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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5新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5新版).

2015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总则1.为贯彻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统一、规范地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3.本准则所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而实施的考核认定活动。

4.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二、参考文件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局长令三、术语和定义本准则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局长令和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四、资质认定条件1.组织1.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注册或者登记。

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取得所属法人授权。

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2.行为规范2.1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

2.2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与其利益相关方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或者有竞争性的产品检验检测时,应当建立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量体系及其文件,明确本机构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并与其利益相关方从事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完全分开。

食品抽检-食品分类注意事项

食品抽检-食品分类注意事项
查询方法见附件:
2、利用资料3实施细则确认产品次亚类和食品 细类
资料2:食品抽样计划:共24大类。
资料3:2号文件--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3 号 附件.doc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 施细则(2015年版)
序号 食2015年版品 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
大类(一级)
食品大类:乳制品 食品次类:乳制品 食品次亚类:液体乳 食品细类:灭菌乳
谢谢!
包装形态:罐头装、真空包装等 储存条件:冷冻、冷藏、常温等 配料表:各种配料 产品工艺:生产工艺
3.2 依据产品执行标准推断产品的次亚类和细类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企业 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在 网站查询及下载,企业标准需向生产单位索取。
(查询网站:工标网;下载网站:食品伙伴网)
食品分类的注意事项
2020/7/9
抽样工作过程中为什么要确定食品的分类?
按抽样计划行事,按任务目的和任务要求办事。 抽样工作是为检验工作服务的,本次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 监测计划,检验工作不仅仅涉及到单一的卫生指标,还涉 及理化指标,营养指标、标志性成分指标、添加剂标准、 污染物标准、真菌毒素标准、农兽药残留标准、以及非食 用物质等。 产品抽检监测的项目与产品的类别直接相关,与能否发现 产品质量问题息息相关。(比如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
目,又包含风险监测项目。
国抽平台样品信息填写要求:
网址: http://sp.cfda.pub:8800/ 样品信息部分:
将抽样单中涉及到的信息完整录入国抽平台,星 号为必填项。
任务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分类:抽检监测(地方)、2015年总局计划
样品类型:工业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加 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年版)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年版)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年版)目录一、粮食及粮食制品 (5)1 小麦粉 (5)2 大米 (9)3 挂面 (12)4 其他粮食加工品 (15)5 淀粉及淀粉制品 (22)6 方便食品 (27)7 速冻面米食品 (32)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6)1 食用植物油 (36)2 食用油脂制品 (43)3 食用动物油脂 (47)三、肉及肉制品 (51)1 生鲜肉 (51)2 预制肉制品 (58)3 熟肉制品 (66)四、蛋及蛋制品 (76)1 鲜蛋 (76)2 蛋制品 (78)五、蔬菜及其制品 (84)1 蔬菜 (84)2 蔬菜制品 (98)六、水果及其制品 (106)1 新鲜水果类 (106)2 水果制品 (109)七、水产品及水产制品 (116)1 水产品 (116)2 水产制品 (124)八、饮料 (137)1 瓶(桶)装饮用水 (137)2 果、蔬汁饮料 (141)3 蛋白饮料 (145)4 碳酸饮料(汽水) (149)5 茶饮料 (152)6 固体饮料 (155)7 其他饮料 (158)九、调味品 (163)1 酱油 (163)2 食醋 (166)3 酱类 (169)4 调味料酒 (172)5 香辛料类 (175)7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184)8 液体复合调味料 (188)9 味精 (192)十、食糖 (195)1 白砂糖 (195)2 绵白糖 (198)3 赤砂糖 (201)4 红糖 (204)5 冰糖 (207)6 冰片糖 (211)7 方糖 (215)8 其他品种糖 (218)十一、酒类 (224)1 白酒 (224)2 啤酒 (227)3 黄酒 (230)4 其他蒸馏酒 (233)5 葡萄酒 (236)6 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 (239)7 配制酒 (243)十二、焙烤食品 (248)1 糕点 (248)2 月饼 (252)3 饼干 (256)4 粽子 (259)十三、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 (264)1 茶叶 (264)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269)3 焙炒咖啡 (273)十四、薯类及膨化食品 (276)1 膨化食品 (276)2 薯类食品 (280)十五、糖果及可可制品 (287)1 糖果 (287)2 巧克力及制品 (290)3 果冻 (293)4 可可制品 (297)十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301)十七、豆类及其制品 (306)1 豆类 (306)2 豆制品 (307)十八、蜂产品 (315)1 蜂蜜 (315)3 蜂花粉 (321)4 蜂产品制品 (323)十九、冷冻饮品 (327)二十、罐头 (332)二十一、乳制品 (341)1 液体乳 (341)2 乳粉 (352)3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356)4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359)二十二、特殊膳食食品 (372)1婴幼儿配方食品 (372)2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381)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387)4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390)5 辅食营养补充品 (397)二十三、食品添加剂 (402)1 食品添加剂明胶 (402)2 复配食品添加剂 (405)3 食用香料香精 (409)4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412)5 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 (415)6 食品添加剂诱惑红和诱惑红铝色淀 (418)二十四、餐饮食品 (422)一、粮食及粮食制品1 小麦粉1.1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麦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制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应注意的问题

