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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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基金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慈善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服务社会公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专业性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第五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慈善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执行机构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和理事若干人。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第六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监督能力。

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慈善基金会的某一特定事项。

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章程,明确慈善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财务制度等事项。

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内部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慈善项目的申报、评审、执行、监督等事项。

慈善项目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事项。

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慈善基金会的基本情况、慈善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工作人员情况等。

年度报告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自主管理、用于公益事业的基金。

为了更好地设置和管理慈善基金,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一、慈善基金设置1. 慈善基金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经合法登记注册。

2. 慈善基金可以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 慈善基金可以代表捐赠人或接受来自公众的捐款,同时也可以自行募集资金。

4. 慈善基金设立时必须明确基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并在其章程中规定。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经过保护,妥善管理,不得挪用。

6. 慈善基金的运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慈善基金管理1. 慈善基金的管理者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定管理并传达慈善基金的宗旨,保护捐赠者利益,优化管理效率。

2. 慈善基金的运作需要建立清晰的执行机构和规范的业务流程。

3. 慈善基金在筹集资金时必须遵守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募捐计划以及捐赠信息公示。

4. 慈善基金必须保障捐赠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不被非法使用,并将捐赠记录及时、真实、准确地记载,接受公众监督。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通过科学、全面、稳健的投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及持续发展。

同时,慈善基金还应该明确资产的任何变化,及时向捐赠人和社会进行披露,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6. 慈善基金的管理要建立制度性、规范化的文化,为业务运作建立完整而健全的服务体系,树立诚信、公平、公开、专业的形象。

三、慈善基金评估慈善基金的评估是评估管理者的能力和基金投资收益的水平。

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基金风险等级、慈善基金投资人的信用度和价值。

2. 进行资源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管理者的资源和能力、执行力以及合法性。

3. 进行收益评估,评估基金的收益水平和基金管理者的自我监测、自我反思和自我纠正的能力。

四、慈善基金信息披露慈善基金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慈善基金的经营管理、投资状况等重要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向社会和捐赠人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资料。

公司慈善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慈善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慈善捐赠行为,加强慈善捐赠事项的管理,确保捐赠活动的合规性、公开性和有效性,同时提升公司社会责任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慈善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捐赠原则第四条自愿原则。

公司慈善捐赠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不得强制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便利。

第五条公开原则。

公司慈善捐赠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捐赠信息应及时向公众披露。

第六条专款专用原则。

捐赠资金和物资应专款专用,确保用于预定的公益事业。

第七条依法原则。

公司慈善捐赠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受赠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捐赠程序第八条捐赠申请。

各部门或子公司需提交慈善捐赠申请,内容包括捐赠项目、资金或物资预算、受赠方信息等。

第九条审批流程。

慈善捐赠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捐赠实施。

经批准的慈善捐赠项目,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捐赠资金管理。

捐赠资金应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向审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受赠方选择第十二条受赠方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具有公益性质的组织或项目。

第十三条选择受赠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受赠方的公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社会需求;(二)受赠方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三)受赠方在公益事业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章监督与评价第十四条公司设立慈善捐赠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捐赠活动的合规性、公开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捐赠活动结束后,公司应组织评估小组对捐赠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捐赠项目的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效率等。

公司慈善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慈善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慈善捐赠行为,加强慈善捐赠管理,提高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率,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慈善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捐赠行为的合法性;(二)自愿性原则:捐赠行为应基于公司自愿,不得强制;(三)公益性原则: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育、扶贫、环保、医疗等公益事业;(四)公开透明原则:捐赠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五)实效性原则:确保捐赠资金用于最需要帮助的人群,实现最大社会效益。

第二章捐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慈善捐赠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审批捐赠项目,监督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慈善捐赠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一)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二)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代表;(三)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公司社会责任部门负责人;(五)公司工会主席或其授权代表;(六)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第六条慈善捐赠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修订本制度;(二)审批捐赠项目;(三)监督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四)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慈善捐赠工作;(五)处理捐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捐赠项目及资金管理第七条捐赠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具有明确的公益目标;(三)捐赠资金的使用具有可行性;(四)捐赠资金的使用具有透明度。

