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人员花名册复习进程
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全宗指南(1949-1982)D23
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全宗指南(1949-1982)全宗号 D23一、全宗构成者沿革简介1、全宗构成者的名称: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简称:淮阴地区编委2、时间:苏北区编制委员会(对外印章:苏北整编委员会)一九四九年五月——一九五三年十二月淮阴专区编制委员会一九五四年元月——一九六四年十二月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一九六五年三月——一九八二年十二月3、主要职能:核定专区、地区、县(市)乡、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清理市级非正常设机构,控制和审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具体办理有关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4、隶属关系:一九四九年五月至一九五三年,苏北区编制委员会隶属于中共苏北淮阴地方委员会和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淮阴区专员公署;一九五四年元月至一九六四年十二月,淮阴专区编制委员会隶属于淮阴专署。
一九六五年三月至一九八三年二月,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于淮阴地委。
5、全宗构成者负责人名录:(1)、苏北区编委委员会:主任委员:惠浴宇、贺希明一九五二年八月——一九五四年元月(2)、淮阴专区编制委员会主任由地委副书记李昌文兼任,副主任由专署副专员刘少傥、地委组织部部长杨肇庭兼任,黄正之、王子增、黄学法、荣根焕为成员。
一九五四年元月——一九六五年三月(3)、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编制领导小组由九位同志组成:组长:李登先一九六五年三月——一九六六年副组长:王桂林一九六五年三月——一九六六年陈克秋一九六五年三月——一九六六年(4)淮阴地区编制领导小组一九七六年——一九七九年(5)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二年6、全宗构成者内部机构的设置及其各历史阶段演变情况:(一)苏北区编委委员会:(二)淮阴专区编制委员会,为了适应编制及整编工作需要,一九六二年七月十八日地委发出(62)130号通知,设置了专区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文革”开始后,专区编制委员会随地专其他机构一道陷于瘫痪。
(三)淮阴地区编制委员会,在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期间,由于全国开展了“文化大革命”,地区各级编制委员会都停止了工作。
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材料台账
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材料台账第一篇: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材料台账附件1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材料台账县(市、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乡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原民办教师□原代课教师第二篇: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调查笔录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调查笔录调查时间:年月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内容记录:我们是镇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认定工作小组成员,现就同志任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的有关情况向你调查,请如实回答。
1、问:你与同志曾是什么关系?有无亲属关系?答:我与同志曾是关系。
2、问:你是否愿意为同志作原民办教师或原代课教师的身份和任教年限证明?答:我。
3、问:你证明他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任教?答:我证明他在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
4、问:你可知道你所证明的情况要完全属实,如有虚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答:.5、问:你的联系电话是多少?答:我的联系电话是。
以上记录我已认真阅读,系我回答。
若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被调查人签字:(手印)调查人签字: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公章)年月日第三篇:沧州市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沧州市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调查笔录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调查内容记录:被调查人签字:(手印)调查人签字: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公章)第四篇:关于五华县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审核情况的公示关于五华县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审核情况的公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的精神,五华县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认定工作小组对我县陈武炬等原民代教师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进行了审核(含外县户籍本县任教人员),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故城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实施程序1
故城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实施程序一、职责分工1、乡镇是专项工作小组是认证工作中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工作量最大,责任最重,关乎整个认证过程的信誉和成败,是我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的第一关。
其中,中心校具体负责本乡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的组织、认定、汇总、上报,对认定程序、认定结果负总责;乡镇计生办负责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审核认定;乡镇派出所负责户籍、年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的审核认定,纪检部门负责整个认证过程的监督检查。
