发出咔咔的响声,或发出劈裂折断的响声,手摸煤壁能感到冲击和震动,有煤岩层的破裂声,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无声预兆:1)压力增大,顶板来压,片帮、掉碴、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
2)煤层发生变化。
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煤质干燥。
3)瓦斯及温度变化。
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发闷,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煤壁发冷,气温下降等。
二、局部防突措施1、抽放瓦斯、排放钻孔、大直径超前钻孔,水力冲孔及水力割缝、水力压裂,金属骨架,深孔松动爆破,震动放炮等。
2、小直径排放钻孔防突,主要利用钻孔周围形成的破坏圈,使煤体透气性增加,煤体瓦斯解吸加快,达到降低工作面前方煤体瓦斯应力,从而在钻孔所控制的范围内形成一个排放瓦斯的卸压带。
3、小直径排放钻孔排放半径的确定,(1)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工作面正前方打3个孔径∮=42mm、深8-10m的观测孔,用封孔器封孔,然后在距观测孔不同距离的位置打平行于观测孔的排放孔,孔深10m 以上;与此同时,测定观测孔在排放前后的瓦斯流量变化。
经测定我矿掘进工作面∮=75mm钻孔的影响半径为0.25m。
(2)采煤工作面:在采煤工作面沿走向方向打1个孔径∮=75mm、深8~10m的观测孔,用封孔器封孔,然后在距观测孔不同距离的位置打平行于观测孔的排放孔,孔深10m以上;与此同时,测定观测孔在排放孔前后的瓦斯流量变化。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 为实现防治突出综合措施,必须制定并严格执 行包括计划、技术、财务、器材供应、监督检 查等方面有关防治突出的各种管理制度。
2
一、概述
• 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煤与 瓦斯突出,该矿井即定位突出矿井,发 生突出的煤层即定位突出煤层。
一、概述
• 1、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复杂的矿井瓦斯 动力现象,到目前为止,对各种地质、 开采条件下突出放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 掌握。因此,突出矿井必须把防治突出 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1
一、概述
• 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 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安全防护措施的综合措施。
• 突出矿井和突出煤层的确定,矿提出报 告、经部授权的煤炭科研单位鉴定后, 报省局批准。
• 煤与瓦斯突出分为突出、压出和倾出三 种类型,其基本特征(已述)。
3
一、概述
• 2、突出矿井的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 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 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 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
•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略) •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 ①采用瓦斯地质统计法 • ②采用综合指标法 • (D=(0.0075H/f-3)(p-0.74) • K=△p/f) • D(0.25) K(20无烟煤,15其它煤种)
23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 施效果检验
• (三)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 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突出
险工作面。
21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 施效果检验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二O一二年元月技术指导:编制:技术协作: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二O一二年元月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属生产矿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是开采高瓦斯矿井均安装瓦斯抽采系统。
因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本矿煤层所有采掘过程中均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按照《防治煤与突出细则》,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本防突措施。
一、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方法:由于本矿煤层开采前采取了煤层预抽瓦斯,地面抽采泵房安装了两台2BEA-252型真空泵,抽放主管为ф200PVC管,支管为ф125PVC管,掘进工作面采用顺层抽放,回采工作面采用抽放采空区抽放,当采掘作业面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后仍然按照要对各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则继续抽放。
直至经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则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而直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本矿采掘工作面实施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WTC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1、石门揭煤工作面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在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至少3m (垂距)时,在碛头岩层中打2个φ50-75㎜的预测孔,见煤后改打φ42㎜的煤层预测孔,打穿煤层全厚,同时取煤钻屑,用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值K1(预测孔布置见图一)。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测定石门揭煤工作面煤层突出危险的临界值:干煤样0.5ml/g.min1/2 湿煤样0.4ml/g.min1/2当实测的钻屑瓦斯解吸值K1≥0.5ml/g.min1/2 (干煤样)或K1≥0.4ml/g.min1/2 (湿煤样)时,该石门揭煤工作面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对工作面煤层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直至经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护护措施进行作业。
防突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XXXXX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前言矿井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及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坚持“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特制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第一章概况(二)、分工职责如下:矿长负责对防治突工作的全面管理,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矿技术负责人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查上报防突方案,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审查防突资料,建立防突档案,摸索矿井防突规律抽查其执行情况。
副矿长负责防突工作的安排布置,抽查其执行情况,并收集所有防突资料,填写防突工作面的预测结果和效果检验报告单的申请,交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准组织防突生产活动。
一、由XXX同志负责对防突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和现场钻孔收集整理保存,交总工程师分析处理。
2、由XXX等同志负责现场防突面的预测孔、检验孔、措施孔的钻探工作。
3、由XXX等同志负责防突点的通风、支护、瓦斯安全监测监控和填写防突牌板,并控制允掘进尺,严禁突破安全屏障。
4、组织防突工作人员,送煤炭专业部门进行防突知识培训学习,接受新的知识,为防突工作开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本矿在新水平开拓或新的采区准备时,需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区域预测。
本矿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1、在岩石工作面向突出煤层打3个测压钻孔,测定煤层的瓦斯压力。
2、在打测压孔的过程中,每米煤孔采取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将两个测压孔所测得坚固性系数最小值加以平均作为煤层软分层的平均坚固性系数。
3、将坚固系数最小的两个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Δp)。
煤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可按D和K值确定:D=(0.0075H/f-3)(P-0.74)≥0.25。
