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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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作许可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检修、维修、改造、施工、安装、拆除、清洗、试验、检验等。

三、工作许可制度1. 工作许可申请(1)工作许可申请由作业单位或个人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

(2)工作许可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单位或个人名称、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措施、作业风险分析、应急措施等。

2. 工作许可审批(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工作许可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作业内容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完善、作业风险是否可控、应急措施是否有效等。

(3)经审核合格的工作许可申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3. 工作许可发放(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审批通过后,应向作业单位或个人发放工作许可。

(2)工作许可应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单位或个人名称、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措施、作业风险分析、应急措施、审批人、发放日期等。

4. 工作许可变更与撤销(1)工作许可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发生变化,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核。

(3)经审核合格的工作许可变更,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如遇特殊情况,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工作许可。

四、工作许可实施1. 作业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工作许可后,应按照许可内容、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作业。

2. 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3. 作业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火作业、断路作业、电力设备设施检修(清扫)作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危险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第四条危险作业许可制度是指对危险作业实施分级管理,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条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单位基本信息及作业项目名称;(二)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及作业内容;(三)作业人员、设备、材料等情况;(四)作业风险评估及安全措施;(五)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六)作业许可证有效期。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二)作业风险评估及安全措施是否合理;(三)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项安全培训;(四)作业许可证内容是否完整。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作业许可申请,予以批准并颁发《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安全措施与责任第八条作业单位在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应急救援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能够对危险作业进行有效管理,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企业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企业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作业许可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运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作业场所及设备的作业许可管理。

三、作业许可管理1. 作业许可的定义和分类作业许可是指对某个特定的作业进行审批和管理的机制,主要包括三类:(1)一般作业许可:对于一般的作业,需要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2)特殊作业许可:对于特殊的、风险较高的作业,需要专门的审批手续和措施。

(3)临时作业许可:对于紧急情况下需要突发处理的作业,可以临时发放许可。

2. 作业许可的流程(1)作业计划编制:作业负责人根据作业要求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计划。

(2)作业许可审批:作业计划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作业许可。

(3)作业实施:遵守许可内容进行作业活动。

(4)作业终结:作业完成后,整理作业记录和资料。

3. 作业许可的管理(1)责任分工:明确作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职责。

(2)许可证管理:维护作业许可证的完整和准确,避免遗失和伪造。

(3)许可证审核:在作业前后对许可证进行审核,确保许可证的有效性。

(4)违规处罚:对于违反作业许可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安全防范措施1. 作业前的安全准备(1)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对作业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2. 作业中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许可证规定:遵守许可规定的要求和限制,确保作业安全。

(2)监督作业活动: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作业后的安全整理(1)作业结束的安全清理:清理作业现场,保持整洁和安全。

(2)作业记录的保存:保存作业记录和资料,作为后续参考。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1. 风险评估的内容(1)作业环境的危险性评估:评估作业环境的危险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2)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估:评估作业活动的风险点和潜在隐患。

安全用电作业许可审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作业许可审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结合分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GB 30871-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先进管理经验、xx公司、xx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工作程序 (规程) 未涵盖到的非常规作业,同时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如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作业。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如下4.1 低压:交流额定电压在 1 kV 及以下的电压.4.2 高压:交流额定电压在 1 kV 以上的电压.4.3 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4.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4.5 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4.6 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4.7 工作接地: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4.8 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4.9 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4.10 人工接地体: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4.11 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4.12 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4.13 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4.14 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4.15 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16 冲击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17 电气连接: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4.18 带电部分: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4.19 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4.20 触电(电击):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4.21 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4.22 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4.23 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4.24 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4.25 隔离变压器: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电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4.26 安全了变压器: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第五条:分厂对各班组的临时用电作业实施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外协检维修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作业,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安全作业的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是指在进行特定安全作业之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发放给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的准入证件。

第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二章许可证的分类和颁发第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分为常规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两类。

常规许可证是指对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长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临时许可证是指对特定短期安全作业的人员,进行短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第六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颁发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必须经过许可证审核小组的评审和批准。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常规许可证:1. 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2. 通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临时许可证:1. 有临时安全作业需求;2. 经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九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

第十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应当注明许可证种类、有效期、颁发部门、持证人姓名、照片等信息。

第三章许可证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必须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安全作业范围和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业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第十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发现安全隐患或有关事故风险,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许可证,不得转借或盗用。

第十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在安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和调查。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范》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范》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哪些类型的作业是相当危险或者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并对此类作业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危险作业许可活动的安全管理。

3. 职责3.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3.2监护人的职责: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3.3危险作业施工部门的职责: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3.4审批人员的职责: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3.5安全员:负责对申请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审核,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的确认,有权立即终止危险作业等。