2、县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结各乡镇认定结果的审核、汇总及上报。
其中县教体局负责对各乡镇的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县人事劳动部门根据认定结果,负责教龄补助发放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并列入财政预算;县纪检监察、政法、信访、计生、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认定对象共有5个方面的要素:1、现为河北省户籍。
2、2003年年底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上任教。
3、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4、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
5、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行为记录。
凡符合以上5个条件,达到60周岁以后,从到龄的次月起可享受教龄补助。
另外,因政策性迁移或结婚等原因户口迁到我县的符合条件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申报,由申请人提交迁出地相关机构认定其身份和教龄的资料,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乡镇要积极做好这些人员的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作。
三、认定内容1、年龄: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准;2、户籍类型:应为农村户口,以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标注为准;3、参加工作起止时间及离岗原因;4、教龄计算:有间断任教经历者,可合并计算,但要精确到月,满12个月认定一年,教龄累计满3年最后余月按一年计算。
四、认定依据下列材料可作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依据。
1、县档案部门保存的能反映其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的资料。
2、县教体局保存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花名册等相关资料。
大文完小原民办教师花名册及调查摸底表调整
填报单位:大文完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姓名 张 强 王明珍 蒋明兰 郑万芳 李红琴 李先秀 李兴平 姚廷芳 李勇云 苏改发 姚光明 郑万林 刘启文 刘启达 郑万才 陈志远 性别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民族 汉族 汉族 汉族 汉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85年8月 填报人:张丽 毕业院校 大文中学 学历 初中 中专 高中 高中 初中 初中 高中 中专 高中 初中 初中 中专 初中 初中 高中 中专 普师 专业 填报时间:2013年5月14日 代课学校 代课起止时间 送烘小学 2005.5-2005.8 大文完小 1995.9-2001.8 小忙蚌小 1994.9-2011.8 学 大文完小 1996.9-1998.8 南协完小 1998.9-2000.8 邦驮完小 1993.9-1995.8 送烘小学 1998.9-2000.8 户那完小 1998.9-2000.8 千信完小 1997.8-1998.8 送烘小学 1988.9-1989.8 邦驮完小 1987.9-1998.8 张家寨小 1992.9-1998.8 学 扎跌小学 1983.9-1989.8 小忙蚌 小学 1985.9-1989.8 代课累 计年限 4个月 6年 17年 2年 2年 2年 2年 2年 1年 1年 11年 6年 6年 4年 4年 3年 本人现状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大文乡大文村、务农 备注
教职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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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历史 历史 历史 历史 历史 历史 历史 历史 历史 历史 心健 政治 政治 政治 政治 政治 政治 政治 政治 美术 美术 美术 美术 美术 美术 美术 体育 体育 体育 体育 体育
陈新娟 李秀珍 付登科 姚志文 王娟萍 张钧鉴 高军伟 张燕华 张丹丹 王黎明 李虹 包治中 梁小青 安辉 董志成 魏旭 朱燕丽 陈建军 贵继彪 安文倩 周雪花 张东 景丽娟 王旭彤 吴愫劼 杨金龙 李小龙 陈晓斌 苏琰李 安应全 庞卫鑫 王丽娜 冯国琛 文婧 刘小平 张德全 李娟萍 吴康宁 水兴勇 朱炫霖 李娟娟 庞震 王卿凤 宿菲菲 杨鹏 党娟 吕少君 张少武 贾娟 水清源 王军 刘青 曹晓芹 连丽娟
1984.2 1979.9 1980.1 1981.1 1981.2 1982.3 1984.8 1984.9 1984.11 1984.11 1986.6 1985.4 1986.10 1987.8 1988.8 1990.9 1984.4 1988.1 1985.3 1994.1 1985.8 1985.11 1987.9 1983.1 1982.9 1978.9 1981.10 1983.8 1984.5 1984.9 1985.10 1988.4 1980.10 1986.2 1979.9 1983.12 1985.12 1990.6 1979.1 1980.7 1984.8 1985.12 1978.11 1987.7 1988.11 1978.3 1977.5 1981.10 1985.10 1976.9 1979.1 1980.8 1977.6 1988.1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8•【字号】教人〔2013〕89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豫教人〔2012〕182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后,一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部分原民办教师通过电话咨询、信函、网上信访和来访等方式就认定条件、时间要求、户籍移动等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现将《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原民办教师身份教龄认定工作中参考。
附件: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1月28日附件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1、问: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成立了哪些机构?具体职责是什么?答: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我省成立了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领导机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信访局、省委维稳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