什么是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2、防治突出措施3、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安全防护措施说白了就是防突工作的一个循环流程,基本上是国内、国外突出矿井的一种通用管理办法简单点就是先预测,有突出危险采取措施,然后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措施有效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详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数:1431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1突出概况我国是世界上煤与瓦斯突出最严重的国家,1950——1985年期间,共发生突出12089次,强度超过千吨的特大型突出约有80次,突出最大强度达12400t。
35年来我国突出矿井数n和突出次数N的变化情况如图1。
由图1看出,在1950——1980的30年间,突出矿井数由一个增加到205个。
1980年后由于一些地方突出矿井报废,突出矿井略有下降,但仍多达187个。
年突出次数总趋势也是逐年增加,在1980年达最高值,年突出1151次,1980年后虽有一定程度减少,但仍保持年突出500~600次。
在20世纪60年代,尽管突出矿井数有所增加,但由于较广泛地推广应用开采解放层等防突措施,突出次数明显下降。
从20世纪70年代起,由于开采深度加大许多解放层变为突出危险层,且有些解放层变薄为不可采层,所以突出次数又急剧上升。
经调查分析,1986年和1988年各次突出的措施执行情况如表1。
表1部分突出局矿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由表1看出,1986年有75.7%的突出是在未采取防突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基本上反映了我国多年来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尽管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了在突出危险煤层中进行采掘工作要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由于采用防突局部措施要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故许多突出矿井往往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987年后,由于各级安全领导部门严格要求,并在各次防突出会议上强调要采用防突技术措施,故不执行措施的情况大有好转。
1988年未采取措施发生突出由1986年的75.7%下降为21.1%。
掘进“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掘进“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1.掘进前,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其测定方法为:1)在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孔深8--10m的钻孔,钻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布置在巷道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见钻孔布置图)。
2)钻孔每打1m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
根据每个钻孔沿孔长每米的最大钻屑量S max和钻屑解吸指标K1max值预测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若钻屑S max≥6kg/m,K1max≥0.35ml/(g.min1/2),掘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工作面;若钻屑S max<6kg/m,K1max<0.35ml/(g.min1/2),掘进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2.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打排放钻孔(见排放钻孔图)等措施排放后,再进行预测,直到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掘进。
3.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可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掘进,每预测循环应留不少于2m的预测超前距离。
(二)防治突出措施4.在一个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同一阶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不得布置两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
5.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相邻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区。
6.在掘进过程中,发现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或接近地质构造带时,应认真检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
若措施无效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结合我矿实际,采取超前钻孔防治突出,钻孔直径为¢42mm。
8.钻孔超前于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打钻时,钻孔应尽量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
10.超前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2--4m(包括巷道断面内的煤层),超前钻孔数为3个。
11.施工超前钻孔前,必须对工作面加强支护,支架抵迎头,并加强背顶、帮的工作。
12.施工超前钻孔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若措施无效,可采取打排放钻孔等补救措施后再进行效果检验。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1]
山西阳泉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2012年5月10日“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在掘进过程中进行预测预报工作,预测预报采用以下指标:1.钻屑指标1)最大钻屑量Smax值为6kg/m,解析指标值为0.4mL/(g·min1/2),具体要求如下:a)预测预报采用WTC煤与瓦斯突出参数仪进行,预测钻孔按采用电煤钻进行施工。
b)在掘进巷道迎头打3个直径Φ42mm,深8—10m的钻孔,钻孔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孔位于迎头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它两个钻孔位于迎头两侧,其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见图1)。
2)若预测预报结果为0级时,现场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正常掘进;若有突出危险(等级不为0级)时,该巷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防突措施,然后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结果为0级时,现场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正常掘进;若检验结果不为0级,则需再次采取防突措施,只有经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掘进。
3)防突人员每次预测后,在测定地点的棚子上用油漆作上记号,并在该处设上预测预报点标记牌。
然后填写预测预报说明牌板,施工队组根据牌板上的参数控制掘进进度。
预测预报说明牌板挂在放炮不影响的安全地点。
4)该巷掘进时,必须控制掘进进度,确保预测预报钻孔留有2m 超前距。
2.落煤瓦斯若落煤瓦斯浓度(T2探头)<1.0%时,迎头正常进尺,若落煤瓦斯浓度(T2探头)≥1.0%时,工作面必须停止所有作业,采取防突措施,当炮后瓦斯浓度(T2探头)≥1.5%,持续时间超过15分钟时,工作面必须停止一切作业,撤出人员,设上栅栏,待24小时后,瓦斯浓度低于1.0%后,采取防突措施。
每次采取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掘进。
3.钻孔施工状况若在施工各类防突措施钻孔或炮眼时,出现喷瓦斯、喷煤,顶钻、夹钻等现象时,必须停止掘进,采取防突措施,然后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掘进。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04
安全防护措施
远距离爆破
01
02
03
04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 训,持证上岗。
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 破方案,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 ,明确安全距离,禁止非作业
人员进入。
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现场 进行彻底检查,确保无残留爆
制定防突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防突管理制度,包括防突计划、 防突措施、防突检查、防突报告等内容。
建立防突档案
建立煤矿防突档案,记录煤矿的地质情况、瓦斯情况、防突措施等 内容,为后续的防突工作提供参考。
防突技术培训与教育
开展技术培训
对煤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突技术培训, 提高他们对防突工作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总结词
科学评价、持续改进
详细描述
