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选矿厂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避开事故发生,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选矿厂的具体情况订立,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的全体员工、外来人员和访客等,涵盖选矿厂生产、储存、运输和维护和修理等环节。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选矿厂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责任,同时选矿厂管理层应当为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承当更大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第四条【安全生产组织】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订立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全员培训。
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调查制度,做好事故防备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选矿厂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清单,确保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
第六条【职业健康防护】选矿厂应订立完善的职业健康防护制度,包含员工必需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的规定、戴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身体健康体检等要求。
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控工作,定期进行岗位职业危害评估。
第七条【用电用气安全】选矿厂应订立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用气事项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电用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电气设备的正常状态,避开因电气问题引发的事故。
第八条【消防安全】选矿厂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
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教育,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本领。
第九条【应急救援预案】选矿厂应订立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队伍。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安全培训】选矿厂应依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和工作需求,订立全员安全培训计划。
选矿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承包商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人员。
第三条选矿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厂”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选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如下:(一)安全生产委员会1.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审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 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4. 审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意见。
(二)办公室1.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 组织编制、修订、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工作;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各部门、车间、班组1. 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2. 制定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 定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6.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厂级领导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2. 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3. 组织制定、修订、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5. 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1.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2. 组织编制、修订、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定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4.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选矿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选矿厂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厂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七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违章操作。
第十九条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二十条操作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参数。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
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条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厂内所有人员,包括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执行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矿厂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体系第四条矿厂应当成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体系,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矿厂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由厂长担任总负责人,安全主任担任具体负责人,下设安全检查部门、安全培训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等。
第六条矿厂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矿厂工会也应当建立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矿厂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矿厂的领导人(包括厂长、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负有最终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矿厂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严禁擅自改变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严禁私自操作各种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矿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十二条违反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将被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矿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包括安全设施、个人防护装备、应急救援措施等,确保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矿厂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安全意识。
同时,应当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五条矿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矿厂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职责,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选择矿厂安全生产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必要的制度内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矿厂各层级的安全责任,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检查纠正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3. 安全培训制度:要求全体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护培训等。
4.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常安全巡视、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等,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5.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进行定期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或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或奖励措施。
6. 事故报告制度:要求立即报告所有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将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对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消防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等方面。
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公正合理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安全意识和行为不合规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些制度可以根据矿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必须保证能够确保矿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并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选矿厂安全管理制度(4篇)
选矿厂安全管理制度矿厂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生产场所,涉及到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多方面。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矿厂安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将针对矿厂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等。
一、安全组织机构为了保证矿厂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这个机构应由矿厂的领导和安全专业人员组成,担负起安全管理的职责。
安全组织机构应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安全检测部门等。
各个部门之间应建立联系和协作机制,共同负责矿厂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矿厂安全的基本制度。
在矿厂中,应明确每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矿厂领导层要重视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其纳入到矿厂的管理体系中。
对于安全责任的履行,还要进行考核和奖惩,以激发大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积极性。
三、安全培训教育为了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矿厂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逃生演练、安全意识教育等。
特别是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明确其在矿厂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另外,还可以邀请安全专家进行讲座,提升员工对安全的认知。
四、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是防范和应对事故的重要制度,是安全管理中的核心环节。
矿厂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以检验其有效性。
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分类、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准备等内容。
关键时刻,只有事先制定好并熟悉应急预案,才能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置。
五、安全检测控制矿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测控制制度。
