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管理制度
电器质量管理制度
电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器产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器产品质量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稳定性能,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本制度由企业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电器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置质量管理岗位,包括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等,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重大质量管理事项。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从设计到生产、销售、售后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全程可控。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审查机制,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进货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测,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管理机制,对生产线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产品检测机制,对成品进行抽检和全检,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机制,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确保用户满意。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对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售后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用户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掌握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质量意识教育培训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质量奖惩机制,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篇1】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
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篇2】1、目的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3、内容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
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3 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
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电器管理制度3325
电器管理制度33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电器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护公司资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电器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二章电器规划和购置第四条公司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器规划,确保公司所需的电器配备齐全,且能够满足工作需求。
第五条电器的购置必须经过正规程序,进行采购申请,经领导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第六条购置的电器需要进行登记,包括品名、型号、数量、购置日期等信息,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第三章电器使用第七条员工需要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器,严禁私自改动电器参数和结构。
第八条在使用电器时,员工应该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九条使用完毕的电器需要进行关机和清理,确保电器的干净整洁。
第四章电器维护第十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电器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司的电器设备。
第十一条电器出现故障时,员工需要及时报修,禁止私自维修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电器维修人员需要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等。
第五章电器安全第十三条公司电器设备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四条电器使用过程中,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员工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电器使用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电器的安全设置。
第六章电器处置第十六条电器设备报废时,需要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理电器设备。
第十七条电器设备报废处理需要进行登记,包括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
第十八条电器设备处理时需要做好环保工作,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违反电器管理制度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扣工资、记功、停职等。
第二十条严重违反电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解雇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故意破坏公司电器设备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电器管理部门所有。
电器管理制度条例
电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提高电器设备的利用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各类组织机构和个人在生产经营、学习科研、生活等活动中使用的一切电器设备。
第三条电器设备是指使用电能进行工作的设备和电器用品。
第四条电器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向社会各界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用电意识。
第六条电器设备的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电器设备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对电器设备管理的认识和水平。
第二章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第八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器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对于电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应当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电器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一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电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电器设备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二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电器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罚,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电器设备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电器设备安全技能培训。
电器公司管理制度(3篇)
电器公司管理制度(3篇)电器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篇)电器公司管理制度篇11、对外宣传管理1.1 保证对宏观市场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收集竞争对手信息。
并根据公司发展方向制订周期性宣传方向。
1.2 主管领导上报副总会确定短期宣传主题后拟订短期宣传点,经常性,分时段的对公司发展历程进行对外宣传。
1.3 与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定期,不定期与媒体沟通获得宏观信息并传达企业信息。
策划新闻事件,撰写宣传软文,得到媒体支持,副总会通过后传媒体广告部,并积极配合媒体的各种活动,宣传企业。
1.4 定期对各门店进行宣传培训,参与公司内部刊物的编写宣传企业精神,鼓舞士气。
店内布置管理规定:1.5 根据公司下达新店(加盟店)的装修通知,设计新店(加盟店)内商品展台布展方案图。
1.6 根据公司各部门经理确定展台具体数量后,集合各展台制作厂商竟标后确定展台样式。
1.7 根据制作合同下达制作要求跟踪制作进程,并协同新店(加盟店)确定展台进店。
1.8 协同公司防损部,新店(加盟店),进行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对新店(加盟店)的展台布置进行存档。
2、平面广告管理2.1 根据公司与报社签订的`广告合同,规划(设计)版式,并根据经贸部的时段产品信息划分广告版面。
2.2 设计的广告版面须经由部门经理确认后,经贸部各经理方可依据版面大小填充广告内容。
2.3 经贸部经理签字确认版面内容及营销主题,企划部经理签字确认整体版面布局,形象。
2.4 排版责任人须确认后送出片公司,并送彩样与胶片到报社。
3、加盟连锁管理3.1 须对有意向加盟的店面,地址,资金,人员,其经营区域的商圈格局进行详细考核(查),根据其经营区域商圈格局确定对其供货种类(商品)。
3.2 根据加盟连锁合同收取加盟连锁管理费后签发授权书。
3.3 对待加盟连锁的门店如对待直营门店,包括协助其展台布置规划,人员定岗定位及培训,确定开业日期及宣传工作等,并定期对其经营管理进行抽检并协助其经营管理。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五篇)
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第一、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
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特殊批准的除外);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灯,关好门窗。
第二、下班后,要自觉关闭电灯以及办公电脑(包括显示器)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场所的,有义务对该办公室的电器设备是否关闭进行检查,若电器设备开启,应立即关闭。
做到人走关灯及其他用电设备。
第三、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乱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
第四、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备等违章用电行为。
