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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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4年福建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4年福建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应知应会考试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风险的金融活动。

A.正确B.错误2.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

A.人民B.人才C.效益D.贡献3.根据《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于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注重评估()的质量和效果。

A.数据资源收集B.数据资源供给C.对外服务D.人才服务4.集成电路保护条例属于()。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5.《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A.科研人员B.后勤人员C.管理人员D.职工代表6.《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事业单位设置(),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A.流动岗位B.技术岗位C.管理岗位D.创新岗位7.作品完毕()年内,未经单位批准,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A.1.0B.2.0C.3.0D.4.0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软基础设施投资的是()。

A.环保B.教育C.国防基础设施D.服务业9.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涉及()。

A.发明专利B.服务商标C.实用新型专利D.外观设计专利10.(),通俗地说就是数据的中心A.大数据B.数据中心C.物联网D.工业互联网11.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规划中,以()等地区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A.江苏无锡B.上海临港C.浙江嘉兴D.安徽池州12.广西深入实施()战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为全国市场提供更加多样、更高品质的供给。

上海自贸区政策介绍

上海自贸区政策介绍

与境内区外相对 隔离
• 自求平衡:金融机构应按自求平衡原则对分账核算业务进行管理,并建立资金、 敞口、杠杆率、流动性和风险控制等市场化运作管理的内部业务管理流程,以 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自由贸易FT账户
自由贸易账户开立 自由贸易账户结算 自由贸易账户资金汇兑 自由贸易账户的优势
自由贸易账户开立
?业务优势?满足跨国公司对于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需求?规避汇兑损失并且事前单证审核大大简化境内参与企业a境内参与企业axx境外集团内参与企业x境外集团内参与企业x一笔跨境付款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图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集团海外结算中心集团海外结算中心境内主办企业境内主办企业境内参与企业b境内参与企业b境内参与企业c境内参与企业c境外参与企业y境外参与企业y境外参与企业z境外参与企业z国境一笔跨境收款?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在更高平台上参与国际竞争?合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资源降低融资成本?配合试验区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便利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配合试验区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便利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直接投资管理由审批核准制转为备案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小结?直接投资管理由审批核准制转为备案?负面清单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是离岸
机构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明确跨境人民币借款相关事项 支持上海地区总部经济发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跨境人民
币集中收付

推动区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区内提供跨境
人民币交易服务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人民币借款
定义
• 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
境内区外 成员c2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区域产业能级,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沪府令19号)和《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全方位聚焦和支持国家、上海市明确在临港新片区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四大产业(以下简称“新片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大项目,配套支持国家和上海市立项的重大项目以及特定出资事项。

二、支持类别及内容(一)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1.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方向技术产品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原则上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新片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中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加强国产化能力、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国产企业发展、代表国家体现国际竞争力的项目,可以加大资助扶持力度。

2.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或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

支持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或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

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2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自贸区知识竞赛题2

自贸区知识竞赛题2

知识竞赛必答题1、《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指出,探索建立试验区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按照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原则,“一线”最大限度予以便利,主要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二线”在完善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基础上,做好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区内面向试验区和国际提供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贵金属交易、交割和结算服务,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贵金属市场上的使用。

3、《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公告》所称保税展示交易,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试验区内企业在试验区内或者区外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经营活动。

4、《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合入区项目指引》的通知》规定:适合入区企业类型有保税加工类企业、保税物流类企业和保税服务类企业。

5、《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支持青岛前湾、烟台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先行先试工作的函》规定:对进入交易(展销)中心的进境食品、化妆品、箱包、饰品、葡萄酒等商品实施“入区一次性检验检疫+出区分批核销”监管模式。

6、《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7、《保监会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中国保监会对上海保监局提出的有关事项作出批复,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动航运保险定价中心、再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功能型保险机构建设。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规定: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所称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10、《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规定:保税港区管委会设立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区域功能和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扶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46号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其他城市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上海市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发文之日起,上海市金融机构可按上述两细则要求,启动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并按照审慎合格标准开展自评估和专业评估。