第八条捐赠资金的管理:(一)捐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捐赠者公开;(三)捐赠资金的使用应接受捐赠者、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九条捐赠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第四章捐赠活动宣传第十条公司应积极宣传慈善捐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一、概述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者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资金,用以支持扶助贫困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目的的一种特殊资金,其管理对于有效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合法、透明、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二、慈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2.1 设立程序1. 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提出设立慈善基金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2.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3. 经批准后,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将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2.2 慈善基金的管理机构1. 制定慈善基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修订2. 监督和审计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3. 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基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情况4. 协调、管理慈善项目的执行5. 组织慈善基金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2.3 慈善基金的使用原则1. 公平原则在扶助贫困群体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保证慈善基金的使用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2. 效益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3. 透明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 高效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高效灵活,及时满足需要5. 可持续发展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注重项目的长期持续性,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慈善基金的监督和评估3.1 监督机制慈善基金的使用应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监督机制包括1. 监督部门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经济社会组织加强与经济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3. 公众参与倡导公众参与慈善基金的监督,通过公众投票、咨询等方式收集和反馈意见。

3.2 评估机制1. 资金使用情况评估慈善基金的使用效果和资金流向2. 社会效益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的使用对扶助贫困群体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贡献3. 绩效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管理机构的绩效和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一、慈善基金的设立目的集团公司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提升企业社会形象,特设立慈善基金。

慈善基金旨在支持教育、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助力社会繁荣和进步。

二、慈善基金的来源1. 集团公司每年将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慈善基金。

2. 集团公司员工自愿捐款,作为慈善基金的一部分。

三、慈善基金的管理机构1. 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项目审批。

2. 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慈善基金的日常运作和项目执行。

四、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1. 支持教育事业: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建设、助学金发放等。

2. 环境保护项目:支持环保组织开展环保活动,推动可持续发展。

3. 扶贫济困项目:资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士等群体,改善其生活条件。

五、慈善基金的项目申报和评审1. 项目申报:各部门或员工可提出慈善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预算、实施方案等。

2. 项目评审: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

六、慈善基金的监督和公示1. 慈善基金使用情况需定期向集团公司领导和员工公示,接受监督。

2. 集团公司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慈善基金的宣传和效果评估1. 集团公司将慈善基金项目和慈善活动进行宣传,提升企业形象。

2. 定期对慈善基金的效果进行评估,调整策略,确保慈善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效果。

八、慈善基金的年度报告集团公司每年将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整理成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和员工公开。

以上为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希望能够有效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回馈社会。

企业慈善基金管理制度

企业慈善基金管理制度

企业慈善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员工、客户和社会对企业的认同和信任,根据公司法、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企业慈善基金是指企业为支持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设立的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慈善项目和公益活动。

第三条企业慈善基金的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透明、效益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慈善基金的来源第四条企业慈善基金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企业自有资金2.员工捐赠3.客户捐赠4.社会捐赠5.其他合法渠道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社会公开企业慈善基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慈善基金的使用第六条企业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资助贫困人口、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2.支持教育、医疗、环保等公益事业3.开展慈善活动、志愿服务等4.其他符合公益性质的项目和活动第七条企业慈善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2.资助项目必须合法合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3.资助对象必须真实存在,资金使用的效果必须可衡量4.项目评估必须客观公正,保证慈善基金的最大效益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企业慈善基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慈善基金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慈善基金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岗位,保障慈善基金的合规运作。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或者由董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效果进行公开披露,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企业慈善基金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三条该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企业慈善基金管理制度,特此制定。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慈善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法、合规、高效使用,切实保障捐赠人和受益人的权益。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慈善组织及接受慈善捐赠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金接收2.1 慈善组织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捐赠资金。

2.2 慈善组织在接收捐赠资金时,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金用途、金额、捐赠时间等事项。

2.3 慈善组织应向捐赠人开具捐赠收据,并在收到捐赠资金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资金使用3.1 慈善捐赠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途使用。

