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网上支付洗钱案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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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若干问题

论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若干问题

论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若干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无现金交易方式,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今天,人们在商场、超市和餐厅中购物或用餐,不再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金,只需要使用智能手机或银行卡刷卡或扫码就可以完成支付。

然而,由于第三方支付交易的快速、便捷和低成本,也吸引了不少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进行各种非法活动,因此在第三方支付中存在洗钱犯罪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存在的洗钱风险第三方支付的快速、低成本以及国际范围的覆盖让它成为洗钱犯罪的理想渠道。

洗钱犯罪分子通过第三方支付可以匿名地向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账户转移资金,使资金流动起来。

同时,洗钱犯罪分子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同渠道来搭建庞大的交易网络,从而将犯罪所得的资金转移给其他受益者,使其难以被追踪。

二、第三方支付的洗钱犯罪危害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洗钱犯罪所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对社会和经济的破坏,同时也会对国家安全带来威胁。

洗钱犯罪常常涉及恐怖分子和黑钱集团,这些犯罪分子可以利用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网络来隐藏犯罪所得资金的流动和使用,为其它犯罪活动如贩毒,走私等提供支持;在国际间,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更容易地完成跨国资金转移和洗钱行为,对于财政失衡的国家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危机。

三、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监管的困境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监管机构的困境也日益凸显。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存在的交易规模巨大,交易量庞大、异质化、交易频率高以及复杂性强等因素,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此外,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信息的资源消耗性质大、成本高,监管机构所能够使用的监管手段及技术限制也比其它金融机构更加麻烦和困难。

四、第三方支付平台防范洗钱的策略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洗钱犯罪问题,一些措施可以被采取来遏制洗钱犯罪的发生。

这些措施包括:1. 加强支付业务管理: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加强对用户身份验证、资金来源等信息的管理,严格控制用户账户之间的转账限制。

第三方支付法律犯罪案例(3篇)

第三方支付法律犯罪案例(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已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和犯罪行为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以一起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问题和防范措施。

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市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其通过某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商品时,被诈骗分子骗取了巨额资金。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该诈骗团伙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活动,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二、犯罪手段1. 建立虚假交易网站:诈骗团伙通过搭建虚假交易网站,模仿正规电商平台,吸引消费者进行购物。

2. 伪造支付凭证:诈骗团伙在交易过程中,伪造支付凭证,以证明交易已成功完成。

3. 诱导用户转账:在消费者完成购物后,诈骗团伙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进行转账,如支付运费、保证金等。

4.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诈骗团伙将非法所得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分散风险。

三、法律问题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诈骗团伙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规定:诈骗团伙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诈骗团伙搭建虚假交易网站,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四、防范措施1. 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仔细核对交易网站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2. 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范犯罪行为。

3.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犯罪成本。

4. 加强技术防范:第三方支付平台要不断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并防范犯罪行为。

反洗钱案例及警示

反洗钱案例及警示

反洗钱案例及警示《反洗钱案例及警示》前言:在这个看似平静的经济世界里,有一股暗流在悄悄涌动,那就是洗钱。

洗钱就像是一个隐藏在暗处的小偷,悄无声息地把非法所得变得合法化,扰乱着我们正常的经济秩序。

它就像一只狡猾的老鼠,在各个角落里钻来钻去,试图躲避监管。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那些反洗钱的案例,从中吸取些警示,可别让这只“老鼠”在咱们眼皮子底下得逞喽。

案例一:赌场背后的洗钱阴谋这个案例素材取自真实的新闻报道。

在一个边境小镇,有一家看似热闹非凡的赌场。

这赌场啊,可不是普通的玩乐之地。

表面上,人们在里面吆五喝六地赌着钱,一片纸醉金迷的景象。

可实际上呢,这里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有一伙人,专门组织一些人带着大量现金进入赌场。

这些现金的来路可都不正,要么是走私货物得来的黑钱,要么是贪污受贿的脏钱。

他们进入赌场后,并没有真的去赌,而是和赌场里的人勾结起来。

赌场会给他们开一些假的输赢单据,就好像他们在赌场里赢了或者输了钱一样。

比如说,一个人带了100万来路不明的现金进入赌场,赌场给他开个单据说他赢了100万,这样他就可以把这200万光明正大地存进银行,这200万一下子就变得像是合法的赌场收益了。