禁止私拉、私接电源线、宽带线和照明工具,需要时应向公司申请办理。
第五、严禁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耗电设备,不准有明火。
第六、禁止任何损坏空调、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公司员工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相1关部门。
第八、中央空调由行政部统一开启,空调开启的温度条件为:夏季室内高于30℃方可开启制冷,冬季室内低于6℃方可开启制热;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6℃。
空调开启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第九、使用空调期间,要将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的使用效果,人员进出也要注意随手关门,切忌开空调时又开门窗。
第十、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第十一、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有异常须速报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通知物业部门前来维修;第十二、如遇晚上和周末加班,也应严格按照正常工作日执行公司用电及空调开关制度,加班结束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脑等电子设备。
加班次日行政部门将统一检查各办公室空调关闭情况,一旦发现有未关闭的现象将严格追究相应加班人员及部门领导责任。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小型电器(电煤钻、综保变压器、电铃、防爆灯、按钮、各种接线盒、煤电钻电缆、截面4mm2及以下的各种电力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下设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领、发、修、试验及帐、卡、图牌板管理;现场使用情况检查,统计消耗情况,提出进货计划。
保证小型电器的安全使用,提高材料复用率,降低吨煤消耗,制定我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1.各单位领用小型电器,由机电科分管领导审批,小型电器管理组依单位实际在用情况发放或更换,新安装头面的小型电器按供电设计要求一次性供给。
2.小型电器下井必须有检查、修理、试验、验收记录,并有检试人员的签字,确认合格后,由小型电器管理组签发“小型电器下井证”和“防爆合格证”,方可领用下井,无证的小型电器井口把钩工禁止下井。
3.拆除闲置损坏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在七日内回收上井,交小型电器管理组。
4.小型电器的报废,由小型电器管理组提出报废申请,经材料组及分管领导、技术员鉴定批准后,方可报废。
5.各使用单位必须设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用、帐簿管理等工作。
6.更换小型电器设备一律采用以旧换新,凡交回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规定罚款。
7.小型电器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无失爆,由矿组织交接双方和小型电器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8.在用小型电器、各种小电缆的安装、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全矿井下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必须于当天向使用单位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进行复查;发现吊挂不合格、不完好等问题,应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2)是针对小型电器的使用和操作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个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的例子:1. 安全责任:a. 所有使用小型电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篇11. 电器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2. 发电间、配电室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3.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时,必须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认真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措施。
4.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应经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完毕及时拆除。
5. 天然气生产运行部重要部位的所有电器设施均应防爆,若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器设施,必须采用防爆型,并设专人监护。
6. 对电工安全用具要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7. 防雷设备、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8. 电气设备严禁带病、超负荷运行。
9. 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等应经常检查,损坏、老化、失去防爆性能的应及时更换。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篇21.移动电器面广、量大,危险因素多,为保证移动电器的安全使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管理。
2.移动电器有:手持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砂轮、电烙铁等)、行灯、可移电风扇、电阻丝炉、电熨斗、潜水泵、移动油泵、电夯、振动器等以及类似上述的移动电气设备。
3.移动电器都要由各使用单位(分厂、处)建立卡片,编号,登记,手持电动工具由工具室办理,此卡片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报安技处,其它移动电器由各单位动力员或机械员负责,建立卡片或台帐。
4.移动电器必须保持完好,绝缘可靠,其电源及插头都应完好无损。
不要用有接头的电缆线,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电器的金属外壳有可靠接零,接线必须正确无误,插座内的保护接零必须和接零干线直接相接,不得在插座(头)内短接。
5.电动工具的管理:①各单位的手持电动工具均由所属单位的工具室集中管理,工具室负责人应对借出的电动工具完好性负责,对在规定借用时间内不归还者,负责追回。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准玩弄和安装电器设备。
二、电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绝缘设备,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做好各种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排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
四、各种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JGJ59-99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五、定期检查和检验施工用的器具、绳索、绝缘物品及劳保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时处理。
还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电箱内的废材料和有碍施工用电的东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六、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电技术知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七、认真做好各种配电设备的安全用电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
八、经常组织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为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该制度从各个方面规定了电气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电气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原则,使之成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组织和责任:明确电气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3. 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电气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检修、投运和停运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电气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电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检查和评估:建立定期的电气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电气设备和操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7. 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和应对。
8. 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电气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电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为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例如安全第一、风险预防、法律遵守等。
2. 责任与义务: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管理层的决策和监督责任,操作人员的操作和维护责任。
3. 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的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4.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电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启停、设备巡检、设备维护、设备检修等程序和规定。
5. 安全培训与教育:开展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6. 风险评估与控制:对电气设施、设备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设备可靠性分析、事故模拟等。
7. 状态监测和报警:建立设备状态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并能发出预警信号。
8. 突发事件应对:制定电气设施、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和事故防止措施等。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电器平安管理制度 11、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平安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平安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移动电器的平安管理。
