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2017考研政治马原质量互变规律 需掌握适度原则
《政治》考点解读:质量互变规律与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考点解读:质量互变规律与社会主义制度专升本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次改变人生的机会,对于士兵来说更是如此。
小编在此整理了政治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士兵专升本军校考试大纲《政治》考点解读: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
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2019年专升本军校考试大纲《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部分主要考点包括:掌握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理解世界多样性和物质统一性;了解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掌握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理解实践和认识的本质,掌握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理解真理的检验标准,掌握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了解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掌握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及其规律,理解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理解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理解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本质,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理解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
准维教育军队考试网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结果,但量变不因质变而停止。
涵义①质――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张为臻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
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准维军考考点归纳】1、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结果,但量变不因质变而停止。
【考研政治-马原理】高频考点之(二)质量互变规律
【考研政治-马原理】高频考点之(二)质量互变规律Hi 同学们上午好欢迎关注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
其中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质是客观的、多样的,与事物具有直接同一性。
量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中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因为事物虽然在量上有了变化,但事物的性质并不一定改变,因而事物量的变化和事物性质的改变不是一致的,因此量与事物不具有直接同一性。
度是指事物保持质不变的量的活动范围,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其两端是关节点。
事物的变化超出度的范围就会发生质变,一物就转化为他物。
度这一哲学范畴对我们实践活动有重要的启示,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必须掌握适度的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适度的原则对于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有重要指导意义。
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人类可以而且应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但不能无节制地过度索取。
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人和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考研政治真题分析:重要考点,注意理解(2011年单选第1题) 我国数学家华罗庚在一次报告中以“一支粉笔多长为好”为例来讲解他所倡导的优选法。
对此,他解释道:“每只粉笔都要丢掉一段一定短的粉笔头,但就这一点来说,愈短愈好。
但太短了,使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容易折断。
每断一次,必然浪费一个粉笔头,反而不合适。
因而就出现了粉笔多长合适的问题—这就是一个优选问题。
”所谓优选问题,从辩证法的角度看。
就是要( ) A 注重量的积累 B 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 C 坚持适度原则D 全面考虑事物属性的多样性【答案】C 2.量变和质变及其关系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不显著的变化,统一体还没有破裂,事物的变化还在度的范围之内,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原有连续性的中断,是事物从一种质态转变到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哲学质量互变规律概述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马克思主义哲学质量互变规律概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一)质和量的对立统一1.质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
事物的质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
事物的质是客观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的质又是多方面的。
例如,一个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的质,也有社会属性方面的质,还有思维属性方面的质等等。
事物的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
事物的属性是事物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认识事物的属性去认识事物的质的。
在事物多种多样的属性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
本质属性的有无直接决定着事物的质,而非本质属性的消失,则不影响事物的存在。
质是区分事物、划分事物界限的前提和基础,是人类认识和实践的起点。
2.量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速度等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
事物量的规定性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事物不可分离。
理解事物量的规定性,要注意两点:第一,量的规定性和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质的规定性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某一事物失去了自己的质,该事物就变成了他事物。
量的规定性则不同,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
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事物的质。
第二,量的规定性是多方面的。
有内涵的量与外延的量、精确的量与模糊的量、要素的量与结构的量等。
