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5 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低压入户供气工艺设计指引(终版)
低压燃气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低压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标准1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低压管道庭院安装项目。
2施工准备2.1 技术准备2.1.1 施工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安全技术交底、各项施工规范2.1.2 施工标准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CJJ33-200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城镇高层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 )《现场设施、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承压设施无损检测第 2 部分:射线检测》 JB/T4730.2-2005 2.1.3 施工方案包括项目的施工方案、焊接工艺评定。
2.2 施工人员序号工种持证上岗要求预计人数备注1氩电联焊焊工要求持证12电熔焊工要求持证13管工24辅工42.3 资料设施的查收、保存及使用资料进场资料,应按要求检查以下项目:1、检验合格证;2、检测报告;3、外观:检测管材内表面面可否干净圆滑,可否有沟槽、划伤、凹陷、杂质和颜色不平均等;4、不圆度:取三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数作为该管材的不圆度,其值大于5% 为不合格;5、外径及壁厚:管材直径的检查用圆周尺进行,测其两端的直径,任意一处不合格则为不合格;壁厚的检查用千分尺进行,测圆周的上下四点,任意一处不合格则为不合格。
2.3.2 资料设施的保存管材、管件和阀门的储藏过程中应吻合以下规定:1、管材、管件和阀门应存放在通风优异的库房或棚内,远离热源,并应有防晒、防雨淋的措施;2、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展的支撑物或地面上。
当直管采用三角形式堆放和两侧加支撑保护的矩形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宜高出 1.5m ;3、管件储藏应成箱叠放在平展地面上;看作箱叠放时,堆放高度不宜高出 1.5m ;4、管材、管件和阀门存放时,应按不相同规格尺寸和不相同种类分别存放。
2.4 主要施工机具2.4.1 施工机械1、电熔焊机;2、热熔对接焊机。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19•【字号】粤发改能电函〔2015〕236号•【施行日期】2015.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天然气正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5〕23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广东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公司、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湛江输油处、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东莞储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粤安〔2014〕2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具有易燃易爆、涉及面广、环境复杂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危害性极大。
国家和广东省政府已反复强调要深刻吸取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充分认识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坚决防止油气管道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督促做好省内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于1月下旬组成联合督查组赴省内有关地市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专项安全检查,请各地以上市、各管道企业予以支持配合。
深圳气体管道方案
深圳气体管道方案引言深圳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需求不断增长的天然气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满足城市居民和工业用户的需求,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气体管道方案。
1. 气体管道网络规划1.1 城市居民用气深圳市按照居民用气需求集中的区域,规划了一套完善的城市燃气管道网络。
该网络主要由主干管道、支线管道和用户接入管道组成。
主干管道沿着主要道路铺设,以保证燃气的供应稳定性。
支线管道则连接到主干管道,将燃气输送到各个小区和居民区。
用户接入管道则将燃气输送到小区内的每户用户。
1.2 工业用气深圳市的工业用气需求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为了满足这些园区的需求,深圳市规划了一套专门的工业燃气管道网络。
该网络主要由主干管道和园区内部的支线管道组成。
主干管道连接到城市的天然气输气站,将供应燃气输送到各个园区。
园区内部的支线管道则将燃气输送到每个工业企业。
这种规划既能确保工业用气的稳定供应,又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管道建设的成本。
2. 管道材料选择2.1 钢制管道在深圳的气体管道方案中,钢制管道被广泛采用。
这是因为钢制管道具有高强度、耐腐蚀和耐高压等优点,能够满足城市气体管道的要求。
此外,钢制管道还能够承受变形和地震等外部压力,提高了管道的安全性能。
2.2 塑料管道在一些场合,深圳市也采用了塑料管道。
塑料管道由于其阻隔性能好、安装方便等特点,成为一些低压和小规模管道的首选。
深圳市注重环保,因此在一些小区和居民区的气体管道中,塑料管道得到了广泛使用。
3. 管道施工与安装3.1 施工规范深圳市在气体管道施工和安装方面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管道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作业,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3.2 安全措施深圳市在气体管道安装过程中,注重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施工和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道水密性测试、漏电测试等检测工作。
此外,管道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相关建筑设计和消防要求,以确保安全。
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
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1 总则1.1 为规范统一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管道燃气供气范围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钢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聚乙烯(PE)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及地上燃气管道工程。