这就好比一个小偷,偷了东西之后不敢明目张胆地拿出去卖。

于是他找了一个幌子,把偷来的东西伪装成是在一个合法的交换活动中得到的。

这个赌场就成了这个非法钱财洗白的幌子。

这伙人的手段还不止于此呢。

他们还会利用一些在赌场里的常客,让这些常客帮忙把钱分散存到不同的账户里。

这些常客就像是一群小蚂蚁,一点一点地把那些脏钱搬运到看似安全的地方。

可这事儿哪能瞒得住呢?监管部门就像是一群嗅觉敏锐的猎犬,经过一番调查,终于发现了这个赌场的猫腻。

他们发现赌场的现金流和实际的赌博活动根本对不上,而且那些经常来存钱的账户也存在很多可疑之处。

总结反思: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那些看似正常的商业场所,可能背后就藏着洗钱的阴谋。

咱们不能被表面的繁华所迷惑。

对于一些现金流异常大、经营活动与实际收入不相符的地方,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

第三方网上支付洗钱案例探讨

第三方网上支付洗钱案例探讨

第三方网上支付洗钱案例探讨一、前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巨大变革,作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第三方网上支付弥补了传统支付服务在资金处理效率、资金流和信息流整合等方面的不足。

近年来,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发展迅猛,方便快捷、高效灵活的支付途径,已渗透到网络购物、旅行预订、生活缴费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存在监管缺位等诸多问题,也给不法分子进行洗钱犯罪活动提供了一定便利,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网络赌博、资金欺诈、信用卡非法套现等案例屡见报端。

新暴露出的洗钱风险,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多难点,本文通过分享第三方网上支付模式下的洗钱案例,分析其洗钱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监管建议与风险防范措施。

二、第三方网上支付的概念及其发展现状(一)第三方网上支付概念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之一,指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艾瑞咨询(I RESEARCH)最新发布的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统计数据显示(见图1),从1999年第三方网上支付模式首次在国内运行,到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交易规模突破万亿元大关,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保持高速攀升,业务种类覆盖网上支付、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付等各种业态,整个行业正在以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多元化的发展姿态向各个新兴的应用服务领域拓展。

图1(二)第三方网上支付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已颁布的涉及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以下几项,其中,2005 年4 月1 日施行的《电子签名法》,没有非常明确的解释网络支付行为中所产生的有效电子证据该如何取证;同年央行发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于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引导和规范,以及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未有明确规定,对第三方支付的约束力较小;而于2010 年6 月21 日出台,9月1日生效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非金融机构只有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从事支付服务,除对申请人的注册资本、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资信状况等作出明确规定外,还特别注明了“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的条款,但该办法对于沉淀资金利息的归属仍然不明确。

资金洗钱案例解析及法律对策

资金洗钱案例解析及法律对策

资金洗钱案例解析及法律对策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资金洗钱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资金洗钱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一系列交易手段,将来自非法活动的资金转移、转化为合法的资金流动,从而掩盖其非法来源和真实性质。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体案例来解析资金洗钱的运作方式,并探讨针对这些案例的法律对策。

案例一:虚假企业掩盖非法资金来源某国际地下赌博集团通过创建一家看似正规企业来掩盖赌博活动的非法性质。

该企业在一段时间内表现出了正常的运营状况,为资金洗钱提供了合法的外在形象。

实际上,该企业的运作仅仅是为了合法化非法赌博所得。

针对这种情况,国际社会应采取一系列法律对策。

首先,各国应加强对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查,确保注册企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建立跨国协作机制,加强情报共享,及时发现和打击虚假企业。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可疑企业的尽职调查和监控,增加资金洗钱交易的风险。

案例二:跨境电子支付平台的资金洗钱某电子支付平台通过跨境交易,将从犯罪活动中获取的非法资金转移至其他国家的合法账户,以此掩盖其非法来源。

这种资金洗钱手段在数字化时代日益普遍,给国际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针对这一情况,国际社会需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对电子支付平台的监管力度。

金融监管机构应与互联网科技公司合作,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人工智能算法,对交易模式进行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国际资金洗钱活动,建立跨国追踪机制。

案例三:不动产投资的资金洗钱行为某个投资者通过大额不动产投资,将来自非法活动的资金变为合法资产。

这种形式的资金洗钱在房地产市场上比较常见,给金融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各国应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建立购房者身份信息实名登记制度,确保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合法和真实。

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的尽职调查,主动排查可疑交易,避免资金洗钱行为的发生。

此外,完善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对涉案的不动产投资行为进行调查和追踪。

神秘第四方支付平台 牵出洗钱团伙“跑分客”

神秘第四方支付平台 牵出洗钱团伙“跑分客”

