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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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9)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9)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机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备提供与国家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疗服务的条件,乙方为规范医疗服务管理,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规定甲方为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服务。

第二条协议的内容1、乙方关于医保服务的主管部门发放的管理规定和通知文件。

2、乙方的保险人基金合同条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3、乙方为保险人(委托单位)出具的认定函(公函)及其子女方面规定;4、乙方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文件;5、本协议内容。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义务1、接受乙方的委托,向参保人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医疗服务;2、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医疗服务;3、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按质量标准和计费规定执行;4、按照乙方所规定的医疗服务标准诊疗、开药、处方、开医疗记录等;5、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将服务单据送交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6、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范围向参保人收取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7、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义务1、按照规定与甲方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申请表,并予认定;2、向甲方提供与定点单位管理有关的各类规定和通知,包括乙方对参保人权利和医疗服务保障的规定、对参保人医疗保障措施的进一步规定及对申报过程、资料审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3、统计分析本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项目、费用支付比例等,同时在保证深入了解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提供评议、调查等服务;4、及时向参保人提供相关的政策、通知,受理投诉,并督促甲方应对投诉及时处理;5、按照与甲方签定的规定,将符合保险条件的已审批的费用支付至甲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执业许可证号: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合同编号: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业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能够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乙方是一家合法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指定甲方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本协议的约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医疗机构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执业许可证号:乙方: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第二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甲方的身份、权利与义务(1)甲方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为符合保险范围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2)甲方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标准。

(3)甲方保证医疗项目和药品价格不得高于政府定价或者规定价格。

(4)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准确向保险公司报送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信息。

(5)甲方有义务配合保险公司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查和审核,并及时答复保险公司的询问。

(6)甲方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为参保人员提供公正、专业、周到的服务。

(7)甲方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参与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

2.2乙方的身份、权利与义务(1)乙方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有权指定甲方作为其定点医疗机构。

(2)乙方应向参保人员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及理赔服务。

(3)乙方应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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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篇1甲方: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二、服务范围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包括门诊、住院、康复等医疗服务。

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实施工作。

三、服务内容1.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乙方应做好医疗费用的核算和成本控制工作,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 乙方应积极推广医疗保险政策,引导患者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四、费用结算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结算方式和标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和证明材料,及时审核并支付医疗费用。

五、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2.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协商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甲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参保人员)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乙方需在甲方处就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对象与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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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______(医疗机构名称)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执业许可证号: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乙方:______(医保机构或政府监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执业许可证号: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医疗设备与医护人员,并能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乙方需要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录中,双方按下列约定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提供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医疗服务。

2.甲方应当妥善保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档案,并遵守国家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3.甲方应当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并在病历或检查检验项目上标明费用和执行部门和人员。

4.甲方应从乙方获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内的医疗服务费用。

5.甲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协议中承诺的义务,并保证提供符合医疗伦理规范、诊疗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医疗服务。

6.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意见、建议等,并向乙方及其监管部门进行反馈。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录,并将其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医疗机构名称)乙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鉴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健权益,甲、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经营资质证件号码等)乙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等)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的身份:医疗机构。

2.甲方拥有的权利:有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收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的医疗费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支付医疗费用;有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3.甲方的义务:提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服务,保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清楚明示价格,不得强制推荐或变相推销各种服务,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变相提高医疗费用;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事项,及时、完整、准确地填报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记录表上,并存档备查;按照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要求,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不得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追加收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相关税费。

4.乙方的身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5.乙方拥有的权利:有权指定、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权向甲方收取医保服务管理费;有权对甲方开展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6.乙方的义务:在规定范围内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解释和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及其变化情况,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说明;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中的问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号码:乙方(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号码:鉴于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实施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作为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甲方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1 甲方是经乙方确认并登记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

1.2 甲方有权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向乙方提出医疗费用结算,乙方应予以结算。

1.3 甲方承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医疗服务,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4 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报账报销,并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计算机凭证及相关的统计数据。

1.5 甲方承担其提供医疗服务产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章乙方的身份、权利和义务2.1 乙方是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2 乙方负责确认、核定甲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