凡本规定未作具体要求的,均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条文执行。
1.3 埋地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0.3MPa,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07 MPa;为满足天然气调压及流量要求,庭院管道管径按照0.1 Mpa天然气核算,调压器应选用满足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的双用调压器;地上上升立管总阀后至用户调压器前为中压B级管道,设计压力为0.1 MPa,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0.07 MPa ;用户调压器后为低压管道,液化石油气运行压力为2800Pa,天然气运行压力为2000Pa。
2 钢管埋地燃气管道工程2.1 管径DN250以上的埋地燃气管道应选用三层结构PE涂层钢管(俗称三层PE夹克管或包覆管)。
三层PE夹克管的钢管可为无缝钢管、直缝或螺旋电焊钢管,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聚乙烯防腐层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4013的有关要求;三层PE夹克管的产品选型须经试用确认后方可采用。
2.2 管道距建筑物外墙2m以内不可避免的焊缝应全部进行射线照相检验。
2.3 管子与管子之间的对接焊缝应采用聚乙烯热收缩套进行防腐。
热收缩套与管子两端原防腐层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50mm。
热收缩套防腐前,应将管子搭接段原防腐层进行打毛。
防腐应在焊缝检验合格后的48小时内完成,其施工与检验可参照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补口施工与验收规范》Q/SR J03.3执行。
2.4 三层PE夹克管不得煨弯,管件如弯头、大小头、三通等应采用整体预制防腐(目前推荐使用环氧液体涂料)的机制管件。
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术规程一、前言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燃气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市民的需求,深圳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建设了一系列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
本文旨在总结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技术规程,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基本概念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是指在城市、乡村等地区,建设用于输送燃气的管道系统,其压力一般在0.05MPa到0.4MPa之间。
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建设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的问题。
三、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技术规程1. 工程设计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管道的布局和走向:管道的布局和走向应该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和地形地貌等因素。
(2)管道的材质和规格:管道的材质和规格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管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等因素。
(3)管道的支架和固定:管道的支架和固定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管道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等因素。
2. 工程施工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同时还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等。
(2)管道的开挖和敷设:管道的开挖和敷设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和地形地貌等因素。
(3)管道的连接和测试:管道的连接和测试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同时还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检查等。
3. 工程运行和维护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运行和维护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管道的监测和检查:管道的监测和检查应该定期进行,以保证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管道的维护和保养:管道的维护和保养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管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等因素。
深圳市物价局关于燃气管道改管收费的批复-深价[2000]87号
深圳市物价局关于燃气管道改管收费的批复正文:---------------------------------------------------------------------------------------------------------------------------------------------------- 深圳市物价局关于燃气管道改管收费的批复(深价[2000]87号2000年6月22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制订改管收费的请示》收悉。
为了适应用户室内装饰的需要,确保管道气用气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对燃气管道改管收费批复如下:一、根据目前改管需求的实际,改管收费分为一般服务费和特需服务费。
一般服务费指在室内改(移)动中压阀门至气炉的气管,配套进行简易气密试验的服务费用,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和仪损费。
计收标准为:人工费80元/户;简易气密试验仪损费15元/户;材料费按实际进价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特需服务费是指改(移)动计量表和调压器、中压阀门(包括中压阀门)前的气管,以及配套进行水柱气密试验服务;或中压焊接;或打墙洞;或室外高空作业的服务费用。
特需项目费按项收取(见附表)。
二、用户为方便装修作业,要求先拆卸气管等室内设备,待装修完工再改管的,收取拆卸服务费50元。
三、以上收费均已含税。
四、你公司要将上述的收费标准印制成改管收费单,由改管工作人员在实施改管前,告知用户。
五、其他从事改管业务的企业,也要按此规定执行。
六、以上标准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局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附表(略)——结束——。
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