经专业评估合格后,可向我总部提出系统接入的书面申请。

二、系统经测试验收合格后,可提供自由贸易账户相关金融服务。

三、试验区开展《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汇兑业务中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业务的,我总部将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支持各有关部门分别制订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予以推进。

四、分账核算业务所涉数据统计,由我总部另行制定操作规程。

五、根据“先本币、后外币”的原则推进自由贸易账户业务。

从本币起步,条件成熟时扩展到外币。

上述细则发布六个月后,由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对分账核算业务情况进行评估,择机启动外币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014年5月21日附件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资助补贴类)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资助补贴类)
附件2
编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专项发展资金
项目申请表
(资助补贴类项目)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性质
经营范围
注册
时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总人数
工商登记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号
注册资本
四、项目资金情况(万元)
1、计划投资总额
2、投资来源
申请专项资金
银行贷款
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注明具体来源)
3、项目总投资组成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合计
4、申请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5、扶持资金用途
金额
用途
用款时间
备注
五、项目完成后达到的目标
指标
申请年
验收年
年份
财务指标
经营收入(产值)
利润
投资利润率
社会效益指标
技术成果数
就业人数
平台等使用人次
其他
六、相关文件
名称
文件号
批复部门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
其他批准文件
七、其他情况
资金落实情况(贷款合同等)
其他需说明情况(如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承诺,此次项目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涉及信息化项目,同意与自贸试验区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后,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规定,严禁截留、挪用,按规定时限报告资金使用有关情况。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1〕8号)、《国务院关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3〕64号),本市在“十三五”期间继续设立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张江高新区”),瞄准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目标,打造创新环境开放包容、创新主体高度集聚、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若干创新成果国际领先的科技园区。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使用要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按照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突出支持重点、改进投入机制、完善资助方式、优化资金管理、发挥政策效应。

(一)聚焦创新。

加大对有利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1创新中心的重点领域支持力度,聚焦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创新功能区建设的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

(二)统筹联动。

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通过错位支持、统筹管理,与其他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形成合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协同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强化监管。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执行监督,公开使用信息,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适用区域)专项资金适用于经国家和市政府批准纳入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范围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个分园(张江核心园、临港园除外)。

债券类型为上海自贸区债券

债券类型为上海自贸区债券

债券类型为上海自贸区债券上海自由贸易区债券(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Bonds)导语:上海自由贸易区(简称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政府于2013年成立的首个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新探索和新突破。

为了支持上海自贸区的发展,政府债券市场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创新工作,其中包括发行上海自贸区债券。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自贸区债券的概念、特点、发行过程、风险管理以及对上海自贸区的影响等方面。

第一章:上海自贸区债券的概念和背景第一节:上海自贸区债券的概念上海自贸区债券是由上海自贸区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发行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债券。

它是为了支持自贸区发展相关的经济和金融活动而发行的。

上海自贸区债券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旨在为自贸区提供稳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并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参与自贸区的发展。

第二节:上海自贸区的背景和发展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政府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举措。

它坐落在中国上海市陆家嘴、浦东机场、洋山港等区域,总面积约为120.72平方公里。

自贸区内实行了一系列创新的经济和金融政策,包括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提高金融业开放程度等。

自贸区的建立,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机构进驻,为上海和整个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第二章:上海自贸区债券的特点和种类第一节:上海自贸区债券的特点上海自贸区债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创新性:上海自贸区债券在发行方式、还款方式、利率定价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够满足自贸区发展的特殊需求。

2. 可转债:上海自贸区债券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转换,投资者有权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或其他金融产品。

3. 交易便利:上海自贸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交易市场上进行流通,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进行买卖。