2、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平安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平安课负责移动电器平安监督管理。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
2.4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管理内容3.1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平安接线3.1.1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急因素多。
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平安,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仔细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平安管理工作。
3.1.2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开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
3.1.3移动电器不能用有接头的电缆线、交织的塑料线作电源线,手持式电开工具的电源线长度限制在×××m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
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线,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金属外壳有牢靠接零,接线必需正确,插座内的爱护接零孔必需和接零干线直接相联。
3.1.4距操站立面×××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牢靠的防护罩,其平安距离符合相关规定;暴露的带电部分应有牢靠的屏护,并有警示标识。
3.2移动电器的检查规定3.2.1移动电器的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3.2.2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损,手持电开工具至插头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米;3.2.3插头与插座要配套;3.2.4开关应牢靠,无缺陷;3.2.5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牢靠;3.2.6转动部位应敏捷,无障碍;3.2.7手持电开工具应有定期检验卡片;3.2.8手持电开工具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每季度一次〕。
生活电器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活电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生活电器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生活电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洗衣机、空调、冰箱、热水器、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
第三条生活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生活电器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活电器管理的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电器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活电器生产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和技术水平;(三)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
第六条生活电器生产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材料;(三)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四)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质量;(五)对产品进行标识,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使用说明等信息。
第七条生活电器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八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设备。
第九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二)不得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三)不得销售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四)不得销售无产品标识的产品;(五)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失效的产品。
第十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进货产品进行查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生活电器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5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第1条机运科负责小型电器(防爆接线盒、防爆按钮、防爆电铃)的管理工作。
检查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落实整改情况。
第2条经管科负责组织机运科、使用单位对新增小型电器进行质量验收。
第3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剔号、修复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4条小型电器使用前,必须经机运科、经营管理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贴防爆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第5条严禁无号和不合格小型电器下井使用。
第6条各单位要把小型电器纳入正规化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及时维护,严禁井上下乱扔、乱放、私自挪用,闲置小电及时升井,确实需要挪用使用地点必须经机运科同意后方可调转。
第7条不能修复的小电由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机运科验证后,报机电矿长审查后记入报废台帐,其他单位无权报废。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办公场所、宿舍、公共区域等使用小型电器设备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1. 使用范围:规定适用范围,明确哪些小型电器设备需要纳入管理范围。
2. 责任分工: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如设立专门的电器管理部门或委托特定人负责管理。
3. 购买审批:制定购买审批程序和标准,对小型电器设备的购买进行审批,确保设备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
4. 安装和维护:规定小型电器设备的安装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建立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使用规定:明确小型电器设备的使用规定,包括使用场所、使用时间、使用方式等,禁止擅自私拉乱接电源、超负荷使用等行为。
6. 安全警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使用人员注意安全事项,如防止触电、避免过热等。
7. 储存管理:规定小型电器设备的存放位置和方式,确保设备存放整齐、稳固,并防止火灾、电击等事故的发生。
8. 使用培训:对使用小型电器设备的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9.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小型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5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
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制定办公室电器管理制度,目的在于规范电器使用与维护,确保工作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并保障员工安全。
管理原则以合理、高效、节能及安全为核心,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位员工对使用和管理电器的责任。
二、电器范围本制度所指的电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等常用办公设备。
三、责任分配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电器的日常使用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监督与检查。
2. IT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电器维修服务。
3. 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电器采购、更新和维护计划。
四、使用规定1. 员工应当合理使用电器,避免长时间待机或空转,下班后应关闭电源,以节约能源。
2. 对于需要长期运行的电器(如服务器),应定期检查,确保其稳定运行。
3. 严禁私自拆卸、改装电器,或使用非官方提供的配件和软件。
4. 使用电器时需注意个人安全,不得在潮湿环境下使用电器,以防触电事故。
五、维护与保养1. 各部门应定期对电器进行清洁和保养,保证其良好性能。
2.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
3. IT部门应建立电器维护档案,记录每件电器的使用状态和维护历史。
六、更新替换1. 行政部门应根据电器的使用寿命和技术发展情况,提出更换和升级的建议。
2. 废旧电器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丢弃。
七、培训与宣传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电器使用和管理的培训。
2. 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形式,定期向员工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正确的电器使用知识。
八、违规处理违反电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和处罚,严重者可能面临赔偿损失或纪律处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高效、节能、安全的办公环境。
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提高电器使用效率,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室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饮水机、电话、照明设备等。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应遵循安全、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电器使用第四条电器使用前,使用者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电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电器设备应由指定人员操作,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2.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3. 使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浪费;4. 使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时,应注意保养,定期清理设备内部,防止灰尘、杂物堵塞;5.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节约用电,关闭不必要的电器设备,减少能源浪费。