内涵的量标志质的程度,如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硬度的大小。
外延的量标志质的规模,如物的数量、体积、重量等。
政治马原备考关键点:质量互变规律相关含义
政治马原备考关键点:质量互变规律相关含义质就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
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某物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是它自己,并与他物相区别,就是出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
由于各种事物都具有自身的特定的质,因而世界上的事物呈现出五彩缤纷、千差万别的生动景象。
质和事物的直接同一,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其二是说,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一定事物的质也是根本不存在的。
由于质与事物直接同一,因而它是事物内在的规定性。
这种内在的规定性只有通过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通过事物之间的区别才能表现出来。
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是复杂的,因而事物的质往往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属性或特性。
属性就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是多方面的,其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不同的属性,对于确定事物的质具有不同的作用。
人们确定事物的质,要考虑到各方面的联系和作用,把握事物各方面属性的总和。
但是,要在事物的诸多属性中,确定哪些是对事物的质具有决定作用的本质属性,还必须考虑到社会实践的需要,把社会实践作为实际的确定者。
离开人类实践去确定事物的质,也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人们依据不同的质来区别不同的事物,那么,人们又怎样区分在质上相同的事物呢?这就必须由质的范畴进入到量的范畴。
量和质一样,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例如,物体的大小,质量的疏密、等,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
量的规定性又可区分为内涵的量和外延的量,外延的量是表示事物存在范围和广度的量,是可以用机械的方法来计算的量。
内涵的量是表示事物等级程度、构成方式、功能过程的量,它比外延的量更加深刻,是不能用机械的方法来加以计算的。
质和量是事物的两种不同的规定性。
考研政治复习:马原把握规律知识点的“规律”
考研政治复习:马原把握规律知识点的“规律”考研政治复习:马原把握规律知识点的“规律”在考研政治的马原版块中,规律这个概念是经常出现和考察的,也是同学们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版块的一条重要线索,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整理一下规律的相关概念在大纲中出现的次数以及考研政治真题对这个知识点如何考察的。
首先,同学们需要把握的是规律的概念,同学们要把这个概念放到整个辩证法的体系中加以理解,“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换句话说,规律首先是一种联系,但不是一般的联系,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第一,本质,规律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属性,要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任何规律都是实物的内在根据和本质联系。
规律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范畴,规律是本质的或本质之间的联系。
第二,就是必然的,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也就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第三,规律是稳定的联系,任何规律都是同类现象背后的共性,是丰富多彩的现象背后的稳定联系。
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会重复出现。
接下来的,同学们一定要清楚,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唯物主义,所以规律是客观的。
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
所以在考研政治的真题中经常是利用人与规律的关系给同学们制造做题的.障碍。
首先,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承认不承认,规律都客观存在着,并以一定的方式起作用。
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藐视、创造、消灭改变,”这几个词只要和规律搭配,同学们一定要清楚,就一定不能选择。
可以和规律搭配的是“认识、发现、利用、遵守”,但是人们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同时,理论思维是十分重要的,正确的理论思维能使人们增强驾驭规律的能力,错误的思维会走向真理的反面。
规律的种类有哪些呢,规律可以分为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2014年的考研政治真题的一道真题就是根据这个知识点来命制的,我们一起来看下,2014.2 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说,绝不会有人去组织一个“月食党”以促进或阻止月食的到来,但要进行社会革命就必须组织革命党。
2017年考研政治真题、答题攻略及复习经验指导
2017年考研政治真题、答题攻略及复习经验指导2016年考研政治真题分析题解析(1)“四个全面”对规律的揭示基于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规律的揭示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所以能揭示规律,是因为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治国理政的重大成果,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规律的揭示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
我们党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中,持续不断地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2) 首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中国发展总纲,体现了全面地看问题。
其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历史阶段新特点,体现了发展地看问题。
第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机联系、相互贯通,体现了联系地看问题。
2016年考研政治真题解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选择题今年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部分的选择题比较简单,大多考的是再认再现。
只有单选第3题需要稍加运算,下面简单的分析一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部分试题的内容。
单选部分:第1题考察的知识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做事情要坚持适度的原则。
第2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对自由和必然的两种状态的理解,我们只有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够达到自由的状态。
第3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剩余价值理论的计算题,求剩余价值率。
