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法(实施细则)模板(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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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能够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一)参加人能够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职工协商首席代表:页脚内容1申请日期: 年月日页脚内容2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5)第三章资金筹集 (6)第四章账户管理 (7)第五章基金管理 (9)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10)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2)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3)第九章附则 (16)页脚内容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页脚内容4(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内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范围企业自己确定);(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三)自愿参加。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总2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一、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目的在国家逐步推进养老保障体系的背景下,企业年金方案作为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旨在提供更加全面、优质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缓解个人退休金压力,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歧视任何特定员工群体,保障员工权益。

2.自愿原则: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自愿报名,企业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参加,并确保员工有选择是否参加的权利。

3.稳健可持续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应遵循稳健可持续原则,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

4.公开透明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应公开透明,对于方案的内容、运作方式以及资金运用情况都应及时向员工公开,确保员工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参与主体1.参与主体:企业年金方案的参与主体包括企业和员工。

企业作为发起方负责制定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员工作为参与方享有权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公司委托机构: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养老保险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方案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四、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具体内容1.参保条件: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比例: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年金保费,具体比例由企业和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纳比例。

3.投资运营:企业年金资金应进行专业的投资运营,以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效果。

投资方向可以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投资限制。

4.退出方式:员工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企业年金方案,享受相应的离职退休金待遇。

退出方式和待遇标准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5.资金支付:企业年金方案应确保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包括按时足额支付退休金和应急时支付应急救助金等。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规及规章,经公司研究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企业发展。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

企业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三)平等协商。

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五)适时变更原则。

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三)扣除非经营因素后,实现盈利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且具备年金缴费及支付能力。

第四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XXXX集团公司。

第二节参加人员第五条职工参加本细则的条件(一)与本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参加本细则的程序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本细则。

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加入本细则的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的下一次发薪日前提交书面《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经企业备案后不加入本细则。