《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已经2015年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5年9月2日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及监督管理。
炼油、化工和电力等企业厂区以及海洋内的燃气管道,燃气用户自用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及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燃气管道包括城市燃气管道和天然气长输管道。
第四条市政府建立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市住房建设、发展改革、经贸信息、规划国土、交通运输、公安、水务、城管、海事、应急、气象、城建档案等部门和机构,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成,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市住房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二召集人。
地铁、水务、电力、通信以及管道燃气企业可以列席联席会议。
第五条市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的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下列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及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实施市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应急演练;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制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并落实相关保护措施;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整改,查处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宣传工作。
区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主要承担下列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及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实施辖区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辖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宣传工作;组织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以下简称安全保护协议)的协商和签订工作。
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 深圳建汇总
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若干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规范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及扩建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包含燃气输配工程和室内工程。
凡本规定未作具体要求的,均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1.3燃气输配工程与室内工程以首次含控制总阀门的出地面管(以下简称出地管)为分界,出地管总阀以前(含该阀门)的燃气管道及设备工程为输配工程,出地管总阀以后的燃气管道及设备工程为室内工程。
4燃气输配工程的中压设计压力为0.3MPa;室内工程中的居民用户中压设计压力为0.2MPa,低压设计压力为5KPa;商业用户低压设计压力低于10KPa;工业用户根据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确定设计压力。
1.5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其中钢质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30年,埋地聚乙烯管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40年。
1.6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产品选型和施工工艺须经试用确认后方可采用。
1.7 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设计的设备材料选型要满足天然气转换后调压和计量等安全运行要求。
1.8建设单位在委托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前,需委托供气单位进行供气方案认可。
1.9 文中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应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2 燃气输配工程2.1埋地燃气管道应使用燃气用聚乙烯(PE)管,跨越桥梁等特殊路段明设管段应采用钢管。
聚乙烯管材、管件和阀门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15558.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15558.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3部分:阀门》的要求。
浅议深圳市地上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浅议深圳市地上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摘要:分析深圳市地上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现状,从法规、管理和技术上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地上燃气管道;安全;管理;1深圳市地上燃气管道系统介绍深圳市现有的地上燃气管道系统分为中压管道和低压管道两部分,依据SJG20-2011《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术规程》1.3,“燃气输配管道工程与用户管道工程以引入管为分界,引入管总阀门以前(含该阀门)的燃气管道及设备工程为输配管道工程,引入管总阀门以后的燃气管道及设备工程为用户管道工程。
”在本文中将用户管道工程称为地上燃气管道,以便于理解。
居民用中压管道设计运行压力为0.2MPa,低压设计压力为5KPa;工业和商业用户根据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确定设计压力。
地上燃气管道系统按照管道布置方式可分为4种:(A)上环下行;(B)下环上行;(C)屋顶调压、低压管下供;(D)底层调压计量、低压上供。
见图1。
A—上环下行;B—下环上行;C—屋顶调压、低压管下供;D—底层调压计量、低压上供图1管道布置方式2 地上燃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2.1 公共管道公共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出地面管受到积水、污水等长期浸泡和腐蚀。
工程运行3至5年以后,天面管道的弯头、变径短管等部位局部腐蚀严重。
因业主改变使用功能,造成立管、天面管道被圈占,甚至为装修美观包封管道。