2.3 乙方在确认、核定甲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时,应明确服务项目的范围、数量、标准以及报销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2.4 乙方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结算,向甲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工作。

2.5 乙方承担在确认、核定甲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时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协议的履行方式与期限3.1 本协议签订后自乙方确认登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3.2 甲方需要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终止本协议。

3.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协议履行有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_____________(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姓名)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乙方:_____________(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姓名)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鉴于,甲方具有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资格,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双方的身份信息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服务机构类别)。

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服务机构类别)。

第二条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2)按照规定报销乙方提供的医疗费用;(3)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4)维护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5)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相关信息。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规定为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2)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疗服务;(3)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4)维护与甲方的良好合作关系;(5)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相关信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协议双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参保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给参保人,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手术等相关的医疗服务。

1.2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符合医学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医疗服务,保证参保人的医疗权益。

1.3 参保人应当依据医学知识和专业建议,按照实际需要选择医学服务项目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服务期限2.1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自动续签一个年度。

2.2 参保人有权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医疗服务。

3.2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参保人开具合规的诊疗收费项目清单,并在服务过程中妥善保管和使用参保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参保人的隐私权。

3.3 定点医疗机构有权根据参保人的医疗需要和医疗技术水平选择具体的诊疗方案和治疗方案,并告知参保人各种医疗方案的利弊和可能的风险。

3.4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参保人的要求,向参保人提供医学证明材料并确保证明内容准确无误。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参保人享有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并在合法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医疗服务的范围、质量要求和费用支付等事项。

参保人在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2. 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定点医疗机构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时间:3. 参保人权利与义务3.1 参保人权利•享受合理、有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和补偿。

3.2 参保人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参保证明。

•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服务流程。

•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及相关检查。

4.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内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医疗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 门诊服务门诊服务包括初诊、复诊、急诊和预约门诊等服务项目。

4.2 住院服务住院服务包括病房服务、手术服务、护理服务、康复服务等项目。

4.3 检查与检验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检查与检验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4 门诊药品和住院药品供应定点医疗机构应供应符合标准的门诊药品和住院药品,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5 医疗费用结算医疗费用结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清晰明确的费用明细和结算凭证。

5. 医疗服务质量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应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5.1 医疗设施与设备医疗机构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设施和设备,确保医疗服务的可及时和有效进行。

5.2 医疗人员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应拥有合格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5.3 疾病诊疗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应遵守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4 病历管理与信息安全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措施,保护参保人的隐私信息和医疗记录的安全。

6. 费用支付规定6.1 医保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医保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比例由相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广阔城镇参保人员享受根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惹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公布的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根本医疗服务,强化内部管理,制定执行根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便利;乙方必需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根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根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按时向乙方通报根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改变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根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根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根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运用的有关根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联结的接口,能够满意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医保部门”)乙方:定点医疗机构一、背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全国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医保部门与乙方签署本协议,规定乙方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二、定义1、医疗服务: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的医疗诊疗、治疗、康复、预防等服务。

2、定点医疗机构:指医保部门指定的、在规定区域内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机构。

三、职责和义务1、乙方必须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乙方应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与医保部门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乙方应按照规定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和限制。

4、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服务的质量评估和监督,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合理和高质量。

5、乙方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认真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调整、医院诊疗流程的优化、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的控制等。

6、乙方应及时向医保部门报送有关医疗服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诊病人次、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质量管理情况等。

7、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收取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安全、合理、透明。

8、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9、医保部门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考核,乙方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相关工作,接受监督和考核。

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履行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和义务,医保部门可以限制或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1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1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保险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能力;乙方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投保单位。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身份甲方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拥有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为乙方指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的身份乙方是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筹管理的单位。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合同约定提供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和处方药物。

2.甲方应及时接受乙方的医疗服务监督及指导,认真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证参保人享受到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

3.甲方应当记录参保人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的费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具正规医疗发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乙方审核结算。

4.甲方应当保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遵守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标准。

5.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管理监督工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时答复和执行。

6.甲方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诊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甲方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并采取纠正措施。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合同约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诊疗服务和处方药物,并对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

3.乙方有义务及时公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范围、用药和规定的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和公布支付标准。