4. 风险控制:上海自贸区债券发行的过程中,政府或指定机构会对债券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发行债券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节:上海自贸区债券的种类上海自贸区债券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 政府债券:由上海自贸区政府直接发行的债券,用于筹集自贸区的基础建设资金和公共服务资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7.19•【文号】金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金发〔2024〕16号各金融监管局,上海市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险业协会: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稳步推进再保险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支持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建设要素集聚、业务集中、交易活跃、规则完善的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交易中心),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再保险中心。

着力发展再保险增量市场,强化再保险供给能力,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有效发挥再保险分散保险风险的功能作用,建设现代再保险市场体系。

三、加大政策支持,引导构建机构集聚中心支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专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再保险、保险经纪法人或分支机构,允许境内再保险公司、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再保险运营中心,为机构集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支持上海保交所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专门子公司,对登记交易中心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沪府规〔2021〕18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规〔2021〕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1日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才支持政策第三章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第四章投融资支持政策第五章研发和应用支持政策第六章长三角协同创新支持政策第七章行业管理支持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促进新时期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若干政策。

第二条本若干政策适用于符合有关条件的本市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含IP、EDA,下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及机构,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及机构。

第二章人才支持政策第三条优化研发设计人员和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政策。

优化研发设计人员支持结构,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攻关任务的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先进封装测试企业研发设计人员,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以及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导向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企业研发设计人员。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做大产业规模,对于首次突破相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EDA、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由市、区两级政府给予企业核心团队分级奖励。

其中,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突破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作进一步放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下同)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完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建立本外币协调监管机制。

第二条上海市金融机构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适用本细则。

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并从事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是指上海市金融机构依据《意见》设立分账核算单元,并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区内主体提供《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等相关业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 1 —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第三条区内主体包括区内机构、区内个人以及区内境外个人。

区内机构是指:1.在试验区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包括法人和非法人);2.境外机构驻试验区内机构。

区内个人是指在试验区内工作,并由其区内工作单位向中国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一年以上所得税的中国公民。

区内境外个人是指持有境外身份证件、在试验区内工作一年以上、持有中国境内就业许可证的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自然人。

境外机构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内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和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合称为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区内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和区内境外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合称为个人自由贸易账户。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是指上海市金融机构为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在其市一级机构内部建立的自由贸易专用账务核算体系-——(FTU-Free Trade Accounting Unit),并建立相应的机制实现与金融机构其他业务分开核算。

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5 一
资 本 项 目 自 由兑 换 与 中国 ( 上海 ) 自 由贸 易试 验 区建 设
二、 上 海 自由 贸 易试 验 区建 设 可 以推 进 人 民 币 国 际 化 进 程
人 民币 国际化 的首 要 问题 是人 民币 国际化模 式 的选 择 。就单 一货 币 的 国
际化 而言 , 可 以分 为美 元模 式 和 日元模 式 。在美 元模 式 下 , 美 元 输 出的主 要方
区基 础 上 , 要 研 究如 何试 点先 行 , 建立 一个 自由贸易 试验 区 。所谓 自由贸易试
验区, 也 就是 国际上 常见 的 自由贸易 园 区( F T Z 。 f r e e t r a d e z o n e ) 。2 0 1 3年 7月 初, 国务 院常 务会 议 原则 通过 《 中 国( 上海 ) 自由贸易 试验 区总 体方 案》 , 意味着
教 委 科 研 创 新 项 目( 项 目批 准 号 1 3 Y S 1 0 5 ) 和 上 海 市 教 委金 融 学 重 点 学科 ( J 5 1 6 0 1 ) 的
资助 。
作者简介 : 肖本 华 ( 1 9 7 0 一) , 男, 湖北大冶人 , 上海金融学院副教授, 经 济 学博 士。
肖本 华
( 上 海金 融 学院 , 上海2 0 1 2 0 9 )
摘 要: 中国( 上海) 自由 贸 易试 验 区建 设 与人 民 币 国 际 化相 辅相 成 , 但 两 者 都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快 人 民 币 资本 项 目 自 由兑 换 的进 程 。根 据 渐进 稳 妥 的原 则 , 可 以将 一 些 人 民币 资 本 项 目 自由兑 换 政 策 在 上 海 自 由贸 易 试 验 区 内先 行 先 试 。 例如 , 近 期 可 以在 区 内推 行 人 民币 跨 境 贷款 制 度 和 完 善 贸 易 信 贷管 理 制 度 等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5•【字号】沪府规〔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0〕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5日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本市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不断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和开放枢纽门户“四大功能”,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