下降立管的排污阀被小区的景观围墙或栅栏或过于浓密的灌木丛围住,影响日常维护保养。
2.2 户内管道户内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业主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导致阳台变为浴室或厨房变为浴室等,调压器、流量表则变为安装在浴室。
用户为提升装修观感,私自改动管道或包封、暗设管道。
室内燃气管道局部腐蚀,特别是穿墙管段。
流量表安装不当导致进水。
3 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及后果3.1 在一些小区自来水给水立管与燃气上升立管距离近,由于自来水管道锈蚀穿孔、阀门或连接处泄漏,积水在燃气上升立管周围聚积,形成良好的腐蚀条件。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颁布《深圳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2008修改)-深建规[2008]3号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颁布《深圳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2008修改)正文:----------------------------------------------------------------------------------------------------------------------------------------------------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等2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建规〔2008〕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修改。
现决定将《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等2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5年,到期自动失效。
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关于颁布《深圳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建燃〔1998〕19号1998年11月16日)各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深圳市燃气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注1(注1:此条原文为: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的单位、使用燃气的用户、有关物业管理单位以及深圳市居民,均应遵守本规定。
室内(院落)低压燃气管道说明书
4 基础数据
设计规模:张家庄镇 17 个村庄约 17883 户的煤改气室内(院落)低压燃气管道设计。 基本参数:室内(院落)低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 4.5kPa,工作压力为 1.5~3kPa。设 计温度为常温。
5 设计范围和主要内容
室内设计范围:室外表前阀至室内燃气双眼灶和燃气壁挂炉供气管线末端(包含连接 软管)。 室内天然气设施的安装:包括燃气表、阀门、室内燃气管道安装、软管安装等,不包 含燃气壁挂炉的安装。
中国石油集团 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分公司
项目号:CPENC-DD17XXX
说 明 书
文件号:SPC-0000FP03-01 第 4 页 共 10 页 0版
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6 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12 次/h;不工作 时, 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3 次/h; 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 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2)厨房内应安装天然气体浓度报警器,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 15%时进行报 警。 3)天然气体浓度报警应与机械送排风设施及防爆电磁阀联锁,防爆电磁阀为常闭(通 电状态下,开启;断电状态下,关闭)、手动复位型。 4)厨房内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产品,且保证厨房持续供电。 5) 报警装置联锁要求: 敷设天然气管道的区域内报警器报警的同时, 电磁阀切断气源, 并开启机械送排风系统;天然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防爆电磁阀、机械送排风系统必须 保证质量,并由甲方委托专业人员设计安装,由天然气公司监督监测运行合格后方可通气。 6)放散要求:事故时, 由机械送排风系统将室内气体排出;置换及设备维护、维修时, 开启机械送排风系统,并由胶皮软管将管道内的天然气引至室外 6m 处放散。 6.1.6 敷设燃气管道及设备的房间必须有实体墙或门或窗与其它房间隔开; 用户不得将 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包裹起来,不得私自拆装燃气管道及设备;有燃气管道的房间不得作 为卧室、浴室、卫生间或其它住人的地方。安装天然气管道或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 易爆或带腐蚀性的物品。 6.1.7 通气前,应将液化石油气灶具改为天然气灶具,且厨房内不得再使用其它燃料 (如:液化石油气、煤炭、柴草、沼气等)作为能源。 6.1.8 针对厨房与卧室未明显分隔的房间暂不予供气。 6.2 材 料 1)室内和院落内布置的燃气管道应采用镀锌层为 500g/m2 的普通镀锌钢管(热镀锌 管),钢管性能及其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15 的要求,材质为 Q235B。 2) 所采用的可锻铸铁管件型式、 尺寸、 性能及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路连接件 《可 锻铸铁管路连接件》GB/T3287-2011 的要求。 3)所使用的管道附件、密封填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凡非标准产品,均应参照 相应的标准作性能试验或检验,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燃气软管应符合以下要求:连接壁挂炉采用 LPG 燃气专用橡胶软管,执行标准为 《在 2.5MPa 及以下压力下输送液态或气态液化石油气(LPG)和天然气的橡胶软管及软管 组合件 规范》GB/T 10546-2013;连接燃气灶应采用普通橡胶软管,执行标准为《家用煤气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04.01.16•【字号】深建燃[2004]4号•【施行日期】200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深圳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2004年1月16日深建燃[2004]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精神,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我局决定对我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调整和简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不再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专项竣工验收、签发质量合格文件,其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二、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和规范组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并在组织验收前3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督验收,通知管道燃气的接收单位或供气单位参与验收。