通过对矿厂的设备、工艺流程、环境等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同时,要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对于对矿产有害物质的排放,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监测系统,确保达标排放。
六、事故统计与分析矿厂应建立健全的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对事故进行分类和记录。
选矿厂安全规程(详细)
选矿厂安全规程(详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选矿厂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选矿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第三条:选矿厂在职工中要普及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
第四条:选矿厂还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好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五条:选矿厂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的各种保障措施,如各种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六条:选矿厂应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并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七条:选矿厂还应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预防性工作,并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预案效果。
第八条:选矿厂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业安全机构进行检测和鉴定。
第三章生产作业规定第九条:选矿厂要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做到准确、规范、安全。
第十条:选矿厂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和人员岗位认证,确保人员操作技能符合相应需求。
第十一条:选矿厂要对每一个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尤其是对高风险职业的从业人员要经常性体检。
第四章生产设备管理第十二条:选矿厂要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确保设备可靠、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三条:选矿厂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规范安全地操作,并注意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四条:选矿厂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该事故,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选矿厂应制定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选矿厂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他人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选矿厂对本企业工作人员不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安全保护设施,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应及时处理,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选矿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选矿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八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即各岗位员工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设施管理等。
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设施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四条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修。
第五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选矿厂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选矿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选矿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等在厂区内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选矿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环保、有序。
第四条选矿厂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选矿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各级领导和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选矿厂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厂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第十三条选矿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擅自操作。
第五章作业安全第十六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分析,制定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
第十七条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八条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十九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确保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选矿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安全,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选矿厂内所有人员进行规范指导。
第三条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细化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全员参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选矿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进行适当的考核评价。
第六条选矿厂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第七条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选矿厂应建立安全生产账户,对安全生产投入和成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九条选矿厂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细化安全生产工作程序,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相应的安全操作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选矿厂应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选矿厂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进行奖励激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选矿厂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选矿厂应建立健全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生产场所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火灾、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第十五条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定期对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选矿厂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总结教训,加强预防措施。
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选矿厂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选矿厂安全生产。
####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作业班组负责人为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预案的培训。
第十二条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 第四章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现场作业规范。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场所整洁、有序。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选矿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1.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选矿厂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危险性,确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选矿厂领导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4.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1.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检查。
2.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选矿厂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4.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事故处理和应急演练等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追溯和总结经验。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选矿厂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组织相关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
3.选矿厂应建立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评估1.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选矿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评估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选矿厂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
第六章安全生产目标1.选矿厂应设定安全生产目标,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选矿厂管理规章制度
选矿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选矿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选矿厂的生产经营管理。
第三条选矿厂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选矿厂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生产管理规定第六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流程和生产作业。
第七条选矿厂应当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八条选矿厂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九条选矿厂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保证产品合格率。
第十条选矿厂应当加强生产现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选矿厂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选矿厂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选矿厂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环境管理规定第十六条选矿厂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合理处理。
第十八条选矿厂应当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十九条选矿厂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监测环境质量,防止环境污染。
第五章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条选矿厂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选矿厂应当接受有关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选矿厂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档案,定期公布执行情况。
