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管理合同(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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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场地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场地管理合同甲方(管理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使用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场地/区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场地/区域基本情况名称:
位置:
面积:
场地/区域设施:
第二条场地/区域用途双方同意,该场地/区域按第种方式使用。
2.1该场地/区域仅作为库房使用。
2.2该场地/区域仅作为办公使用。
2.3其它用途:
第三条协议期限第四条管理费及交纳期4.1管理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元/平方米·天收取,每年¥元(大写:)。合同总金额¥元(大写:)上述管理费不包括电费、水费等政府规定应由乙方另行缴纳的费用。
4.2支付方式:年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第一年管理费及服务费。第二年管理费于第一年管理费到期前日内支付。
4.3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大写:)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与第一笔管理费一同缴
纳。协议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双方对履约情况再无争议的,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
4.4在房屋使用期间内,若乙方拖欠管理费、能耗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应付款项,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即时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当于欠缴数额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交付扣除部份的款项,以补足保证金并存放于甲方,本合同方能继续有效。
4.5使用房屋期间内,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且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利息。
4.6在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日内,甲方将剩余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乙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乙方无任何本合同涉及的违约行为;
(2)乙方归还的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场地/区域的修缮5.1乙方若需对场地/区域进行装修、改造,需将图纸报甲方审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如自行安装水表、电表,须在安装完成后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未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和许可,不得在该区域内进行任何装修、改造、安装安置任何设备。
5.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制度,办理装修管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5.3任何因装修或改造工程的检查、许可、备案的延误,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使用期限,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一切权利义务的履行。
5.4乙方对场地/区域附近人防区域及涉及到的临近人防区域的位置进行装修或修缮需符合人防办各项要求,不得破坏、更改人防基础设施,否则由乙方承担全
部责任。
5.5本协议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乙方撤场后乙方遗留在场地/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及装修装饰,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由处置。
第六条场地/区域返还6.1当协议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10日内,乙方应将该区域场地及所有固定附着物、装置和附加设备恢复至其初始状态或甲方认可的状态,并经甲方最终的检查和确认后,将该区域场地交还给甲方。
6.2当协议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拆除其在该区域场地上的任何附加物或改造物,否则,视为乙方放弃附加物或改造物的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置。甲方亦可要求乙方予以拆除或支付修复、移走或拆除这些附加物或改造物的费用,以及对此类修复、移走或拆除所导致的该区域场地固定附着物、装置和附加设备的任何损害进行修理的费用。
第七条其他各项费用的缴纳7.1乙方使用该场地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于每月5日进行查表,并下发缴费单,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交纳电费。乙方租用房屋为仓储用房不涉及到用水。仓库内所用电表由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按月缴纳,电表每度元。如遇政府相关部门对收费标准有调整,将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支付。
7.2政府部门对电收费价格产生质疑,由乙方负责解释工作,如政府部门因此对甲方有行政处罚,责任和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场地/区域使用的特别约定乙方在使用期间,为确保使用安全,应严格遵守下列义务:
8.1乙方应与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中心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签署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承诺在该场地/区域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关于治安、消防、卫生、建
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中心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
8.2乙方不擅自改变场地/区域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设备设施;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消除;依法及时向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中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事件。
8.3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做燃料。不得在场地/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不得在场地/区域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8.4乙方如在该场地/区域存放物品,须遵守本条之约定,因乙方未遵守下列约定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赔偿:
(1)货架底层与顶层距地面和屋顶应留有20厘米的距离,不能影响区域内的照明和烟感报警设备的正常使用;货架不能紧贴墙面,应留有5厘米的距离。(2)为防止漏水及夏季潮湿对货物造成损失,货架顶层和物品本身必须做好防水防潮处理。
(3)货架与货架之间要留有40厘米的安全距离,便于出入库和检查。
(4)要求每10平米配备1具灭火器。
8.5乙方存放物品,须提供甲方存放物品清单,如属于本合同约定或者依据甲方管理规定不得存放的物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清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管理费和本协议约定其他费用。
9.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9.3按时向乙方交付场地/区域,期满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