3.2 慈善组织应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3.3 慈善组织在使用捐赠资金时,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3.4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监管,防止滥用、挪用等行为。

四、资金监管4.1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2 上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慈善组织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3 慈善组织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法律责任5.1 慈善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挪用捐赠资金的,由上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2 慈善组织未按规定使用捐赠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管理部门依法撤销登记,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办法解释权归上级管理部门。

6.3 各级慈善组织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项目管理7.1 慈善组织应针对每个捐赠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管理档案,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

7.2 项目管理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预算执行、受益人筛选、资金拨付、项目效果评估等内容。

7.3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项目进度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

公司慈善基金使用管理条例

公司慈善基金使用管理条例

公司慈善基⾦使⽤管理条例公司慈善基⾦使⽤管理条例(讨论稿)第⼀章总则第⼀条公司“慈善基⾦”是以公司职⼯个⼈捐款为主,⽤于资助有特殊困难的职⼯及捐赠于公募慈善机构的专项基⾦。

第⼆条为保证慈善基⾦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维护捐赠⼈和受益⼈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慈善基⾦”具有公益性,任何团体和个⼈不得私分、侵占、挪⽤。

第⼆章基⾦的管理及使⽤原则第四条公司慈善基⾦会负责基⾦的筹集登记、宏观管理和监督。

筹集“慈善基⾦”本着“奉献、互助、⾃愿”的原则,每年组织公司职⼯⼀到两次募捐活动。

公司慈善基⾦会办公室,根据基⾦会的意见,具体负责“慈善基⾦”的管理和使⽤。

第五条公司“慈善基⾦”的管理、使⽤,应遵循如下原则:(⼀)集中管理原则。

各单位所募捐款项,必须列⼊公司总部,由公司慈善基⾦会集中管理、调配。

(⼆)专款专⽤原则。

公司慈善基⾦平时由财务部代管,建⽴专门帐户、帐⽬,严格履⾏报批制度,专款专⽤。

(三)合理使⽤原则。

为了保证公司慈善基⾦的可持续运作,扩⼤资助⾯,对基⾦作两项基本的定向定量分配:⼀是每次提取基⾦5000.00—20000.00元作为特殊困难职⼯资助⾦,每个受资助特困职⼯家庭每年受资助只限⼀次;⼆是每次提取基⾦的10000.00—50000.00元⽤于捐赠公募慈善机构,相同的慈善机构每年捐赠只限⼀次。

(四)公开透明原则。

公司“慈善基⾦”的使⽤、审定、发放等,坚持公开透明,集体讨论决定公司“慈善基⾦”使⽤情况。

每年由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审计审查⼀次,并接受职⼯群众监督。

(五)⽆须偿还原则。

公司“慈善基⾦”的资助⽅式主要为直接资助为主,资助款⽆须偿还。

第三章基⾦的资助对象及要求第六条社会资助部分:结合形势及实际情况,捐款数额、捐款对象经公司慈善基⾦会讨论研究后,决定向社会上合法的慈善机构进⾏捐赠。

第七条个⼈资助部分:因重⼤突发性灾祸及重⼤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职⼯提出书⾯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由慈善基⾦会办公室对申请⼈实际情况进⾏复核后,提出资助意见。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慈善基金的设置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慈善基金的合法、公正、透明及高效运作。

慈善基金的设立是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需求。

2. 慈善基金的设立程序2.1 设立慈善基金的目的和原则慈善基金的设立需要明确其目的和原则,目的通常是为了促进社会福利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涉及基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合法性等方面。

2.2 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同时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3 设立慈善基金的程序设立慈善基金需要按照法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中包括提交设立申请、审核评估、登记备案等步骤,必要时还需公示并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审核。

2.4 慈善基金的命名和标识慈善基金的命名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含有违法、不道德或误导性的词语。

慈善基金可以设计专属的标识,但需要注明其公益性质,以充分展示其慈善属性。

3. 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3.1 慈善基金的财产管理慈善基金的财产来源主要包括捐赠、遗赠、赋予等,管理办法应当规定合法有效的捐赠方式和程序。

