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PPT课件
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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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学习目的
具备一定劳动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懂 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了解我国劳动法律体制。
2、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应该享有的 权利和义务。
3、树立依法解决劳动争议和依法用工的意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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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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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钱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 定,在他离开公司后的三年内,不 得到同类公司工作,否则必须赔偿 公司10万元违约金,但合同没有提 及这三年公司应该给其多少经济赔 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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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阿芸要报考在职研究生,报名表 需要单位签字盖章。公司提出,阿 芸必须和公司签订一份五年的劳动 合同,若她合同期内跳槽,则应该 给付公司8万元违约金。为了能报 上名,阿芸只好唯心地在合同上签 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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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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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检查和 法律责 任
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 各级监督检查机关及其 权限②用人单位违反劳 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③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
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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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 议的处 理
①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② 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 的争议案件;③工伤争 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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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 法制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1993年8月1日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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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还是劳动者?
• 在毕业生看来,实习是自己职业生涯的 开端;但就用人单位而言,实习只意味 着企业给那些即将参加工作的学生提供 一个锻炼学习的机会,并不存在着应聘 和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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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谨防实习诈骗
• 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就直接写明招收实 习生,这些实习生既可以是面临毕业找 工作的学生,同样也可以是入学不久的 低年级学生。更有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 业生求职心切,以“实习”之名来廉价 赚取毕业生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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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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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3
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 由于实习是一个教学环节,而不是法律意义上 的劳动,所以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 系,实习生也不是一个受《劳动法》保护的劳 动者,所以在劳动当中受到了伤害,很难按照 《劳动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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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 虽然学生实习受伤不能按照劳动案件来处理, 但并不意味着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的伤害应当 由其自己负责。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实习生与 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同时发生了法律关系。
• 在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学校和用 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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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在校生的实习是经过学校安排、推荐的
• 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实习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一 方或者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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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家行政
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政协等,其 录用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 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 订劳动合同,就要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ppt课件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中双 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 平、公正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 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主体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书面通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办理离职手续等。
04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劳动合同的终止
01
劳动合同终止的定义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
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关系依法消灭。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规 章制度、保密和竞业限制、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等。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如培训、福利待遇等 。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公平、合理,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01
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02
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变更的类型
03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
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者提前通知,或用人单位有过错。
《劳动合同法讲义》课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等 。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书面通知、协商、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与赔偿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
法定变更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如劳 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用 人单位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
内容。
04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获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根据合 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
的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 定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
安全卫生保障权
口头形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口 头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但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 力。
电子形式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 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劳动合 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
、工作岗位等。
单方面变更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 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劳
劳动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劳 动法》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再到后续的修订和完 善。
详细描述
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 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当 时的劳动合同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和管理。第二阶段是 1994年《劳动法》的出台,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 内容和管理程序,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该法对劳动 合同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提高了劳动者的权益 保障水平。第四阶段是近年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和 完善,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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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 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 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 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 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 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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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医生是否适用《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教师、医生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 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又不是《劳动法》规定的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这些人员 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处于无法调整的状态。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 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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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主体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 单位、学校。 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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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内容不同 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 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 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 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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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性质的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和合同法。 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 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 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 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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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点是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也是不同的 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如因劳动合 同发生的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28页)
(五)关于必备条款 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 1、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工作内容和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2、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增加的内容:第一、 八项,其中, 增加的内容:第一、二、五、七、八项,其中,第八项为形 式上的增加; 式上的增加;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3、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4、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劳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之时。 2、建立劳动关系之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 10条第二款规定 条第二款规定。 3、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第10条第二款规定。未以书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7条)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最新版(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主席令第73号发布日期2012-12-28实施日期2013-07-01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订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主席令第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修正)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带重点解读)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docx-(带重点解读) 《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1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1.2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3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2.1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用工之日。
2.2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3劳动合同的中止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4.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4.3经济性裁员五、劳动合同的终止5.1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5.2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口头协议或无书面协议的劳动合 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愿进行约定,但应当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 一年、两年等。
04
劳动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和解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 友好协商,自行达成和
解协议。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 调解员协助双方当事人
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
提交争议至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
有法律效力。
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
并作出判决。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
劳动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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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或死亡、用人单位解散或 破产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等。
3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注意事项
结算工资和福利、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工作内 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 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 条件以及职业培训等。
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办理相关 手续等。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01
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法定解除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02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出现法定
劳动法
劳动法
• 劳动法 劳动法具有完整体系: 第一、就业制度;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四、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第六、职业培训制度; 第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第八、劳动争议制度; 第九、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责任。
•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条:劳动权利义务相一致 第三条: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
• 案例 赵某,男、16周岁(有独立的劳动能力), 身高175公分,面貌成熟,但身为特殊群体。在 新安公司上班半年中(三个月试用期),一直在 2009 督促与公司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未果。2009年八 月在一次出差的时候老板发电邮告知其被解雇。 公司未给出具体说明。期间未领到自己的工作所 得。回单位后向公司提出领取工资跟其他依法所 得,遭到单位的反对,故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法院能支持赵某的请求吗? 该案件中有没违反劳动法中的基本原则?如果 有违反那条原则?
劳动法
• 四、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 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一方是劳动 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 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 则,双方地位平等。 4、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动法
• 一、工厂立法:是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 工厂立法: 工厂立法 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而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 法》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也被认为是现代劳动法 劳动法的开端。 劳动法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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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主体
劳动合同 劳动者 法定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体地位 内容
签订时双方平等,签订后 有隶属关系,形成劳动法 律关系
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动 过程,后可获劳动报酬
签订前后均地位平等,形 成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履行的一般原则 1.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 3.合法原则。 4、协作履行
(二)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 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 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 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 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
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 争议仲裁
1、协商解除 只要求解除的合意在内容、形式、 程序上合法即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的,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预告解除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38,不受预告解除提前
(《劳动合 30天和书面形式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法》38)
先辞再别
不辞而别
——不支付
应履行告知义务
可以不行告知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 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违约金条款 ——竞业禁止条款 ——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遵循的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合法性原则:目的、主体、内容、程序、形式、期限、 订立行为均需合法
2、双方义务 ——双方如实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禁止 3、劳动合同的形式及签订 形式——书面、口头 签订——受时间制约
——试用期
A、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限
(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不得超过1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不得超过2个月
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合同
不得超过6个月
不满三个月的有固定期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不得约定试用期
B、次数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C、待遇 工资和社会保险。 D、解除合同 劳动者、用人单位 E、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 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 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
(三)履行中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1、劳动报酬权保障 2、安全健康权保障
二、劳动合同变更
1、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2、变更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各执一份。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定义 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劳 动合同的主体基于单方或者双方的意愿,提前结束 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类型
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 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4、种类
按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 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
按表现是否为常态——一般劳动合同、特殊劳动 合同(分为劳务派遣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特殊规定)
案例分析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 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依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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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劳动合同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节 集体合同
第一节 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本质、概念、特点和种类 1、本质 早期私法上的契约关系—现代兼具公私法两种性质 2、概念 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 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协议。 3、特点 ——主体具有固定性,分别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主体双方地位具有从属性 ——时间上具有继续性
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动 成果,后可获劳务费用
费用计算 适用法律
按劳分配,协商加法定
劳动法律法规,一调一裁 两审
遵循商品定价规则,即成 本加利润
民事法律法规、民诉法, 直接提起民诉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和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1、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 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协商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 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2.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合法的有: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