近期,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破获特大跨省跑分平台专案。

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安庆市公安机关集结警力600人,组成120个抓捕组,分赴各地实施抓捕。

截至2020年12月22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2名。

提供收款码抢单收钱就能赚取佣金2020年3月,安徽合肥的刘某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发了一个网络支付平台,群友称借用支付宝收款码即可在平台上赚取佣金。

因疫情闲在家中的刘某就想着试一试,出于对群友的信任,刘某根据提示在平台上完成了注册,并上传了支付宝收款码,同时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缴纳了保证金。

“注册完成后,平台就会不时地弹出不同金额的订单信息让我们抢,比如我抢了一个1000元的订单之后,我的支付宝就会收到1000元,平台里的保证金就会相应减少1000元。

完成后,我就能获得一笔佣金。

”半个月的时间,刘某就在平台上赚了2000元的佣金。

然而,在随后不久的操作中,刘某因为误操作点单,受到了平台500元的惩罚。

一来二去,刘某发现这份工作并不能如他所想带来丰厚的收益,再加上心中隐隐的不安,于是选择了收手。

没想到几个月后,刘某还是被安庆警方找到……像刘某这样的“跑分客”全国各地不在少数,他们的行为也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所谓“跑分平台”,就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进行转账洗钱的一个新型方式。

像刘某一样在跑分平台上注册会员,并提供自己支付账户的收款码协助洗钱团伙进行洗钱的人,即为“跑分客”。

深挖细查解密跑分平台运作模式2020年7月,安庆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个第四方支付平台很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这个平台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通过侦查,我们确定,这是一个用于洗钱的跑分平台。

”安庆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民警陈明敏介绍道。

办案民警向记者展示了这个跑分平台,记者看到,平台界面简单明了,“跑分客”注册时就必须上传支付宝收款码,还要绑定一张银行卡用于缴纳保证金。

据办案民警介绍,跑分平台相当于一个中间商,其上游链接的是跨境赌博、跨境电信诈骗等犯罪团伙,下游链接的是“跑分客”。

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

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

反洗钱典型案例评析反洗钱是指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一系列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将非法所得资金转移、隐藏、掩饰等手段,使其合法化,以躲避法律制裁。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十分重视反洗钱工作,通过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监管和合作,共同打击洗钱活动。

下面,我们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反洗钱案例,来探讨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银行反洗钱的案例。

某银行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控时,发现了一个可疑账户,该账户涉及大额跨境资金转移,且交易行为频繁且金额巨大。

经过调查发现,该账户实际上是由一名犯罪团伙控制,他们利用银行渠道进行洗钱活动。

银行立即采取了冻结账户、报告相关监管部门等措施,最终成功阻止了洗钱活动的进行,并协助执法部门将犯罪团伙抓获。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凸显了监测和报告可疑交易的必要性。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房地产领域的反洗钱案例。

某地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大额房产交易时,发现有一名购房者使用大量现金进行购房,并且拒绝提供合法资金来源证明。

房地产开发商意识到这可能涉及洗钱活动,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购房者实际上是一名涉及非法活动的人员,他利用房地产交易进行资金的合法化。

这个案例表明,房地产行业也是洗钱活动的重要领域,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的监管和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个跨境电子支付的反洗钱案例。

某电子支付公司在进行跨境支付时,发现有一笔资金涉及多次交易,且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利用跨境支付进行洗钱的案件,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交易、多次转账等手段,试图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电子支付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相关交易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最终成功阻止了洗钱活动的进行。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电子支付行业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也凸显了加强跨境支付监管的必要性。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反洗钱工作在各个行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反洗钱法律案例(3篇)

近年反洗钱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件中,发现涉案资金流水巨大,涉及多家银行账户。

经调查,涉案资金均被用于洗钱。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发现一家名为“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司涉嫌参与洗钱活动。

该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构贷款等方式,将涉案资金转移至境外账户,涉嫌洗钱犯罪。

二、案例分析1.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反洗钱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的管理。

(2)反洗钱调查与侦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反洗钱工作中,有权依法进行调查、侦查。

(3)反洗钱国际合作: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在反洗钱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在本案中,涉案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未履行反洗钱义务,涉嫌参与洗钱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金融机构未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 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1)公司责任:涉案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未履行反洗钱义务,涉嫌洗钱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涉案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参与洗钱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案件处理结果经审理,法院认定涉案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洗钱罪,依法判处涉案公司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

法律科普洗钱案例分析(3篇)