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燃气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燃气工程质量监督及其竣工验收监督报告,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管道燃气工程的接收、供气单位,应当参加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可能对今后接收、供气工作存在的影响提出意见,保证燃气工程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包括燃气工程专项验收内容,并由建设单位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建设工程项目(含管道燃气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建设单位方可将其中的燃气工程移交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七、本通知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若干作业技术指引
4.7 管子接触发热板开始吸热,达到规定的时间后,发热板自动弹出,管子在保 压状态下进行熔合,管子移开至发热板弹出再至管子闭合的总时间不得大于4秒。 以上过程焊机将会自动完成。 4.8 管子在保压状态下自然冷却十分钟后,方可从机架上拆离。在保压冷却期间 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4.9 热熔对接连接的焊接工艺应符合图 1 的规定,焊接参数应符合表 1 和表 2 的规定。 P1----总的焊接压力(表压,MPa),P1=P2+P 拖; P2----焊接规定的压力(表压,MPa) P 拖----拖动压力(表压,MPa) t1----卷边达到规定高度的时间; t2----焊接所需要的吸热时间,t2=管材壁厚×10; t3----切换所规定的时间(s); t4----调整压力到 P1 所规定的时间(s) t5----冷却时间(min)。
3.S2 为焊机液压缸中活塞的总有效面积(mm2),由焊机生产厂家提供。
压力=P1 冷却时间
t5 (min)
≥10 ≥11 ≥14 ≥15 ≥17 ≥19 ≥21 ≥23 ≥26 ≥28 ≥31 ≥35 ≥39 ≥44 ≥50 ≥55 ≥61 ≥67
表 2 SDR17.6 管材热熔对接参数
4
公称直径 DN
(mm)
110 125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280 315 355 400 450 500 560 630
管材壁厚 e
(mm)
6.3 7.1 8.0 9.1 10.2 11.4 12.8 14.2 15.9 17.9 20.2 22.7 25.6 28.4 31.8 35.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等2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等2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10.20•【字号】深建法[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等2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建法〔2013〕8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等22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10月20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50号)2.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4号)3.深圳市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深建字〔2007〕200号)4.关于印发《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时调整工程造价的意见》的通知(深建字〔2007〕223号)5.关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时调整工程造价的补充意见(深建字〔2008〕5号)6.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管〔2008〕24号)7.关于调整施工技术标书的编制内容和评分细则的通知(深建市场〔2008〕73号)8.关于严格控制受到停标或吊扣资质证书处罚的企业以及抽签轮空企业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的紧急通知(深建市场〔2009〕13号)9.关于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等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的通知(深建市场〔2009〕24号)10.关于采用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及资信分评分规则说明的通知(深建市场〔2009〕40号)11.关于建设工程技术标书试行暗标评审的通知(深建市场〔2009〕75号)12.关于严厉打击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深建市场〔2009〕80号)13.关于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深建市场〔2010〕297号)14.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动态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0〕366号)15.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推广采用先评后抽法和票选抽签法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34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建物管〔2011〕43号)17.关于深入开展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48号)18.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等问题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103号)19.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评分细则设置等事项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181号)20.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行评定分离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206号)21.关于改进房屋建筑工程天棚抹灰工程做法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243号)22.