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05.17•【字号】双体字〔2019〕94号•【施行日期】2019.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教体字〔2019〕94号各县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中学、农垦中学:现将《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市直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5月17日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019〕29号)、《省教育厅关于农垦森工教育行政职能及中小学移交后做好2019年中高考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157号)、《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2〕71号)、《双鸭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市区普通高中定校配额生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双教字〔2016〕218号)通知的精神,结合《2019年龙东地区初中考试联合命题工作方案》,现对我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一)考试科目1.市区学校:初二学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初三学年(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与健康2.农垦学校:初二学年(七年级):生物初三学年(八年级):地理、历史初四学年(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与健康(二)分值1.市区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总分分别为120分;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政治、历史学科卷面总分分别为100分(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按50%折合后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体育与健康总分为100分(其中含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40分,健康基础知识测试40分,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20分)。
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教辅材料和校服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教辅材料和校服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教辅材料和校服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11-26 浏览次数:42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各直属学校、有关单位:为大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202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教辅材料和校服征订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选用各项规定要求(一)明确政策规定1.对国家和地方教材及教辅材料实行目录管理,严格执行教材教辅材料准入制度,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的省定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买;除省定配套练习册外,不再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3.普通高中同步类和总复习类教辅材料由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省定目录中按照每科1套的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4.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将推荐选用的教材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严明纪律1.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以及点读机、点读笔等电子产品).2.严禁学校和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向学生推荐订购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3.严禁以学生会、班委、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4.严禁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允许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不得在省定教辅材料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或作为作业批改.5.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购教辅材料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利益或收受好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并及时与学生据实结算.二、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管理(一)明确政策规定1.学生装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原则,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校服款式、种类(有条件的大型学校也可按规定自行招标采购校服).使用财政资金为学生采购校服的,要实行政府采购;使用学生自筹资金购买校服的,要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2.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各校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3.校服采购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在招标时,竞标企业为山东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备案企业.校服面辅料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要在省教育厅招标中标范围内进行选用.订购前学校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广泛听取和征求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意见,在款式、数量、价格等方面学生和家长选择普遍趋同的基础上,方可组织实施,并全程公开采购过程.4.小学生每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分别在一、四年级配发,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生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在新生入学时配发,每套不高于100元.高中生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只在新生入学时配发,每套不高于12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或学校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中小学生校服的着装范围,并依据国家四部委文件要求,推广冬季校服及学生制服装.5.学校要落实校服采购公示制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6.学校与中标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规范的采购服务合同,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二)严明纪律1.全市各中小学校定做校服及床上用品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行推广.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校服.2.学校要成立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等工作,不得违反公开采购程序,暗箱操作,私自确定校服面料、款式、数量、价格,私自指定校服生产厂家或供应企业.3.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购校服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利益或收受好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折扣.学生征订时必须做到即时收取、据实即时结算.在征订过程中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给学生.三、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教辅材料、校服征订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承担起规范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校长是教辅材料和校服征订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形成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机制,把规范管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转化为基层学校的自觉行动.自觉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做到讲纪律、守规矩.2.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市教育局将进行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乱订教辅以及在校服征订中存在违规行为等突出问题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加强跟踪复查、重点督办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3.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乱收费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加大对重点信访举报的直查直办和通报力度,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教辅材料征订、学生校服采购工作中,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对于本地出现严重违规问题,该发现的没有发现,或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问题,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点名公开通报.各县市(区)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学校,并通过学校传达到所有教职员工.近期,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学校秋季教辅材料征订和校服征订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重点对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依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贯彻本通知精神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监察室.潍坊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3.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课前到书”目标,现将我区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内容及适用范围(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所列用书是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2)所列用书是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出版的教学用书,供普通高中学生使用。