制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应注意的问题

制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应注意的问题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6年第6期文/黄瑞发案情简介2015年4月16日,某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对市内A县某混泥土有限公司使用的高效减水剂进行监督抽样检查,经法定质检机构检验,该高效减水剂被判为不合格。

某市质监局依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市内B县某高效减水剂生产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B县某高效减水剂生产企业不服,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以下简称《抽样单》)上未注明高效减水剂为该企业生产为由,向某市质监局提出异议。

某市质监局认真查阅了该案卷材料,发现《抽样单》上的“ 生产单位情况”为空白。

并从执法人员在《抽样单》上所填写的内容来看,也确实反映不出高效减水剂为B县某高效减水剂生产企业生产。

后某市质监局采纳了B县某高效减水剂生产企业的意见,责令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查清该高效减水剂的生产企业情况,再作处理。

案情分析此案属涉及到《抽样单》的制作问题。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是产品质量抽查的主要方式。

而《抽样单》作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的重要执法文书之一,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的重要原始书面证据,上面记载了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时的具体情况,也是被抽样单位对抽样信息予以确认的重要载体和依据。

当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中《抽样单》制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单位名称填写不全。

受检单位名称、地址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名称、地址不一致。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填写简称,导致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地址不一致,单位名称一两个字不一样,就会影响对行政处罚主体的认定。

二是产品名称填写不符合要求。

应当使用企业包装上、铭牌上、产品说明书上、合格证上标明的产品名称。

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非限位定位装置)

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非限位定位装置)

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编号:GTCC-025-2015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非限位定位装置2015年06月08日发布 2015年06月10日实施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非限位定位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非限位定位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全部项目。

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用非限位定位装置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据当年的监督抽查计划调整确定。

2 检验依据TB/T 2073-2010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技术条件TB/T 2074-2010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试验方法TB/T 2075.3-2010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第3部分:限位定位装置TB/T 2075.4-2010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第4部分:非限位定位装置TJ/GD 011-2009 200~250km/h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装备暂行技术条件TJ/GD 012-2009 300~350km/h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装备暂行技术条件3 抽样3.1 抽样方案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当年的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

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及要求3.2 抽样地点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3.3 抽样要求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33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未经使用的、两年内生产的近期产品。

4 检验条件4.1 检验环境条件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4.2 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4.3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规范

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规范

May. 2020 CHINA FOOD SAFETY 59质量控制监督抽查抽样是保障农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也是农产品风险监测的重要内容,所以在工作过程中,务必要严格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1]展开规范作业。

1 前期准备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工作是一项高度严谨、科学的工作,抽样工作展开前务必要首先做好前期准备。

1.1 编制抽样计划抽样前,必须要编制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抽样工作的具体地点、时间、单位、频率,另外还需要确定抽样的具体方法,取得受检单位的联系方式和相关资料。

如果抽样地点相对较远或不熟悉,还应提前对环境做必要的评估和了解,确保满足抽样工作的要求。

另外,对于待检产品要有提前的了解,知悉相关指标的大致范围。

1.2 准备工具与资料要确保抽样工作规范,就必须要合理使用各种工具,并获得相关文件资料。

所以,要提前准备好抽样工作的相关物品,既包括抽样工具,诸如剪刀、切刀、砧板,也包括抽样袋、相机、打印机等辅助物品,还包括抽样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诸如工作服、手套等等。