法律科普洗钱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洗钱,作为一种非法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提高公众对洗钱行为的认识,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洗钱案件的剖析,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防范洗钱意识。

二、案件背景2018年,我国某城市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洗钱案。

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构贸易背景,将大量非法资金转移至境外,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

案件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案情复杂,影响恶劣。

三、案件分析1. 洗钱手法(1)虚构贸易背景: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构贸易合同,将非法资金转移至境外。

例如,将大量现金通过虚假的进出口贸易,从境内转移到境外。

(2)利用金融机构:犯罪嫌疑人利用金融机构的便利,将非法资金分散转入多个账户,降低被查风险。

例如,通过多次转账、跨行转账等方式,将资金分散至不同银行账户。

(3)跨境汇款:犯罪嫌疑人利用跨境汇款渠道,将非法资金从境内转移到境外。

例如,通过地下钱庄、网络支付平台等非法渠道进行跨境汇款。

2. 案件特点(1)涉案金额巨大:该案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足以说明洗钱行为的严重性。

(2)跨境作案:犯罪嫌疑人利用跨境渠道进行洗钱,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3)团伙作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并非孤军奋战,而是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洗钱团伙,分工明确,协作紧密。

3. 案件危害(1)破坏金融秩序:洗钱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

(2)危害国家经济安全:洗钱行为为非法资金提供了流通渠道,可能导致国家经济安全受到威胁。

(3)助长犯罪活动:洗钱行为为犯罪分子提供了资金来源,助长了犯罪活动的蔓延。

四、法律科普1. 洗钱罪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互联网支付平台反洗钱案例

互联网支付平台反洗钱案例

互联网支付平台反洗钱案例
摘要
本文档探讨了一个互联网支付平台的反洗钱案例,分析了案件背景、洗钱行为和反洗钱措施。

案件背景
该互联网支付平台是一家领先的跨境支付服务提供商,拥有大量用户账户和交易记录。

由于其全球化业务和大额交易特性,存在洗钱风险。

洗钱行为
在该互联网支付平台上,犯罪分子通过虚假身份进行注册,并使用多个账户进行交易,以掩盖资金来源和目的。

他们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的便利性和隐蔽性,将非法所得转移至其他账户,从而逃避追踪和监管。

反洗钱措施
为了应对洗钱风险,该互联网支付平台采取了一系列反洗钱措施:
1. 实名认证:通过让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验证其合法性,平台可以降低虚假账户的风险。

2. 监测系统:建立了高效的监测系统,能够实时检测可疑交易
模式和异常交易行为。

例如,大额交易、频繁转账和跨境交易等。

3. 合规团队:雇佣了一支专业的合规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反
洗钱策略,并与监管部门保持紧密合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 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反洗钱培训,提高他们对洗钱
风险和预防措施的认识。

结论
通过以上反洗钱措施,该互联网支付平台成功地减少了洗钱风险,并保护了用户的资金安全。

然而,随着洗钱手法的不断演变,
平台还需不断改进其反洗钱机制,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洗钱威胁。

法律法规洗钱案例分析报告(3篇)

法律法规洗钱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洗钱,作为一种非法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经济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洗钱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

为了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对相关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报告将以一起典型的洗钱案件为例,分析其违法过程、法律依据以及应对措施,以期为我国反洗钱工作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2018年,某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涉及巨额资金的洗钱案件。

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多家银行账户,通过虚假交易、现金交易等方式,将巨额非法资金转移至境外。

经调查,李某非法获利达数百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违法过程1. 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非法资金。

2. 李某将非法资金存入多家银行账户,进行分散管理。

3. 李某利用虚假交易、现金交易等方式,将非法资金转移至境外。

4. 李某通过境外账户将非法资金进行投资、消费等,掩饰非法资金来源。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提供资金账户的;(2)将资金转换为其他财产的;(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4)跨境转移资金的;(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提高反洗钱意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发现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四、应对措施(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应加大对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反洗钱意识,使民众充分认识到洗钱犯罪的危害性。

法律法规洗钱案例分析(3篇)

法律法规洗钱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洗钱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

为了打击洗钱犯罪,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本文将以某跨国公司涉嫌洗钱案为例,分析法律法规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二、案情简介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我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主要从事国际贸易业务。

2018年,该公司被我国公安机关怀疑涉嫌洗钱犯罪。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通过以下方式涉嫌洗钱:1. 虚假交易:该公司与境外公司进行虚假交易,将大量资金从境内转移到境外。