选修课程暂由各地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课程实施要求,结合校本课程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三)壮语文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附件3)所列用书是我区开展壮语文教学的教学用书(教学性课程资源),供开展壮语文教学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四)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4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4)中的教科书,其他没有新编教科书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科书,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合适的普通学校教科书内容进行教学。
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使用国家统编教科书,其他学科使用《2024年春季学期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中的教科书。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 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9.09•【字号】双教体字〔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双教体字〔2020〕78号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为保证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实施,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全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双鸭山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港澳台居民在双鸭山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6.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到本机构认定人员在14天内无外出,需到社区开无外出证明,本人与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承诺书。
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
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双教体字〔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双教体字〔2021〕33号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全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双鸭山市户籍、居住证,或2021年双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驻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港澳台居民在双鸭山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考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稿) 》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考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稿) 》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1•【字号】双教体〔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考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稿) 》的通知双教体〔2020〕28号直属各学校:现将修改后的《双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考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稿)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鸭山市中小学校教师考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稿)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黑龙江省教育厅、人社厅、省编办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20〕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本,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多元评价,促进发展。
坚持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20•【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21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1)中的教材。
《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全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二)小学《科学》一、二、三、四、五年级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2017年版)修订的新版教材,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三)义务教育《信息技术》属于国家课程,教育部允许各省自行推荐该学科教材的使用版本,我省继续推荐河北教育版(由河北省电化教育馆编写,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河北大学版(由河北大学出版社编写,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河北人民版(由河北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写,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共三种版本的《小学信息技术》和《初中信息技术》。
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一)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使用《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原选用版本教材(见附件2),《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全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高三年级仍使用《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原选用版本教材(见附件3)。
(二)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属于国家课程,国家允许由地方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地方教材,全省继续使用《河北省2015-2016学年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冀教基〔2015〕6号)中公布的教材《河北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双教体字〔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双教体字〔2021〕20号各县(区)教体局、直属中小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黑教发〔2019〕2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双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双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3月5日附件双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1.控制作业总量。
学校要制定作业实施方案,协调统筹,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
学科教师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避免出现作业量超标现象。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
九年级学生作业量可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需求适度开放,但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长不允许超过2小时。
2.优化作业设计。
学校要加强作业设计研究,重视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丰富作业类型,把预习类作业、巩固类作业与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等类型作业相结合。
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
坚决纠正通过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来提高成绩和升学率的做法。
3.分层次布置作业。