慈善基金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确保慈善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及透明运作。

3.2 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管理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用于符合公益性质的项目和活动。

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和决策程序,避免滥用和浪费。

3.3 慈善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慈善基金应当设立慈善项目申报和评审机制,接收社会各界的慈善项目申报,并按照一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确保优质项目得到资助和支持。

3.4 慈善项目的跟踪与监督慈善基金在资助慈善项目后,应当建立跟踪与监督机制,定期评估项目进展和效果,并接受相关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5 慈善基金的年度报告和公示慈善基金应当每年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金的资产状况、收支情况、资助项目情况等,以保证基金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是社会的一种公益行为,为了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并确保慈善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本文将就慈善基金的设置及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慈善基金的设置慈善基金是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特定资金池。

为了确保慈善基金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下是慈善基金设置的相关规定:1. 定义:慈善基金是指由个人、团体或组织捐赠的资金,在特定的慈善机构下设立的用于进行公益事业的资金。

2. 设置程序:(1)设立机构: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机构需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益组织、慈善基金会等。

(2)慈善宗旨:慈善基金的设置应明确宗旨,明确资金用于何项公益事业,确保旨在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社会问题等。

(3)筹款方式:慈善基金可通过个人、企业捐赠、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筹款程序合法合规。

3. 条款约定:(1)基金用途:明确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确保资金用于公益项目的开展。

(2)资金监管: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或委员会,对慈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透明。

二、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慈善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以下是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1. 资金管理:(1)筹款管理:设立专门的筹款账户,确保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切实落实捐款人的意愿。

(2)资金运作:建立专业的资金管理团队,进行科学的投资运作,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以更好地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2. 项目管理:(1)项目申报: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申报机制,确保所有项目具备合规性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滥用。

(2)项目评估:设立专门的评估团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监察,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和成果的实现。

3. 审计监督:(1)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委员会,对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

(2)外部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独立机构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慈善基金的管理合规合法。

4. 公开透明:(1)定期报告:制定规范的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捐款情况、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确保公众对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所了解。

企业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企业社会责任,关爱员工,传递正能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爱心基金是指公司为关爱员工、资助困难员工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爱心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五条管委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管委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设副主任一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爱心基金来源第八条爱心基金来源包括:(一)公司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爱心基金;(二)员工自愿捐款;(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章爱心基金使用范围第九条爱心基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一)资助困难员工家庭,解决其生活困难;(二)资助员工子女教育,助力其成长成才;(三)关爱退休员工,提高其生活质量;(四)开展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第十条爱心基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不得用于与资助目的无关的支出。

第五章爱心基金管理第十一条爱心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管委会负责制定爱心基金管理制度,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管委会负责审核爱心基金申请,审批资助事项。

第十四条管委会定期对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第十五条管委会每年向公司领导汇报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对积极捐款、关心困难员工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挪用、侵占爱心基金的个人或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司将更好地关爱员工,传递爱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基金的定义和作用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者或其他团体为慈善事业创立的基金,用于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公共福利的基金。

慈善基金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例如贫困人口、残疾人士、流浪儿童等。

2.支持创新型慈善项目的发展,例如环保、健康等领域的慈善活动。

3.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公众意识的提高。

慈善基金的设置条件和流程一般来说,慈善基金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基金创立者需要有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担任基金主管单位的责任。

2.基金的目的、用途、运作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

3.基金募集的捐赠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慈善基金的设置流程如下:1.完成基金申请书,提供基金设立的理由、目的、用途、规模等详细信息。

2.在指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慈善事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在财政部门办理开户手续,设立专用账户,并按照规定存放基金的募集资金。

4.领取慈善证书,并在基金设立的领域内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慈善基金的管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慈善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证基金募集和使用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开性。

下面是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募集管理1.依据《慈善法》相关要求,进行基金募集,募集方式包括线上、线下、游戏募捐等多种形式。