主要任务是把握工作进度,指导和协调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认定办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地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问: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的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意见》规定: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计发的起始时间为本实施意见下发当月。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花名册
附件1
年拟晋升 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县(市)
备注: 1.对担任学校或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推荐人员要如实填写行政职务,并先进行填报;
2.除班主任工作岗位外,其他岗位可以视同或折算为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依据地区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认定后,填写认定的班主任工作年限;
3.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推荐人员,须在备注栏中备注。
备注: 1.对担任学校或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推荐人员要如实填写行政职务,并先进行填报;
2.除班主任工作岗位外,其他岗位可以视同或折算为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依据地区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认定后,填写认定的班主任工作年限;
3.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推荐人员,须在备注栏中备注。
称人员推荐花名册
(市)教育局(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任工作年限;
任工作年限;。
代课教师花名1
代课教师花名册(1986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种类及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离职时间离职原因入社保时间入低保时间备注李国良男1965 初中崞中无1987.10 3 1990.12 学校辞退东沟门梁全成男1968 高中凉中无1988.1 3 1990.12 自动离职东沟门张素红女1975 中师乌师无1996.9 7 2003.7 自动离职程家营孙团枝女1962 初中崞中无1987.11 5 1992.12 学校辞退东沟门孙利俊男1968.2 高中凉中无1988.9 8 1995.12 学校辞退双红孙连旺男1968 初中程中无1988.3 3 1990.9 学校辞退双红王平平男1965 初中程中无1987.10 2 1989.9 学校辞退大兴夭韩天明男1962 初中崞中无1987.10 3 1990.9 学校辞退大元山沈月英女1965 初中崞中无1988.1 4 1991.9 学校辞退兰家夭王润贵男1952.8 高小程家营无1987.9 4 1991.8 学校辞退蒙汉沟王二女女1945.7 高小菜园子无1987.10 3 1990.7 学校辞退蒙汉沟周改变女1967.8 初中崞中无1988.9 3 1990.8 学校辞退左卫夭刘粉枝女1962.10 初中程中无1987.5 4 1990.12 学校辞退兰家夭于俊英女1964.3 初中崞中无1989.3 4 1992.9 学校辞退兰家夭于继桃女1962.3 高中崞中无1989.3 4 1992.7 学校辞退程家营说明:1死亡教师不统计。
2、具备教师资格并教龄满10年的教师人。
不满10年的教师15 人。
现在在岗代课,但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
代课教师花名册(1986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种类及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离职时间离职原因入社保时间入低保时间备注李秀英女1963.1 高中崞中小学二级教师1988.6 16 2004.7 学校辞退双红周萍萍女1963.10 高中崞中小学二级教师1990.9 10 2000.7 学校辞退菜园子闫仙桃女1967.9 高中凉中小学一级教师1990.9 11 2001.7 学校辞退东沟门李凤云女1963.4 初中程中小学二级教师1986.3 13 1999.7 学校辞退兰家夭杜润仙女1970.4 初中程中小学二级教师1987.9 7 1994.9 学校辞退左卫夭李淑英(青)女1972.8 高中凉城二中无1995.3 11 2006.7 学校辞退程中学王银换男1965.9 专科函授无1991.4 12 2002.7 学校辞退程中学岳占元男1963.2 高中凉中无1993.3 9 2002.9 学校辞退程中学侯丽丽女1968.1 大专自考无1990.2 16 2006.7 学校辞退程家营侯香花女1941 初中程中无1985.10 8 1992.9 学校辞退程家营崔有贵男1960 初中崞中无1986.4 3 1988.12 学校辞退蒙汉沟闫栓珍女1966.1 小学崞中无1986.5 5 1991.9 学校辞退康家夭寇连锁男1946 初中崞中无1986.3 5 1990.7 学校辞退双红周连莲女1964 初中崞中无1986.3 5 1990.7 学校辞退左卫夭杨连女女1962 高中崞中无1987.4 4 1990.9 学校辞退兰家夭说明:1死亡教师不统计。
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花名册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新 教 师 花 名 册
填表单位(盖章):库车县乌尊镇教育办
填表时间:2010年9月。
教师资格证信息统计核查花名册1
教师资格证信息统计核查花名册填报人单位 填报人姓名 填报人电话《建筑施工技术》是高等职业技术学本课程主要研究建筑工程专业领域施本课程的主要任务:通过二、课程内容和教学绪 论1、教学内容:本课程的简介。
2、教学要求:了解建筑施工技术发展以及建筑施工第一章土方工程1、教学内容:土方工程基本知识;土方工程量计2、教学要求:了解土的分类、场地平整的计算;了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1、教学内容:地基处理及加固;浅埋式钢了解地基处理及加固的原则与主要方第三章砌筑工程1、教学内容: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砌体施工的2、教学要求:了解砌体结构材料的性能、脚手架的第四章混凝土结构工程1、教学内容: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2、教学要求:了解模板的种类和基本要求、钢模板第五章预应力混凝土工程1、教学内容:先张法;后张法;无粘结预了解预应力混凝土的特点和分类、锚第六章结构安装工程1、教学内容:索具设备;起重机械;单层工业厂2、教学要求:了解常用起重机械的构造、特点和适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1、教学内容:屋面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室内2、教学要求:了解防水的分类及等级,了解卷材防第八章装饰工程1、教学内容:抹灰工程;饰面工程;楼了解装饰工程的特点、内容和作用,第九章冬期与雨期施工1、教学内容:冬雨期施工概述;土方工程的冬期施2、教学要求:了解冬雨期施工的特点、要求和准备三、 课程的教学重1、土方工程的施工、土方工程量的2、地基处理及加固、浅埋式钢筋混3、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砌筑工4、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5、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施工要点;6、结构安装工程的吊装机7、屋面防水以及地下防水的施工技8、装饰工程的施工;9、冬雨期施工的主要技术措施。