2. 利用第三方账户:该公司通过境内外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转移,逃避监管。

3. 跨境资金转移:该公司利用跨境汇款、跨境电汇等方式,将境内非法所得转移到境外。

三、法律法规分析本案中,涉嫌洗钱的行为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以下将分别进行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协助、配合反洗钱调查。

该公司在明知或应知其交易可能涉及洗钱的情况下,仍进行虚假交易和跨境资金转移,违反了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本案中,该公司通过虚假交易、利用第三方账户和跨境资金转移等方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构成要件。

四、案件处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犯洗钱罪,并处以罚金。

同时,法院还判决该公司积极配合反洗钱调查,退赔非法所得。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洗钱犯罪,充分暴露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严峻形势。

网络支付洗钱犯罪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以连云港市一起网络炒汇集资诈骗案为例

网络支付洗钱犯罪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以连云港市一起网络炒汇集资诈骗案为例

法律事务852023.06《中国信用卡》☐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许井荣网络支付洗钱犯罪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以连云港市一起网络炒汇集资诈骗案为例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将炒汇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通过控制大量支付账户进行资金代收代付,故意隐匿割裂资金来源和去向,给司法机关对洗钱犯罪行为的认定、上游犯罪涉案金额的认定及追赃带来极大困难。

本文以连云港市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炒汇集资诈骗案为例,剖析网络支付机构在单位支付账户管理、交易明细保存、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等方面存在的洗钱风险漏洞,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对反洗钱工作有所裨益。

一、基本案情2012—2015年,韩某锋先后设立并实际控制几家虚假外汇投资平台,童某参与设立并担任主要负责人,以承诺投资人3%~21%的月收益为诱饵,在国内推广“外汇投资”“原始股”等项目,通过网站广告、口口相传、聚会等形式对外开展集资诈骗活动。

2015年10月,韩某锋、童某以投资破产为由关闭投资平台,随后逃匿。

经审理查明,至案发,韩某锋、童某等人已向1761名集资人吸收资金8.50亿元人民币,造成投资人损失6.29亿元人民币,且其到案后拒不交代资金去向,给投资人造成重大资金损失。

二审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主要涉案人员韩某锋犯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童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单某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对韩某锋、单某阳非法经营违法所得295.7万元予以追缴。

二、网络支付洗钱犯罪风险分析结合上述案情,本文主要从网络支付机构单位支付账户管理、交易明细保存、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等方面对网络支付洗钱犯罪风险进行分析。

1.单位支付账户管理存在漏洞,开户数量、累计发生额等均无限制性规定随着公司工商登记注册的放开,注册公司的便利性得到提升,单位客户凭借工商登记资料即可向支付机构申请单位支付账户,同一单位客户只要提供不同电子邮箱即可申请不同单位支付账户。

法律科普洗钱案例分析(3篇)

法律科普洗钱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洗钱,是指将非法所得的资金通过一系列复杂、隐蔽的金融交易手段,转换为看似合法的资金,以掩饰或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洗钱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

为了提高公众对洗钱犯罪的认识,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案例的分析,对洗钱犯罪进行法律科普。

二、案例背景某年,我国某城市警方在打击一起跨境贩毒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团伙涉嫌洗钱犯罪。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掌握了该团伙通过一系列金融交易手段,将贩毒所得资金洗白的具体过程。

三、案例分析1. 案例基本情况(1)犯罪团伙:该团伙以贩毒为主业,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大量毒资。

(2)洗钱手段:该团伙通过以下手段进行洗钱:①虚假交易:利用虚假的交易合同、发票等手段,将贩毒所得资金转入公司账户。

②虚构业务:通过虚构的业务,将贩毒所得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③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贩毒所得资金分散转入多个账户。

④跨境交易:通过跨境交易,将贩毒所得资金转移至境外。

2. 案例分析(1)洗钱犯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洗钱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构成要件:①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②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③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在本案中,犯罪团伙明知是贩毒所得,仍然通过一系列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符合洗钱犯罪的构成要件。

(2)洗钱犯罪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洗钱犯罪的刑事责任如下:①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犯洗钱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①洗钱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②多次洗钱,或者洗钱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的;③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提供洗钱帮助的;④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

