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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鲁政办字〔2023〕81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11日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提出措施如下:一、更大力度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一)着力扩大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出口规模。

组织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产品出口潜力企业通过“前展后仓”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一企一策”制定国际市场开拓方案。

推动汽车整车、橡胶轮胎等优势行业企业在东盟、上合组织国家、中东等市场,依托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分支机构、零售网点,健全国际营销渠道。

完善山东省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交易撮合功能,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挖掘成套设备行业客户“小而美”项目出口潜力,支持成套设备“链主”出口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带动我省企业“抱团出海”。

(省商务厅牵头,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配合)(二)加快促进大宗商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建立鼓励进口大宗资源性产品目录,完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保障市场需求。

建设国际矿产品保税混兑分拨中心,推广“边卸边混”“多国别、多矿种”监管模式,强化与国际知名矿产品分拨商合作联系,扩大保税混兑矿产品进口规模。

调整优化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烟政办发〔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4〕1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数字贸易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快培育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新动能,助力对外贸易稳规模优结构,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立足毗邻日韩、海陆双向开放区位及制造业强市优势,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发展,培育数字贸易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打造数字贸易合作示范新高地,推动数字贸易业态全面发展、贸易主体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带动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发展生态更加优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面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空间布局全市实施“一核引领,多点支撑”的数字贸易发展布局,旨在全力提升对外贸易效率,降低对外贸易成本,赋能传统外贸发展,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一)中心城区建成数字贸易核心引领区。

推进赋能中心、孵化基地、数字贸易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贸易数字化技术与应用场景创新策源地及数字贸易发展聚集区,加快数字技术在外贸领域的应用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依托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开展跨境电商、数字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合作,形成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相互支撑、联动互促的发展格局。

(二)周边城市形成数字贸易多点支撑格局。

以贸易数字化为核心,推动海洋化工、海工装备、汽车、农特产品等重点产业数字化改造,重点培育发展跨境电商、工业设计、软件与信息技术、数字文旅、数字供应链、智慧农业等领域,推动形成数字贸易更多新增长点。

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1997年9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管理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留学人员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园区内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企业。

第三条留学人员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由留学人员独自创办或由留学人员参与创办的企业。

第四条园区的管理坚持鼓励投资、优化服务、协调发展的原则,为留学人员企业、工作、生活创造优良环境。

第五条园区实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市人事行政部门归口指导的体制。

计划、经贸、外经贸、科技、财政、土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园区建设,共同做好园区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认定第六条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内留学人员企业的认定工作。

第七条下列人员可在园区内创办留学人员企业:(一)国家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取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二)在国内取得大学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国家公派到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的;(三)出国留学并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四)其他符合规定的。

第八条留学人员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一)属高新技术领域;(二)具有较大的出口创汇潜力;(三)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四)属于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第九条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形式包括:(一)留学人员独自创办;(二)留学人员与国内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合资或合作创办;(三)其他符合规定的创办形式。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烟政办字〔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2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培育壮大新型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的若干意见》(鲁国土资规〔2016〕5号)、《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自然资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烟台开发区)开展为期3年的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基础,从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出发,探索建立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机制。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引领作用,优化空间和资源要素布局,突出规模示范效应。

以扶持新型产业创新发展为前提,在供地模式、土地价格和后期履约管理等方面,通过制度创新,更加合理配置土地要素,严格政策约束避免房地产倾向,为烟台开发区乃至全市提供制度保障和可复制经验。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烟台开发区区域内新型产业用地。

本意见所称新型产业用地是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

本意见所称产业用房指可用于无污染生产、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等功能用途的用房;配套用房指企业行政办公、小型商业、配套宿舍等,不包括大型商场、商品住宅。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烟台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烟政办发〔2018〕29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烟台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烟政办发〔2018〕29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烟台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烟台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烟政办发〔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体系,培养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职业教育活力1.强化职业教育市级统筹。

树立“大职教”观念,对全市区域内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进行统筹管理。

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

调整高职高专院校业务管理体制,推动区域内职业院校实行一体化管理,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招生、教育教学等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及证书发放。

深化职业院校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二级院系取消行政级别,逐步探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

2.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工作,引导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境内外非公有资本等与职业院校双向进入、相互融合。