此外,还需要准备诸如抽样文件、文件夹、标签等。

1.3 选择抽样人员通常在每次抽样工作中,至少应选择2名抽样人员。

抽样人员要接受过抽样的相关培训,且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另外,抽样人员还应提前了解抽样任务、受检产品、抽样环境等等。

2 抽样过程农产品抽样务必要遵循规范的流程,不得疏漏任何步骤,不得随意更改任何标准。

具体过程如下。

2.1 出示证件抽样人员到场以后,应首先出示相关证件,包括工作证,抽样相关文书等等,并向受检单位说明相关注意事项。

2.2 现场抽样样品抽取工作务必由抽样人员亲自完成,任何人不可代替;并且在抽样的过程中,务必要遵循抽样计划所确定的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等。

2.2.1 采集要求不同的样品有不同的抽样要求。

比如,如果抽样对象为根茎类蔬菜,则应当以整个果实作为采集目标;如果抽样对象为叶类蔬菜,则应去除腐烂枯萎菜叶后再采集;如果是谷类、肉类,则应实施整体采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等4则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5年第13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现抽检全覆盖。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合理分工,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覆盖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的重点是大型企业生产且全国流通的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调味品、茶叶等重点品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要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检。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情况,制定省级抽检计划,被抽样的企业要避免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复,力争覆盖本省(区、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并加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企业之外较大规模企业的抽检。

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同时注意对本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的抽检。

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每季度抽检。

抽检对象名单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二、突出检验重点。

检验项目要突出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

三、规范抽样行为。

抽检的样品应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分别在全国范围、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流通企业中抽样;市、县抽检的产品,应当在当地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中央厨房、餐饮单位购买。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流程及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流程及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CFDA局令第4号)
第九条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 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第十六条 注册检验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 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临床试验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 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注意:体系建不好,核查通不过,一切推倒重来。
因注册申请人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体系核查资料,导致体 系核查不能开展的,所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核查工作时限 内。
现场检查安排情况
现场检查时间一般为1至3天,如3天仍不能完成检查的可 适当延长时间。
检查组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检查员组成,企业所在地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派1名观察员参加现 场检查。必要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邀请有关专家 参加现场检查。
4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的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14年第15号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63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告2015年第1号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相关的文件和通知2021324授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第二十四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 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 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 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二十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 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 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应当 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报告。 规范有了法律地位。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建立质量 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

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
附件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产品目录
序号
二级分类
产品类别
实施规范编号
实施规范名称
一、日用及纺织品(共计6类22个)
1
1
纺织品
101.1
床上用品
2
101.2
毛巾
3
101.3
针织和编结绒线
4
101.4
袜子
5
2
服装
102.1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6
102.2
羊绒针织品
7
102.3
毛针织品
8
102.4
28
609.2
电能表
29
609.3
出租汽车计价器
30
609.4
税控燃油加油机
31
609.5
水表
32
609.6
一般压力表
33
609.7
可见分光光度计
34
609.8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35
609.9
热量表
36
609.10
称重传感器
37
609.11
膜式燃气表
38
10
安全报警保护产品
610.1
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709.3
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22
709.4
隔离开关
23
10
电机
710.1
永磁直流电动机
24
710.2
三相异步电动机
25
710.3
步进电动机
26
11
电动工具
711.1
电钻、电锤
五、农业生产资料(共计5类27个)
1

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

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
2
301.2
卫生纸
3
301.3
湿巾
4
301.4
纸尿裤(片、垫)
5
301.5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
6
2
家用燃气用具
302.1
家用燃气灶
7
302.2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8
302.3
燃气采暖热水炉
9
3
眼镜
303.1
老视成镜
10
303.2
太阳镜
11
4
日用化工品
304.1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12
304.2
皂类
13
304.3
503.1
植物保护机械
13
503.2
潜水电泵
14
503.3
饲料加工机械
15
503.4
收获机械
16
503.5
旋耕机
17
503.6
机动脱粒机
18
503.7
播种机
19
503.8
水泵(地面泵)
20
503.9
碾米机
21
503.10
榨油机
22
503.11
低速汽车
23
503.12
柴油机
24
503.13
通用小型汽油机
附件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产品目录
序号
二级分类
产品类别
实施规范编号
实施规范名称
一、日用及纺织品(共计6类22个)
1
1
纺织品
101.1
床上用品
2
101.2
毛巾
3
101.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2015 国家药监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2015 国家药监局