学校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性、阶梯性,科学、系统、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适应学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要,分层布置作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6.02•【字号】湘教发〔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23〕20号各市州教育(体)局、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2号)要求,我厅编制了《湖南省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义务教育课程教学用书(一)义务教育课程均使用《义务教育教科书目录》中的教材。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有关要求,从2023年起,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生命与健康常识》(3-9年级)调整为《生命与安全》(3-6年级)。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一)普通高中均使用《普通高中教科书目录(2017年课标)》中的教材。
(二)开设第二外语的普通高中必须使用《目录》内外语教材,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教材。
三、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一)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普通学校教材中适合的内容进行教学。
(二)体育运动学校使用《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义务教育教科书目录》中的教材。
四、加强征订管理(一)各地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3〕1号)执行。
关于教师订阅2021年度教育教学业务类报刊杂志的通知
关于教师订阅2021年度教育教学业务类报刊杂志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鼓励广大教师订阅教育教学业务类报刊杂志,丰厚学识,提升教育教学业务素养和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在编在职教师订阅2021年度教育教学业务类报刊杂志实行经费补贴。
具体规定如下:
一、征订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征订要求:
1.订阅杂志数量和类型:每位老师可征订数量不超过2本的杂志,且必须有一本为本人所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类杂志。
2.征订方式:以教研组为单位统一征订,由教研组长负责本组教师的征订工作。
11月1日下班前请教研组长将杂志订阅汇总统计表发教务处冯志刚老师。
学校统一审核,不合格者视作放弃。
3、时间结点:各位教师请务必在11月8日前完成杂志订阅工作,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杂志目录每个学院各有一本,行政楼二楼图书馆也有,可供教师查询,因网站上的信息可能会存在刊号与刊名对不上号的现象,请老师们务必以杂志目录为准。
三、征订补贴标准
1、全体在编在职教师:可以征订数量不超过两本且必须有一本为教育教学类杂志,以300元/年为限。
2、技能竞赛辅导教师和教研组长、专业负责人:可以再征订一本教育教学类杂志,以200元/年为限,竞赛辅导教师由学校审核为准。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7.26•【字号】双教字〔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8〕167号各县(区)教育局、直属相关单位:按照市政府2018年工作部署,现将《双鸭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双鸭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7月26日附件双鸭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市教育内涵发展,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双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关于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着力破解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建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学整体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将2018-2020年确定为“教育质量提升年”,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条主线,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科研引领,创新学校管理模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质量评价体系,推动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一)德育工作核心化。
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打造一县(区)一特色,一校一亮点,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质和健全人格。
(二)课程改革深入化。
坚持质量为导向,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对新课程学科内容、教学内容选择的研究。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7.20•【字号】双教字〔2018〕152号•【施行日期】2018.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8〕152号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与市人社局协商,特制定《双鸭山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7月20日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推进我市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双鸭山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双政发〔2017〕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支教工作。
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教师支教的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政策引导、优化配置、制度保障、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支教人员范围和时间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现农村和边远薄弱学校的在职教师、已撤并原岭西3中及15中部分分流教师不需参与1年支教工作)。
支教时间按支教形式的不同,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工作最低期限为1年。
四、支教方式和结果运用(一)跨校评聘职称支教: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双鸭山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不占用岗位数额的前提下,对农村和边远薄弱学校单独核定一级和高级专项岗位数额,城镇优秀教师可到农村和边远薄弱学校支教并评聘职称。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03.25•【字号】双教体字〔2019〕50号•【施行日期】201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教体字〔2019〕50号各县(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为落实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办事不求人”工作要求,实现中小学校“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让每一名学生在教育公平的阳光雨露下共同成长进步,我局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直属各学校贯彻落实情况和具体实施办法于2019 年3月底前报我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初教科备案。
各县(区)、直属各学校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3月25日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办事不求人”要求,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全市中小学校要全面推行“四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从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二、基本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等涉及群众和中小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建立科学完善、管理有力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公平性原则。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在规则之外人为设限,不徇私情、不开后门,用制度管人、管事。
2021双鸭山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2021双鸭山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双鸭山市的中小学,开学的时间和返校的安排确认了,大家可以开始准备了。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带来的“2021双鸭山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21双鸭山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8月17日,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报到开学时间。
双鸭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分期分批、错峰错时的开学方式,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23日,各高中学校8月20日可安排新生报到、阳光分班,新生军训可安排在9月1日之后进行;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幼儿园开园时间参照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学时间安排。
拓展阅读:新学期中小学学习计划
1、在这学我要把我在以前的坏毛病改掉应为我已经上六年级了,再过一年的时间我就该毕业了,就带离开小学进入初中阶段了,如果我再不改掉很有可能影响学习。
2、我还要认真学习把我的成绩赶过来要不然该影响我升初中的成绩,如果不能进入好的中学将影响我的学业,影响我的学业更可能影响我的工作、影响我的一生!