通过3年试点,推动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推进产业贸易深度融合,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创新,完善区域布局,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提升“上海服务”品牌国际竞争力,促进上海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发展新格局。

二、试点任务(一)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1.强化统筹协调机制。

市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统筹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立服务贸易发展绩效综合评估体系与考核机制。

第一部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

第一部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15年决算第一部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概况(本级)一、主要职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依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有关行政管理制度。

(二)负责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国土、建设、交通、绿化市容、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统计、房屋、民防、水务、市政等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三)领导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在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金融、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在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信用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工作,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有关职责。

(五)统筹指导区内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活动,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六)发布公共信息,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七)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3个非独立法人机构:(一)办公室;(二)人力资源局;(三)政策法规研究室;(四)经济发展局;(五)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六)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局;(七)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八)洋山保税港区办事处;(九)外高桥保税区办事处;(十)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办事处。

第二部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2015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总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自贸区金融政策简介

自贸区金融政策简介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推动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提供投融资及汇兑便利
二、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转变外汇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
三、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
所有试验区金融规则和举措,都必须实现可复制、可推广 时间表:一年左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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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FT 账户
非居民账户
境外
资金自由
流动
试验区
非居民 FT账户
境内区外
其他账户 资金通道 有限打通 按跨境原则 直接划转 条件划转
境外
国境线
境内
注意: 自贸区投融资创新业务是有限隔离项下的在岸业务,而 非离岸业务,离岸金融不是试验区的政策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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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区核算体系
• 在同一金融机构的上海市级机构中设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 元(FTU),一点接入人民银行RCPMIS试验区功能模块。
保监会:保监会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外汇局上海分局:外汇局上海分局关于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登记问题的通知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细则1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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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跨境融资(境外发债—FTE账户)
细则(二十五)区内企业在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自由调回区内存入其
自身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仅限于自身使用。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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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
FT-系账户按不同主体设置 FTE(Free Trade AccountEntity):居民机构自由贸易账户 FT-系账户不办理现金业务,FT-

临港新片区产业扶持政策

临港新片区产业扶持政策

临港新片区产业扶持政策1. 引言临港新片区是上海市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旨在推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深化改革和开放。

为了促进临港新片区的产业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扶持政策。

本文将对临港新片区产业扶持政策进行全面详细、完整深入的介绍。

2. 产业扶持政策概述临港新片区的产业扶持政策旨在吸引优秀企业和项目落户,并提供各种优惠措施和支持,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资金支持为了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临港新片区设立了专项资金来支持相关项目。

包括创新基金、科技创投基金等,通过向企业提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

2.2 税收优惠临港新片区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2.3 人才引进临港新片区通过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落户。

这些人才包括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创新团队等。

同时,还提供了相关的住房补贴和子女入学政策,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2.4 基础设施建设临港新片区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交通、能源、通信等领域。

通过优化交通网络和提供可靠的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2.5 创新创业支持临港新片区鼓励创新创业,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措施。

包括设立创新孵化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和服务支持。

3. 具体政策措施3.1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临港新片区将制定详细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企业在合适的领域进行投资和创新。

3.2 设立产业基金临港新片区将设立产业基金,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项目投资、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

3.3 提供土地优惠政策临港新片区将提供土地优惠政策,包括低价出让土地、租赁补贴等。

这将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促进其在该区域内投资和发展。

(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包括( )。

A.天津港东疆片区B.天津机场片区C.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D.前海湾保税片区2.巡视是()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的重要形式。

