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主材管理工作,包括主材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主材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保证建筑工程主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司主材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项主材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司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必须与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主材管理流程,规范主材管理工作程序,加强主材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主材采购管理第七条主材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采购程序合法、透明、公正。
第八条项目部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项目需求,制定主材采购计划,向公司主材管理部门提交采购计划。
第九条主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制定主材采购方案,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对主材进行验收和接收,并完成验收报告和入库手续。
第十一条主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主材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确保供应商资质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及时向主材管理部门报送主材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完成主材采购环节的信息共享。
第三章主材储存管理第十三条主材储存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供应商要求进行,确保主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当建立主材库房,对主材进行分类、标识和摆放,保证主材的清晰和整齐。
第十五条主材库房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主材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
第十六条主材库房应当配备相应的储存设施和设备,确保主材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主材受到损坏。
第十七条主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主材库房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主材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骡马市项目物资采购行为,使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骡马市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范围是指由建设方自行采购的建设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方式1、招标选择供应商。
主要适用于大宗的的材料和较重要的或较昂贵的大型机具设备。
2、询价选择供应商。
即对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的标的物进行询价,对其报价经过比较后选择一家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3、直接订购。
主要适用于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只能从一家制造商获得,或是关键性部件只有一家制造商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三、骡马市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原则1、对工程中使用的金额较大的大型机电设备均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金额较大是指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单项工程中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2、对大宗材料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大宗材料是指批量大、价格较高的材料,大宗材料的招标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批量建筑材料或价值较小的标准规格产品,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
4、对采购的材料、设备具有专卖性质或唯一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可采用直接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另外从资金考虑,在供货单位付款条件比较优越的情况下,并认定供货单位的产品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也可采用直接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骡马市项目采购工作的职责与权限1、骡马市项目的采购权集中在公司,任何人自身没有采购的权利,采购人员是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并按公司的要求完成采购过程所承担的任务。
2、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或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采购原则和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并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3、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内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对外询价、业务洽谈、提供采购方案、拟定协议合同等业务。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材料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为了实现对建筑工程材料的科学、规范、高效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材料采购管理1、需求计划工程项目部门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进度计划,准确计算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并编制详细的材料需求计划。
需求计划应提前提交给采购部门,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采购准备。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供应商名录。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优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稳定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应明确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前,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材料验收管理1、验收准备材料到货前,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采购合同和材料清单,准备好验收工具和场地,通知相关人员参与验收。
2、验收内容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标准,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检查材料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锈蚀等情况;核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对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应及时取样送检。
3、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应做好验收记录,详细记录验收情况,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结果等。
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做好标识,单独存放,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商处理办法。
三、材料储存管理1、仓库规划根据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因素,合理规划仓库布局,划分不同的储存区域,如钢材区、木材区、水泥区、砂石区等。
确保仓库通风良好、防潮、防火、防盗。
2、材料堆放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堆放,做到分类存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晰。
对于易受潮、易变质的材料,应采取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对于易燃易爆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放和管理。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通建工〔2011〕3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抄送:省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治工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由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四)国家融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
第四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及专业工程分包人。
建筑工程材料库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材料库管理,提高材料库的管理效率和材料利用率,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材料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物资的准确清点、妥善保管和科学管理。
第四条材料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的内容,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材料库管理工作。
第二章材料库的分类及管理第五条根据施工需要,建筑工程材料库可按照管理目的和物资种类进行分类。
一般可分为水泥库、钢材库、砂石库等。
第六条材料库应设有专人管理,负责物资的存储和出库,确保库内物资的安全和有序管理。
第七条各类材料均应按照种类、规格、数量等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相应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章材料库管理的职责第八条材料库管理员应负责材料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库存清点、物资入库、出库等。
第九条材料库管理员应保证材料库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和消毒。
第十条材料库管理员应配备必要的管理工具和设备,保障材料的准确清点和存储。
第四章材料库的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材料库的管理流程分为材料采购、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和库存管理四个环节。
第十二条材料采购应根据施工计划和材料需求确定采购数量和类型,同时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商的信誉。
第十三条材料入库时,应核实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填写入库单据,将入库信息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材料出库时,应核对出库单据,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五章材料库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材料库应设有监控系统,防止盗窃和擅自取走物资。
第十六条材料库应安装消防设备,确保库房内的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报警和疏散人员。
第十七条材料库应建立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材料库的定期检查第十八条材料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齐全、无损坏。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保养维护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类施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装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起重机、升降机、压路机等设备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部门1.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中所有设备的采购、验收、领用、使用、调配、保养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工作状态。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信息、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维护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四、设备采购管理1.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比选,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
2.设备采购前应当对设备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并确保设备符合项目要求。
3.设备采购后应当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五、设备领用管理1.设备领用应当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领用日期、领用人员等信息。
2.设备领用后应当经过使用人员的合理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