3、我将认证对待每一堂课,如果马虎了一点就可能影响我的成绩。
4、我将认真对待我的每一次考试,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样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5、进入六年级就相当进入了小学的最后冲刺阶段我将限制玩电脑上网,除学习用电脑以外的时间只有两个小时而且只有周六周日能玩每次最多能玩一个小时每玩一次到下一次必须有与玩电脑的时间一样的时间的间隔不然我的视力很有可能受损,单个眼睛多不舒服啊!。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双教体字〔2019〕40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双教体字〔2019〕40号各县、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现将《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系统2019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3月13日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2019年安全工作要点2019年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教育大会部署及年度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贯彻依法治安总要求,扎扎实实打基础、抓规范、求实效,认真研究安全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紧紧围绕督促指导全系统建立安全综合防范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开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1.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各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完善有关问责机制,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层层明确并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到每个人、每个岗位,使安全防范措施更加落实,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防范能力全面增强。
2.各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要召开系统工作会议,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下发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3.各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及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
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公布日期】2020.11.03
•【字号】双教体字〔2020〕91号
•【施行日期】2020.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
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双教体字〔2020〕91号各县(区)教体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13号)精神,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县(区)教体局要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和监督,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市教材选用目录,按时做好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二、规范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用书工作。
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20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2.小学科学:一、二、三、四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五至六年级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
三、各县(区)、各学校可根据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
国家
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可按需自愿购买。
四、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盲校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下册、信息技术三年级上下册,聋校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上下册、沟通与交往三年级上下册、美术三年级上下册,培智学校生活语文四年级上下册教材已经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试用本,供有需要的地区征订使用。
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
五、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0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原出版社的新教材。
其他年级仍沿用原版本教材(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
七、《技术》、《黑龙江人文与社会》和《生命教育》是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小学1至2年级地方课程只编写了《教师用书》,没有编写学生用书,任课教师根据《教师用书》要求进行授课。
小学3年级以上和初中,分上下册对应提供地方课程学生用书。
地方课程为必修课程,开课时间、课时数,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扎实做好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工作。
免费教科书征订要严格按照教材范围、资助标准(因循环教材政策的实施,国家课程生均每学期标准应按照小学34.5元,初中82元)执行,严禁违规操作,如有超出在校生学籍数征订现象(如超额征订、一本多版征订、套取等),超出部分产生的资金全部由该县(区)承担。
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科目初中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生物、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
动、信息技术;小学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
省级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初中为:《黑龙江人文与社会》《技术》《生命教育》;小学为:《黑龙江人文与社会》《技术》《生命教育》。
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征订、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验收单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
九、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循环教科书征订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教联〔2008〕3号)并参照《黑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规审〔2016〕35号)要求,2017年我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部分国家教科书循环使用,循环使用教科书国家课程,初中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小学为:《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初中、小学均为《技术》《生命教育》《黑龙江人文与社会》。
实施循环使用后,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做好消毒工作,确保循环教科书安全使用。
循环教科书版本不得中途更换。
县(区)因自行改版过渡教材等原因无法实施循环使用的,额外资金由县(区)自行负担,如因正常理由无法实施循环使用的,将无法循环使用的理由及需补充征订教材的版本、数量、金额加以说明报省教育厅财审处、基教二处审核、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报省教育厅财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十、各级新华书店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征订、发行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要将本文件精神全面传达给中小学校校长,领会精神,统一思想,与新华书店共同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各级新华书店要做好订单统计上报和发行工作,确保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十一、各中小学校要在教材教辅辅助管理平台上填好订单,
各级新华书店要同步参与学校教材教辅的订单填报工作,学校订单经县(区)、市教体局、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新华书店征订发行。
各中小学校将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后按平台填报打印的纸质订单一式三份,一份报市、县(区)教体局,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当地新华书店。
有关学校一并在辅助管理平台上填报免费教科书订单,同时将纸制订单报送县(区)教体局,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审核,如发现订单数据与在校生实际人数不符或征订非国家免费教材科目等问题,报送单位须及时纠正直至审核通过。
各县(区)汇总上报订数日期截止2020年11月12日。
2021年春季仍提前3个月预交70%书款,预交书款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前(免费教科书不许收预交款)。
十二、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各县(区)教体局、各直属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管理,严禁增加本文件以外品种。
市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6165529(中教科)、6165539(初教科)便于群众监督。
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上述问题出现在哪里,就由事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查证核实,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处理结果报市教体局。
十三、为增强透明度,保证教材征订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实行网上征订,黑龙江省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辅助管理平台网址为:
(或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应用系统栏目登陆)。
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书目全文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和各中小学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方式:中教科韩鹏6165529
初教科武丽莉6165539
附件:1.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教科书小学教学用书目
2.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教科书初中教学用书目
3.2021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