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1.10版)》的通知(深建字〔2011〕277号)。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深建规[2010]7号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等2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建规〔2010〕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2年-2006年期间原市建设局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发布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原市规划局制定发布的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必要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2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废止其他文件的决定除外)。
2002年-2006年期间,原市建设局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发布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市规划局制定发布的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建字〔2003〕41号)2.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自行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3〕16号)3.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体与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4〕129号)4.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4〕130号)5.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建市场〔2002〕36号)6.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5〕5号)7.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6〕134号)8.关于发布《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3〕5号)9.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深建字〔2006〕169号)10.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6〕187号)11.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50号)12.关于修改《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3号)13.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4号)14.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3〕63号)15.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3〕28号)16.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担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7号)17.关于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8号)18.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5〕159号)19.关于印发《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3〕79号)20.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52号)21.关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科〔2005〕24号)22.印发关于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深房改〔2005〕8号)23.关于废止《深圳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决定(深国房〔2005〕33号)深圳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2004年1月16日深建燃〔2004〕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精神,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我局决定对我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调整和简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不再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专项竣工验收、签发质量合格文件,其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设计
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若干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规范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及扩建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包含燃气输配工程和室内工程。
凡本规定未作具体要求的,均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1.3燃气输配工程与室内工程以首次含控制总阀门的出地面管(以下简称出地管)为分界,出地管总阀以前(含该阀门)的燃气管道及设备工程为输配工程,出地管总阀以后的燃气管道及设备工程为室内工程。
4燃气输配工程的中压设计压力为0.3MPa;室内工程中的居民用户中压设计压力为0.2MPa,低压设计压力为5KPa;商业用户低压设计压力低于10KPa;工业用户根据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确定设计压力。
1.5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其中钢质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30年,埋地聚乙烯管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40年。
1.6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产品选型和施工工艺须经试用确认后方可采用。
1.7 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设计的设备材料选型要满足天然气转换后调压和计量等安全运行要求。
1.8建设单位在委托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前,需委托供气单位进行供气方案认可。
1.9 文中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应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2 燃气输配工程2.1埋地燃气管道应使用燃气用聚乙烯(PE)管,跨越桥梁等特殊路段明设管段应采用钢管。