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选矿厂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选矿厂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区域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预防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3)对转岗、复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新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内容、方法、标准和责任。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的原则进行整改。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2)加强操作规程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4. 应急预案制度(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措施和责任。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修订和完善。
5.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充足,用于购置、更新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2)加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3)定期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选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3篇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3篇【第1篇】选矿厂平安生产制度一、切实贯彻平安第一的方针。
坚持班前讲平安,班中检查平安,班后总结平安。
坚持每周平安日活动。
二、新入厂职工,必需经过平安教导,并在考核合格后方允许进入工作。
外来学习参观者,要举行须要的平安教导,并有专人带领方可入内。
三、入厂工作人员,必需穿戴好劳动庇护用品。
上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醉酒及精神失常者不得入厂。
四、设备开停车要要严格遵守岗位技术操作规程,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得开动和操作厂内设备,不认识设备性能和技术操作的人员(新工人、徒工、暂时工、实习人员),不得自立操作设备。
五、在设备运转中,严禁擦拭和维修运转部件,发生故障应停车维修,暂时检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操作电盘上挂牌指示。
除本人检修完毕摘换牌外,他人不得动牌。
六、联动生产设备,必需保持信号完整和畅通,严格按挨次开停车。
七、一切机电设备的各转动部位,必需设置护罩,栏杆等平安防护装置。
受压容器、锅炉、压风机等,必需有良好牢靠的平安阀,设备上的一切防护装置、仪表、信号等,不得任意动用、移位、损坏或擅自停用。
八、不许用湿手触动电气设备。
不许用水管冲洗电气设备。
九、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要找电工处理,不得擅自乱用。
电工处理事故时必需穿戴好劳动庇护用品并有人监护。
十、在光芒不足的地方或在夜间举行检修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手持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
十一、电焊、气焊设备要由专人使用,并设置须要的防护装置。
十二、检修用超重设备必需平安牢靠,由专人负责使用,严禁吊车起重时歪拉斜吊和超载超重。
十三、厂区内禁止任意生火,生产用火要选好地点并实行平安措施,厂内防火器材和工具不准乱动或作它用。
十四、搞好防尘工作,除尘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转,对扑集的降尘要妥当处理,防止二次扬尘。
搞好厂区卫生和环境庇护,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配齐劳动庇护用品。
十五、剧毒药品必需指定专人管理,操作使用人员要举行特地的平安教导,要建立严格的药剂储藏,发放制度,严禁药品外流。
选矿厂安全生产_制度
一、总则1.1 为确保选矿厂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1.3 选矿厂安全生产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选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2.3 各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部门职责如下:(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
(3)各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负责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3.1 选矿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2 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3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4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2 在岗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5.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
第三条选矿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职责。
第四条选矿厂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并依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选矿厂经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六条选矿厂应当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专职部门。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二)负责对全厂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对各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
第九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工厂的安全生产情况和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技术、科技监督、检查和登记。
第十条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安全工作,做出示范性的表率,严格要求自己和部门的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密切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选矿厂应当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和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十三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保存和归档重要安全生产资料,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选矿厂应当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便于综合分析和管理大量的生产和动态数据。
第十五条选矿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发生时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2) (3) (4) (7) (9) (9) (11) (12) (13) (14) (16) (17)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并使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小组成员为: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安全员、各作业区作业长及其它安全相关人员。
2、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班组。
3、作业区、班组、岗位坚持日检查和班前检查、班中巡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各作业区是否认真召开三会(班前会、班后会、班组安全活动) ,是否存在、研究、讨论、并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
2)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检查台帐是否定期登记,内容是否齐全。
3)检查各作业区职工劳保穿戴情况,职工精神面貌,是否饮酒等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检查各岗位操作,维修作业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穿戴合格。
5)检查各作业区职工对本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学习情况。
6)检查各作业区的台账、岗位记录本等是否及时登记,内容是否齐全。
7)检查各作业长、班组长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及卫生保养情况。
9)检查各班组安全员要协同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好压力容器、电器、防火防爆、防汛、防雷建造、防辐射、防强酸、强碱等专业性安全检查。
10)检查各单位在抢修、暂时性检修和设备大中修工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检修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11)检查各班组对危(wei)险源点的控制与管理,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级各类危(wei)险源点的警示标志是否整洁,各单位对危(wei)险源点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登记。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选矿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
二、基本原则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依法治厂,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责任;3.坚持管理和技术相结合,科学决策,有效措施;4.实行属地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齐抓共管;5.全员参与,建立协调的安全生产机制。
三、组织架构1. 选矿厂主要负责人选矿厂主要负责人是厂领导,具有最终决策权,全面负责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被选矿厂任命负责安全管理的正式员工,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他们的职责包括:1.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2.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3.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推广安全知识;4.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5.参加矿山安全委员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技术交流活动。
3. 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是负责选矿厂日常生产管理工作的员工,负责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他们的职责包括:1.基于安全、效益两个核心目标,实现选矿厂生产线的合理配置;2.制订生产计划,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3.确保选矿厂设备、工艺的正常运行;4.组织检查和执行选矿厂安全操作规程;5.安排维修保养、排除设备故障。
4. 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是生产劳动的员工,要求遵从安全生产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四、安全工作选矿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选矿厂应当建立和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一级负责到岗位负责的层级管理。
2. 危险源控制选矿厂应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生产。
3. 事故应急处置选矿厂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措施,经常组织演练,接受监督检查。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选矿厂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一)为保障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加强事故防范,依法维护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内所有工人员和外来人员。
(三)选矿厂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一)选矿厂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监督安全操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二)选矿厂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常年在岗,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处理事故处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三)每位员工都要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一)选矿厂应根据场地和设备的特点,合理布置各类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完好有效。
(二)选矿厂应配备各类防护用品,如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避免事故发生。