第六条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解或修理。
第三章电器维护与保养第七条电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如下:1.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对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对易损件进行更换,确保设备使用寿命;4. 对电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设备性能。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应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第四章电器报废与处置第九条电器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第十条报废的电器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处置,具体如下:1. 对报废电器设备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类;2. 对可回收利用的电器设备进行回收,进行资源再利用;3. 对不可回收利用的电器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电器设备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电器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单位家用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家用电器的管理,保障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家用电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家用电器使用规定第四条单位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器使用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2. 使用家用电器时,应确保电源插座完好,避免使用损坏的插座。
3. 使用电器时,应注意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4.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电源,拔掉插头,确保电器处于安全状态。
5. 不得在电器运行过程中进行清洁、维护或修理。
6. 发现电器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使用。
第三章家用电器维护与保养第五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 每月对电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每季度对电器进行一次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3. 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4. 对易损部件进行定期更换,确保电器使用寿命。
第六章家用电器更新与淘汰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更新与淘汰,提高电器性能,降低故障率。
1. 根据电器使用年限、性能和市场需求,制定更新计划。
2. 对淘汰的电器进行报废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3. 更新后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安全、环保。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家用电器安全、高效运行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家庭电器管理制度
家庭电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电器的使用,提高安全性,保护电器设备,保障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家庭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洗衣机、冰箱、空调、微波炉、电饭锅、电磁炉等各种电器设备。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家庭内所有电器设备的使用,包括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第四条全家成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维护电器设备,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安全第一。
所有电器设备的使用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任何人不得为了方便而牺牲安全。
第六条定期检查。
家庭主管应当每月定期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附件检查。
家庭主管应当每周检查插座、电线、插头等电器附件的安全性能,并及时更换损坏的附件。
第八条电器设备故障。
一旦发现电器设备出现故障,家庭主管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九条防火措施。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因电路短路或过载而引发的火灾。
尤其是在使用微波炉和电磁炉时,更应当格外小心。
第十条紧急情况。
一旦发生电器设备引发的紧急情况,家庭成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人身安全,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知识。
家庭成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危机处理能力。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使用权限。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对电器设备进行调整设置或操作。
第十三条用电量控制。
家庭主管应当合理安排家庭用电,控制用电量,避免浪费电力资源。
第十四条电器设备操作。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当按照说明书上的操作步骤进行,切勿随意操作或者违背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清洁维护。
家庭主管应当定期进行电器设备的清洁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整洁和性能。
第十六条合理使用。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尽量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合理安排使用时间,减轻设备负担。
第十七条节能环保。
使用电器设备时,尽量选择能耗低、节能环保的设备,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员工使用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器设备的管理,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使用电器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电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安全、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电器设备管理第四条电器设备分类公司电器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 办公电器: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2. 生产电器:如机床、机器人、检测设备、空调、通风设备等;3. 生活电器:如微波炉、电热水器、洗衣机、冰箱等。
第五条电器设备的使用规定1. 员工在使用电器设备前,应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2.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私自拆装、改装设备;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4.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5.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以防设备过热损坏;6.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节约用电,合理调整设备工作时间。
第六条电器设备的维护保养1. 员工应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清洁、擦拭,保持设备外观整洁;2. 发现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3.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七条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1.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漏电事故发生;2.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避免触电危险,不得裸手触摸带电部分;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避免水进入设备内部,以防短路;4.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通风良好,防止过热。
第八条电器设备的安全检查1.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对新购进的电器设备,应进行安全性能测试,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对改造后的电器设备,应重新进行安全性能测试。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2. 使用电器设备的员工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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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
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
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
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
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
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
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
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
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
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
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
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 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
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
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
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