2.募集资金必须依据法定渠道进入专用账户,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3.募集资金必须进行透明公开,公布募集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

使用管理1.基金使用必须符合《慈善法》相关规定和基金设立时的约定,不得夹杂其他目的。

2.基金使用需要严格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和合理。

3.基金使用需要透明公开,公布使用情况和效果评估等信息。

监督管理1.慈善基金需要接受慈善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公众监督。

2.慈善基金需要定期向慈善管理部门报告基金募集、使用等情况。

3.慈善基金需要接受独立第三方机构等的审计和评估。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制度一、基金设立目的为促进公司员工之间的互助和发展,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凝聚力,特设立公司爱心基金。

公司爱心基金是公司员工自愿捐赠的资金,用于支持公司员工及其家庭在困难、危难等特殊情况下的帮助和援助。

二、基金来源公司爱心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员工自愿捐款。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捐款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爱心捐赠。

三、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司设立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决策。

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具体人员和职责如下:1. 主任委员: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和指导基金管理工作;2. 委员:公司各职能部门主管和员工代表,负责基金的具体管理和决策;3. 基金管理员:由公司财务部门专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四、基金使用范围公司爱心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突发事件援助:如突如其来的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员工及其家人面临生活困难,可进行一定金额的援助;2. 特殊困难帮助:针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庭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提供一定额度的援助;3. 贫困地区捐助:定期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学校、孤儿院等机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五、基金申请和审批流程员工或公司领导可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需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及申请事由;2. 需要的资金金额及用途说明;3. 相关证明文件(如医生诊断书、收入证明等)。

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审批流程如下:1. 基金管理员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查;2. 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就申请进行讨论和决策;3. 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出审批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4. 批准后,基金管理员将资金拨付给申请人。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公司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需符合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及时向公司员工公布;2. 严格审核:申请资助的员工需提供真实情况证明,且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核;3. 精细施策:基金使用需细化到每一笔款项,尽量将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地方;4. 节约精打:基金管理工作要节约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资金利用。

公司慈善公益管理制度

公司慈善公益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慈善公益事业的管理,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慈善公益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公开透明:活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精准帮扶:根据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四)持续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慈善公益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慈善公益事业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慈善公益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慈善公益事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估公司慈善公益活动。

三、慈善公益项目第六条公司慈善公益项目分为以下几类:(一)教育扶贫: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高贫困地区学生受教育水平。

(二)健康扶贫:开展健康扶贫项目,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改善健康状况。

(三)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四)环保公益: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五)其他公益项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开展其他慈善公益活动。

第七条慈善公益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监督。

四、资金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慈善公益基金,用于支持慈善公益活动。

第九条慈善公益基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使用基金,不得挪用或侵占。

(二)公开透明:基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效益优先:确保基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条慈善公益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慈善公益事业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慈善公益活动的监督。

第十二条慈善公益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慈善公益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慈善公益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慈善基金设立章程模板

公司慈善基金设立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公司社会责任,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立本慈善基金。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慈善基金,是指由公司自愿捐赠、社会各界自愿捐赠以及公司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资金,用于开展慈善活动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慈善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和终止。

第二章设立目的第四条本慈善基金设立的目的如下:1. 支持教育、扶贫、医疗、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2. 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3. 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社会影响力;4. 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社会责任。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慈善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第六条管委会组成如下:1. 主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担任;2. 副主任: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 成员:由公司内部各部门代表、外部社会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

第七条管委会职责:1. 制定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2. 审核慈善基金的使用方案和项目;3. 监督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4.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慈善基金的工作情况;5. 处理其他与慈善基金相关的事宜。

第四章资金来源第八条慈善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1. 公司自愿捐赠;2. 社会各界自愿捐赠;3. 公司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资金;4. 慈善基金投资收益。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慈善基金的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原则;2. 安全性原则;3. 有效性原则;4. 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条慈善基金的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慈善活动;2. 经管委会审议通过;3.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4. 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六章资金使用第十一条慈善基金的资金使用范围包括:1. 教育援助:资助贫困学生、改善学校基础设施等;2. 扶贫助困:帮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孤寡老人等;3. 医疗救助:支持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改善医疗设施等;4. 环保事业:支持环保项目、提高环保意识等;5. 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企业职工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企业职工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企业职工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本公司为促进社会互助风气,并激发职工仁爱精神,使社会上急待济援的同胞,能获得精神慰籍与物资救助,特设置慈善基金,并制定办法。