通过对采取的防突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利用科学手段检验防突措施是否有 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 续改进和优化防突措施,提高防突工 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03
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合理确定各类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收集地质资料
01
收集工作面的地质资料,包括煤层厚度、倾角、岩石性质、瓦
安全防护措施
在工作面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 压风自救系统、瓦斯监测系统等 ,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01
02
03
效果检验方法
采用多种方法对工作面的 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 包括钻屑指标法、瓦斯涌 出初速度法等。
效果检验周期
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 确定效果检验的周期,一 般为3-5天。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确保矿井及员工的安全,防患于未然,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行管理,特编制综合防突措施,望员工遵照执行。
一、矿成立防突领导小组组长:陈继校副组长:昝中新成员:杨林丁箭川候晓情徐志宏二、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包括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无效执行措施,直到效果检验有效为止。
1、突出危险性预测,采用钻屑指标法和解吸指标K1值或AN2值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在掘进工作面打2个或3个以上的直径42mm,孔深在10m 或10m以上的钻孔,钻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巷道或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工作面,其他钻孔与工作面成扇行状并终孔点应于巷道轮廓线2-3米。
3、钻孔每隔2米测定一次钻屑量和瓦斯解吸指标,钻屑量和K1值错开测定,根据钻孔每米的钻屑量和K1解吸取最大值,预测工作面有无突出危险性。
4、根据防突实施细则要求来进行考察指标,钻屑量按钻孔每米最大钻屑量Smmax(SAΦ42mm6kg;SAΦ65mm18kg;)。
K1解吸临界值细则,(K1=0.56、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200pa;)。
风镐落煤其K3煤层为K1值≤0.5;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180pa。
并经措施效果检验至不超标为止,可采取安全屏障5米,同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预测时出现喷孔、卡钻、瓦斯涌出异常,以及其他异常动力现象时,应停止施钻作业,不得取出钻杆,待卸压后再进行作业。
(2)预测实测指标K1值S值大于或等于临界指标值。
5、工作面预测后未出现上述两种任一种情况不得采用5米的安全屏障,只能在安全防护措施后采用安全屏障7米进行掘进作业。
6、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措施效果检验均要采用钻屑指标法,钻孔直径为42mm,预测指标值取K1值0.5,S值为6kg/m,预测孔采用煤电钻打孔施工。
7、工作面经预测,若出现下述任一种情况,都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后。
并经措施效果检验至不超标为止,可采取保持5米的安全屏障,并同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
“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四位⼀体”的综合防突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产⽅针和⽡斯治理⼗⼆字⽅针,认真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斯突出细则》、《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产⾏业标准》防治煤与⽡斯突出的各项规定,预防突出的发⽣,确保安全⽣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综合措施。
第2条突出矿井在编制⽣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并保证予以实施。
⼀、突出危险性预测第3条突出煤层的区域性突出危险性预测突出煤层的区域预测采⽤综合指标法进⾏,并符合下列规定:1、在岩⽯⼯作⾯向突出煤层⾄少打两个测压钻孔,测定煤层⽡斯压⼒;2、在打测压孔的过程中,每⽶煤孔采取⼀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3、将两个测压孔所得的坚固性系数最⼩值加以平均作为煤层软分层的平均坚固性系数4、将坚固性系数最⼩的两个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斯放散初速度指标(ΔP)。
煤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按下列综合指标判断:D=(0.0075H/f-3)(P-0.74)K=ΔP/f式中D——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K——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H——开采深度,m;P——煤层⽡斯压⼒,取两个测压孔实际⽡斯压⼒的最⼤值,MPa;ΔP——软分层的⽡斯放散初速度指标;f——软分层煤的平均坚固性系数。
综合指标D、K的突出临界指标值应根据本矿区实测数据确定,⽆实测资料,参照下表所列临界值,确定区域性突出性。
注:(1)如果D=(0.0075H/f-3)(P-0.74)式中两个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负时,则不论D值⼤⼩,都为突出危险性区域;(2)地质勘探和新井建设时期进⾏煤层突出倾向性预测时,突出威胁视为⽆突出危险煤层。
第4条掘进⼯作⾯突出危险性预测(⼀)在突出危险区域中掘进煤巷时,采⽤综合指标法预测掘进⼯作⾯的突出危险性:1、钻孔涌出初速度;2、钻孔煤屑量指标;3、钻屑温差。
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鑫源煤矿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3、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4、安全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5、防突组长: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6、通风科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7、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煤矿各科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理。
8、煤矿要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9、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10、通风副组长,安全生产处室负责人与通风处全体人员为成员。
负责全局防突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11、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12、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要求1.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防突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煤矿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煤矿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3、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4、安全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5、防突组长: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6、通风科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7、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煤矿各科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理。
8、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9、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
10、通风副组长,安全生产处室负责人与通风处全体人员为成员。
负责全局防突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11、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12、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要求1.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防突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安全副矿长、防突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2、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矿各职能处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理。
