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浙发改能源[2010]103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1.10

【实施日期】2010.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0〕1034号)

常山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的请示》收悉。我委已委托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组织对浙江城建煤气设计院编制的《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2010-2025年)》(以下简称《供热规划》)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供热规划》专家组评审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规划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供热规划》提出的规划依据、规划期限、规划原则和目标、规划编制方法,以及《供热规划》深度基本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常山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供热现状基础上,对全县热负荷及供热系统进行了预测和分析;规划了热源点的建设布局;考虑了供热管网布置原则和路由选

择;分析了规划实施后节能减排效果。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作为常山县发展集中供热的依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的必要性

常山县位于浙江省西部,县域总面积1099.1平方公里。随着常山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已拥有石产业、轴承、化工、食品及纺织等工业。为满足常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热用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实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改善投资环境,为常山县经济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条件。

常山县目前尚无区域性的集中供热的热源点,热用户以自备工业锅炉形式满足各自的用热要求。据统计,目前常山县约有工业锅炉71台,锅炉总容量213.76t/h。现有工业锅炉单台容量小,热效率低,除尘效果差。需要科学发展全市集中供热,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轻环境和资源承载压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