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安全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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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安全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施工之前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米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自下而上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爆破时应经过设计审批。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山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二、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三、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四、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非正常响声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压路机作业安全规定: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后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 (1)起振和傍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
?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 (3)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在急转弯时不得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六、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1、炮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爆破器材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炮工要逐日做好耗用记录,剩余当日退库,严禁擅自收藏,乱丢乱放。各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拿、私存、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
3、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容量和储存规范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对于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开发放、运输、仓储,不得混装混放。
4、爆破器材的运输
(1)、完善、补充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押运员、驾驶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对不合格者坚决调离本岗位。
(2)、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在运输车辆车厢的底板上采取铺垫措施。
(3)、在运输雷管时,应采取固定措施。各施工单位提取雷管后,为确保安全运输,必须加以固定,防止车辆在运输途中长时间颠簸,造成所装载雷管箱部分散包,零散雷管在车内发生摩擦撞击爆炸,以致引发整车爆炸。
(4)、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在选择路线和控制车速上应确保安全,通过人烟稠密的地方,应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5、进行爆破作业时,各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及指挥,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爆破作业人员原则上使用本单位培训的炮工,外包人员持证从事爆破作业,必须经承包单位对其资质审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爆破前要设置好岗哨,一切人员必须撤离危险区。各施工项目要统一放炮时间、统一爆破信号。
8、在接近村镇施工爆破频繁地段,施工单位应与村镇地方政府协调,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协议,请地方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9、装药筑炮时,严禁烟火,无关人员撤离现场。装填炮孔时,发药数量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已装药炮孔必须当班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