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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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正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落实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公告如下: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3)()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3)()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现调整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具体如下: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扬尘控制、绿色施工以及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和标化增加费两部分。

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

标化增加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经发承包双方约定创建省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成本增加费用。

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计费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具体费率标准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附件一)。

四、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和投标报价时,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应当足额计取,标化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创建目标计列:有省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目标的,标化增加费按规定标准暂列;没有创建目标的,标化增加费不计取。

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可以增列特殊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费用内容包括增加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

招投标项目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费中列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非招投标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六、因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工程,不得计取标化增加费,且基本费只能计取80%;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工程,不得计取标化增加,且基本费只能计取60%。

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费率核定制度。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13)(1)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13)(1)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内容-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内容-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备注:宁建基字(2005)252号南京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

5%,获市级文明工地增加0.5%,获省级文明工地增加1.0%.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2004一、说明(一)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2020〕第11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落实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公告如下: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宁建法字[2006]281号 关于贯彻《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建法字[2006]281号 关于贯彻《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建法字[2006]281号关于贯彻《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发稿时间:2006-10-12 阅读次数:444)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厅苏建价(2005)349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就文件贯彻意见通知如下:1、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组成。

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对该项费用的计列作单独说明并提供相应清单。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其中基本费由投标人按规定标准列入在措施项目费中,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费率列入在其他项目费中,作为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凡未按规定单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计取费用低于现行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我市现场考评组织由市造价管理机构、市建筑、市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等单位组成。

考评组织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对本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评打分。

具体工作委托市建筑、市政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单项工程测定制度。

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前,施工单位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申请、测定表》(附件三)、施工合同(含报价书)、省(市)级文明工地获奖证明、《计价手册》等材料到市造价管理处办理测定手续。

4、建筑、安装、装饰、桩基础、土石方、市政工程的现场考评标准见附件二,其他类工程现场考评标准可参照附件二中相关标准执行。

5、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6、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已开工在建和已签订合同的(包括已完成招标手续的)工程仍按原计价规定办理。

施工文明费(苏建价349)号文件

施工文明费(苏建价349)号文件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34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抄报:建设部抄送:省有关厅局、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安监站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3)()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3)()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苏建价站(2006)8号2008/02/19 10:59各市造价处、招标办(处):??? 2005年10月,省建设厅印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

今年以来,各市相继转发了该文件,并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或实施细则。

根据最近各地反映的实际情况,现就该文件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其中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因此,对于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的具体创建目标,即有“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三种具体创建目标。

?????? 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对于招标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明确的具体创建目标如何,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都应当按照苏建价(2005)349号文件规定费率计取,奖励费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目标相应计取。

????? 三、为了便于操作,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再列入“措施项目清单”通用项目中,应将该项费用分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单独列项,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单独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之外单独列项;在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预留金金额。

“其他项目清单”的参考格式见附件。

???? 四、各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检查招标文件中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规定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责令招标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给予通报批评。

江苏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规定

江苏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规定

江苏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造价处、招标办(处):2005年10月,省建设厅印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

今年以来,各市相继转发了该文件,并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或实施细则。

根据最近各地反映的实际情况,现就该文件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其中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因此,对于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的具体创建目标,即有“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三种具体创建目标。

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对于招标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明确的具体创建目标如何,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都应当按照苏建价(2005)349号文件规定费率计取,奖励费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目标相应计取。

三、为了便于操作,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再列入“措施项目清单”通用项目中,应将该项费用分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单独列项,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单独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之外单独列项;在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预留金金额。

“其他项目清单”的参考格式见附件。

四、各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检查招标文件中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规定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责令招标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给予通报批评。

苏建价[2005]349号文

苏建价[2005]349号文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34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抄报:建设部抄送:省有关厅局、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安监站1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2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序号工程名称基本费率(%)一二三建筑工程(土建工程)2.0奖励费(获市级文明工现场考评费地/获省级文明工地)率(%)(%)1.10.50.60.60.50.40.80.40.60.4/0.70.2/0.40.2/0.40.2/0.40.3/0.50.2/0.4构件吊装0.8桩基工程1.0机械施工四1.0大型土石方工程五单独装饰工程0.8六安装工程0.7七古建工程1.4八园林绿化工程0.7九市政工程1.0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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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建筑工程考评标准可参照附件二,其他工程项目考评标准由各市相关部门制订,其考评标准应尽可能量化。

未经考评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

第八条现场考评费实行动态管理。

对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可提请考核组重新组织现场考评。

同时,工程完工后,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修正现场考评得分。

综合评价分四级:好、较好、一般、差,评价意见抄送造价管理
机构。

如发生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及设备事故的工程,则取消考评费和奖励费的计取。

第九条为建立激励机制,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单项工程测定制度。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附件三)、施工合同、文明工地获奖证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等考核文件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测定手续。

造价管理机构依据工程的类别、现场考评打分及动态管理情况、文明工地评选结果,确定考评费率。

测定工作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中现场考评费率=现场考评平均分×综合评价修正比率×考评费率 / 100。

综合评价好、较好、一般、差的修正率分别为100%、95%、90%、80%。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实行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开工前,应预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少于基本费的60%,其余基本费按进度在工程竣工前付清。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确定费率,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四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独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规定单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或计取费用低于现行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挪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档案记录。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建筑安全监督等职能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不严格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凡 2006年1月1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定合同的工程(非招标)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一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
一、安全生产
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
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2、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附件二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
(一)脚手架安全网设施
附件三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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