(一)基金来源: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一定数额。

(二)基金的保管: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依上月份营业总额规定比例将款提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一活期存户,专案列帐,汇存保管,并每月11日由人事部公布10日止收支明细及余额。

(三)基金的使用:1、济授对象及条件:孤寡老幼、身世怜悯、无此为生者。

遭受天灾人祸,短期内无法维生者。

社会舆论呼吁救助者。

其他值得援济者。

2、使用原则:为贯彻默默行善的美德,施济时,不得以公司名义,应以无名氏或“全体员工”名义。

为避免受施者对本基金的长期依赖,故救济对象应逐月更换。

来函、来电或登门来募者,当面或推荐者一律不予考虑,对事后须经调查才予考虑。

3、使用方式:凡本公司职工皆可就各人接触环境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救济对象,将事实报请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发动募捐(以自由捐献为原则)。

各部门将捐献人员造成名册,并注明捐献金额寄送人事部,转呈总经理核准后,由慈善基金拨付与“捐献总额”相等的金额,一并捐助。

除平日外,并定每月地二个星期六(遇假日顺延一周为“行善日”各部门均于此日救济对象发动募捐,分公司由经理,总公司由人事部经理召集。

)为贯彻本基金会的基本精神,确保其运用得当,各部门选定的救济对象必要时人事部可进行调查。

当月份基金经捐助后还有余额时,应将其并入下月基金总额内。

每月的捐助金额,以不超过当月份的基金总额为原则,但若有前月的累积余额,得酌情拨补。

本基金不得擅自移作其他用途。

各部门职工对本办法各项工作的执行,纯属义务性质,不得要求任何报酬。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其修订由人事部呈董事长核定。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公益基金的管理,进一步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社会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中,企业公益基金是指企业为支持公益事业,捐助或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资金来源企业公益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愿捐赠、招募社会捐赠、收益转化等方式。

第二章设立管理第四条申请设立企业应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并申请设立企业公益基金。

第五条管理机构企业公益基金由企业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基金管理企业公益基金的管理应经过管理机构明确,并在审慎、透明、合理的原则下进行。

第三章捐赠开支第七条捐赠对象企业公益基金的捐赠对象应为依法合规、符合捐赠目的的公益组织、项目或事业。

第八条捐赠方式企业公益基金的捐赠方式可以是现金捐赠、实物捐赠、项目投资、设立特定基金等方式。

第九条捐赠申请企业应向管理机构提交捐赠申请,经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捐赠。

第十条捐赠开支管理企业公益基金的捐赠开支应当由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法,捐赠效果明显。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企业公益基金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第十二条评估企业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公益捐赠项目的效果进行及时评估并公开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法行为企业公益基金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办法由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社会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旨在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2. 公益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专门从事公益活动,如救助贫困人群、教育医疗等。

3. 项目投资:将资金投入到符合企业公益基金要求的社会事业项目中去。

企业慈善基金的运营方案

企业慈善基金的运营方案

企业慈善基金的运营方案一、基金的设立意义和背景企业慈善基金是指企业为了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社会慈善活动筹资、投入和管理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企业慈善基金对于企业、员工及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1 意义与背景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民生教育、扶贫济困等慈善公益事业。

建立企业慈善基金,有利于企业通过定期、有序、持续而有效地资金投入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实现企业自身和社会的双赢,并在品牌形象建设、企业文化塑造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1.2 标志企业成熟、专业化的管理企业慈善基金的设立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成熟、专业化的管理的标志。

通过建立完善的慈善基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公正、合理,提高企业慈善活动的社会效益,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企业文化。

