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 继续工作合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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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延续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何处理?下面由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到期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终止了,可是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当然也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到期后继续工作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的,并不一定就会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此时还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可能性。

一、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但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二、续签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

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推荐阅读:合同到期之后不续签有补偿吗。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怎么办?一般事业单位合同期满后如果在工作上没有太大问题,单位是会续约的。

如果你平时少旷工,考核合格,表现良好,单位会同意续签的。

在续签的过程中,单位首先会征求员工的意见,然后再结合员工的工作水平考虑是否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合同都是有时效的,不可能一直无期限的延续下去。

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岗位上继续工作,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你就可以离开了,如果你不想离开想坚持下去,那你可以考虑跟单位续签。

那么,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怎么办一般事业单位合同期满后如果在工作上没有太大问题,单位是会续约的。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

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还可以续签吗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不续签可以吗劳动者的劳务合同到期之后,单位继续留⽤该劳动者,但是单位却不跟该劳动者续签合同或是劳动者⾃⼰不续签合同。

在现实⽣活中是有出现类似的情况,劳动者不知道怎么样处理。

那么,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不续签可以吗?店铺⼩编为你仔细讲解。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不续签是否可以不可以。

1、《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单位⾃⽤⼯之⽇起满⼀年不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起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继续⼯作的相关问题1、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劳动合同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是继续⼯作的情形属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是继续⼯作的情况属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付经济补偿⾦,也就是双倍⼯资。

2、合同条款⾃动续约时,默认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条款继续履⾏,但是不包括原来的合同期限的条款。

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是指,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直到双方达成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员工离职。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都会有所变化。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的相关规定、员工权益保护、以及如何处理到期合同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续签或者终止合同。

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前未能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

但是,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且双方未能就新合同达成一致,那么员工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应当按照原合同执行,直至双方达成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员工离职。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未能通知劳动者终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直至双方达成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员工离职。

二、员工权益保护在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的情况下,员工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按照原合同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执行,直至双方达成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员工离职。

其次,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如工作场所、工作设备等。

最后,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此外,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期间,有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请假探亲假等相关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一个月期间侵犯员工的权益,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处理到期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以选择续签或者终止合同。

如果双方决定续签,应当在合同到期前达成一致,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决定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法律及实务问题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法律及实务问题
目录
0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05.
劳动合同的解除
03.
劳动合同的续订
06.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法律及实务问题
CONTENTS
劳动合同的变更 (1)
企业能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企业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例外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对“书面形式”的理解和灵活把握 提示:企业应注意保留与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书面文件,如电子邮件、经劳动者签字的面谈记录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案例6
案例6:某电子公司软件部经理甲看重其朋友乙的销售工作经验,介绍乙至其公司任销售专员一职。当时甲并未向乙出示任何招聘条件,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向乙介绍公司的招聘条件。公司在与乙签订劳动合同时只约定了乙的职位,未约定其岗位具体的工作要求。在乙的试用期内,公司以乙不满足公司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乙不服,提起劳动仲裁。 企业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企业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试用期内的考评。考评程序应客观合理。
劳动合同的解除—几种常见疑难情形的处理 (3)
如何解除不胜任的员工 协商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 企业对员工不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如员工的考核结果 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需要再次对其进行考核 提前通知工会 企业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案例8
劳动合同的解除 – 案例 4
案例4:因劳动者的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B在A公司工作多年,担任管理职务。B在未经A公司的同意下,兼职做C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并且向A公司的多名同事推销保险。A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不得“受聘于其他单位,不得有其他工作”。经过调查了解,A公司向B员工表明了A公司反对其兼职保险推销员、并向同事推销保险的立场。然而,B员工拒绝承认其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并且继续兼职保险推销。A公司因此解除了与B员工的劳动关系。 如何证明员工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应有限制兼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法,合同期满

篇一:劳动法合同期满未续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你不续签,只有公司给你经济补偿的可能性,绝对不需要你赔偿公司。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有3 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1.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 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原有的劳动法规对此没有经济补偿的规定,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此才有经济补偿的规定。