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推动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中韩(烟台)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各类职业教育项目。

完善政策优化发展大力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完善政策优化发展大力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1 . 设立人 才引进专项资金 。 这一政策是南方好多城 市的通行
例如一个高端科研岗位在单位明确工资待遇科研条件的同时政府财政再给予一定额度的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这些优惠条件随岗位一同对外发布人才还没有来的时候就予以明确肯定能够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度而且也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让用人单位感觉政府在帮他们引进高端人才更重要的是增强高端人才引进的s人 才 开 发
市经验 , 着手 新 一 轮 的 政 策 研 究 , 研 究 出台 ~ 批 新 的 优 惠 政 策 ,
上世 纪 8 O 年代末期和 9 0 年代初 , 山东 省 烟 台市 集 中 出台了2 O
多个政 策性文件 , 有 效 打 破 了僵 化 的 体 制 机 制 , 促 进 了人才 的 合
理 流动 , 培 育 发 展 壮 大 了人才 市 场 。 2 0 0 2 年, 出台了一系 列 引进 培
对 于 一 些 高 端 人 才和 高 技 能 人 政 府 在 生 活 补 贴 、 安家补助、 科 研 资 助 等 方面 的扶 持 政 策 , 需要切实完善和加强 。 像 广 东潮 州 市, 对 引 进 的 第一 层 次 人 才 的安 家补 助 比 我 市 的 标 准 高 8 O 万元,
第二层次比我市高3 5 万元 ; 像 苏 卅1 市, 给 予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的 安 家 补贴最高达  ̄ q 2 5 0 万元 , 最 高 给 予担 保 融 资 贷 款 最 高 达  ̄ / f 5 0 0 万 元。 说到底 , 我 们 的 政 策 竞 争力 不 够 。 说 得 更 深 入一 点 , 我们的环 境 不行, 引不 来 、 留 不住 。 不 能 总 是 忙 于 引进 , 不 注 重 留住 高 层 次 人 才, 这 个 问题 不 从根 本 上 解 决 , 根 本 矛 盾 很 难得 到有 效 缓 解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正文:----------------------------------------------------------------------------------------------------------------------------------------------------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4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和《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烟发〔2013〕15号),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我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启动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1.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要求,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政策,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带动就业、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以创业促转型,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增强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以创业促发展,推动创业创新,夯实经济基础,再造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

2.工作目标。

巩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努力建设创业示范城市。

2014—2018年,全市累计实现新增创业5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年培训城乡劳动者6万人以上,其中创业培训1.5万人以上;力争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总数达到50个以上,孵化企业达到3000户以上。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5•【字号】烟政字〔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4〕4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强市、人才兴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建设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为目标,以培育战略科技力量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赋能产业为实施路径,以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全域创新布局和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将我市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创中心和面向东北亚的国际科创高地。

到2027年,全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创新型城市排名进入全国前20名。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投入强度达到2.8%。

“使命导向”的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加速形成,原始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稳定在65%左右。

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学家队伍持续壮大,具有烟台特色的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加速隆起。

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烟台路径基本形成。

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蓬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27•【字号】蓬政发〔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蓬政发〔2017〕20号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减负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满足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分别为装配率达到15%-40%给予减免40%,超过40%给予减免80%。

(二)人防易地建设费。

对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民用建筑减半征收易地建设费。

以下民用建筑项目免征易地建设费,包括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民用建筑。

(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对全部使用墙板类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专项基金预缴款100%全额返还。

(四)房屋面积测绘费。

企业房屋面积测绘费按照现行标准90%收取。

(五)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开工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按照建安工程造价1.3%收取。

2016年5月1日之后新开工项目,省内建筑企业按承担工程实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90%拨付;省外建筑企业按承担工程实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50%拨付。

烟台创业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

烟台创业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

烟台创业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按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1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享受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给予1000-3000元的创业补贴。

享受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

享受群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创业企业;创业者本人属于本市内就业困难人员、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按吸纳一名失业人员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享受群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外的其它城市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全额贴息。

享受群体: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

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享受50%的贴息。

享受群体: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其它创业人员。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享受群体: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