所抽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应 单独封样,交由承检机构保存。 1.3.6 抽样单填写 (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 样单》 (附件 4) ,详细完整记录抽样信息。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 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要更改信息应当由 被抽样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 (2) 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名称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 相关法定资质证书填写。被抽样单位地址按照被抽样单位的实 际地址填写,若在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抽样时,应记录被 抽样单位摊位号。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相 关法定资质证书上名称、地址不一致时,应在抽样单备注栏中 注明。 (3)抽样单上样品名称应按照食品标示信息填写。若无食 品标示的,可根据被抽样单位提供的食品名称填写,需在备注 栏中注明“样品名称由被抽样单位提供” ,并由被抽样单位签字 确认。若标注的食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 简称时,应同时注明食品的“标称名称”和“ (标准名称或真实 属性名称) ” ,如“稻花香(大米) ” 。 (4)被抽样品为委托加工的,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信息应 填写实际被抽样单位信息,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信息填写被委托

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样品存在对检验结果或综合判定产生 影响的情况,或与抽样文书的记录不符的,承检机构应拒收样 品, 并填写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移交确认单》 (附件 8) , 告知抽样单位拒收原因。 承检机构应当建立样品保管制度,由 2 人以上负责样品的 保管,严禁样品被随意调换、拆封。对于复检备份样品的调取 或使用,应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 2.3 检验与记录 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和检验方法开展 检验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修改实 施细则中确定的检验方法,确保检验数据准确。 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承检机构应当尽可能将 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人为原因导 致不公正的情况。 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晰;不 得随意更改,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2.4 结果质量控制 承检机构应采取加标回收、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或实验室 间比对等多种质控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5 检验报告 承检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分别出具国家食品安全监

《商品学概论》练习题复习题考试题试题及参考答案

《商品学概论》练习题复习题考试题试题及参考答案

《商品学概论》练习题复习题考试题试题及参考答案《商品学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填空题1. 商品学的研究范围逐步由物质形态商品扩⼤到(劳务形态商品)、(知识形态商品)等。

2. 商品使⽤价值的动态系统包含三个要素,它们是(需要),(商品),(使⽤价值)。

3. 商品的整体概念包括四个层次,它们是(功能/效⽤),(商品体),(有形附加物)和(⽆形附加物)。

4.在形成商品使⽤价值或有⽤性的过程中,起直接和主导作⽤的是(商品的⾃然属性),它是商品社会属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5. 商品使⽤价值的特征决定了商品学是从⾃然科学、技术科学与经济管理科学相交叉、相结合的⾓度,系统地研究(商品使⽤价值)的开发、形成、维护、评价和实现过程规律的⼀门学科。

6. 商品学研究的中⼼内容是(商品品种)和(商品质量)以及它们的微观、宏观管理。

7. 商品标准化是指在商品⽣产和流通过程中(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活动。

8. 服务标准化的总则是重点关注顾客需求、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充分考虑服务特性。

因此服务标准化的范围包括两个⽅⾯:⼀是(服务业中的服务活动);⼆是农业、⼯业中存在的服务活动)。

9. 通常按照标准(制定主体和适⽤范围)的不同,将标准分成以下不同类型: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业标准、地⽅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10.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世界上最⼤的国际标准化机构,ISO与国际电⼯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合称为“三⼤国际标准化机构”。

为推动建⽴协商⼀致的⾃愿性国际标准体系,三⼤国际标准化机构成⽴了(国际标准协作组织)。

11. 《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条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家标准、⾏业标准、地⽅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12.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业标准、地⽅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13. 我国国家标准编号与名称包括4部分,分别是(标准代号)、(发布顺序号)、(发布年代号)和(标准名称),例如强制性标准GB16869-2005《鲜、冻禽⾷品》、推荐性标准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完整版)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新版)..

(完整版)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新版)..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推荐下载

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推荐下载
301.1 301.2 301.3 301.4 301.5 302.1 302.2 302.3 303.1
-3-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各试时类卷,管调需路控要习试在题验最到;大位对限。设度在备内管进来路行确敷调保设整机过使组程其高1在中正资,常料要工试加况卷强下安看与全22过,22度并22工且2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5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1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2014年12月31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计划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日用陶瓷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日用陶瓷