所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如果满六个月,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不满六个月,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三、由此可知,你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你和公司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你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链接:?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你不续签,只有公司给你经济补偿的可能性,绝对不需要你赔偿公司。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有3 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1.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如何处理为了保障雇佣关系双⽅的利益,双⽅经常通过劳动合同来规定双⽅的义务与职责,这样有利于⼯作的顺利进⾏。

当劳动合同到期时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下⾯,店铺⼩编为⼤家具体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关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1、在公司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劳动合同⾃然终⽌,公司⽆需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2.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然终⽌,公司需要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3.在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劳动合同⾃然终⽌,公司需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关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到期之⽇⼀个⽉内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续,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1、损害赔偿;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作,原⽤⼈单位未表⽰异议的,但也未办理终⽌或续订劳动合同的,1996年,原劳动部《关于实⾏劳动合同制度若⼲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或续订⼿续⽽形成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续。

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作,原⽤⼈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与员⼯签订了并向劳动者⽀付双倍⼯资;2001年,最⾼⼈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作,原⽤⼈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双⽅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劳动合同。

⼀⽅提出终⽌劳动关系的,⼈民法院应当⽀持。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付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终⽌”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作,⽤⼈单位未表⽰异议的,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存在的是⼀种事实的劳动关系,⽽不等于双⽅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个新的合同。

三期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三期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In many cases, what we lack is not ideas, but the courage to act.(页眉可删)三期合同到期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如果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或者女职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原劳动合同延续至“三期”结束,而不能以怀孕女职工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合同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我们找工作需要签劳动合同,租房子需要签租赁合同,做生意需要签买卖合同。

合同的建立、生效、变更、到期、终止都直接影响双方的关系。

如果是女性职工,将会面临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那么,三期合同到期如何处理?一、三期合同到期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由此可知,三期属于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是在同一个劳动合同下具体条款的变更;此时,有的用人单位会向女职工发送“劳动合同期限顺延通知书”,并要求女职工签字确认。

但如果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或者女职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原劳动合同延续至“三期”结束,而不能以怀孕女职工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实践中,还有的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期限至三期终止。

劳动合同续签一般认为属于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前后是不同劳动合同。

此时对用人单位可能存在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当然这对员工来说可能更是福音。

二、可以解除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形1、双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订问题8篇

劳动合同续订问题8篇

劳动合同续订问题8篇第1篇示例:劳动合同续订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续订已经成为了每个劳动者和雇主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劳动合同的续订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因此需要谨慎对待。

下面,我们将就劳动合同续订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

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当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对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续订。

如果双方无法就劳动合同的续订达成一致,那么就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雇主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如未及时通知或未在3日内劳动者未收到通知,则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订的内容和条款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在劳动合同续订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等内容进行详细的协商。

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避免出现歧义和纠纷。

劳动合同续订的内容和条款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续订的风险和注意事项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

在劳动合同续订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避免出现一些风险和纠纷。

在劳动合同续订过程中,雇主不能擅自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或者变相裁员,否则可能会引发劳动者的抗议和维权。

劳动者也不能擅自变更工作时间或者拒绝执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否则可能会引发雇主的信任危机。

劳动合同续订的解决途径和建议。

在劳动合同续订过程中,双方应当尽量通过协商和沟通解决问题,避免采取极端的行为方式。

如果双方无法就劳动合同的续订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解决。

双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合同续订的纠纷,但需谨慎对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续订是劳动者和雇主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续订过程中谨慎对待,合理协商,避免出现纠纷和风险。

希望通过上述分析和探讨,可以为劳动者和雇主解决劳动合同续订问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广东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广东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广东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一、续签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需要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续签劳动合同。

2. 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 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劳动者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二、终止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 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无过失性辞退1.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无过失,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 无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3. 无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劳动者过失性辞退1. 劳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还能继续工作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还能继续工作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还能继续工作吗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一般可以继续上班。

劳动合同期满,无论企业有没有给劳动者下终止通知,在法律上已经视为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合同到期不续签,对于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关系,但是此时劳动者继续上班,等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所在公司此时应该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员工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续签新合同员工合同到期后是需要续签新合同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续签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是这样的:1.通知对方续签劳动合同;2.双方协商合同内容;3.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4.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但至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日(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如何理解和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如何理解和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如何理解和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解和处理该问题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文章将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探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一、案例背景在某个企业中,员工A于2016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从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有效。