聚乙烯管材、管件和阀门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15558.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15558.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3部分:阀门》的要求。
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文档
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介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现有员工30人,其中有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9人、助理工程师7人;注册动力设备工程师4人、注册结构师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概预算师1人、注册咨询工程师4人。
是深圳市燃气专业设计人员最多、燃气设计范围最广的一家专业燃气设计公司。
公司具有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燃气)乙级(191109-sy)(国家建设部)压力管道设计证书(TS1810308-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12420060005)(国家发改委)公司管理质保体系:我公司于1998年率先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奉行“精心设计热情服务”“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企业目标和方针。
在工作中立足深圳、服务深圳,自1996年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承接了集团市政中压燃气管道设计约700KM,次高压燃气管道35KM,与其他设计院合作完成次高压燃气管道设计约100KM。
现正与其他设计院共同进行深圳市燃气高压管道设计工作。
作为深圳市唯一一家燃气专业设计公司,我公司参与国家、行业多项规范、规程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燃气行业制图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的编写或审定工作。
编制深圳市燃气行业技术标准及通用图,实现了深圳市燃气工程行业燃气管道安装设计的标准化。
参加了市建设局和集团公司组织的全市燃气工上岗培训工作,为深圳市燃气行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随着集团公司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在天然气进入深圳的契机中、集团做大做强的发展纲领下,我公司对自身要求不断提高,加快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在集团公司的带领下顺利完成安托山门站、景德镇LNG站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工作、优质地完成了华安LPG基地、泰安LNG液化厂等多个场站的改造、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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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低压入户供气工艺设计指引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5日主编单位: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张琳、滕云龙、邢中礼、李玉春、梁瑛、沈清波、袁冶、孟攒、刘健、杜琳琳、李河山、谢安明、陈延林、谷凯。
目录1.总则 (1)2.引用标准 (1)3.压力级制 (2)4.使用燃气的建筑物分类 (2)5.调压方式 (3)6.供气方式 (3)7.燃气系统设计 (3)8.调压设备选择 (5)9.地上管道阀门设置 (8)10.管材、管件的选用及连接方式 (8)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低压入户供气工艺设计指引1.总则1.1为满足城市燃气需求,我市原有中压管网运行压力拟由0.2MPa提高至0.3MPa,而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定,居民用户入户压力不得大于0.2MPa。
为满足规范要求,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拟推行低压入户供气工艺,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新建的居民及商业用户低压入户管道工程,改建、扩建的居民及商业用户低压入户管道工程可参照本指引。
1.3本指引适用介质为天然气。
1.4本指引规定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3MPa;低压管网设计压力为10KPa以下。
1.5燃气管道工程建设鼓励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材料,设备材料产品选型和施工工艺必须满足深圳市现行中低压燃气管道系统安全供气要求后方可采用。
1.6建设单位在委托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需提供供气单位出具的供气方案意见。
1.7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引用标准、规范、规程《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城镇燃气调压器》GB27790《城镇燃气调压箱》GB2779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3.压力级制分为中低压一次调压、中低压二次调压:1)中低压一次调压:一次调至用户使用压力范围,调压后低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5KPa,运行压力结合压力降计算确定宜选为2.1~2.8KPa;调压装置的设定压力由设计根据用户情况确定。
2)中低压二次调压:中低压调压器调至10kPa以下后,再经低-低压调压器二次调压至满足用户燃具使用压力范围。
一次调压后低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不大于10KPa,运行压力结合压力降计算确定,宜选为6~8KPa。
4.使用燃气的建筑物分类使用燃气的建筑物可按建筑型式、用途和用气量按下表分类。
使用燃气的建筑物分类类别用气建筑项目(场所)1 超高层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2 高层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3 多层指建筑高度在高层以下的建筑5.调压方式分为区域调压、楼栋调压、立管调压等方式。
1)应根据小区的具体状况,合理选用楼栋调压、区域调压的供气方式。
采用区域调压的方式,应根据小区总平面布置及市政管网情况,宜将区域调压柜设置在供气范围中间区域或用气量集中区域。
2)楼栋调压的方式应根据小区规模、用户类型等条件,结合楼栋调压箱最大流量的选用要求合理选用。
3)立管调压的方式宜在商业用户中合理选用。
6.供气方式1)根据使用燃气的建筑物高度、用户类型、庭院管网敷设条件、经济性分析等,各类建筑适用供气方式需结合现场情况确定;供气系统宜按照锅炉用气、普通商业用气、民用气分别设置独立的供气系统,埋地管道宜设置为中压。
2)采用区域调压的方式,应合理设置庭院管道的管径,控制庭院管道的压损在300Pa以内,最高不宜超过500Pa(采用整体二次调压的供气方式可适当放宽)。