剩余价值率的计算公式是:m′=m/v,m=120-100=20,v=10, m′=20/10=200%,易知选D。
第4题考察的知识点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中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与发展;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金融垄断资本的发展的关键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创新是金融垄断资本得以形成和壮大的重要制度条件考的是再认再现,易知选A。
多选部分:第17题考察的知识点是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以及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可以用排除法排除错误的选项。
第18题考察的知识点是物质运动与时间和空间中的时间一维性的理解。
2017考研政治考点总结:质量互变规律
2017考研政治考点总结之“马原”部分必背原理:质量互变规律1、总说质量互变规律——解释事物发展的过程与状态(how)。
此考点选择题中出现较多,分析题也偶有涉及,需要背诵部分原理。
2、基本概念:质、量、度(1)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
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
(2)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认识量的意义:一是,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做到“胸中有数”。
二是,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3)度: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认识度的意义: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考的比较多的原理)3、质变与量变量变和质变是事物的变化的两种运动状态。
(1)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2)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跳跃性。
(3)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4、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常见于主观题答题中使用的原理,特别是加黑的内容:(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4)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政治知识:哲学常识之量变质变规律
政治知识:哲学常识之量变质变规律在事业单位等各种考试中,都会涉及到哲学部分的考察内容,哲学的考察也集中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量变质变规律作为一个频率较高的考察内容,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常识。
量变质变规律也称质量互变规律。
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
在古代,一些思想家已经注意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现象。
《老子》提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古希腊哲学提出了某种元素的“凝聚化”和“稀薄化”导致形成不同质的事物的思想,在“谷堆论证”、“秃头论证”中讨论了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叫量变质变规律。
一、质、量、度1.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2.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相对于事物的质来说,量是事物外在的规定性,同一类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影响事物的质。
3.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
二、量变质变规律1量变: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
量变的特征是一种逐渐的、连续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相对静止状态的变化。
我们日常生活中见到的统一、平衡、相对静止等都是事物处于量变阶段所显示出来的状态,比如吸烟者肺部毒素的增多,下雨时地面雨水的增多。
2.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质变的特点是一种根本、显著的变化,是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
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统一物的分解或是相持、平衡、静止状态的破坏,都是事物在质变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状态,比如吸烟过多导致肺癌,下雨过多导致洪涝灾害等。
3.量变质变规律(1)量变是质变的准备。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只有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起质变。
例如1.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趾之疾,丧七尺之躯;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
认识质量互变规律把握适度原则教学课件-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
识 整
度基的本范状围态,这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
理 活动中遵循适度原则。
。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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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识 质 量 互 变规律 把握适 度原则 教学课 件-高中 政治统 编版选 择性必 修(公 开课课 件)
(3)量与事物的关系: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物的
“ ”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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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识 质 量 互 变规律 把握适 度原则 教学课 件-高中 政治统 编版选 择性必 修(公 开课课 件)
(3)量与事物的关系: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物的
“ ”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
6 (4)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
种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质变是量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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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 分