4. 工作程序4.1 危险作业活动及安全管理要求4.1.1危险作业活动包括:4.1.1.1高处作业;4.1.1.2动火作业;4.1.1.3限制空间作业;4.1.1.4电工作业(带电作业、临时接电);4.1.1.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

4.1.2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

4.1.3 基本要求:4.1.3.1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4.1.3.2所有作业许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4.1.3.3在向承包商委托施工任务时,必须明确交代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4.1.3.4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4.1.4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4.1.4.1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4.1.4.2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4.1.4.3发生险情需要撤离时。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许可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许可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许可、作业执行、作业检查及作业总结等环节。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危险作业,必须经过许可程序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七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明确作业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2.评估作业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确定作业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4.编制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步骤、作业时间、作业方法等。

5.制定应急预案。

6.进行作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八条作业准备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与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三章作业许可第九条作业许可是指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并经过许可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条作业许可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提交申请:作业申请人将作业申请表和作业准备资料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

2.审核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申请进行审核,评估作业风险和制定安全措施。

3.许可发放: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发放作业许可证。

4.作业条件:作业申请人须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同时有义务随时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次作业,作业结束后作废。

第四章作业执行第十二条在作业执行前,必须进行下列工作:1.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作业许可要求。

2.核实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3.确认作业所需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第十三条作业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作业许可要求进行操作,禁止任何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执行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防护设备,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概述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保障作业安全和管理作业风险而制定的制度。

本制度主要针对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如高空作业、射线作业、火焰作业等,以及需要进行危险物品的搬运和存储等工作人员。

通过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事故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内容1.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所有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都必须在作业前提出申请。

申请者需详细描述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风险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备计划。

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接受培训和考核。

2.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由专门的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

审批过程中,需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其提出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备计划得以有效落实,同时对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人,并告知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

3.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将被颁发作业许可证,所有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工作。

作业许可证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需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批。

作业许可证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及时更新和维护其有效性。

4.作业许可证的终止(1)作业完成后;(2)作业许可证到期未能及时申请续期;(3)申请人不再从事特殊作业或离职退休;(4)作业许可证被撤销或暂停;(5)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

三、作业许可证管理的优势1.提高作业安全性。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技能,并明确作业风险、落实安全措施,降低作业事故的发生概率。

2.规范作业流程。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为特殊作业确定了明确的流程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批、颁发、终止等环节,有利于提高作业的组织性和规范性。

3.强化责任意识。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了申请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使其意识到对作业安全的重要性,促进各方共同为作业安全承担责任。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单位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许可作业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需要进行许可作业的场所和项目。

第三条许可作业是指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管理较为复杂、需要特别规范和限制的作业活动,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进行的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内进行许可作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许可作业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第五条所有从事许可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第二章许可作业的程序第六条许可作业的程序包括许可申请、审批、落实和监督等环节。

第七条申请许可作业的人员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作业的性质、目的、范围、所需设备、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

第八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许可或者拒绝许可的决定。

如有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材料。

第九条获准许可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十条许可作业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三章许可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许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超范围和擅自修改作业计划。

第十二条许可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无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许可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使用。

第十四条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作业前,必须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并确保相关设备和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五条许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酗酒、吸烟、乱丢废弃物品等行为。

第十六条许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许可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作业要求。

第四章许可作业的收尾工作第十八条许可作业结束时,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做到无漏报、无疏漏。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危险作业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相关术语解释如下:危险作业: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的工作,包括高空作业、焊接、切割、砂轮磨削、钻孔、爆破等。

作业人员:指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危险作业许可证:指对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的安全审查,并发放相应许可证书的行为。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许可管理第五条危险作业之前,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危险作业计划书2.作业人员证书(如有)3.安全防护措施方案4.危险作业现场平面图5.现场审核记录6.审批文件第七条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危险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及时发放相关审查意见,审查结果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危险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在审核完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发放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申请人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携带有效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和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清楚了解作业过程和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在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擅自取下或更改。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进行,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作业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与危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评估由本单位负责作业安全管理的部门负责。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中的控制与管理、作业后的记录与总结等内容。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项包括作业区域的环境条件、作业人员的装备与防护措施、作业设备的安全性等。

第六条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作业规程、作业风险、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计划,明确作业任务、安排作业顺序、标明作业时间与地点等。

第八条作业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现场的秩序与安全。

第三章作业中的控制与管理第九条作业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条作业中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眼镜、劳保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一条作业中必须做好使用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作业中必须进行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如有爆炸品、有毒物质等,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与应对。

第十三条作业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如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开启未经许可的设备等。

第十四条在特殊作业场合,如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必须严格遵守专门的规程与标准。

第四章作业后的记录与总结第十五条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清理作业现场,封存设备与工具,并进行记录。