3、矿要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4、完善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耍求1.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瓦斯研究室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预测临界值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1)区域类别<0.74<8无突出危险区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三)区域防突措施1、保护层开采(1)坚持保护层开采,保护层开采必须到位,采空区内不得留设煤柱,确需留设煤柱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好纪录,并标在采掘工程及瓦斯地质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应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前,首先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2)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必须超前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并不得小于100m。
(3)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依据的保护层有效保护范围等有关参数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预抽煤层瓦斯(1)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钻孔必须控制区段内的整个开采快段、两侧回采巷道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钻孔控制回采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
(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钻孔应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钻孔控制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条带长度不小于60m。
(3)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
(4)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
(5)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边界不得小于20m。
(6)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7)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
穿层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得小于8m。
(四)区域措施效果检验(1)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效果检验主要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进行判断,若被保护区域实测的最大残余瓦斯压力(P)小于0.74Ma、瓦斯含量(W)小于8m3/t,为无突出危险区。
否则,仍为突出危险区,保护效果、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2)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指标对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
(3)当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如果实测指标△h2值小于乐矿通字[2008]23号文规定的临界值,未测定的煤层△h2干煤样小于200Pa、湿煤样小于160Pa,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4)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对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区段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区段宽度未超过120m,以及回采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则应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若预抽区段宽度或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应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两个检验测试点。
当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的钻孔在回采区域和煤巷条带的布置方式或参数不同时,按照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和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检验要求分别进行检验。
(b)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
(c)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一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d)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且每次检验不得少于3个点。
(五)区域验证1)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采用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
2)在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应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2)工作面每推进10~50m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4)煤巷掘进工作面应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3)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采掘作业。
4)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要求1.基本程序与要求1)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施工、预测、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等均由各矿井专业防突队伍执行。
2)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1)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2)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2.石门揭煤工作面(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2)石门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揭煤作业前应编制石门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进行。
(4)石门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为2m。
(5)当石门揭穿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
(6)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测定瓦斯解吸指标△h2值。
(7)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可采取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金属骨架等措施。
(8)石门揭煤工作面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检验孔数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
3.煤巷掘进工作面(1)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预测,未进行预测,不允许作业。
(2)工作面预测时,至少打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3)当预测值超过突出临界值或最大钻屑量大于5.4L/m时,必须按照该工作面的防突《设计》或《措施》施工钻孔进行排放或抽放,预抽或排放钻孔孔数、孔底间距等,应根据钻孔的有效预抽或排放半径确定。
钻孔超前排放最小控制距离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煤层上帮7m、下帮3m。
(4)实施防突措施后,煤巷掘进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措施超前距为5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不小于7m。
(5)效检孔应不少于3个,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并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
(6)效果检验指标必须是△h2小于临界值指标和最大钻屑量不大于5.4L/m,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否则,还需实施防突措施,直至效果检验符合要求方可按排掘进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