到期后,双方没有终止劳动关系,并继续工作。

2019年1月1日,公司与员工A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有效。

然而,在2019年9月1日,公司通知员工A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员工A对此表示不满并咨询律师意见。

二、案例分析1.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不再约定固定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A与公司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实际上是连续订立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应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限制。

2.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处理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无论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还是提前解除,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由于公司通知员工A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该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A相应的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补偿义务的后果如果公司拒不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员工A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决公司支付员工A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公司还可能面临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的风险,并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三、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2. 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相应赔偿。

续签劳动合同考核

续签劳动合同考核

续签劳动合同考核摘要:一、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二、续签劳动合同的考核流程三、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四、企业如何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做好管理和服务五、如何解决续签劳动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正文:一、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在我国,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续签,意味着双方在原有合同基础上继续建立、调整和终止劳动关系。

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正确处理续签劳动合同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考核流程1.企业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定时间内,向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征求员工的意见。

2.员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同意续签。

3.双方就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包括工资、岗位、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4.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三、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员工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员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和职业发展规划,合理选择续签与否。

3.员工在与企业协商时,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到更好的工作条件。

四、企业如何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做好管理和服务1.企业要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期望。

2.企业要制定合理的薪酬待遇和晋升机制,吸引员工愿意继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3.企业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员工的权益保障措施,如培训、休假、保险等。

4.企业在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要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员工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困扰。

五、如何解决续签劳动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企业要关注劳动争议的风险,提前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

3.员工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合理维权,避免因合同纠纷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续签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员工共同面对的一项重要工作。

双方要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用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用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用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用工协议甲方:(雇主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与乙方曾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日期)到期。

2、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劳动力。

3、乙方同意继续工作。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乙方系该企业的员工,须在企业内部履行其工作职责。

第二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是乙方的雇主,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保险费等,同时还应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落实法定的劳动安全保障责任。

2、乙方须履行其工作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全面遵守甲方颁布的规章制度、保守甲方保密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外界泄露该企业机密。

3、本协议的期限是从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起,至甲方或乙方主动终止合同或转换为新的劳动合同之前。

4、甲乙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5、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其中所有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1)安排和监督乙方的工作、制定乙方的工作规程、听取乙方的工作情况汇报、给予乙方劳动报酬、依法辞退乙方等。

2、乙方的权力:(1)根据本协议规定享有合法权利,要求甲方为其提供相应劳动条件,并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其劳动报酬。

(2)提出对其工作条件或待遇等方面的具体修改要求。

(3)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出法律诉求。

第四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本协议与法律法规产生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2、如本协议中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将被视为删除,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修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用工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用工

一、合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现合同期限即将到期,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继续用工期限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继续在甲方处工作,双方劳动关系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延续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双方可就继续用工期限进行协商,如需延长,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三、工资待遇1. 乙方在合同续签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2. 如甲方调整工资标准,乙方在继续用工期间,工资待遇应不低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3. 乙方在继续用工期间的加班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继续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乙方在继续用工期间,享有甲方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节假日加班费等。

五、工作内容和职责1. 乙方在继续用工期间,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如甲方调整工作内容或职责,应提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合同解除和终止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2.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到期续签一年

劳务合同到期续签一年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处继续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一年。

2.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续签一年。

二、工作内容1. 乙方在甲方处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劳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等由甲方安排。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休息天。

2.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待遇。

四、劳动报酬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制度,支付乙方月工资人民币元。

2.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的方式为:每月日支付上月工资。

3.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双方在合同期内,如因以下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1)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甲方因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解除劳动合同;(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双方在合同期内,如因以下原因终止劳动合同:(1)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2)甲方因经营困难,需裁员;(3)乙方因年龄、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公司员工合同到期日归档

公司员工合同到期日归档

尊敬的各位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为确保公司员工合同到期日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性,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背景及目的1. 背景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需对合同进行归档处理,以便于后续的合同续签、解除、争议处理等工作。

2. 目的:通过规范合同到期日归档工作,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归档范围1. 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日及续签、解除、终止等情况。