1.3 落实国家政策《公益组织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有利于企业税收政策优惠和企业税务抵扣,对企业慈善投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1.4 形成企业固化的慈善文化通过企业慈善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形成企业固化的慈善文化,激发员工、消费者和社会群众的公益意识,形成更好的社会共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谐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金设立的原则2.1 合法合规原则基金设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财务审计等合法合规操作,确保慈善基金的使用合法公正。

2.2 透明公开原则基金收入和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并通过官方网站、记者会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对慈善基金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有明确了解。

2.3 尊重员工意愿原则企业慈善基金的设立应当尊重员工意愿,鼓励员工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使慈善活动成为员工参与的社会责任。

2.4 尊重当地文化原则企业在慈善活动中要尊重当地文化和习俗,注重慈善项目的实际效果和长远发展,提高当地社会的公益能力。

三、基金筹措的途径3.1 来源途径企业慈善基金的筹措主要来自企业利润、员工自愿捐款、社会捐赠以及合作伙伴的支持。

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管理制度

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管理制度

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慈善与公益活动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全部慈善与公益活动。

第三条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慈善捐款、志愿者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项目。

第四条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依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慈善与公益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须由慈善与公益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该部门应设立特地的负责人,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慈善与公益事务部门应与相关社会组织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提高活动的效益和影响力。

第七条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应订立年度计划,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和时间布置。

计划应得到企业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的预算应纳入企业预算,并依照预算执行。

超出预算的活动需经企业领导批准。

第九条活动执行过程中的资金、物资、人员的拨付和调配,以及相关工作的报告和记录,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亮、公正。

第十条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涉及到的涉密信息和商业机密等应严格保密。

第十一条参加企业慈善与公益活动的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关培训。

员工参加活动需经企业批准,并依照活动计划和布置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慈善与公益活动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掌控,确保活动安全、科学、有序进行。

第三章慈善与公益活动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慈善与公益活动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企业应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慈善与公益活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向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第十五条企业应及时对慈善与公益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矫正和改进,并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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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为促进社会互助风气,并激发员工仁爱精神,使社会上急待济援的同胞,能获得精神慰籍与物质救助,特设置慈善基金,并订定办法。

(二)基金的来源: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1‰数额。

(三)基金的保管: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依上月份营业总额规定比例将款提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一活期存户,专案列账,汇存保管,并每月11日由人事部公布10日止收入、支出明细及余额。

(四)基金的运用:
1.济授对象及其条件:
(1)孤寡老幼、身世怜悯、无以维生者。

(2)遭受天灾人祸,短期内无法维生者。

(3)社会舆论呼吁救助者。

(4)其他可值济援者。

2.原则:
(1)为贯彻默默行善的美德,施济时,不得以公司名义,应以无名氏或“同仁”名义。

(2)为避免受施者对本基金的长期依赖,故救济对象应逐月更换。

(3)来函、来电或登门来募者,当面或推荐者一律不予考虑,对事后须经调查才予考虑。

3.方式:
(1)凡本公司同仁皆可就各人接触环境范围内合于条件的救济对象,将事实签请单位主管核可后发动募捐(以自由捐献为原则)。

(2)各单位将捐献人员造成名册,并注明捐献金额寄送人事部,转呈总经理核准后,由慈善基金内拨付与“捐献总额”相等的金额,一并捐助。

(3)除平日外,并定每月第二个星期六(遇假日顺延一周为“行善日”各单位均于此日救济对象发动募捐,分公司由经理,总公司由人事部经理召集。

)
(4)为贯彻本基金的基本精神,确保其运用得当,各单位选定的济助对象必要时人事部可进行调查。

(5)当月份基金经捐助后还有余额时,应将当月份基金余额并入下月份基金总额内。

(6)每月的捐助金额,以不超过当月份的基金总额为原则,但若有前月的累积余额,得酌情拨补。

(7)本基金不得擅自移作其他用途。

(五)各单位员工对本办法各项工作的执行,纯属义务性质,不得借口要求任何报酬。

(六)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其修订由人事部呈董事长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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