四、 课时分配参考本课程总课时数为90课时,其中理论课时为78序号授课内容总课时理论课时实践课时1土方与基坑工程12122地基与基础工程862 3砌体工程1082 4钢筋混凝土工程14122 5预应力混凝土工程886结构安装工程12102 7防水工程862 8装饰工程14122 9冬期与雨期施工44907812五、教材及参考书教学本课程的简介。
民权县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1]
序号:民权县原民办教师(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姓名现户籍地现住址认定单位身份认定教龄组卷目录说明:如果证明材料较多,请按照证明材料的类别、时间先后排序,自行增删行数,但要保证整体美观。
表一民权县原民办教师(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请表表二民权县原民办教师(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承诺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电话:在河南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中,我公开承诺:本人所提交的原民办教师(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均真实有效,无虚假行为。
如有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原民办教师基本养老补助资格。
承诺人:(指纹)年月日表三民权县原民办教师(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委托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意见》豫教人〔2012〕182号文件精神,我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号:曾在你(县、乡、镇)任民办教师(公办教师),现委托贵单位对其身份及教龄进行认定,并出具所有认定材料。
此致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年月日表四证明人证明兹证明男(女),原系县乡(镇)村人。
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工作,当时我与该同志为关系。
详情:特此证明当时我的身份是,本人所证明情况保证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证明人:(手印)年月日证明人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离退休)。
现居住于。
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年月日表五公示同志,农村(城镇)户籍。
该同志年月起在学校任民办教师,曾先后在村学校、村学校任教,截止到1989年12月31日前累计任教年限年,1989年至2000年累计任教年限年,2000年以来无间断连续任教年限年,总累计年限年。
离开教师岗位后一直未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未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发规被开除或清退。
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实名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公示期限:月日至月日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章)年月日表六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材料2013年月日,由组成专项调查小组,对同志在1989年12月31日前是否曾任民办教师、任教年限及1989年以后任教年限进行调查取证。
2015民办代课教师新政策
2015民办代课教师新政策第1篇:上犹县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为妥善解决我县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赣教发〔2013〕13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委维稳办《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有关政策解答的通知》(赣教发〔2014〕5号)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编办、市委维稳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文件精神妥善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通知》(赣市教人字〔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着眼长远。
从我县实际出发,摸清县内代课教师情况,着眼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建立完善教师正常补充机制统筹兼顾起来。
2.坚持依法依规,分类解决。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把握相关政策和标准,保持政策连续性,区分在岗代课教师、被辞退民办教师或已离岗代课教师等不同情况,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3.坚持积极稳妥,不留后患。
各乡(镇)政府和教育、人社、财政、编制、维稳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地解决好代课教师问题,确保有关政策和工作经得起实践、历史的检验。
4.坚持明确主体,强化责任。
根据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谁聘用、谁负责,谁辞退、谁补偿,乡(镇)政府、学校是妥善解决本乡(镇)、本学校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
二、组织机构:(略)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1.2015年8月31日前,制定并出台妥善解决我县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2.2015年11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县中小学代课教师身份和实际代课时间认定工作。
3.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妥善解决我县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所有工作。
四、解决对象范围及措施办法(一)对象范围户籍关系至2015年7月31日仍在我县,且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指学年,下同)以上(含1年)的在岗和不在岗代课教师。
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方案