7.燃气系统设计7.1管径确定用户管道流量须结合用户特点、使用燃具负荷计算,并应考虑同时工作系数。
管径的选择应保证燃具前额定压力。
7.2民用燃具燃烧器的压力确定天然气民用燃烧器具的额定压力Pn:2000Pa;允许的燃烧器前燃气压力波动范围:0.75Pn~1.5Pn。
7.3供气工艺的选择根据各类建筑高度不同,结合水力计算、用气环境、用气量、安全要求等,选择适用的低压供气工艺。
应按以下原则:1)下环上行供气的方式利于工况,应优先选用下环上行供气的方式。
2)采用一次调压、上环下行的供气方式时,建筑楼层不应超过15层。
3)为保证高楼层用户用气压力的稳定,应在超过31层(含)以上户内的户内加装低低压调压器4)特殊情况下需选用上环下行的供气方式(楼层超过15层)或供气需求特殊的住宅,可采用整体户内加装低低压调压器的二次调压供气方式。
5)商业用户宜采用低压供气工艺,综合性商住楼等应充分考虑用气量需求,做好燃气管道预留。
6)根据不同的用户类型,设计应进行工艺的比选。
扩建、改建工程应充分考虑已有供气管道的实际运行状况,选用适宜的供气工艺。
7.4管道阻力损失应根据调压器出口压力、燃具燃烧器额定压力及其允许的燃烧器前压力波动范围、各建筑物和室外管道的具体情况等进行室内外低压燃气管道水力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各管网管径。
1)低压燃气管道单位长度的摩擦阻力损失应按下式计算:式中△P-燃气管道摩擦阻力损失(Pa);λ-燃气管道摩擦阻力系数;-燃气管道的计算长度(m);Q-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m3/h);d-管道内径(mm);ρ-燃气的密度(kg/m3);T-设计中所采用的燃气温度(K);-273.15(K)。
T2)应考虑高程差引起的燃气附加压力,立管上应设抵消燃气附加压力的措施,优先选用变径方式。
燃气附加压力可按下式计算:△H=9.8×﹙ρk-ρm﹚×h式中:△H—燃气的附加压力(Pa);ρk—空气的密度(kg/m3);ρm—燃气的密度(kg/m3);h—燃气管道终、起点的高程差(m)。
7.5高层、超高层建筑燃气立管补偿要求高层、超高层建筑用气应考虑.地基不均匀沉降、温差变形等因素,在上升立管采取补偿措施,宜采用自然补偿。
7.6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上密闭空间用气要求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地上密闭空间使用燃气管道供气时,需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
8.调压设备选择8.1燃气调压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使用燃气类别及压力波动范围、流量波动幅度、安装条件、工作压力和用户要求等因素确定。
8.2居民及商业用户调压装置调压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调压装置的进出口压力及最大、最小流量应满足使用要求;调压器额定流量应不低于用户高峰小时用气量的1.3倍;最小流量需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定;所选调压器应能满足最大进口压力时通过最小流量而进口压力最小时能通过最大流量。
2)调压器的稳压精度应满足供气工艺的要求。
3)调压装置应有超压防护装置,其性能和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不可间断用户的调压设备宜有备用调压系统。
5)当采用中低压一级调压系统时,其进出口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调压器前燃气管道设计压力0.3MPa,运行压力0.08~0.3MPa;调压器后燃气管道设计压力5000Pa,运行压力结合压力降计算确定。
6)当采用中低压二级调压系统时,其进出口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调压器前燃气管道设计压力0.3MPa,运行压力0.08~0.3MPa;二级调压器前燃气管道设计压力10kPa以下,运行压力10kPa以下;二级调压器后燃气管道设计压力5000Pa,运行压力不大于3000Pa。
8.3调压柜(箱)的选择调压柜(箱)内部的布置,要便于管理和维修,设备布置要紧凑,管道及辅助管线力求简短。
1.区域调压柜1)通常布置成一字形,有时也可布置成∏形及L形。
2)为保证不间断供气,需在调压柜内设备用调压路。
3)调压器及过滤器前后均应设置压力表。
4)调压柜内应预留压力远传设施接口,宜预留流量、温度远传设施接口。
2.调压箱楼栋或立管调压时可选用壁挂式调压箱。
应采用带超压切断装置的调压器,调压器前后设压力表。
8.4调压柜(箱)的安装1 调压箱(悬挂式)1)调压箱的箱底距地坪的高度宜为1.0~1.2m,可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上或悬挂于专用的支架上;当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上时,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宜大于DN50;2)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m;调压箱不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窗下和阳台下方的墙上,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机进风口墙上;3)安装调压箱的墙体应为永久性的实体墙,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孔。
2 调压柜(落地式)1)调压柜应单独设置在牢固的基础上,柜底距地坪高度宜为0.3m;2)距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表6.6.3条的规定;3)体积大于1.5m³的调压柜应有爆炸泄压口,爆炸泄压口不应小于上盖或最大柜壁面积的50%(以较大者为准);爆炸泄压口宜设置在上盖上;通风口面积可包括在计算爆炸泄压口面积内;4)调压柜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可在柜体上部设4%柜底面积通风口,调压柜四周宜设护栏。
3 调压柜(箱)的安装位置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
4 调压柜(箱)的安装位置应使调压柜(箱)不被碰撞,在开柜(箱)维护时不影响交通。
8.5接地设施调压柜(箱)内外燃气管道、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关规定。
9.地上管道阀门设置在以下位置应设阀门:1)引入管;2)调压柜进出口;3)调压箱进口;4)流量表进口;调压器和流量表成套安装时,两者之前可共用1个阀门。
5)燃具前;6)压力表前;7)放散管;8)从水平主干管接出分支立管时每根立管的起点处。
10.管材、管件的选用及连接方式10.1选用要求管材、管件应选用符合供气单位安全供气要求的产品,管材、管件的应用条件须符合相关规定,也可选用同等性能及以上的其他管材及管件。
10.2中、低压埋地管1)宜选用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GB15558.1)PE100级配料。
公称外径160及以上管道采用SDR17.6系列,公称外径110及以下管道采用SDR11系列,采用定向钻等非开挖施工技术时应采用SDR11系列。
管件选用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PE100级配料,与管材采用相应系列。
2)公称外径dn≤90mm的管道应采用全自动电熔连接,dn>90mm的管道应采用全自动热熔或电熔连接。
SDR11与SDR17.6两种不同系列管材连接时,应采用电熔连接。
3)管道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应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执行。
10.3地上中压管1)中压管道采用无缝钢管(GB/T8163)10或20钢;管件采用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