A.党B.党章C.党内监督3.4.第40 题2011年政府的重点工作包括()。

A.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B.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C.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D.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5.第31题通报有以下特点()。

6.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提出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

如果复议机关迟迟不作决定或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时,当事人可()。

A.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B.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要求再次复议C.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D.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7.割裂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会导致( )。

A.形而上学机械决定论B.唯心主义先验论C.相对主义诡辩论D.形而上学不变论8.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的方针。

A.“一国两制”B.“港人治港”C.“澳人治澳”D.高度自治9.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支出,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A.企业主体责任B.地方属地管理责任C.部门监管责任D.政府主要领导责任10.重要公文的签发者应是机关()。

A.正职领导B.主持常务的副职领导C.主持专项业务的副职领导D.综合部门负责人二、单选题(10题)11.2013年12月30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我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开始由政府主导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向( )模式转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发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发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总部经济能级,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3〕3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30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财预〔2018〕54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支持的对象,是指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离岸转手买卖创新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扶持资金由自贸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列支。

第二章扶持内容第四条贡献扶持根据企业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对本市的综合贡献程度,给予一定扶持,当年兑现前一年度扶持资金。

每户企业年度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三章扶持申请第五条申请时间企业在每年度财政扶持申报期内,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片区管理局提出扶持申请。

第六条申请流程1、申报资格认定。

企业通过浦东新区财政扶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资格认定申请。

区商务委牵头对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进行审核。

2、扶持资金申报。

资格认定通过后,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离岸转手买卖结算数据和综合贡献情况,向各片区管理局报送扶持资金申请。

3、扶持金额核算。

各片区管理局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离岸转手买卖结算数据和综合贡献情况,核算应扶持金额。

第七条申报材料企业提出扶持申请,均应在浦东新区财政扶持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申请材料,并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一)资格认定材料1、申请报告(离岸业务模式、主要交易对手所在地信息、结算数据规模、未来发展预期等)2、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在浦东新区持续经营、不重复享受扶持、不抽调资金空壳挂号、无违法行为等)3、综合评价表(二)扶持资金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包含离岸业务模式、主要交易对手所在地信息、结算数据规模、未来发展预期、申请支持金额等)2、申报年度资金使用计划3、申报年度审计报告4、申报年度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表封面及主表复印件6、离岸转手买卖结算金额相关证明文件第八条资金拨付各片区管理局根据所核算的扶持资金金额,向新区财政局提出自贸专项发展资金用款申请,由新区财政局将资金划转至财政扶持资金拨付平台,按照财政扶持资金拨付流程拨付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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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本申报指南。

本专项资金按年度预算规模择优支持,申报指南按年度发布。

一、支持方式、标准和范围(一)方式本年度专项资金对符合如下条件的管理服务类和资助补贴类项目给予支持,管理服务类项目采取政府投入的方式,资助补贴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二)标准1、管理服务类项目由政府全额投入。

2、资助补贴类项目由政府按一定比例进行资助。

无偿资助项目涉及市场主体原则上资助比例不超过投资额的50%,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超过资助额2000万元的除按有关约定(政企合作项目合同协议除外)由项目立项批复主体按规定程序专题审议确定。

对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资助补贴类项目,按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贴息额度,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三)范围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安排》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工作安排》,2017年专项资金将在“三区一堡三联动”建设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即要围绕推进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加强自贸试验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联动,以及区内改革与区外全市改革的联动等方面迈出新步伐。

1、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此类型项目是指自贸试验区为建立高效便捷的管理和服务模式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

主要有建立一口受理系统,实现高效快捷的综合审批;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应用,扩大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应用领域;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形成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形成执法联动、措施协同的工作机制。

对该类型项目的平台建设、软件开发、物业装修、服务设施设备购置等采取政府投入或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2、促进贸易便利化此类型项目是指自贸试验区为开展进出境监管制度创新,推进监管服务便利化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

