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方案(DOC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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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方案(DOC 30页)
“一矿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东海煤矿
2017年12月1日
目录
1、领导组织机构 (1)
2、目标任务 (2)
3、第一章总则 (2)
4、第二章治理机构 (3)
5、第三章治理职责 (3)
6、第四章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现场管理 (4)
7、第四章第一节掘进采面抽放措施 (4)
8、第四章第二节矿井通风 (7)
9、第四章第三节局部通风 (10)
10、第四章第四节巷道贯通 (11)
11、第四章第五节瓦斯检查 (13)
12、第五章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3)
13、第六章矿井瓦斯排放 (16)
14、第七章矿井防灭火 (19)
15、第八章矿井综合防尘 (22)
16、第九章矿井安全培训 (24)
17、第十章井下爆破 (25)
18、第十一章井下电气设备 (26)
19、第十二章计划投入 (27)
东海煤矿“一矿一策”
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指导方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特别是对煤层的瓦斯抽放是2017年瓦斯治理的重中之重,矿井坚持“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先抽后采”原则,做到应抽尽抽,应保必保,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确保井下工作点、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井下安全生产“六大系统”正常运行,用风充足,保证瓦斯不超限,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特编制东海煤矿2015年“一矿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确保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煤矿对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开展,特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为组长,技术、安全副矿长副组长,相关人员协同工作。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组员: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机电矿长、掘进矿长、通
风副总、掘进副总、采煤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总、瓦斯科、通风区、材料科、地测科、通风科、五采区、六采区、开拓区、西三采区、179采煤队、195采煤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瓦防办,主任由刘影德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落实矿领导小组交给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二、目标任务: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强化工作目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为有效防止我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在本矿内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方案的规定。
三、我矿瓦斯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
四、我矿瓦斯治理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全面贯彻
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全力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五、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把瓦斯综合治理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经常抓、长期抓,逐步形成有效的瓦斯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矿上各级机构,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对我矿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管理,发现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将给予严重处罚。
我矿的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有瓦斯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据矿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治理机构
一、矿设立以矿长李殿祥为组长的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瓦斯抽采科,瓦斯抽采队,通风科,监控室等专职机构,专职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落实抽采,预测,通风、机电、火工品、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监测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矿瓦斯综合治理办公室配备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的安全工作资格证,并有三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
三、矿由总工程师黄哲会分管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并明确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人员的各种职责,配齐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人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种制度。
第三章治理职责
一、煤矿矿长是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供给。
二、矿每年必须逐级进行瓦斯综合治理职责任书的签定工作,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矿必须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必需的资金投入,执行“多提不限,少提不行”的原则。我矿必须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项资金,提取的资金专门用于我矿安全生产设施建设中。
四、矿瓦斯综合治理任务
1、合理确定采区、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制定合理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测定矿井及各供风地点的风量。
2、按月汇总上报瓦斯综合治理情况,制定月瓦斯抽采计划。负责组织落实检查。
3、组织制定并落实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井下瓦斯检查、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监控、通风设施构筑、巷道维修、放炮、电器设备、瓦斯抽放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
第四章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现场管理
第一节
一、掘进工作面抽放措施如下:
1、巷旁挂耳抽放措施
(1)由掘进队在巷帮做抽放钻场(具体位置根据实际需要与开拓掘进部共同研究确定,以开拓部开门通知单为准)。抽放钻场深度 4.5m,采用36U型钢支护,单棚架设,棚距0.55m,迎头用坑木、荆笆、塑料网、椽杆等背实、背严。
(2)由抽放队在钻场内施工瓦斯抽放钻孔。钻孔布置及参数:每个钻场内布置8个钻孔,孔径不小于75mm,孔深60m,呈两排四列布置,上排孔开孔位置距巷底 1.8m,下排开孔位置距巷底1m,钻孔终孔要控制到巷帮以外15米,并做到全层位控顶控底,即:上排钻孔终孔于煤层顶板岩石0.5m深度处,中排钻孔终孔位于煤层中部,下排钻孔终孔于煤层底板岩石0.5m深度处。煤层厚度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增加钻孔,确保不留空白区。
(3)钻孔打好后按照抽放设计进行连管抽放。
二、采区瓦斯抽放措施如下:
(1)采区顺层钻孔瓦斯抽放设计
钻孔布置应根据煤层厚度,施工2排抽放钻孔,2排孔采用三花眼布置;同一排钻孔间距2m(依据本矿测定二1煤层穿层钻孔有效抽放半径为2m);钻孔直径:89mm;钻孔排距:0.5m;钻孔深度:上付巷50m,下付巷70m;钻孔水平角:垂直于煤壁;倾角:单排孔平行于煤层顶板,双排孔或3排孔以终孔位置确定。单排钻孔终孔位置位于煤层中部,双排钻孔的两排钻孔终孔位置分别位于煤层的1/3处和2/3,3排钻孔每排钻孔的终孔位置为:中排孔终孔位置在煤层中部,其它两排钻孔终孔位置距中排孔3m。
(2)钻孔打好后按照抽放设计进行连管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