2. 员工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相关文件。

三、归档要求1. 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员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b. 员工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相关文件;c. 员工离职证明、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d. 员工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归档材料应按照以下顺序排列:a. 员工基本信息;b. 员工劳动合同;c. 员工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相关文件;d. 员工离职证明、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e. 员工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归档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归档流程1.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人力资源部负责提醒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

2. 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提醒后,应督促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续签、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

3. 员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部门负责人将员工合同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对报送的合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准确、规范。

5. 人力资源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材料归档,并存放在指定档案柜中。

五、归档期限1.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日归档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后30日内完成。

2.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归档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争取延期归档。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期完成合同到期日归档工作的部门及个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

劳动合同续签的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续签的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续签的司法解释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呢,就是原来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然后双方觉得还想继续保持这种雇佣关系,就再签一份合同让这个关系继续下去。

就好比你租房子,租约到期了,你和房东都觉得对方不错,那就再签个租约接着住呗。

二、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1. 双方同意这是最基本的啦。

公司觉得你干得不错,还想要你继续在这儿工作,你呢,也觉得这个公司还不错,想继续待着,那这就有了续签的基础。

要是有一方不想继续了,那就没法续签啦。

就像两个人谈恋爱,一方想分手,那就没法继续下去了,对吧?2. 工作表现合格公司肯定希望员工能好好工作啊。

如果你在之前的合同期里老是迟到早退,工作还不认真,那公司可能就不想和你续签了。

相反,要是你工作努力,业绩又好,公司肯定想把你留下来。

3. 岗位还存在要是公司因为业务调整,你原来的岗位都没了,那也就没有续签的可能性了。

比如说公司以前做某种产品,现在不做了,负责生产这个产品的岗位就没了。

三、劳动合同续签的条款变化1. 工资待遇可能会调整工资。

如果你的工作表现特别好,公司可能会给你涨工资。

也有可能因为公司效益不好,工资保持不变或者稍微降低一点。

不过要是工资降低太多,你可能就得好好考虑要不要续签了。

这就像买东西,价格变了,你就得权衡值不值。

2. 工作内容有时候工作内容会有一些变化。

可能是公司业务发展了,给你增加了一些新的任务。

或者是原来的工作流程优化了,你的工作内容也跟着变了。

这时候你得看看自己能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内容。

3.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也可能不一样。

可能原来签的是一年,这次续签签三年;或者原来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这次签成固定期限的了。

这就看双方的协商了。

四、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保护国家的法律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

如果公司不和你续签,但是没有合法的理由,那你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的。

比如说公司就是莫名其妙不想和你续签,没有说你工作不好或者岗位没了之类的原因,那你就可以去劳动仲裁之类的地方维权。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继续用工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继续用工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继续用工篇一: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虽、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二建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二建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二建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人才的需求量逐年攀升。

二建证书作为建筑行业内的一个重要资格证书,其持证人数也在不断增长。

那么,当二建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了解二建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相关政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二建证书持有者,其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与普通劳动者类似,但同时要关注建筑行业及二建证书的相关政策。

二、评估自身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劳动合同到期后,二建证书持有者应该首先评估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

如果打算继续在建筑行业发展,可以考虑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寻找其他用人单位。

如果打算转行或者提升自己的职业层次,可以考虑参加其他相关证书的考试,如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

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二建证书持有者应该抓住机会,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这包括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拓展人际关系、提升沟通能力等。

只有不断提高自己,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关注建筑行业及二建证书的政策变化建筑行业是一个政策导向性很强的行业,二建证书的政策也会随着行业的发展而变化。

因此,二建证书持有者应该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以便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及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

五、提前做好准备和规划劳动合同到期前的半年左右,二建证书持有者就应该开始准备和规划。

这包括评估自己的职业发展需求、了解市场需求、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等。

只有提前做好准备和规划,才能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顺利找到新的工作或者实现职业发展。

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协商劳动合同到期后,二建证书持有者应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就薪资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可以了解原因,并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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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孙某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得拒绝。
??? 案例:孙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未通知孙某终止劳动合同,但也没有与孙某续订劳动合同,孙某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年后,孙某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解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同时,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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