主要有查验平台建设与改造,加快货物通关效率;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国际贸易运作效率;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提高实时监管能力。

对该类型项目的平台建设和改造,平台开发的信息化系统采取政府投入或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对企业使用平台试点过程中产生的直接成本给予以一定的补贴。

3、培育新产业和新业态此类型项目是指自贸试验区为培育新型贸易业务,推进金融创新运作模式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

主要有支持离岸贸易、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务;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力度,支持互联网等新兴金融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支持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开放;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外商投资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

对该类型项目的孵化平台建设、创业基地运作等采取政府投入或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对创新型业务和发展空间改革活动所产生的成本予以一定的补贴。

4、拓展服务和贸易平台功能此类型项目是指自贸试验区为做大做强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和搭建、拓展服务促进平台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

主要有推进进口商品国际中心建设,支持专业国际贸易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拓展国际海运和空运货物中转集拼功能等。

对该类型项目的功能性服务平台物理空间建设、平台开发配套信息化系统以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采取政府投入或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对专业性服务平台的营运成本、系统集成成本予以一定的补贴。

5、其他项目对市委、市政府明确支持的其他项目,以及其他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支持方向的项目,经相关程序审定后给予支持。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管理服务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域管理局、内设职能局、新区相关委办局。

资助补贴类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优先支持信用评级良好的单位),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各支持事项的申报条件。

1、驻区机构。

为自贸试验区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央、市级相关单位。

2、社会组织。

依法登记的为自贸试验区提供服务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常设工作机构和健全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

3、企业。

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

4、市、区政府确定资助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申报材料凡申请管理服务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应提供以下资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管理服务类);2、项目方案;3、分管区领导批示;4、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凡申请资助补贴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应提供以下资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资助补贴类);2、法人机构代码证(驻区机构、社会组织)、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或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相关复印件等;4、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5、申请贴息的项目提供申报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相关息单(复印件加盖公章);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一)项目申报管理服务类项目申报主体应按照本指南要求,经区分管领导确认后向新区财政局、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局各提交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资助补贴类项目申报主体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域管理局提交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其中《专项资金申请表》可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及各区域管理局门户网站的专项资金栏目下载,填写后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项目预审新区财政局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内容进行预审,预审应当在收到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未通过的项目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函告申报主体。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域管理局受理资助补贴类项目申报,并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内容进行预审,预审应当在收到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预审未通过的项目应当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域管理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函告申报主体。

(三)项目评审对通过预审的管理服务类项目由新区财政局牵头,会同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按规定程序审议确定立项意见。

新区财政局会同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局对已评审通过的立项方案审核汇总。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域管理局对通过预审的资助补贴类项目上报新区财政局,由新区财政局牵头,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域管理局参与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进行评审,并综合筛选后确定项目,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域管理局按规定程序审议确定立项意见,经分管区领导确认后上报新区财政局。

新区财政局会同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局对已评审通过的立项方案审核汇总。

(四)项目公示通过审议的项目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或各区域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实释疑后的项目,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或各区域管理局在公示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下达发文立项通知。

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以及公示有异议、且查实存在问题的项目,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或各区域管理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函告申报主体。

(五)项目储备对当年超过资金额度的且通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储备。

当年发生项目预算调整,优先选择储备项目,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审议、公示、批复手续。

五、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5日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市、上海市其他区县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

申报主体需对是否申报和承担过财政资金支持的其他类别项目主动申明,未申明者不予受理;申报主体对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书。

3、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时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4、申报项目如为信息化项目,需要承诺同意与自贸试验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5、申报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须按照国家、市及浦东新区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项目单位需在资金请款前完成相关采购程序。

附件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管理服务类项目)》附件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资助补贴类项目)》附件1编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管理服务类项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盖章)申报单位地址:实施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2编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资助补贴类项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项目联系人: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申请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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