【申请项目】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政策依据】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21〕21号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21〕43号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烟政办发〔2021〕62号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1〕42号【服务机构】烟台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办对象】1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用地模式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17〕83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用地模式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17〕83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用地模式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用地模式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17〕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创新土地利用方式,落实产业用地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根据《产业用地政策实施指引》(国土资厅发〔2016〕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挥规划计划引领作用结合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综合确定各县市区、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各类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地空间。

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工作,挖潜节余指标优先支持新兴产业。

合理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多措并举,支持新兴产业项目用地,确保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

建立建设用地有效供给考核体系,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约束机制。

二、积极推行新型用地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科技和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降低准入门槛,加大用地政策扶持,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一律允许按划拨方式供地。

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地价测算参照工业用地价格执行。

在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物流、研发、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参照工业用地价格执行。

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

依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建设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众创空间、研发设计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为了鼓励大学生能够自主创业,国家出台了什么创业的政策呢?看完店铺整理的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1.社保补贴政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创业补贴政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3.创业培训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报名参加为期十天免费的SYB大学生创业培训。

考核通过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享受国家其它优惠政策。

4.租金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微小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规定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房租物业水电补贴对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

6.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7.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8.工商优惠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出资方式,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个人创业无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在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分工,申请由劳动部门受理,然后到担保机构办理担保确认,最后到银行申请贷款。

“创业者如果想申请,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目前,是由个人先付利息,然后财政补贴,还是财政预付利息,相关方案还没有确定,不过财政贴息是肯定的。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7•【字号】烟政办字〔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烟政办字〔2022〕1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关于抢抓RCEP机遇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为抢抓RCEP重大战略机遇,深化我市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时代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项目带动,实施精准招商1.推进产业链对外合作。

出台重点产业链精准招商指导目录,建立投资烟台产业招商平台,提高产业链精准招商水平。

围绕16条重点产业链,策划包装100个重点招商项目,依托经贸活动、驻外机构等渠道,面向RCEP国家进行广泛推介。

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深化与RCEP成员国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的合资合作,力争每年引进100个以上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形成主导产业鲜明、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拉动的产业生态圈。

面向RCEP国家开展仓储、冷链物流、国际货运、跨境电商、金融、专业服务等供应链及制造服务业等领域合作,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紧盯重点产业链短板弱项,以引进配套企业和配套零部件项目为重点,吸引以RCEP区域为出口目的地的欧美数控机床、生物医药、航空等高科技产品企业来烟投资。

大力推动日韩澳新医药健康、冷链物流、氢能源、半导体等企业来烟投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2.建设RCEP产业合作示范基地。

烟台大学生创业政策

烟台大学生创业政策

烟台大学生创业政策烟台扶持大学生创业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各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要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创业指导培训等扶持。

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创办的企业,第一年享受100%的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的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的房租补贴。

其他企业第一年享受80%的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的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的房租补贴。

对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经批准在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用经营场所的,可根据其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烟台创业优惠政策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5.免费创业服务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10.改革教学制度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山东支持创业又有新政:小微企业至少补贴1.2万山东对于创新创业又有新支持,据悉,山东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8•【字号】烟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8日烟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率先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做出新贡献。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一)系统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

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辖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地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归集区市政府(管委)和市政府部门规划,展示全市规划体系,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

(二)突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非煤矿山清理整顿和安全管理信息公开。

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高公众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烟政办发〔2015〕6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烟政办发〔2015〕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加快推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16年,建立烟台创业大学和烟台创客学院,每年培训各类创业者1.5万人,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80%以上,创业成功率10%以上;建成1—2个众创空间聚集示范区,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1个以上。

到2020年,基本形成创业要素聚集化、创业载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活动持续化、创业资源开放化的生态体系;引进培育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10家以上,全面扩大创业投融资渠道;孵化创新型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培育成长性创新企业100家以上,聚集创业人数3万人以上,吸纳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二、鼓励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一)加快众创空间建设。

鼓励各级利用各类园区、废旧厂房、闲置楼宇、招商平台、新城建设等资源条件,尽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按照互联网+创新创业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创业支持的方式,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为代表的创业孵化新业态,满足不同群体创业需求;鼓励各类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手段联合金融、投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组建行业联盟,促进创新创业服务资源聚集,为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烟台市双百计划

