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良好、结构优化、富有活力,适应我镇小学、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落实制度建设,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
1、建立教师工作业务档案(抱括基本情况、培训学习、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
2、加强对教师业务能力和师德素养的培养。用严格的制度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和师德表现,使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师德素养,努力建设一支作风正、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3、倡导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大力倡导“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教师职业道德风范,大力宣传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广大教师中树立标杆和旗帜,增强广大教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和“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争优创先”的工作氛围,建设良好的校风和教风。
二、建立相对稳定和有序流动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
1、新分配教师在约定服务期内不要申请借用或调出或参加外校招聘考试。
2、参加省、市骨干教师培训结束后应在本镇教学两年以上,两
年以内不要申请借用或调出或参加外校招聘考试,如要调出需补偿学校全部送培费用,学校给骨干教师建立培训费用台账。
3、被区级、市级、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应级别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班主任)或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从次年起榜样引领分别1年、2年、3年,在榜样引领年限内不要申请借用或调出或参加外校招聘考试。
4、近两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综合考评连续倒数第一教师的不要申请借用或调出或参加外校招聘考试。
5、外地调进教师和在镇内顺向(点村校到中心校或到熊家庙小学)流动教师两年内不要申请借用或调出或参加外校招聘考试。
三、表彰奖励
师德良好,工作积极,顾全大局,教育教学成效显著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每学年按班主任人数10%的比例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按教师人数15%的比例表彰一批优秀教师,表彰奖励严格条件和标准,宁缺毋滥。
四、说明
1、为了每年中心校向教育局申请需求教师情况之便,凡当年要申请借用或调出或参加外校招聘考试的教师,须在当年5月底前书面告知中心校(参加XX区城区学校招聘考试的教师例外),否则责任自负。
2、组织调动或被上级提拔重用的教师不受本管理意见限制。
3、本管理意见若有与上级新政策相抵触的部分,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20XX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