第十六条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与风险评估,总结作业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七条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人员的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与安全。

第十八条定期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与评估,及时修改与完善制度。

第五章附定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安全作业的执行,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施资产的安全,我司特制定本《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活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作业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实验室、办公区等,以及外派作业场所。

三、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颁发1.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颁发由指定的安全主管或者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 作业执行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作业许可证,方可参与相关安全作业。

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应在作业前进行,并在许可证上填写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4.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5.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四、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进行分类管理,分别为临时许可证和长期许可证。

2. 临时许可证适用于短期作业,有效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 长期许可证适用于常态性作业,有效期为一年。

4. 作业人员应按照许可证上的作业内容进行作业,不得超出许可范围。

5.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许可证号码、颁发日期、有效期、许可内容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五、作业前安全准备1. 在进行安全作业前,作业执行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2. 在作业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了解紧急救援和应急逃生的方法。

六、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执行人员应按照许可证上的内容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作业环境和设备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

3.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并注意个人安全,不得与他人打闹、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作业的岗位和人员。

二、作业安全责任1. 公司高层应当明确作业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和责任追究机制。

2. 部门负责人负有对所辖岗位的作业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作业前准备1. 作业人员应根据所从事的具体作业内容,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2. 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产生的垃圾和危险物品。

四、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合适的防护设备,并使用可靠的安全工器具,如登高设备、安全带等。

2. 进行机械或电气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个人的安全。

3. 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应急处理1. 出现意外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

2. 在事故发生现场,应进行现场保护,如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火源等,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六、作业安全检查1. 公司应定期组织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和汇报。

2.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七、安全意识教育1. 公司应定期组织作业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机制,鼓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

八、附则1. 对于违反作业安全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记过、禁止工作等。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建立安全意识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核发、管理及作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特定的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必须申请使用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作业许可证的定义:作业许可证是指在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发放给作业人员的一种准许作业的文件。

第四条作业许可证的分类:1. 常规作业许可证:适用于常规的危险性较高作业。

2. 临时作业许可证:适用于非常规、临时性的危险性较高作业。

第二章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第五条作业许可证的申请:1. 作业人员须事先在作业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写详细的作业申请表,包括作业的具体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所需材料设备等信息。

2. 作业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及相关培训证书和经验证明。

3. 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作业许可证培训,并通过考试。

第六条作业许可证的核发:1. 作业人员的作业申请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核发作业许可证。

2. 在核发作业许可证前,安全管理部门将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3.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作业期间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第七条作业许可证的管理: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核发、管理和监督工作。

2. 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编号,并保存在作业许可证管理系统中。

3. 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4. 作业许可证在转岗、离职、休假等情况下,作业人员需及时归还。

5. 作业许可证遗失时,作业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补办作业许可证需重新申请并经过审核。

第八条作业许可证的使用:1. 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前,必须携带有效的作业许可证,并在作业地点进行展示。

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试行)1、目的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3、职责3.1、安全管理、设备、土建、电仪、工艺等职能部门为相关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审批权限的划分、存档、现场检查。

3.2、各作业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性作业的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现场监护等。

3.3、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作业内容4.1、作业内容4.1.1、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等。

4.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包括入储罐、塔、釜、槽车、地下池、炉膛、沟道、烟道、排气道等。

4.1.3、临时用电作业4.1.4、高处作业,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情况下。

4.1.5、吊装作业,起吊5吨以上重物等情况下。

4.1.6、动土作业4.1.7、断路作业4.1.8、抽堵盲板作业4.1.9、设备检修作业4.2、作业申请4.2.1、作业单位进行风险分析,列出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3、审批4.3.1、作业单位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落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到位后,进行签字批准。

4.3.2、审批权限动火作业,二级、一级动火由车间、部门审批,特殊动火由安全环保科审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由作业单位制定措施签字后,报设备管理部门或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抽堵盲板作业由作业单位审核后报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临时用电作业由电仪科审批。

动土及断路作业由基建组或设备科审批。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是指在工业、矿山、建筑施工等现场作业中,根据作业风险的特点和不同作业内容的要求,通过制定作业许可规定和流程,对作业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措施。

作业许可管理的目的是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作业事故的发生,提高作业效率。

作业许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作业许可规定的制定: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内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规定,明确作业实施前需要获得的许可、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必要的培训要求、作业设备和工具的选择与检查要求等。

2.作业许可的申请与审批:作业人员在进行特定作业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作业许可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作业计划、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等相关信息。

相关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合理的审批,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在获得作业许可后,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规定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对作业设备和工具的检查、作业区域的清理与准备等。

4.作业的实施与监督:在作业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进行作业监督,确保作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风险。

5.作业后的总结与评估: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总结与评估,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类似作业提供经验参考。

