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酒驾宣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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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酒驾宣传稿
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们的“衣食住行”,特别是“吃行”方面也有了很大改变,由过去亲朋好友见面说说话打个招呼,转变到在家中或者是进饭店喝酒尽兴。出行方式也由过去步行、骑自行车走亲串友、外出购物和进行一些社交活动转变为骑摩托车,驾驶汽车出行,这无疑反映出了随着我们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条件,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也反映了人们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此事也带来了酒后闹事,特别是酒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不断增多,进而导致了因酒后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的不断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惨重的损失。为了使大家了解酒后驾驶的危害和治理酒后驾驶的难度,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了酒后驾驶的情况。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
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二、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原因
酒后驾驶历来都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但为什么依然是屡禁不止呢?且专项整治只能收到扬汤止沸之功效。许多驾驶员风向一过,仍然我行我素、依然故我,明知酒后驾车危及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还是铤而
走险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结合实际,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我国法律对惩治酒后驾车和酒后驾车肇事偏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酒后驾车是罪与非罪概念,因酒后驾车而被投入监狱的并不稀奇。相反,在我国酒后驾车还存在违章或违法之争,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即使是醉酒驾车也只能“扣证、罚款、拘留”。
(二)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仍淡薄。在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送进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在宣传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群众对交通安全法规了解甚少,对人们交通行为
如何规定的确不知道,许多群众只知道不能闯红灯走路,驾驶机动车靠右边走,根本不知道《交通法》中"饮酒驾驶机动车暂扣3个月以下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规定,由于一部分交通参与者对严禁酒后驾车存在一个糊糊涂涂认识,因而,一些职工下班后,农民走亲串友善于在家中或饭后喝几杯,这些人自认为自己酒量大,路况又熟,回家或外出驾车不要紧,殊不知由于他们酒后驾车易发生起速、行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发现情况判断失误等交通违法行为,而他们对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危害性认识不足,无形中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系数。
(三)主观上的自我纵容心理,不怕被处罚。某些社会地位较高、关系网较广的人,持有特权思想,觉得自己社会地位高,就算是真的被抓住,也能找人“摆平”;部分有钱人自恃财大气粗,又有广泛关系,不怕被罚款,只图一个痛快;还有的人认为自己技术好、酒量大,不会出事,也不会抓。由此,在侥幸心理的影响下,行为人选择了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三、治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采取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管齐下,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交巡警部门在治理过程中,可以邀请电视台记者进行跟踪录像,对查处的酒后驾车者的“尊容”和形象在电视台进行曝光,以更好地警示那些没有被查处的酒后驾车者。大队开展集中
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以来,充实执勤警力,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成果,并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进行采访。在主要路段、路口、繁华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处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巡逻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把严管氛围营造出来。
(二)驾驶员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普遍不够,侥幸心理严重。很多驾驶员有一种错误的思维认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出自己的“酒量”,对驾驶车辆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在主观上自我放纵。由于处罚不重,一部分有钱人自恃财大气粗,又有广泛关系,不怕被罚款,只图一个痛快;还有的人认为自己技术好、酒量大,不会出事,也不会抓。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心存侥幸,以为能够逃过交巡警检查,由此,在各种侥幸心理的影响下,行为人选择了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孰不知酒精的作用会使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或是产生过度兴奋、或是产生反应迟缓的不良后果,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有的酒后驾车者接连发生几起交通肇事后,由于自己正被酒精麻醉却始终都不知晓,而在肇事之后留给自己的只是无尽悔恨。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简单的十个字,包含了人们对驾驶员殷切的希望和忠告,以及对酒后驾车给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