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审核会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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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部门:提交日期:

文件名称:肯德基室内用水协议文件编号:WY-XY-2011-02

内容简要1、从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水费结算单价:3.58(衡阳市政单价*水损)*4.3%(开票税点为8.6%)=3.73元/吨。

2、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水费结算单价:3.58(衡阳市政单价*水损)*2.79%(开票税点为5.575%)=3.68元/吨。

3、水费发票用物业管理服务发票代替(填写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票面额项下的税金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4、水费周转金标准为壹仟元整(¥1000元)。

部门审批意见

物业事业部

意见

签名:日期:

综合管理

部意见

签名:日期:

市场维广部

意见

招商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签名:日期:副总经理意见董事长意见

合同(文件)审核会签单

合同编号:WY-XY-2011-02

肯德基室内用水协议

甲方: 衡阳万向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长沙肯德基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用水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自愿、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水合作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商铺用水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乙方商铺为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121号宇元·万向城1002-1005号商铺。

二、用水收费标准:

水费从2011年7月1日开始,乙方每吨水费约定如下:

1.从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水费结算单价:3.58(衡阳市政单价*水损)*4.3%(开票税点为8.6%)=3.73元/吨。

2.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水费结算单价:

3.58(衡阳市政单价*水损)*2.79%(开票税点为5.575%)=3.68元/吨。

3.如国家政策调整发票税率、水价,税率与水费单价同样做相应调整。

4.水费周转金标准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水费周转金,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水费周转金收款收据。此周转金使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每月要提前向供水公司替业主代缴费用的周转流动资金,不属于物业直接收费,如业主迁出或转让本商铺,此费用可凭收据无息退还。

3.水费发票用物业管理服务发票代替(填写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票面额项下的税金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税金每月结算,在收取水、电费时一并收取。

4.该水价包括了各种情况造成的水损和开具发票所含的税款及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更换等费用。

三、支付方式与收款账号:

(一)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月底根据乙方餐厅单独水表的用水计量,计算乙方该月实际的用水量和应支付的水费,并于次月10日前按上述计算的水费额向乙方提供甲方为收款人合法的水

费发票,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提供的合法水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水费。逾期7天未支付,每天按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未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供水。

2. 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合法的水费发票,或者甲方提供的相关单据材料存在计算错误、信息不完整等情况,乙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甲方提供合法的水费发票,或对计算错误、信息不完整等情况进行补充或者更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衡阳金桥支行

开户名称:衡阳市万向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70040201315004168

四、本协议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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