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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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民政部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民政部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8.02.23•【文号】•【施行日期】2018.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2017年,民政部继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扎实开展工作,民政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9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督察要求,民政部报送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的报告(民函〔2017〕235号)。

按照《实施纲要》关于报告年度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民政部2017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深化民政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

缩短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限,除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注销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和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因情况复杂等特殊原因,仍需在法定审批时限内进行审批外,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实现当场申请、当场办结、当场出证。

对所登记的涉外社会组织,除社会组织成立、注销、名称变更和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外,住所、资金等变更登记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二)试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按照《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国办发〔2015〕92号),继续开展国务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

编制完成《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

发布办事指南和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推进相关权责事项规范透明运行。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3.11.22•【文号】民办函〔2023〕80号•【施行日期】2023.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民办函〔2023〕80号各司(局),中国老龄协会,各直属单位:《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民政部办公厅2023年11月22日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分析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全面推进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民政法规制度执行力,为更好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党在民政领域制定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着力点,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民政法规制度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法规类别】119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质检法[2018]73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8.03.09【实施日期】2018.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国质检法〔2018〕7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年是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全国质检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引领,以构建完备的质检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质检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质检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质检法治保障体系为目标,以落实《纲要》部署的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质检系统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质检建设的各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党对法治质检建设的领导。

质检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纲要》贯彻落实。

在2016年初成立质检总局法治质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谋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问题和不足,统领法治质检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结合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的要求,印发《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国质检党组〔2017〕64号),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将各级质检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和职责要求,为法治质检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制度保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2.23•【文号】•【施行日期】2015.12.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治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2015年12月23日)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8.01.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和司法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厅乃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4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通过合规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已经赋码发布,动态修订完善了《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编写了43套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持续清理并更新我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缩减了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超过40%,缩减申请材料95个,缩减31%。

二是做好行政审批职权事项委托下放工作。

顺利完成将我厅1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工作,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委托协议、公告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此项工作获得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

进一步厘清职责,修订完善我厅权责清单,形成了《广东省司法厅权责清单》(2017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14项43子项、行政处罚事项32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其他事项33项。

权责清单形成后,我厅将其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布,据此对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和内容进行了调整,编制了85张权责运行流程图,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印制发放了1000本权责清单册子。

民政部关于2018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民政部关于2018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民政部关于2018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9.03.18•【文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2018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关于报告年度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民政部2018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积极推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民政部本级负责实施的“国家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以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105号),推动各地做好政策衔接及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印发《民政部关于做好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8〕134号),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缩短全国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限。

开发远程服务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方面。

按照《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国办发〔2015〕92号),继续开展国务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

完成《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服务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报审及对外公布工作。

2018年11月接受中央编办评估检查和现场调研,进一步推进相关权责事项规范透明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6.09.13
•【文号】国知发法字[2016]71号
•【施行日期】2016.09.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
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法字[2016]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特制定《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13日附件: 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果政办〔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果政办〔2016〕14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2015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包含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三大部分,确定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

《纲要》是指导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全州上下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后,州委、州政府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两个《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措施,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总抓手,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全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在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2015年州政府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10个大的方面、90项具体任务部分基本完成,部分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为我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5-2020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5-2020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15年12月23日中发[2015]36号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纪实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纪实

64SJDDJYB 专刊专版 广角 2017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安排部署,强化谋篇布局,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信息化建设年”活动为牵引,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机关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大力开展“十百千万”四项活动,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政府法制业务水平,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深入落实《纲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印发实施方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重点抓好“放管服”和其他几项改革。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完善“八张清单”建设,稳步推进流程优化再造,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证明事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召开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会同住建厅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试点方案并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实施,采用“制度+科技”模式,让行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纪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建设,年底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组建由65人组成的自治区法律专家库,选聘自治区政府首批10名法律顾问,制定《法律专家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全力推进四项重点活动。

组织开展“十百千万”四项活动。

39个旗县(市、区)参加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评选活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讲座,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组织219期,各盟市组织106期,各旗县(市、区)组织300多期,全区领导干部进课堂累计12000多人次;全区共有1961个行政执法单位、784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共选聘10326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

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解读作者:韩春晖《光明日报》(2016年01月06日04版)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简称《纲要》),这是继国务院2004年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10年之后关于依法行政的又一规划性文件。

2015—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阶段,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攻坚”阶段,还是布局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经济“调整”阶段。

《纲要》恰逢开篇布局之际出台,既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这一目标的具体规划,又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国“十三五”规划的有力保障,是新的历史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从主要内容来看,《纲要》着眼于新目标、立足于新形势、面向新问题,形成了新重点,是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图”“任务书”“责任状”和“时间表”。