理 量的规定性不同于质的规定性,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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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学 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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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4)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
种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质变是量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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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学 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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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1.适度的含义
(1)度的含义:度是一事物保持自身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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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马原重点考点解析:质量互变规律
考研政治马原重点考点解析:质量互变规律一、质量互变规律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并且通过事物的属性表现出来。
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
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
事物的质与量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
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
“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防止“过”和“不及”。
事物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质变和量变两种形式。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着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量变和质变相互依存、相互贯通,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二、“质与量”联系实际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政、外交、国防等不同场合发表重要讲话,广泛引经据典,引起国内外强烈反响。
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
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
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
“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
”青年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并身体力行大力将其推广到全社会去。
根据“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命题人完全可以结合质量互变规律原理考点设计成选择题或分析题,值得引起考生的主义。
三、真题解析(2010年单选题第2题)有一则箴言:“在溪水和岩石的斗争中,胜利的总是溪水,不是因为力量,而是因为坚持。
”“坚持就是胜利”的哲理在于( )A.必然性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B.肯定中包含着否定的因素C. 量变必然引起质变D.有其因必有其果【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马哲中的质量互变规律。
2017考研政治 马原知识点解析矛盾规律
2017考研已经拉开序幕,很多考生不知道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考研复习资料。
中公考研辅导老师为考生准备了考研政治方面的建议,希望可以助考生一臂之力。
同时中公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考研集训营、专业课辅导、精品网课、vip1对1等课程,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
“对立统一规律”是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内核和线索,马克思批判性地继承了黑格尔哲学的“扬弃”(aufheben)思想并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形成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特质之一。
恩格斯在其著作《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将“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起作为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三大规律”,初步形成了“矛盾”理论的原生形态。
毛泽东在其哲学著作《矛盾论》中将“对立统一规律”明确阐述为“矛盾”,并给出了矛盾的定义,比较准确地探讨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矛盾分析法,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学说的重要基础,也决定了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教科书体系中对矛盾阐释的方式和呈现的面貌。
提醒同学们在学习“矛盾”规律时一定要首先紧扣概念,准确把握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本真内涵;其次要注意前后联系,尤其是与前面的“联系”和“发展”的联系,以及与后面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联系;再次是注重联系实际,提高辨识材料关键词的能力,灵活运用矛盾规律解答分析题。
学习“矛盾”规律,必须要把握的重要考点有:1.矛盾的定义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要注意,矛盾是一种关系,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是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即事物究竟是如何相互联系的(既对立又统一),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促使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因此,矛盾作为一种关系而不是一个实物,总是成对出现的,即一对对矛盾。
政治知识:生活中的质量互变规律
政治知识:生活中的质量互变规律【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政治知识《生活中的质量互变规律》,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精致”这个词现在越来越流行。
如果你活的比较精致,你到超市选购食品的时候都会有这样一个举动,就是拿起商品翻来覆去的找保质期及生产日期,如果这个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可以大胆放心的消费,因为其根本性质并未发生变化,只是处于量变之中。
反之,如果超过保质期的话,你肯定大吃一惊,会对这个超市产生不信任感。
这就涉及到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中,有两对概念是相伴始终的。