四、事故救援和报告(一)发生事故后,选矿厂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每位员工都要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及时进行急救,确保遇难者的生命安全。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一)选矿厂应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增强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演练,模拟真实的事故情况,检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技能。
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一)选矿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同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七、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罚(一)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员工,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责令停工、甚至解聘等。
(二)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一)选矿厂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保障其适应新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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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安全检查制度 (2)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四、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5)五、交接班管理制度 (6)六、值班工作制度 (6)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八、设备维护制度 (8)九、事故管理制度 (9)十、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9)十一、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1)十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1)一、安全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并使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小组成员为: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安全员、各作业区作业长及其它安全相关人员。
2、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班组。
3、作业区、班组、岗位坚持日检查和班前检查、班中巡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各作业区是否认真召开三会(班前会、班后会、班组安全活动),是否存在、研究、讨论、并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
2)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检查台帐是否定期登记,内容是否齐全。
3)检查各作业区职工劳保穿戴情况,职工精神面貌,是否饮酒等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检查各岗位操作,维修作业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穿戴合格。
5)检查各作业区职工对本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学习情况。
6)检查各作业区的台账、岗位记录本等是否及时登记,内容是否齐全。
7)检查各作业长、班组长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及卫生保养情况。
9)检查各班组安全员要协同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好压力容器、电器、防火防爆、防汛、防雷建筑、防辐射、防强酸、强碱等专业性安全检查。
10)检查各单位在抢修、临时性检修和设备大中修工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检修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11)检查各班组对危险源点的控制与管理,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级各类危险源点的警示标志是否整洁,各单位对危险源点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登记。
12)检查各作业区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单位内部的事故隐患原则上由本单位自行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到厂。
单位之间的事故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上报到公司,由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总则1)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全体职工必须高度重视。
2)安全生产是对各单位和全体职工考核的重要条件,列入评选先进、提职、奖励等项考核中,具有否决权。
3)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成绩或防止及挽救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荣誉奖励或物质奖励。
4)对严重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或严重险肇事故的责任者,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2、奖励1)对于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安全事故或提出重大安全合理化建议、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经安全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确认,报请厂领导给予立功或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晋升、评先时优先考虑。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可参加年终安全评先。
对表现突出的,或逐级由工会或有关专业部门推荐立功。
3)被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班组的,由选矿车间给予一定奖励。
4)对避免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为厂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厂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3、惩处1)个人违章造成自身轻伤的,由单位通报批评,复工后停工三天以上安全学习,学习期间发生活费。
当年不得评先、提职。
同时,扣直接领导(班组长和作业长,下同)当月20%奖金。
2)对于一次事故造成1-2人重伤,死亡或情节更严重的交给上级公司处理。
处理办法见《河北钢铁集团职工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3)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1)新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凡进入选矿车间的新从业人员(包括新入厂职工、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协议工、劳务工等),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不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批准进入工作岗位。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复工、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因工伤、病假等脱离本工种工作岗位一年以上的重新复工人员或因工作需要换岗人员,必须重新进行矿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3)“四新”人员的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新的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并经新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蹬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对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期复审,否则操作证作废,禁止上岗操作(详见《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在岗人员全员安全教育作业长、班组长的安全教育作业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4学时。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上岗。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作业长、班组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厂部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厂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每天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上级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其它从业人员由厂负责组织培训。
年初由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并上报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培训考核后认真填写公司安全教育台帐。
4、未尽事宜按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例会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信息,随时对车间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选矿车间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选矿车间安全生产周例会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车间主任组织,安全员、作业长、调度、班组长参加,会上传达公司安全例会精神,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要点,布置下周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2、各班组班前会班组长在职工上岗前,把前一个班的遗留问题要对本班职工讲清楚,强调注意事项,认真填写交接班运转记录,并纳入到班组建设管理台帐。
3、车间将对各作业区的班前会情况进行抽查,凡无故不参加车间安全周例会的,不及时召开安全班前会的,不及时传达公司安全例会精神的,酌情考核作业区月综合奖。
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各种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器设备应有过流保护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粉尘的作业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器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电器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生产作业场所的各类设备有绞伤、挤伤、撞伤、扎伤、刺伤、碰伤、划伤、碾伤、压伤等都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5、车间作业场所的布局要合理,场地清洁,原料等物品码放要整齐,物放有序,作业场所实现定置管理。
6、生产用厂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可靠;道路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
7、生产作业场所的坑、壕、池、沟、走台、升降口等危险处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8、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9、有尘、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0、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以及废品的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措施。
并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操作规程。
11、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设备部门对特种设备要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安全构件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特种设备的检测、维修、大修、年审和运行情况要及时登记在案。
12、外委施工单位来公司进行各种作业时需办理相应的安全手续。
安全部门要加强相关方的管理,对“三违”现象和各类事故,严格按矿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有关设备管理的各种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如有相悖之处,由设备部门和安全部门协商解决。
五、交接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车间交班管理,明确交接班责任,特制订本制度1、接班人员在接班时提前15分钟进入生产、设备岗位进行检查、调试,待检查完毕后,于45分时到会议室召开班前会议,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班长汇报,以便班长安排本班生产工作,完后正点交班。
2、交班班长必须参加班前会议,以便交接双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