《纲要》第一部分鲜明简洁地规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凸显了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意义,是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图”。

第二部分对各级政府依次规定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七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且有针对性地布置了40项相关的具体措施,是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书”。

第三部分既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部署、带动和开展法治工作的工作责任,又突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还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相关责任,是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状”。

而且,正文中有10处明确规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要求,并且兜底性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工作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是新时期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

从主要思路来看,《纲要》遵循了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脉络,总结了地方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探索了符合新形势需求的发展路径,做到了四个“结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16(0)1
【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10页(P6-15)
【关键词】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印发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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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教实施纲要(2015-2020年)》 [J], 吕斌;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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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J],
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J], 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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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民办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民办发〔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推动民政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我部制定了《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民政部办公厅2018年8月22日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推动民政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民政部门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的报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的报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青科发政〔2017〕127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的报告省法制办: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国法﹝2017﹞36号)和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青法政组办﹝2017﹞15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梳理了十个方面的督查内容,及时制作了《青海省科技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要改革措施贯彻落实督查清单》,并起草了《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督查要求的汇报》,专题向厅领导汇报了督查要求。

结合我厅工作对照国法﹝2017﹞36号文件,认真开展对标检查,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做好“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清理工作2015年以来,我厅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省编办要求,多次对我厅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工商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进行了清理,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项,保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项,工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1项,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作者: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法制处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6年第02期一、制定实施纲要总体思路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

二是全面落实国务院的新要求、新部署,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

三是体现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改革和法治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要。

四是反映各地方、各部门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经验和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先行先试。

五是与近些年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相衔接,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

起草过程:2013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启动了纲要起草工作。

先后广泛征求意见,召开10余次专家论证会,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纲要草案。

2015年7月31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

2015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

2015年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

二、制定实施纲要背景(一)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强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着力推进内蒙古法治政府建设

着力推进内蒙古法治政府建设

着力推进内蒙古法治政府建设作者:黄伟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9年第8期黄伟“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求之一。

为此,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2017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内蒙古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同时也要夯实建设基础,持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注重通过法治实践实训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近年来评选出的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通过专业团队或者课题研究方式将先进典型打造成教学案例,提升开发正面典型价值,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

同时,让法律职业者以案释法,做好涉法败诉案例、反面案例警示教育课。

要求单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组织领导干部观摩行政诉讼庭审。

二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和评价体系,把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强化与任职晋升的关联性。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政府和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和部门年度法治政府考核指标,考准考实。

尤其要加大对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发挥好法治政府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和责任倒逼机制。

四是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权力、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执法标准。

五是强化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健全政府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优化分类分级法治培训体系,精准施训。

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

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上,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践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这五个法定程序,并贯穿于决策全过程。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印发 等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印发 等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印发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主要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为到2035年基本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党组会、部务会多次研究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运用法治破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难题。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要抓手,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措施和建议,将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改革举措复制推广至全国,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3项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5项许可采取优化服务举措。

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印发文件明确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时间表和后续工作安排,积极推动各级各类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发布互联网营销师等25个新职业信息,健全职业标准体系,颁布5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行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监管,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人力资源市场经营主体及用人单位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27•【文号】国办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2.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法治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遵循这一指导思想,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法规规章,以及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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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8.02.23
【实施日期】2018.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2017年,民政部继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扎实开展工作,民政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9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督察要求,民政部报送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的报告(民函〔2017〕235号)。

按照《实施纲要》关于报告年度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民政部2017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民政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

缩短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限,除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注销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和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因情况复杂等特殊原因,仍需在法定审批时限内进行审批外,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实现当场申请、当场办结、当场出证。

对所登记的涉外社会组织,除社会组织成立、注销、名称变更和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外,住所、资金等变更登记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二)试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按照《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国办发〔2015〕92号),继续开展国务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

编制完成《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

发布办事指南和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推进相关权责事项规范透明运行。

(三)加强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

研究制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联合多部门起草慈善捐赠、婚姻登记领域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

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建设,联合国土资源部制定《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188号)。

组织建设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民办函〔2017〕252号)。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经使用系统开展志愿者实名注册、志愿服务记录等工作。

发布《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14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7〕624号),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梳理完善我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的信息资源数据项,并在该平台发布全国性社会组织年检信息和变更登记信息2000余条。

加强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已与最高人民法院就婚姻信息共享查询事宜达成意向。

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民政部建设部分)、“慈
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等建设,为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供技术支撑平台。

完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项目建设试运行工作,并定时推送婚姻、殡葬类相关数据;完成民政部建设部分的档案整理工作和视频宣传片制作工作;会同公安部下发《关于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

(四)履行相关社会治理职责。

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制定《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联组办〔2017〕4号)、《关于督办全国性行业协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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