网络洗钱典型案例 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网络洗钱典型案例 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根据法律规定,不见面的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借贷双方所签的电子合同也根本没有法律 效力。借贷平台对于借款人这种非面对面的身份审查存在太多盲点,各种证件都可以是伪造的,无 法做到银行审核信用卡那样严谨。借贷双方的电子合约甚至是以网名签署的,追责变得更加困难。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甚至借款不还,投资人甚至无法寻求法律保障。 事实上,有许多公司企业通过伪装,混迹于庞大的借款人之中,将募集得来的资金投向楼市、 证券期货、彩票等高风险领域,甚至用来从事洗钱、赌博等违法行为。
网络洗钱典型案例 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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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利用网上购物洗钱
2008年9月,24岁的闻某发现一家公司建立的购物网站,只要输入账号、密码、姓名等信用 卡客户的正确个人信息,就可以从交易支付平台上骗得现金。闻某随后便苦心在网络上寻找出售 信用卡客户信息的卖家。经过“努力”,他终于通过QQ找到了一个卖家。从卖家手中,以300元 一个的价格,购买了100多张国外信用卡的信息资料。随后,他将2张信用卡的信息资料同样以 300元一张的价格在网上卖给了别人。 信息到手后,闻某在这个购物网站上注册了两个卖家,并在网上发布了虚构的出售产品的广 告信息。之后,他又自己注册了113个买家。他利用购买的国外信用卡信息,用自己的113个买家 ,向自己注册的2个卖家购买货物。并将钱打给了交易支付平台。
2
然后,闻某利用卖家的权限发出虚假的发货信息,再用买家身份发出“交易完成”的到货说明。 最后再向支付平台发出收款信息。这样一来,信用卡中的钱,就会通过支付平台打到他的招商银行 卡中。 国外卡刷的都是美元,闻某收到钱款后通过拨打招商银行客服电话,通过语音提示将卡内的美 元按照当天汇率换成人民币,并在上海和河南通过ATM机提取现金。 2009年1月20日,农业银行通知网站所在公司有113张信用卡有欺诈行为,经查对订单,113个 买家都是在2个卖家处购买的商品,而卖家和买家的IP地址完全相同。银行马上报警,民警在河南 省闻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9日间,闻某共在网上交易200多次,涉及金额6万美元 ,网站实际支付了近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另有3万多美元未实际支付。

[第三方,对策,问题]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第三方,对策,问题]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

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一)第三方支付定义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

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

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

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洗钱典型案例分析及警示时川宁刘向辉

洗钱典型案例分析及警示时川宁刘向辉

洗钱典型案例分析及警示时川宁刘向辉发布时间:2021-09-02T01:27:48.304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4期作者:时川宁刘向辉[导读] 反洗钱内控管理工作作为银行风险控制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其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银行机构风控管理水平的高低。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永年支行河北邯郸摘要:反洗钱内控管理工作作为银行风险控制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其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银行机构风控管理水平的高低。

对于银行来讲,反洗钱风险更多的是来源于涉案风险及对应的监管风险,洗钱典型案例的学习与分享有利于探讨提升银行的反洗钱风险管理水平,对银行的反洗钱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关键词:银行;反洗钱;风险管理正文:历年来,中国最高检及央行会不定期地下发洗钱犯罪的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学习,银行机构尤其是反洗钱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会更深刻一步,对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及内控管理提供的更多的方向及参考。

下面是我对近2年洗钱典型案例的分析及感悟。

案例一:雷某、李某洗钱案--准确认定以隐匿资金流转痕迹为目的多种洗钱手段,行刑双罚共促洗钱犯罪惩治和预防。

被告人雷某、李某为杭州某商务公司员工。

2013年至2018年朱某为该杭州商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以高利息为诱饵,以该商务公司的名义,向1899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14.49亿元,截至案发,造成千余人损失8.46亿元,2020年杭州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朱某提出诉讼,经过一定时间的调查审判,判定朱某为集资诈骗罪,判无期徒刑。

在犯罪期间,朱某让李某挂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让李某、雷某在本职工作之外,帮助其转移大额资金。

李某二人明知朱某从事的是非法集资活动,仍提供了多张本人及他人的银行卡供朱某,进行大额资金“洗白”,配合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大额取现、大额转账、同台存取等方式,多手流转后,存入朱某这个实际控制人的多个账户,雷某、李某每月收取1万元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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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网上支付洗钱案例探讨一、前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巨大变革,作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第三方网上支付弥补了传统支付服务在资金处理效率、资金流和信息流整合等方面的不足。

近年来,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发展迅猛,方便快捷、高效灵活的支付途径,已渗透到网络购物、旅行预订、生活缴费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存在监管缺位等诸多问题,也给不法分子进行洗钱犯罪活动提供了一定便利,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网络赌博、资金欺诈、信用卡非法套现等案例屡见报端。