一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二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两对概念分别回答了两个不同领域的问题。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回答的是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本原到底是什么?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是物质的即唯物主义,反之即唯心主义。
我们在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之后还不够,我们还想知道这个世界是个什么样的,处于什么状态的?于是,便有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辩证法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这个世界的事物是处于普遍联系,事物是不断运动向前发展变化的,反之,即形而上学。
比如“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西汉董仲舒曰:“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
分别用两种不同的观点看待这个世界,前者是辩证法后者是形而上学。
而我们的唯物辩证法是考察的重中之重。
今天我们就剑指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
在学习量变和质变之前,需要了解这三个字的哲学内涵,即:质、量和度。
天底下的事物我们可以将其做个分类,大致可以分成两大类即相同事物和不同事物。
问题来了,如何的区分相同事物和不同事物呢,即靠的就是质和量。
质是一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区分不同事物的,比如“草萤虽耀而非火”萤火虫虽亮但是不是火,区分的依据就是质不同;而量是区分相同事物的,比如同样是两杯水,如何区分这两杯水,即看杯中的水量。
度即为了保持事物的性质不发生变化需要量的限度来维持,这个量的限度就是度的概念,类似于“保质期”。
2017考研政治 三大规律之质量互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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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律这个内容当中,一共有三大规律是考试的难点重点,也是考生们经常容易做错的地方,理解起来困难,做起题来更不容易做对,所以需要各位考生能够细致深入地进行学习,不仅需要看书,还需要结合题目来加深理解。
其中的质量互变规律在考试当中经常以选择题的方式对大家进行考核,考生们需要注意一些比较零散的考点,有利于在考试当中拿到该拿的分数,在质量互变规律这一节内容当中,考生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学习。
首先,要从定义上区分质、量、度,这三个定义记忆起来并不难,但是考生往往忽视了这简单的考点,反而在多选题当中,忘记了书上曾经出现的原话,换了一点说法就不选不对了,这主要是大家在学习的过程当中不够细致,所以打好扎实的基础还是大家在基础阶段进行学习的时候需要牢牢把握的。
那么在度这个考点当中引申出来的适度原则,一直是考试的热点,在考试当中出现的频率也高,需要考生关注。
其次是在适度原则内容基础上引出了量变和质变的内容,考生们一定要注意量变和质变的定义不同,比如量变是数量的增减这不难理解,关键是次序的变动也是一种量变,需要考生结合生活当中的案例来理解次序的变动也是一种量变以及它是如何引起质变的。
在质变的定义当中,需要考生注意的是质变是一种渐进的过程,它是一个阶段性,还有质变是一种连续性的中断,体现的是一种非连续性。
第三就是量变和质量的辩证关系,这是考试的一个重点,也是大家理解上感觉不难,但是做起题目来不容易拿到满分的内容,尤其是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怎么理解,需要考生注意的是两边当中有部分的质变存在,同时质变当中也有量的扩张,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关系。
理解2017考研政治马原质量互变规律 需掌握适度原则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第 1 页 共 1 页 理解2017考研政治马原质量互变规律需掌握适度原则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是考试频繁的考点,但是要理解好这个规律,必须先把握一个考点即适度原则。
今天,老师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适度原则如何理解,如何备考。
要理解适度原则,需要先理解什么叫质、量、度。
1.质事物的质是通过它的内在属性表现出来的。
既然质是决定事物的东西,那么就决定了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统一的。
有质,就有这个事物。
没有这个质,这个事物就不存在了。
人活着的时候,具备人的质,能直立行走,会思维,能制造和使用工具。
人死了以后没了生命,就只是没有生命的物质而已,不再是人了。
认识质的意义:认识任何事物,首先要认识事物的质。
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和前提。
2.量光认识质还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
还必须认识事物的量,不区分不同的身高,怎么量体裁衣。
量是事物质的外在表现的东西。
同样一种东西为什么不同,它们的外在表现不同。
作为外在表现的东西,量和事物是不直接同一的。
事物的量总是在不断变化的。
光认识质不足以准确地把握事物,还要具体到量,只有达到质和量的统一,才能准确地界定这个事物。
认识量的意义:一认识量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深入和精确化;二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同质的事物因为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
做任何事情,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3.度理解质和量都是为了理解我们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度。
内在的质和外在的量是相统一的。
质和量是怎么统一的呢?要维持一个事物质的存在,是不是要有一个量的范围呀。
度就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度不是一个点,是个范围。
这个范围的极限,也就是这个范围的两极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成为了他事物,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这就要求我们做事情,必须在度的范围内活动,才能保证我们做的事情不变质。
论述如何把握质量互变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论述如何把握质量互变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质量互变规律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之一,事物发展的过程,经由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首先,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遵循着质量互变规律。
其次,质变、量变的多样性。
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第一,事物构成因素的数量增减,到了一定程度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
第二,结构的变更,即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排列顺序和结构上的不同,也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
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第一,爆发式飞跃:指质变具有激烈的外部冲突形式,新旧力量互不相让,只有用激烈的冲突、你死我活的方式解决矛盾。
第二,非爆发式飞跃:是非对抗性矛盾的解决方式。
由于对立双方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可能通过和平方式使矛盾得到解决。
量变质变的互相渗透:第一,量变部分包含着质变。
事物中未发生质变前总的说处于量变过程,但由于事物矛盾发展不平衡,有些部分和局部已经发生了质变。