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6个,其中16个作为检验样品,10个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表1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 抗热震性(热稳定性) GB/T 3298-20222 铅迁移量GB 31604.34-20163 镉迁移量GB 31604.24-20164 微波炉适应性/微波炉安全使用要求GB/T 3532-2022 GB/T 10814-2009 GB/T 10815-2002 GB/T 27587-20115 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GB/T 3532-2022 GB/T 10814-2009 GB/T 34253-2017备注:铅迁移量和镉迁移量不适用于不与食品接触的玲珑日用瓷器。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T 3532-2022 日用瓷器GB 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GB/T 10811-2022 釉下/中彩日用瓷器GB/T 10812-2021 玲珑日用瓷器GB/T 10813.1-2015 青瓷器系列标准日用青瓷器GB/T 10814-2009 建白日用细瓷器GB/T 10815-2002 日用精陶器GB/T 10816-2008 紫砂陶器GB/T 13522-2008 骨质瓷器GB/T 28114-2011 镁质强化瓷器GB/T 28115-2011 高石英瓷器GB/T 29491-2013 日用白云陶器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尹华涛-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细则(1)

尹华涛-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细则(1)
——抽样检验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技术指导性文件
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二)坚持广泛覆盖。 (三)坚持检管结合。 (四)坚持四级联动。
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1、抽检监测类型: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 作用与目的 2、问题导向原则 监督抽检科学性与严谨性 食品安全事实 风险监测的演变,分离、目标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5号)
——属于抽检监测工作的SOP,对抽样检验工作全过程的具 体操作要求和标准予以规定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食药监 办食监三〔2014〕70号)
——对承检机构在承担委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上的要求 ,开展机构检查的依据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3、监管效能 理想与现实 高通量技术应用 覆盖原则的变化 网络食品与进口食品
细则及注意事项
二、2019年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产品种类
抽什么
检验依据 抽样 检验要求 判定原则
怎么抽 检什么,怎么检
怎么判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示例
(一)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变化
1、食品类别
(1)食品大类增加了食盐(34)。 (2)食品亚类将辅食营养补充品修改为营养补充品,在四级细类中增 加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增加了水产及水产制品(餐饮),相 应四级细类增加了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餐饮);增加坚果及籽类食品 (餐饮),相应细类增加了花生及其制品(餐饮);增加了餐饮具,相 应细类增加了复用餐饮具。 (3)修改了2个食品品种(三级)的名称(水产深加工品修改为其他 水产制品;瓶(桶)装饮用水修改为包装饮用水); (4)蔬菜新增了3个细类,增加大白菜、甜椒、菜薹;删除3个细类: 姜、马铃薯、大葱。 (5)细化了4个食品类别,分别为: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4)、食糖(8)、水果(29)、鲜蛋(2);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正文:----------------------------------------------------------------------------------------------------------------------------------------------------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

为贯彻实施该《办法》,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要求,切实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依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二、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一)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淘宝网化妆品商品品质抽检规范

淘宝网化妆品商品品质抽检规范

淘宝网化妆品商品品质抽检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淘宝网所有发布化妆品商品的卖家。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第二条【流程内容】本规范有规定的,优先适用本规范;本规范未做单独规定的,依《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执行。

第二条【抽样方式】指定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卖家店铺中购买后交由检测方。

第三条【检测机构】国内外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四条【检测范围】化妆品商品品质的检测项目包括《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中的商品质量检测项目和本规范中的商品一致性检测。

第五条【检测依据】1.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2.商品明示的质量标准和指标;3.淘宝网明示的商品品质抽检标准;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部分国家标准如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检测依据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第六条【商品一致性检测标准样品选择】品牌自营店(如线上、线下品牌专柜)对应同款商品。

第七条【商品一致性检测项目及标准】1.感官:根据原产国国家标准、实物标准样品等,对外观、气味、肤感等指标进行感官审核并评价。

2.理化指标:根据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对pH值、密度、粘度等指标进行检测并评价。

3.指纹图谱:根据HPLC(高效液相色谱法)、GC(气相色谱法)、GC-MS(气相色谱质谱法)、XRF(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SEM/EDS(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FTIR(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谱学联用分析技术对样品检测并对图谱分析并评价。