烟台市双百计划

烟台市双百计划第一、工作目标1.1 提升烟台市教育质量烟台市双百计划旨在提升全市教育质量,为此,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我们将对教育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找出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培训体系,确保每个教师都有机会参与到培训和交流活动中。

•改进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推广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如探究式学习和合作学习,以及与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

1.2 促进烟台市经济发展烟台市双百计划还旨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如下:•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根据烟台市的资源和优势,选择有发展潜力的产业进行重点培育,如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建立创新创业基金,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创新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办公空间和技术支持;提供税收优惠,激励更多的创新创业活动。

•优化招商环境:改善烟台市的招商环境,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提供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第二、工作任务2.1 组织调研和规划•开展烟台市教育质量调研: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课堂观察等方式,了解烟台市教育质量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

•制定教育质量提升规划: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国家政策和烟台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质量提升的详细规划。

•开展烟台市经济发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数据收集等方式,了解烟台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国家政策和烟台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发展的详细规划。

2.2 实施提升计划•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根据规划,实施一系列提升教育质量的措施,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等。

•实施经济发展促进计划:根据规划,实施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如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优化招商环境等。

新旧动能转换的烟台探索

新旧动能转换的烟台探索

区域新旧动能转换的烟台探索未来,烟台将厚植更加开放包容的创业沃土,构筑更加舒适宜人的城市环境,打造更加引人入胜的美丽景观,让创业者梦想成真、让外来客流连忘返、让本地人引以为豪。

文︱《中国报道》记者 王哲今年,是改革开放40年。

1978年以来,尤其是1984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后,地处胶东半岛东部的烟台一直站在对外开放的最前沿。

如今,烟台又站上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2018年前三季度,烟台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90.3亿元、利润619.3亿元,收入、利润总量均居山东省首位,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1%。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是推动烟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烟台市委书记张术平说,“要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台将全力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开拓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成为名副其实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

新旧动能转换主引擎9月1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探索新常态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路径,推动烟台率先突破、走在前列,巩固提升核心地位,打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主引擎。

规划期限为2018年至2022年,展望到2028年。

按《规划》要求,烟台将积极构建全域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格局,推动全市各类区域创新、协同、可持续发展,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打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率先突破的强力引擎。

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快速突破。

烟台先后出台《全市“三重”工作2018年任务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三重”工作推进落实力度的意见》,80项“三重”工作全部成立工作专班。

目前,烟台市“三重”工作80个事项任务总体进展顺利,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环渤海潍烟高铁、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等7项全部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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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创业政策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
大学生创业扶持对象,包括在烟台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驻烟
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生、
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以下并称大学生),高科技项目可适当
放宽,最高不超过毕业10年。

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分为微利项目贷款和劳动
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微利项目贷款: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
10万元,按照先缴后补原则,政府给予全额贴息。

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以外的商贸、
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除外。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大学生创办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占企
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达300万元,由财政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

可获得各类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业,还可以获得各类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创业大学生,将可以获得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普通劳动
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
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
个岗位500元。

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接收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且首次
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
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
贴待遇。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租用经营场所的,可根据其吸纳就业情
况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可申请入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大学生创业,除了能
获得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资金支持外,还可以获得有关部门免
费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推介等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免费创业培训方面:凡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具有创业意
向的大学生,均可以参加由各级就业服务部门举办的免费创业培训。

创业孵化方面:大学生可以申请入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第一年享受100%的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的房租补贴,第三
年享受30%的房租补贴。

目前,全市共建有各类创业基地57个,
今年预计投资10亿元,在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孵化基地15处,建设总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可入驻企业1600余户。

项目推介方面:目前,全市共储备各类创业项目1000余个,
涉及加盟连锁、居民服务、商业饮食、专利技术等18个行业,召
开项目推介会,通过实行创业项目手册、创业项目推介和网站等
多种方式进行推介。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以结合创业项目资
源库项目,综合分析,选择适合个人实际的项目进行创业,提高
创业成功率。

烟台在创业者享受税收优惠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
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额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
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创业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暂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创业者试营业期间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引导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6个月。

个体经营试营业期间不收费、不验照,轻微违规不罚款。

未经办理营业执照已开展经营活动的,不作为无照经营查处,指导帮助其办理试营业执照。

出资限额方面优惠政策
创业者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依法实行申报制。

一般性服务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至3万元。

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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