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为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根据《X省教育厅、X省公务员局、X省财政厅、中共X省委编办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X教人〔X〕68号)、《X省教育厅关于妥善解决“原代课教师”问题的函》(X教师〔X〕29号)、《X省教育委员会关于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X教〔19908〕人122号)和省关于妥善解决辞退代课教师问题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提出工作方案如下:一、实施对象(一)以下对象列入实施范围:1.1962年前后,为响应国家政策被“精简还乡”的原公办教师;2.1949年10月1日至按《X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清理清退全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自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莆市人综〔2000〕43号)文件开展清理辞退的时间(截止时间由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实际开展时间确定),非因个人原因离开教师队伍的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3.按《X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清理清退全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自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莆市人综〔2000〕43号)等有关文件被清理辞退的代课教师。
(二)以下对象不列入实施范围:1.凡因违反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各种处分被开除或辞退的;2.因各种原因离开教师岗位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3.任教总年限不足半年的;4.在其他教育机构、国有企业举办的学校、民办私立学校任教的人员;5.现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现稳定再就业的人员;6.被“精简还乡”现已享受精简退职困难生活补助的公办教师和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或退休人员生活保障金等已享受退养后生活待遇的民办教师;7.个人辞去公职、按擅自离职处理的;8.任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前后服兵役人员,补助其在任职期间的教龄年限,其军龄不作为补助年限;9.本方案发文之日前死亡的人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1997.12.09•【字号】青政办[1997]156号•【施行日期】1997.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青政办〔1997〕156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精神,现就我省2000年前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重大意义。
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保“两基”、促“两全”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这一战略决策,对深化农村牧区教育改革、实现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任务,提高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民办教师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的群体,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几十年来,广大民办教师在我省农村牧区条件最艰苦的基层教育第一线,在工资待遇不高、工作环境较差、生活困难较大的情况下,辛勤耕耘,为我省农村牧区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将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多次进行安排部署。
从1986年到1997年,全省已有4472名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1995年,黄南、果洛两州率先全部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1997年下达的1996年度“民转公”专项指标如期完成后,海北州、海西州(含格尔木市)和玉树州也将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目前全省截止1986年12月31日以前的民办教师共有1691人,主要分布在海东地区、西宁市和海南藏族自治州。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和实施“科教兴青”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2000年前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顺利实现。
民办教师补贴
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经做出过积极贡献。
为了使原民办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豫教人〔2012〕182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教人〔2012〕1196号)、《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教人〔2013〕89号)和《南阳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关于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教人〔20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认真,科学进行认定,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对原民办教师发放xx补贴的适用对象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
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省实施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
省实施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适用对象: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省实施意见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
三、认定依据(一)参加1989年民办教师职务评聘,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至2000年底未被招转,也没有纳入计划内退养者,主要依据1989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民办教师名单和原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证书》进行认定。
(二)参加1982年民办教师整顿,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未通过1989年民办教师职评者,主要依据县级备案的民办教师名册和县级教育部门颁发的《任用证》或《试用证》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