4.乙方有义务向参保人和社会公开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法规、支付标准和医疗服务范围等信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篇1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制度,保证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乙方应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医疗保险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4.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保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参保人员的投诉。

三、服务要求1. 乙方应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的培训和管理。

3. 乙方应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

4.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保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参保人员的投诉。

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医疗服务费用清单。

2. 甲方应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3.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甲方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制度,确保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5.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费用审核,并按照审核结果进行费用调整。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1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1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社会医疗保险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乙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鉴于乙方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需要提供适宜的定点医疗服务,因此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医疗服务提供商,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指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接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委托,按照规定向因病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计划安排指定的医疗机构。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指依法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用人单位。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义务:为因病需要接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按照规定向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2、乙方的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履行参保单位的相关义务,为职工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保障。

3、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证明、参保身份证明及相关个人证件,并有权核对。

4、乙方有权依法要求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认定及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5、参保人员有权选择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参保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参保人员就医。

6、甲方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不得以任何形式设限或阻碍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甲方应本着医者仁心、医疗道德和职业道德准则,保守和维护参保人员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协助管理部门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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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乙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鉴于乙方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一、基本信息1.1 本协议约定乙方的基本医疗需求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特殊疾病医疗等内容。

1.2 本协议所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向乙方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并经乙方认可后才能够确定。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的身份: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为乙方提供符合医学标准和规范的医疗服务。

2.2 乙方的身份:本协议约定乙方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享受甲方定点的医疗服务。

2.3 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费用结算材料,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4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维护,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投诉和反馈。

2.5 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医学标准和规范的医疗服务。

2.6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提供医疗服务。

在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查验和审核工作。

2.7 履行方式:甲乙双方应当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流程中完成,具体流程和服务标准应当和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相一致。

2.8 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约。

2.9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医疗服务,或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流程支付医疗费用,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停止服务等。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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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格,乙方依法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范围本协议规定了甲方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相关事宜。

二、协议内容1. 甲方应根据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社会保险局明确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2. 甲方应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收取治疗费用,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参保人员收取额外费用。

3. 甲方应当提供安全、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4. 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医疗纪律和医德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医疗服务过程中不侵害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5. 甲方应当对医生的证书、执业证明、聘任情况、学历、职称等基本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医生的执业水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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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身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资金。

2.乙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权利: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资金,按照政策规定获得相关医保费用。

4.乙方权利:为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并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获得有效医保费用。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并按照政策规定实现有效费用结算。

6.乙方义务: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价格和质量标准,为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保费用的准确性。

7.履行方式:各项医保服务和资金结算均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履行。

8.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续签。

9.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决纠纷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需遵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各项医保服务和资金结算均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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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甲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使用;2.甲方具有从事医疗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且依法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确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3.乙方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聘请甲方为其医疗服务提供方。

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为乙方所需的医疗保健服务提供相关的医学诊疗、药品、医疗器械等服务,并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二条服务标准甲方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应当达到行业标准和良好医疗服务的好医院,积极创造优质服务环境和氛围,杜绝以治疗为目的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行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邮箱: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邮箱:丙方(城镇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一、甲方的身份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拥有符合规定的医疗设施、医疗设备和人员,有能力履行医疗服务合同的各项义务。

二、乙方的身份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营活动,具有与此相关的业务资格。

三、丙方的身份丙方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四、权利和义务1. 甲方义务(1)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医疗服务收费,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收费证明;(3)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医疗服务;(4)保护丙方的医疗隐私,不得泄露丙方的个人信息;(5)接受乙方的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

2. 乙方义务(1)与甲方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为丙方提供保险服务;(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3)配合甲方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4)对丙方提供的相关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和处理。

3.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甲方的医疗机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医疗服务;(2)遵守甲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3)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4)对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欺诈、虚假、恶意骗取医疗费用等违法行为。

五、履行方式和期限1. 甲乙双方于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后,即刻生效。

2.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进行累计汇总,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收费证明,乙方按期付款。

3. 建立定期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服务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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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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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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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
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

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
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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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施?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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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施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
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费用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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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清。

第六章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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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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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统筹地区社会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保险经办机构
(签章)(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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