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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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的管理,确保网络及计算机软、硬件设备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方法,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计算机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包括公司计划内采购的所有桌面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打印机等所有附属设备。

第三条

网络及计算机设备属公有财产,资产和使用权归属鹤壁市民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列入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和计算机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管理应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原则,行政部与各设备使用部门管理相结合,并明确设备责任人。

第二章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四条

行政部应成立由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与采购工作组,人数需3人及以上,设备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实施方案必须经公司相关负责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行政部依据网络及计算机设备档案管理中登记的各部门设备数量及使用情况,制定网络、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耗材、备品备件、维护维修资金需求计划。

第六条

行政部汇总公用网络及算机设备年度更新购置计划和网络及计算机耗材、备品备件、维护维修需求计划后,统一制定计算机设备及耗材、备品备件、维护维修资金需求计划,经信相关负责领导审批后,上报财务部审批,纳入年度

财务预算。

第七条

对于超出保修期的及需要更新的核心设备,需汇总列出下年度设备继续保修资金需求计划,经相关部门领导及行政部审批,上报财务部,纳入本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

公司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统一由采购部选型。选型应贴切部门用户需求,坚持实用可靠、性能稳定、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采用公开询比价的形式购置。

第九条

行政部负责审核用户需求,并定期对网络及计算机厂商和设备进行性能追踪,检查产品质量和服务。根据质量、服务和工作要求的变化情况调整计算机设备选型。

第十条

桌面计算机设备配置原则上遵循“一人一机”(或台式机或便携机)。如需增加第二台桌面计算机设备,应向行政部及财务部提出申请并阐明理由,由本部门领导在申请报告上签字,经相关负责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部审批,交行政部审核办理。

第十一条

公司各办公室配置激光打印机原则上遵循“一室一机共享”。

第十二条

对各部门已纳入年度网络及计算机设备更新购置计划的用户,各部门需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提出设备性能选用需求并向行政部、财务部提交设备更新报告,由本部门领导在申请报告上签字,经相关负责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审批,交行政部审核办理。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

配置管理。公司计算机设备及企业端的主干网设备由行政部统一配置、管理和调配,企业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主干网设备的物理安全和协助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的擅自将设备借用或调换使用。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公用网络及计算机设备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及时、详细记录设备的申购部门及人员、采购人员、品名、型号、配置、购置时间、金额、发票号和供货商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变更、维修、报废等信息。

第十五条

入库管理。总部计算机设备由行政部进行出入库档案管理和资料管理。网络及计算机设备入档必须填写完整的验收单,由设备负责人同申购人按照验收单对实物逐件清点验收。

第十六条

出库管理。网络及计算机设备发放须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由设备负责人和领用人分别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网络及计算机设备变更或使用人变更时,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对设备档案进行变更登记处理。

第十八条

新入人员岗位无桌面计算机设备,需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提出桌面计算机设备性能选用需求,并向行政部、财务部提交桌面计算机设备购置报告,同时提交人力资源部新入人员确认函,由财务部审批,交行政部办理。

第十九条

人员离职,原部门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办理变更相关资产、档案管理信息。

第二十条

桌面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及安全管理由使用人负责。公用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及安全管理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保管义务

第二十一条

更新后的旧设备原则上必须交回行政部统一调配,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的作用,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司网络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第二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他人桌面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第二十四条

公司网络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公司内部及机密信息。

第二十五条

网络账号采用分组管理的方法。需详细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相应软件账号名及口令、网络资源分配情况等。内部OA系统帐号申请要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超级管理员办理,注销帐号时要通知超级管理员及部门领导。

第二十六条

超级管理员为用户设置明码口令,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保密情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超级管理员根据公司的帐号管理规则对用户帐号执行管理,并对用户帐号及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负责。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网络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超级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

第五章耗材及备品备件管理

第二十八条

网络及计算机设备耗材采用采购部集中批量采购,以降低财务成本,保证

耗材质量。

第二十九条

网络及计算机设备耗材的领用,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及设备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第三十条

网络及计算机备品备件的领用须由计算机维修人员确认后,经设备负责人和维修人员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领取,并由维修人员负责安装。

第三十一条

网络及计算机备品备件耗材库存情况须定期检查,定期对库存情况进行统计,调整耗材及备品备件库存量,确保帐物相符。设备负责人变更时,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报废管理

第三十二条

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的报废由行政部协助财务部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络及计算机设备可提出报废申请:

其主要部件损坏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30%;

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计算机设备、部件同步老化,发生硬件故障频繁,无法继续使用;

因原有设备技术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或无法使用;

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计算机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50%。第三十四条

网络及计算机设备报废必须经行政部审核,由使用单位填写申请表,并由使用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交行政部,经行政部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批。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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