放弃加入的职工申请加入本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需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经企业审核同意后加入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七条职工退出本细则的条件(一)职工与本企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职工达到本细则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一航局三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和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交一航局##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企业年金,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协商和自愿的原则: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集体协商通过后实施;员工可自愿选择参加.〔二〕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本办法充分考虑企业员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根据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配置与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三〕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企业缴费的资金,考虑员工的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特殊贡献和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由中交股份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立规范的合同关系,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办法.第二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公司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企业盈利并完成一航局##下达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时,可以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当企业在上年度出现亏损或停业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可以暂停缴费,待经济状态好转并开始盈利后,恢复缴费义务.(二)具备较强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企业不得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三)基本养老规范、##制度健全企业应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应按规定##程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公司以独立法人资格作为参加年金制度的核算单位.第三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2005年12月31日后企业在岗职工与内退、待岗、医疗期和经组织派出借调到公司以外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005年12月31日以后调离本公司的人员<不含局内调动的>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自愿加入企业年金计划.〔一〕试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且为公司服务时间超过1年的或由公司外部调入的急需人才经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三〕在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有效期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七条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职工在加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时,须填写《个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书》;职工个人不愿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和账户管理人不为其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报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存档.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职工应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一〕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退休前身故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三〕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含出国出境定居〕;〔四〕职工个人申请要求退出年金计划的.因各种原因申请要求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应填写《个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申请书》,退出期间不享受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从中断缴费之月起个人账户不作缴费记录,也不计算缴费年限,以后不再补缴、补记.第九条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享有领取或转移企业年金职工个人账户归属金额的权利;〔二〕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第十条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具有如下义务:〔一〕授权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二〕授权公司将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管理.第四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第十一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企业缴费;〔二〕职工个人缴费;〔三〕投资运营收益.企业年金基金采用法人受托模式,由中交股份统一选定的法人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和参加计划的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按国家与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比例在成本和福利费中列支;个人缴费由公司从职工税后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三条缴费基数企业总体缴费基数由一航局##按年度核定,一般为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第十四条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比例最高限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8.33%〕,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报一航局审核批准后实施.为了解决过渡期补偿问题,在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初期,公司企业缴费比例经一航局批准可暂按8.33%实行,随着年金计划的运转与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状况,企业缴费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8.33%,最低为1%.首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今后个人的缴费比例可根据职工的收入情况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第十五条核定与调整日期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核定与调整日期为每年的7月1日,即每年的7 月至次年6月的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该年的7月1日核定额.第十六条缴费时间与划款方式〔一〕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按月缴纳;〔二〕公司将缴费款项与时、足额汇至在托管人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专户.第五章企业年金的分配第十七条企业缴费的分配.公司设立企业年金缴费过渡期,实行过渡期补偿缴费,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十年.补偿缴费一部分作为过渡期内"中人"的工龄补偿,另一部分作为2005年12月31日以后"中人"退休的统筹外补偿缴费〔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支出问题〕.对实行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除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之外,企业不再为其发放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性费用.注:"老人"指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时已经退休的人员;"中人"指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前参加工作,年金计划实施后退休的人员;"新人"指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过渡期内,企业缴费按三部分进行分配:即基本缴费、补偿缴费和特殊贡献缴费.企业缴费=基本缴费+补偿缴费+特殊贡献缴费;基本缴费分配给全体参加年金计划的职工;补偿缴费〔由工龄补偿和统筹外补偿两部分组成〕用于补偿过渡期内"中人"职工的待遇差;特殊贡献缴费用于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职工进行奖励.企业缴费部分首先用于补偿缴费〔其中补偿缴费中首先用于统筹外补偿,其余用于工龄补偿〕,其余部分用于基本缴费和特殊贡献缴费.企业缴费分配比例每年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报批准后实施.在实行企业年金初期,如企业缴费比例设定为8.33%时,原则上基本缴费为4%,补偿缴费为4%〔统筹外补偿比例为2%,工龄补偿比例为2%〕,特殊贡献缴费为0.33%.在过渡期后,不再进行补偿缴费,补偿缴费并入基本缴费.第十八条企业基本缴费的分配企业基本缴费的分配采取系数法,分配系数按照职工的岗位职级和职称〔技能〕等级两个因素综合计算,职工的实际聘任岗位职级、职称〔技能〕等级以当年6月30日的时点确定,对新加入企业年金的职工,以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时点确定.〔一〕岗位职级系数:按一航局现行岗薪工资标准〔一航局[2000]17号文件〕中所对应的薪级确定.〔二〕职称〔技能〕等级系数:按公司所聘职称〔技能〕等级确定.其中:1、内退、待岗、医疗期人员的岗位职级系数和职称〔技能〕等级系数按其办理内退、待岗、医疗期手续时的岗位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确定;对未参加套改岗位职级的内退、待岗、医疗期人员的岗位职级系数按十四级岗位职级系数确定.2、对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职工,经组织部门确认后,可享受原岗位职级系数待遇.3、对具备高级技师、技师资格并在聘任期内的职工分别按八级、九级系数确定;4、对获得相应等级职称〔技能〕资格但未被企业聘任的在岗职工,按实际聘任的等级职称〔技能〕系数执行;5、由公司派出〔借调〕到公司以外企业的职工,经公司批准,可对照岗位职级系数表和职称〔技能〕系数表,享受相应岗位职级系数和职称〔技能〕系数待遇.第十九条企业补偿缴费的分配〔一〕企业按下列标准对"中人"进行退休后统筹外补偿:〔二〕企业按下列标准对"中人"职工进行工龄缴费补偿:"中人"职工工龄计算按局《一航局岗位薪级工资制试行办法》〔中港一航局字〔2000〕17号〕第八条第一款年功工资计算工龄规定执行,按自然年计算;从社会上招收的各类专业人员,养老保险已转移到公司的,工龄按规定连续计算,未转移到公司的,工龄从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起计算.工龄系数按以下标准计算:第二十条特殊贡献缴费的分配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企业特殊贡献缴费基金的多少,确定对有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奖励的范围、标准等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报一航局##审批后执行.第六章企业年金的归属第二十一条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特殊奖励缴费与其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职工个人.第二十二条在过渡期内,企业为"中人"退休职工支付的统筹外补偿费用划入企业公共##,不属职工个人资产.第二十三条职工个人##下的企业缴费部分与其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当期缴费累积年限和职工个人在公司的服务年限逐年按比例归属职工个人,直至100%完全归属,具体归属规则如下:企业缴费的归属期按年滚动计算,即当职工在企业服务期间,第一年的企业缴费与其投资收益到第5年时全部归属职工个人,第二年的企业缴费与其投资收益到第6年时全部归属职工个人,依次类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个人账户下的企业缴费部分与其投资收益一次性全部归属职工个人:〔一〕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退休前身故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三〕出境定居的;〔四〕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五〕因组织调动离开公司的.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个人##下未归属的企业缴费部分与其投资收益部分不归属职工个人,全部划归企业年金的公共##.〔一〕职工因##违纪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二十六条特殊情况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该职工的个人##下企业缴费与其投资收益的归属.第七章账户管理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实行完全积累制度,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由具备资格<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账户管理人为公司开设企业公共##和参加计划的职工开立个人账户.第二十八条企业公共##用于归集企业缴纳的资金与其投资收益.第二十九条职工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企业划入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下的企业缴费子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下的个人缴费子账户.第三十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分别计入企业公共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第二十一条个人账户的转移〔一〕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则个人##应转移至新就业单位;如新就业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须填写《离职人员企业年金代管协议》,其个人##可在本企业继续保留,期间的个人账户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并从个人##中代扣代缴.〔二〕对暂停交纳企业年金的职工,在停止缴费期间,其个人##可在本企业继续保留.因上述原因在本企业保留企业年金个人##关系的,待其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一次性领取.〔三〕职工如需转移企业年金个人##,应填写企业年金转移申请表,报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受托人,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进行相关账户转移操作.第三十二条职工个人##的注销〔一〕职工符合企业年金领取条件,在领取完其个人账户积累额后,职工个人账户将被注销;〔二〕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将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就业单位的.第八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第三十三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年金:〔一〕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退休前身故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三〕出境定居的;第三十四条年金待遇支付方式企业年金待遇按职工个人账户累计额计发.〔一〕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原则上应采取按月领取的方式〔特殊情况经公司或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即由职工本人提出领取方式申请,须填写《职工企业年金领取申请书》,经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提交受托人,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按照约定方式支付.〔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由职工个人<或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提出申请,须填写《职工企业年金领取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前身故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应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死亡所在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经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受托人,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一次性支付.第三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本实施细则中所指受益人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员工填写《个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书》中指定的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与上级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受托人与其他企业年金管理人的沟通协调,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汇报企业年金的实施情况.第三十七条职工通过公司委托中交股份与受托人签订规范的受托管理合同,并委托受托人与其他管理人签订相关管理合同.第三十八条基金财产的管理费用〔一〕受托费:受托人收取的受托费从本实施细则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标准根据中交股份签订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的约定执行.〔二〕账户管理费:具体标准根据中交股份签订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约定执行.〔三〕托管费:托管人收取的托管费由托管人从本实施细则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标准根据中交股份签订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的约定执行.〔四〕投资管理费:投资管理人收取的投资管理费从本实施细则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标准根据中交股份签订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约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实施受中交一航局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管.第十章风险管控第四十条企业、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机构应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其它用途.第四十一条受托人在充分考虑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第四十二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按照规定定期向受托人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受托人定期向委托人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情况.第四十三条在受托管理合同与其他管理合同中明确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年金基金运营管理的安全性.第四十四条职工通过中交股份的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监督受托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受托人与其它年金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情况.第十一章修改和终止第四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一〕半数以上职工或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提议修改;〔二〕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三〕本实施细则的某些条款被上级主管部门判定为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第四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实施细则终止:〔一〕企业破产;〔二〕本实施细则被上级主管部门判定为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实施细则无法继续实施.本实施细则终止时,已经建立的企业年金账户<包括企业公共##和职工个人##>仍然有效,账户金额不受影响,其具体管理将服从国家相关规定.第十二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实施细则应按##程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送中交一航局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九条职工对本实施细则产生异议或争议时,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与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职工可通过工会、人力资源部向上一级年金管理委员会反映,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五十条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171218-人社部-企业年金办法【范本模板】