新暴露出的洗钱风险,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多难点,本文通过分享第三方网上支付模式下的洗钱案例,分析其洗钱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监管建议与风险防范措施。

二、第三方网上支付的概念及其发展现状(一)第三方网上支付概念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之一,指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艾瑞咨询(I RESEARCH)最新发布的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统计数据显示(见图1),从1999年第三方网上支付模式首次在国内运行,到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交易规模突破万亿元大关,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保持高速攀升,业务种类覆盖网上支付、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付等各种业态,整个行业正在以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多元化的发展姿态向各个新兴的应用服务领域拓展。

图1(二)第三方网上支付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已颁布的涉及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以下几项,其中,2005 年4 月1 日施行的《电子签名法》,没有非常明确的解释网络支付行为中所产生的有效电子证据该如何取证;同年央行发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于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引导和规范,以及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未有明确规定,对第三方支付的约束力较小;而于2010 年6 月21 日出台,9月1日生效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非金融机构只有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从事支付服务,除对申请人的注册资本、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资信状况等作出明确规定外,还特别注明了“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的条款,但该办法对于沉淀资金利息的归属仍然不明确。

三、第三方网上支付涉及洗钱案例近年来,围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盗卡、网络钓鱼、诈骗、涉黄涉毒涉赌等案件层出不穷,国内各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几乎无一幸免。

2008年6月,欧洲杯足球赛期间,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易宝支付”、“环讯支付”等先后被曝为网络赌球提供资金流转服务。

2009年9月,第三方支付平台“深圳NPS”为上百家境外淫秽网站和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消息曝光,《人民日报》的报道称,该公司70%以上收入来自于非法网站的业务提成。

2010年4月,在江苏侦破的“明陞”网站赌博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易宝”、“汇付天下”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短短两个月时间就有5万多人提取钱款达1.3亿多元。

2010年5月,在湖北警方通报的一起“裸聊”案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支付”为黄色网站提供支付服务并收取佣金。

2012年5月27日,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网警大队侦查,发现居住在嘉善县魏塘街道紫藤园小区的吴某涉嫌网络赌球犯罪,赌资流转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

巴西世界杯足球赛期间,网络赌博再次成为社会的焦点。

我们先来看一个具体案例:2010年2月初,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打击网络赌博专项行动中,抓获了一名为境外赌博网站做代理的犯罪嫌疑人汪天宝。

警方发现,在汪天宝代理的多家境外赌博网站中,有一家名叫“乐天堂”的赌博网站异常火爆。

“乐天堂”是境外一家赌博集团开设的专门针对我国境内网民的赌博网站,为了吸引参赌的会员,乐天堂在中国境内广泛招募代理,汪天宝就是其中的一员。

他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在网上群发“乐天堂”网站链接发展参赌会员,并从客户赌输的钱中分得提成,客户输的钱越多,作为代理得到的分成就越多。

自2009年10月至被抓获时,短短4个月期间,他替赌博公司发展了400多名会员,累计赌资达1000多万元,非法获利90多万元。

案件侦办至此,似乎就是一个普通的网络赌博案件,然而苏州警方在侦查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汪天宝本人虽然被抓了,但赌博公司还在不停地给他汇代理费用,其中一个月的总金额达到了8万余元。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汪天宝银行卡里的资金全都来自于上海的一家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

调查发现与汪天宝赌资回扣有关的虚拟账户共有五个,通过这五个虚拟帐户支出的银行账号达8万多个,收付总金额竟然高达36亿元人民币!警方认定,快钱账户中的这些巨额资金都是境外赌博公司收付的赌资,而操控这笔巨额赌资的,是珠海市一家名叫“谷中城”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与“谷中城”公司往来甚密的深圳“星宇讯”科技有限公司和“星乐源”广告传媒公司也进入了侦查员的视线。

原来,这三家公司正是境外赌博集团“乐天堂”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其中,“谷中城”公司是这个集团的核心,它是整个赌博集团的一个财会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谷中城”公司为境外赌博集团在我国境内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赌资收付系统,随心所欲地操纵和运作巨额赌资。

截止案发,“谷中城”公司每个月的转账总金额在2亿元左右,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共计收付赌资达50亿元。

2010年6月13日,公安部网站对案情进行了通报:苏州警方在“乐天堂”开设赌场案中,抓获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梅某。

