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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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学楼H4、H5工程木门、防火门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工程名称:山东大学青岛教学楼H4、H5工程
项目地址: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内
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单位重要声明:
1、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授予合同的方式应完全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
2、投标单位一旦参与投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完全接受,并有可能随时在有效期内被接
纳。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学楼H4、H5工程
木门、防火门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正本)
工程名称 :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学楼H4、H5工程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6 年 4 月 5 日
投标承诺书
致: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招标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贵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学楼H4、H5工程工程的招
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充分领会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投标方应尽的实质性的权利与义务。我公司确认,贵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不可割裂的整体。我公司保证不会对招标文件产生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和将增加贵公司招标范围内经济支出的重大误解。
2、我公司愿意以以下价格承包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学楼H4、H5工程
工程,详见附表1。
3、一旦我公司的投标被接纳,我公司将按照招标单位的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完成合同内的所有工程。
4、我公司知道并同意,如果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贵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贵司有权另选其他中标单位。
5、我公司知道并同意,贵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他任何投标书,并且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原因。
6、投标明细附后:(投标单位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列出)
7、我公司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公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不会以不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为由曲解、片面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或割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断章取义,向贵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在本工程的履约过程中,如因我公司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成本控制等未达到贵我双方签署中的所约定的目标及贵公司根据工程进展而做出的调整的要求时,我公司保证承担因此而给贵公司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9、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劳动力、资金、施工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现象。为满足本工程业主及贵公司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上的要求,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项施工资源满足贵公司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公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
10、我公司承诺无论本工程最终的成本状况如何,将不会违背合同基本原则而向贵公司要求增加或补偿合同文件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11、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保证能根据贵司的要求,在法人单位范围内调遣/安排/更换下属施工队/工程处/分公司或增派劳动力,并且不会因更换内部施工队伍而向贵公司要求补偿任何费用。并保证下属施工队/工程处/分公司完全服从我司的各项决定。
12、我公司下属工程处以及项目经理的一切行为皆由我公司(独立法人单位)
直接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13、我司承诺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并保证愿意接受总包方因上述质量、安全责任对我司的处罚。
14、我司承诺在合作的过程中,当双方出现纠纷时,依照下面解决程序:双方现场负责人协商解决→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向法院依法主张权利。决不允许工人聚众闹事(包括停工、罢工、断电、聚众到总包方、监理、业主、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上访乃至于围攻等过激行为)。在纠纷解决之前,要保证工人正常工作,使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免予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如发生此种行为,我司愿意向总包方缴纳五万元以上的违约处罚。
15、我司承诺勘察现场,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环境、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价格的情况,不以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索赔费用。
16、我司承诺不以招标文件中的暂定工程量提出任何索赔和费用增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16 年 4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青岛安宇建材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个人独资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田社区新青威路443号
姓名:黎颖灵性别:女年龄:30 职务:总经理
身份证号码: 42088
系青岛安宇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2016年8月10日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2016年4月5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黎颖灵_________系___青岛安宇建材有限公司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黎颖灵______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__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学楼H4、H5工程________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工程施工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8月10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42088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42088
日期:____2016___年____4___月___5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