20171218-人社部-企业年金办法【范本模板】

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财政部部长肖捷2017年12月18日企业年金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总2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第五条方案参加人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公司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分其个人账户归属个人的余额;5、由于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18年企业年金办法

2018年企业年金办法

2018年企业年金办法(共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财政部部长肖捷2017年12月18日企业年金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 附件(XX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XX单位并盖章)职工首席代表企业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录目.......................................................................... 1. 释义 ........................................................... 2总则第一章第二章3参加人员 .......................................... 5资金筹集与分配第三章..................................................... 8 账户管理第四章................................. 9权益归属第五章 10 基金管理第六章 ................................. 12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第七章................................... 12. 细则的调整和终止第八章第九章...................... 14组织管理和监督.......................................................... 14附则第十章 ......................... 16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仃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释义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XXXX公司企业首席代表:职工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参加人员................................. - 2 -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 4 - 第四章账户管理................................. - 7 - 第五章权益归属................................. - 8 - 第六章基金管理................................. - 9 -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 10 - 第八章细则的变更和终止........................ - 11 -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 13 - 第十章附则.................................... - 13 - 附件 1 ......................................... - 15 - 附件 2 ......................................... - 16 - 附件 3 ......................................... - 17 - 附件 4 ......................................... - 18 - 附件 5 ......................................... - 19 -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2018年版)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2018年版)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单位并盖章)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参加人员 (2)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4)第四章账户管理 (7)第五章权益归属 (9)第六章基金管理 (10)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1)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2)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3)第十章附则 (13)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5)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单位并盖章)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释义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参加人员3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5第四章账户管理8第五章权益归属9第六章基金管理11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12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12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14第十章附则14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16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17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1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有限公司参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单位发展。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