4.特征参数:根据具体商品的成分特点,使用国际标准的检测方法,对样品中含有的防腐剂、功效成分、特殊成分等指进行检测分析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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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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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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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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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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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散热器
408
采暖散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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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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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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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砖
410
陶瓷砖
28
11
建筑涂料
411.1
溶剂型木器涂料
29
西服、大衣
9
102.5
休闲服装
10
102.6
内衣
11
102.7
衬衫
12
102.8
运动服装
13
102.9
羽绒服装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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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
103.1
旅游鞋
15
103.2
胶鞋
16
103.3
休闲鞋
17
103.4
皮鞋、皮凉鞋
18
4
玩具及童车
104.1
玩具
19
104.2
童车
20
5
学生用品
105
学生用品
21
6
体育用品
106.1
五、农业生产资料(共计5类27个)
1
1
化肥
501.1
复混肥料
2
501.2
磷肥
3
501.3
农业用尿素
4
501.4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5
501.5
钾肥
6
501.6
缓释肥料
7
501.7
农业用碳酸氢铵
8
2
农药
502.1
杀虫剂
9
502.2
杀菌剂
10
502.3
除草剂
11
502.4
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杀鼠剂
12
3
农业机械
18
606.4
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
19
606.5
机动车辆制动液
20
606.6
制动软管
21
606.7
车用汽油
22
606.8
汽车安全带
23
606.9
汽车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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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
607.1
手提式灭火器
25
607.2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26
8
危险化学品包装
608.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27
9
计量器具
609.1
电子计价秤
2
301.2
卫生纸
3
301.3
湿巾
4
301.4
纸尿裤(片、垫)
5
301.5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
6
2
家用燃气用具
302.1
家用燃气灶
7
302.2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8
302.3
燃气采暖热水炉
9
3
眼镜
303.1
老视成镜
10
303.2
太阳镜
11
4
日用化工品
304.1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12
304.2
皂类
13
304.3
电热毯
12
201.12
电风扇
13
201.13
电热水壶
14
201.14
电火锅
15
201.15
电压力锅
16
201.16
自动电饭锅
17
201.17
饮水机
18
201.18
除湿机
19
201.19
食具消毒柜
20
201.20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
21
2
电子产品
202.1
移动电话
22
202.2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23
202.3
709.3
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22
709.4
隔离开关
23
10
电机
710.1
永磁直流电动机
24
710.2
三相异步电动机
25
710.3
步进电动机
26
11
电动工具
711.1
电钻、电锤
28
609.2电能表来自29609.3出租汽车计价器
30
609.4
税控燃油加油机
31
609.5
水表
32
609.6
一般压力表
33
609.7
可见分光光度计
34
609.8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35
609.9
热量表
36
609.10
称重传感器
37
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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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10
安全报警保护产品
610.1
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34
3
照明光源及灯具
203.1
单端荧光灯
35
203.2
双端荧光灯
36
203.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37
203.4
固定式通用灯具
38
203.5
嵌入式灯具
39
203.6
可移式通用灯具
40
203.7
道路照明灯具
41
203.8
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三、轻工产品(共计6类27个)
1
1
家用纸制品
301.1
纸巾纸
接触食品用金属器皿及工具
26
306.8
牙刷
27
306.9
机动轮椅车
四、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计26类53个)
1
1
卫生陶瓷
401.1
陶瓷坐便器
2
401.2
陶瓷蹲便器
3
401.3
陶瓷小便器
4
401.4
陶瓷洗面器
5
401.5
陶瓷浴缸
6
2
铝合金建筑型材
402
铝合金建筑型材
7
3
塑料型材
403.1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411.2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30
411.3
建筑用外墙涂料
31
12
塑料管材及管件
412.1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
32
412.2
聚乙烯(PE)管材
33
412.3
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
34
412.4
铝塑复合管
35
412.5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
36
13
新型墙体材料
413.1
砖和砌块
37
413.2
建筑轻质隔墙条板
38
14
纸面石膏板
414
纸面石膏板
39
15
硅酸钙板
415
硅酸钙板
40
16
建筑用石材
416.1
天然石材
41
17
建筑用玻璃
417.1
建筑用钢化玻璃
42
417.2
平板玻璃
43
417.3
建筑用夹层玻璃
44
18
建筑五金
418.1
陶瓷片密封水嘴
45
19
铝塑复合板
419
铝塑复合板
46
20
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25
4
农业机械零配件
504.1
内燃机曲轴
26
504.2
内燃机气门
27
5
农用薄膜
505
农用薄膜
六、机械及安防(共计10类38个)
1
1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601.1
锁具
2
2
劳护用品
602.1
安全帽
3
602.2
安全网
4
3
通用机械
603.1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5
603.2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6
603.3
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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