总之,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体在作业过程中合理评估和管理作业风险,保障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许可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生产设施设备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作业许可管理。

第三条作业许可是指准予作业人员进行特定危险作业的审批。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谁企业,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二章作业许可管理流程第五条作业许可管理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进行:(一)作业申请:作业人员或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2.2.1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____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9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生技科;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各部门、车间。

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作业安全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规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作业效率,规范作业行为,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作业管理组织机构1.作业管理委员会作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作业安全规程,组织作业安全培训,监督作业现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2.作业管理部门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组织作业安全检查和评估,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协调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处理。

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的资格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作业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且需经过作业安全培训后取得准入资格。

2.作业环境的安全作业环境应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清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3.作业过程的安全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操作,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提高作业的安全性。

4.作业设备的安全作业设备必须在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之后才能使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方可操纵作业设备。

5.作业风险的评估与预防在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降低作业风险。

6.作业安全监督作业过程中需要专人负责作业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7.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一旦发生作业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现场搜救,并进行相应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1.加强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2.建立标准化管理对作业现场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

3.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规定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4.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作业安全规程的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定期进行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作业许可范围(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1.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2.承包商作业;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4.交叉作业;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7.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1.进入受限空间;2.挖掘作业;3.高处作业;4.吊装作业;5.管线/设备打开;6.临时用电;7.动火作业;8.放射性作业;9.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作业前准备(一)布置任务。

高空作业许可审批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许可审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分厂高空作业的许可审批管理,强化对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控制,明确管理职责、分类与分级、风险识别、安全措施制定、作业许可审批等程序标准;结合分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 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先进管理经验和xx 公司、集团公司有关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工作程序 (规程) 未涵盖到的非常规作业,同时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如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作业。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如下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 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1.8m 以上(含 1.8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 1.8m 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第五条:分厂办公室对各班组的高处作业实施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第六条:分厂负责本部门的高处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各类纳入许可审批的危险作业,必须坚持“先审批、后作业”、“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在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作业环境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一) 作业高度在 1.8m≤h<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二) 作业高度在 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三) 作业高度在 l5m≤h<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四) 作业高度在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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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934-19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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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分厂。

2.2 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2.2.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火炉、电炉、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泡菜)、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2.2.3 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4 大型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即大型吊装作业。

2.2.5 预热器清堵作业。

2.2.6 篦冷机打大块、清雪人作业。

2.2.7 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

2.2.8 交叉作业2.2.9 高温作业2.2.10 动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11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12 临时用电作业。

2.2.13 其他危险作业3 职责及许可要求1 责任部门1.1 安全环保办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

1.2 生技处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消票确认工作。

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1.3 生技处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

1.4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1.5 危险作业区域所在部门负责协助安全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2 人员2.1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2.2 危险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3 许可范围各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必须在危险作业许可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业。

如作业超过许可范围,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

4 审批程序4.1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相应的《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生技处审核确认。

4.2 临时用电作业除生技处审核外,还必须报安全环保办确认备案。

4.3 涉及气体分析内容的,由生技处进行相关气体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填入危险作业申请表。

4.4 作业过程对其他部门产生影响的,应由受影响相关方签字。

4.5 安全环保办对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的“危险作业申请单”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发许可。

4.6 特殊动火还需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环保办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公司消防队、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7 安全作业许可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8 《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管理部门存留(存根),一份由实施部门存留。

4.9 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5 许可签发人员危险作业许可由安全环保办值班人员负责签发。

6 消票程序危险作业结束后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需要终止作业时,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危险作业消票申请表》,报生产生技处审核确认后,送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临时用电作业还应由电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4 危险作业的实施4.1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门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4.2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3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5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6 危险作业部门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7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4.8 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9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5 管理要求5.1 动火作业5.1.1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5.1.1.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包括公司汽油库、柴油库及运行中的输油设备,运行中的煤磨及煤粉输送及储存设备,运行中总降及高压配电室、运行中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

5.1.1.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包括检修状态下的煤磨、输送管道、、锅炉、压力容器、总降及原煤堆场等。

5.1.1.3 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经清洗置换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1.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5.1.2.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5.1.2.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5.1.2.1.2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5.1.2.1.3 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5.1.2.1.4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2.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2.1.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2.1.7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2.1.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5.1.2.1.9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5.1.2.1.10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5.1.2.1.11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2.1.12 动火作业前,须由当班班长签字方可作业。

5.1.2.1.13 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1.2.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5.1.2.2.1 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1.2.2.2 特殊危险动火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环保办负责人、部门处长、公司消防队、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以上部门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5.1.2.2.3 动火作业前,生产部门要通知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使之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5.1.2.2.4 动火现场的通风应保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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