经查,梅某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30余亿元。

消息一出,涉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调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在“乐天堂”网络赌博案件中,为境外赌博公司提供了资金收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仅仅只有上海“快钱”一家公司,还有北京首信、收汇宝、易宝、云网、环迅支付、财付通、网汇通等近十家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几乎全是目前活跃在国内市场上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如今已经成为网络消费时代一种重要的支付手段,但它的主体地位和监管体系一直没有确立,在这种模糊状态中,支付平台也很容易沦为赌博集团转移赌资的工具。

那么,如此迅猛发展的第三方网上支付会带来哪些洗钱风险呢?四、第三方网上支付的洗钱风险(一)资金转移的隐蔽性,为资金非法流转提供渠道客户在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开立虚拟账户时,自行登记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保障,也无法进行联网核查,所以存在极强的隐蔽性和匿名性,且当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参与结算时,原本银行了如指掌的交易过程被割裂成两个看起来毫无联系的交易。

不法分子巧妙利用第三方网络支付这一特点,方便地绕开银行客户身份识别与联网核查,屏蔽银行对资金流向的识别,干扰交易的可追溯性,使监管主体很难确认真实的交易背景,成功地隐蔽资金转移渠道,从而使非法资金借此披上合法外衣,自由出入金融系统和各类正常经济活动,使反洗钱工作在身份识别和分析可疑交易方面的难度显著增加。

(二)网上支付的虚拟性和随意性,为非法套现提供了极大便利由于第三方网上支付的虚拟性和随意性,交易取消后,网络支付平台会通知买方,按买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回资金。

如果买方在取消交易之前修改了绑定账户,那么其资金的回转就不会遵循“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

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即便未发生贸易也能方便地实现资金转移,而且无法对资金交易性质、背景等进行监控。

套现者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立虚拟账户,再通过虚假交易将信用卡资金转至虚拟账户中,实现套现。

(三)潜在跨境支付风险,为跨境资金的非法转移提供种种便利随着国际贸易往来的密切与频繁,跨境支付需求日益旺盛,在加剧的竞争压力下,国内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纷纷开通了跨境支付功能。

在这种环境下,如果仅靠道德约束,难以保证其合法性。

且由于第三方网络支付资金转移不受时间、地域限制,为跨境资金的违法转移提供强大的便利性,增加了跨国洗钱犯罪的监管难度,即使发现洗钱行为,也很难对非法资金进行及时控制或冻结。

(四)隐匿现金形式的“黑钱”处置,为非法资金来源提供了避所“处置、离析、归并”是洗钱的三个阶段,而处置阶段是最为脆弱的,特别是当现金进入金融机构时,更容易被监测和识别。

目前,虽然客户还不能直接利用虚拟账户存取现金,但是第三方网上支付却促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现金”的产生,即通过关联银行账户、不记名充值卡、商业预付卡等充值,这一支付方式违反“仅限线上实名支付”的规定,使得虚拟账户能够存取现金,隐匿了资金源头,实现了对现金形式的“黑钱”处置。

(五)多功能“资金黑匣子”,衍生巨额沉淀资金非法使用的问题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虽然不是金融机构,但是却有着吸储、集资、组织资金的功能,并增强了这些沉淀资金被非法使用的隐蔽性。

根据目前的支付交易规则,买方支付的资金在交易终结前停留在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因此支付平台上随时都可能存在着大量的沉淀资金,第三方中介账户中的资金量会相当可观。

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可以通过存入银行获得利息收入,也可以进行其他投资获得收益,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基于利益驱动很容易产生资金转移和挪用的问题。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26条明确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

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由于交易发生在第三方网上支付的虚拟账户,相关银行难以掌握具体的交易数据,备付金的调用仍由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及其内部人员控制,而一旦这些资金在运用时出现问题,极易引发洗钱风险。

五、完善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反洗钱监管建议(一)进一步细化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关于第三方支付的反洗钱问题,迄今为止只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有所涉及,该办法第六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然而,这种规定过于笼统,缺少具体的操作方法,管控力度略显疲软。

应加快建立规章或办法,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反洗钱监管各个环节中如何遵守规定、履行怎样的义务等内容予以明确阐释,细化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操作要求。

如根据第三方支付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将其纳入《反洗钱法》的监管范围,严格要求其在客户身份识别、账户管理、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按反洗钱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客户虚拟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绑定时必须遵循同户名原则;第三方支付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客户尽职调查工作贯穿于业务存续期间各个环节;在交易过程中,应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提示客户及时更新资料信息,加强风险控制;明确沉淀资金的归属,防止第三方企业擅自挪移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甚至违法操作;优化第三方网上支付反洗钱内控制度,健全第三方网络支付反洗钱的惩罚和激励机制,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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