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三)平等协商。

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

公司管理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作者提示:本制度适合上市公司、大型集团企业、中小公司,使用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简单修改。

XXXXXX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XXXXXX有限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单位发展。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

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三)平等协商。

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篇: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推荐)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目录释义.......................................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参加人员.............................3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5第四章账户管理.............................8第五章权益归属............................10第六章基金管理............................11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12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12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14第十章附则................................15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16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17释义企业年金。

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

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

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 附件(XX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XX单位并盖章)职工首席代表企业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录目.......................................................................... 1. 释义 ........................................................... 2总则第一章第二章3参加人员 .......................................... 5资金筹集与分配第三章..................................................... 8 账户管理第四章................................. 9权益归属第五章 10 基金管理第六章 ................................. 12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第七章................................... 12. 细则的调整和终止第八章第九章...................... 14组织管理和监督.......................................................... 14附则第十章 ......................... 16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仃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释义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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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3)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4)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6)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9)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
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1。

(三)平等协商。

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
适度收益;
(五)适时变更原则。

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单位经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方案。

(一)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集团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下属单位建立企业年金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3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可适用于所有或者部分下属单位,非集团型企业可删除本条。

(三)其他条件:。

第六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本方案。

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加入本方案的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的下一次发薪
第十九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者按照本方案第三十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的权利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方案约定,了解、查询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
户基本情况;
2.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
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
5.提供个人相关基本信息。

当相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向本单
位提供变动情况。

4代表职工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的单位。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

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个人缴费5
的%
单位年缴费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
基数的%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作为对本计划
建立时临近退休职工的补偿性缴费。

5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中,个人缴费比例可以为范围,由各下属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比例。

补偿范围为:。

补偿缴费分配办法为:。

补偿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方式为:。

补偿结束后,单位调整单位缴费分配办法,履行本方案第三十三条规
方式1:企业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包括□正常缴费账户、□退休支付账户、□离职保留账户,下同)数量;
6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中,单位缴费比例可以为范围,单位缴费分配办法也可仅作原则性要求,由各下属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比例和单位缴费分配办法,但每年缴费不得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

7 指企业账户资金完成补偿以后的剩余资金;如果没有设置补偿,则为企业账户全部资金。

方式2:企业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总
额);
方式3:企业账户余额×(最后一次单位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额÷最
后一次单位缴费总额);
(二)职工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中止或者恢复个人缴费,需填写《职工中止(恢复)缴费企业年金申请表》(附件③),并经本单位确认后执行。

个人中止缴费期间,单位缴费也相应中止,个人账户继续在本计划中管理;个人恢复缴费时单位缴费也同时恢复;不弥补中止缴费期间的单位和个人
缴费。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十七条本计划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
投资收益。

一管理。

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方式2:作为保留账户在本计划中继续管理。

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负担、□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方式3:(理事会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转入由本单位与职工协商
选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统一管理。

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方式4:(其他方式)。

(三)在集团公司8内部调动新单位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
第二十二条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

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8非集团公司和将内部调动视同外部调动的集团公司删除本款。

第六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组
9用人单位可列明其他特殊情况的归属比例,例如或者集团公司内部调动时,归属比例为100%。

10未设置补偿缴费的用人单位,删除本条。

成。

第二十五条本计划采取(□理事会受托、□法人受托)管理模式。

本方案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11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

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享受本方案
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
10代表职工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的单位。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退休前身故。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变化,以及本单位经营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经集体协商变更本方案。

第三十三条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一)企业和职工一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经集体协商形成新的
企业年金方案;
(二)新的企业年金方案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12;
(四)通知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四)由受托人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对所有个人账户权益进行全部归属,并按照方案规定或者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办法
12中央所属大型企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跨省用人单位在总部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内跨地区用人单位在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分配企业账户资金13;
(五)将个人账户转移至协商确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
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六)通知本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四十条因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
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本方案涉及的相关财税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3仅是企业账户余额的,按照方案确定的办法分配;包括补偿资金的,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分配办法。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拥有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①:
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附件②: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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