另一种是阶段性部分质变。
事物总体上处于量变过程,其不同阶段有一定的质的区别。
第二,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变是渐进性中断,但也有一个过程,有一个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的过程。
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开始的。
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超出一定的数量界限,就引起质变。
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端。
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着新的量变。
这样,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相互交替,就构成了事物无限多样、永恒发展的过程。
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辩证的。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不仅体现和巩固原来量变的结果,而且它会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的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
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客观的、普遍的规律。
它的客观性、普遍性为人类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所证实。
把握质量互变原理的重要意义,在事迹工作中,既不能把事物的质看成是凝固不变的,又要在一定条件下,注意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经过艰苦的工作,让事物的量充分展开,为质变做好准备。
2017考研政治马原复习质变和量变详解
2017考研政治马原复习:质变和量变详解来源:文都图书质量互变是客观的、普遍的规律,但在现实世界中,质变和量变以及二者的关系,其具体表现又是特殊的、丰富多彩的和错综复杂的。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量变和质变的相关原理。
量变的复杂性有多种表现:首先表现在量变形式的多样性。
事物多种多样的量变形式基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数量的增减而引起的质变,另一种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而引起的质变。
社会劳动分工和生产技术构成的方式的变化等,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涉及的就是各种政治要素和经济要素具体构成方式的变化,一个僵化的经济活动的组成方式与一个有活力的组成方式,必然会引起经济效果的质的区分。
另外,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
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可称为阶段性的部分质变;一是事物全局的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可称为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此外,作为质变准备的量变过程,在时间的延续上也很不相同。
微观世界的一些量变,经历的时间极其短暂;而导致生物物种更替的变异因素的积累,则要以亿年来计算。
同量变有种种特殊的复杂情况一样,质变的情况也是复杂多样的:首先表现在它的形式的多样性。
法国科学家托姆的突变理论是对质变形式多样性的一种说明。
突变论说明,事物的质变、飞跃的形式是千差万别、无限多样的。
从质变过程中对抗与非对抗的角度,可以把质变形式划分为两类: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爆发式飞跃是解决矛盾的一种对抗的质变形式。
这种形式的飞跃,是在量变的积累达到临界点以后,新事物与旧事物发生激烈的外部冲突,通过一次或数次决定性的打击,摧毁阻碍新事物诞生和成长的桎俈,使新事物迅速战胜旧事物而实现的根本质变。
非爆发式的飞跃是解决矛盾的非对抗的质变形式。
在这种飞跃形式下,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时一段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而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衰亡而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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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掌握适度原则
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是考试频繁的考点,但是要理解好这个规律,必须先把握一个考点即适度原则。
今天,老师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适度原则如何理解,如何备考。
要理解适度原则,需要先理解什么叫质、量、度。
1.质
事物的质是通过它的内在属性表现出来的。
既然质是决定事物的东西,那么就决定了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统一的。
有质,就有这个事物。
没有这个质,这个事物就不存在了。
人活着的时候,具备人的质,能直立行走,会思维,能制造和使用工具。
人死了以后没了生命,就只是没有生命的物质而已,不再是人了。
认识质的意义:认识任何事物,首先要认识事物的质。
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和前提。
2.量
光认识质还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
还必须认识事物的量,不区分不同的身高,怎么量体裁衣。
量是事物质的外在表现的东西。
同样一种东西为什么不同,它们的外在表现不同。
作为外在表现的东西,量和事物是不直接同一的。
事物的量总是在不断变化的。
光认识质不足以准确地把握事物,还要具体到量,只有达到质和量的统一,才能准确地界定这个事物。
认识量的意义:一认识量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深入和精确化;二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同质的事物因为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
做任何事情,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3.度
理解质和量都是为了理解我们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度。
内在的质和外在的量是相统一的。
质和量是怎么统一的呢?要维持一个事物质的存在,是不是要有一个量的范围呀。
度就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度不是一个点,是个范围。
这个范围的极限,也就是这个范围的两极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成为了他事物,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这就要求我们做事情,必须在度的范围内活动,才能保证我们做的事情不变质。
这就是适度原则。
适度原则即是度的方法论意义。
意义:要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犹不及。
"过"和"不及"都是不对的,都没有坚持适度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说要把握分寸,要掌握火候。
质、量、度一直以来考研唯独考过度。
举例:鲁迅说要表现刘备的忠厚,写得让人都不相信了。
为了显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尽显些妖术。
诸葛亮要搞定别人,三招必定致敌人于死地。
这就没有把握好适度原则。
适度原则在过去的考研政治考试中出过选择题。
因此,2017考研的考生也是备考选择题即可,根本无需背诵,只需理解即可。
祝各位考生复习顺利!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