3.设备领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归还或续借,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设备使用管理1.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使用人员应当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七、设备保养管理1.设备保养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维修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3.设备保养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八、设备维修管理1.设备维修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设备的维修质量。
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3月1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重要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市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应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
交易中心应当遵守国家、省及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材料和设备的招投标,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鼓励建设和施工单位使用市建委认定的节能新材和技术含量高的新设备。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有关的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必须按品种分别进行招标。
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包括建筑钢材、水泥、各类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及外加剂、建筑门窗(含型材及配件)、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及用水器具、建筑涂料及粘结剂、散热器、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内外墙、地砖)、建筑石材。
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线电缆及开关)、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防盗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立体停车库、擦窗机。
市建委对上述品种进行调整时,须及时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和设备应当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一)、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但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四)、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中,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1.项目部成立专门的材料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的统一管理工作。
2.材料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库房内材料的分类、登记、调拨和清点等工作。
三、材料管理流程1.采购(1)采购人员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和计划,及时进行相关材料的采购工作。
(2)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项目部的采购流程和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材料质量。
(3)采购人员应当与项目部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采购材料的及时送达。
2.入库(1)对于新购进的材料,应当第一时间送达库房,由材料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2)材料管理人员应当对所登记的材料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类别和规格储存。
(3)对于不同的材料,应当按照特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
3.出库(1)项目部相关部门需出库材料时,应当提出申请,经材料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出库。
(2)材料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材料的出库顺序和数量。
(3)出库的材料应当进行清点和记录,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盘点(1)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材料,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盘点结果应当反馈给项目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库存。
(3)对于盘点后出现的问题和差错,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安全管理1.材料库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完好。
2.材料库房应当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装备,保障材料的安全储存和管理。
3.材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质量管理1.材料管理人员应当对库房内的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达标。
2.对于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应当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和供应商反馈,以便更换或处理。
3.对于高价值和重要的材料,应当加强保管和监控,确保不受损失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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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实现集团品牌战略目标,提升集团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加强集团公司材料、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在建及改、扩建项目。
二、职责
1、集团工程监督部负责对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材料、设备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2、子公司招标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的确认和控制。
3、子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三、管理规定
1、选用原则
1.1.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尺寸及性能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1.2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材料、设备。
对于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应提供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的试验成果和实际应用报告,经政府权威部门认定后报集团批准方可用于工程。
1.3严禁使用过期的和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
2、报审及样板确认
2.1甲供材料、设备:子公司招标采购部在施工前对品牌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样板送子公司设计技术部确认签字。
样板一式三份,分别由子公司招标采购部、项目管理部和设计技术部留存。
2.2甲指乙供材料、设备:子公司项目管理部在施工前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要求对品牌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进行审核,并将样板送设计技术部确认签字。
样板一式三份,分别由子公司项目管理部、设计技术部和施工单位留存。
2.3乙供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现场使用量较大或大型及特殊材料、设备(如砌体材料、二次构件、涂料、面砖、石材、防水材料、防火保温材料、空调设备、变压器、配电柜、电缆及大型灯具等),施工前由子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
招标采购部、设计技术部和设计师、监理单位等对施工单位提供的不少于三家供货商进行实地考察。
综合对比后优选出一至两家供货商,并就选用的样板进行签字确认。
样板一式四份,分别由子公司项目管理部、设计技术部和设计师、施工单位留存。
3、计划管理
3.1甲供材料、设备:开工前子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制定材料、设备使用计划,招标采购部根据使用计划制定出采购和进场计划。
3.2甲指乙供或乙供的材料、设备:开工前子公司项目管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交单位工程材料、设备使用计划。
施工过程中还需提交月度及每周材料使用计划,保证材料、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
4、进场报验
4.1材料、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提交书面进场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和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
4.2材料、设备进场时,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品牌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符合要求方可用于工程,否则必须退场。
5、取样送检
5.1见证取样:在子公司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对进场材料、设备按照取样指南和批次要求进行取样、封样。
5.2检测: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将样品送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送检的检测机构必须是有资质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和子公司项目管理部同意的检测单位。
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否则不得用于工程,并做退场处理。
6、现场管理
6.1子公司现场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材料、设备的存放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合理、整齐、分类堆放材料、设备,并做好标识和防护,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
6.2子公司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所用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是否货不对板,是否以次充好,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用于工程。
6.3子公司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配制的半成品、构配件、设施是否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6.4子公司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指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正确使用,避免返工。
6.5隐蔽验收或分部分项验收过程中,子公司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可对已施工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抽检或破坏性试验,如检测或试验不合格坚决要求返工处理。
6.6通过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到工地现场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专项检测,如管桩、钢结构、电梯、回填土等。
7、品牌台账
子公司现场项目部负责收集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品牌资料,建立并逐步完善单位工程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品牌台账。
8、样板间
8.1子公司现场项目部负责按照已确认的样板在现场建立材料、构配件、设备样板间。
8.2对于用量较大的如钢材、型材、瓷砖、石材、玻璃、五金、灯具、板材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洁具、饰面材料等样板须存放于样板间内,并注明其品牌、规格、型号、使用部位等。
8.3对于用量较少或体积较大的如高、低压柜、变压器、发电机、水泵、空调机组、电梯等可不设样板。
9、资料归档
9.1子公司现场项目部负责做好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台账和技术资料整理和归档,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9.2运行设备如电梯、发电机、变压器、水泵、空调机组等要将所有随机资料、出厂合格证、验收合格证、设备安装和调试记录等归档后移交物业。
10、建立材料、设备合同履约评价体系
子公司现场项目部应建立材料、设备合同履约评价体系,组织招标采购部、设计技术部、监理单位等定期对供货商进行履约评价考核。
11、建立品牌库
与履约评价考核合格的材料、设备供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从中选出优质的材料、设备,子公司招标采购部负责建立涵盖结构、建筑、幕墙、装饰、电气、暖通、消防、给排水、园建、智能化等专业的材料、设备品牌库。
四、处罚办法
1、以次充好
1.1如不构成危害工程安全且能满足使用要求,经设计单位确认可以使用并能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的,以同期该产品市场价格的50%与施工单位结算。
1.2如危害工程安全和影响使用功能时,应坚决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并对施工单位处以此分部工程造价的50%的经济处罚。
2、货不对板
2.1如不构成危害工程安全且能满足使用要求,经设计单位确认可以使用并能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的,以同期该产品市场价格的70%与施工单位结算。
2.2如危害工程安全和影响使用要求构成时,应坚决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并对施工单位处以此分部工程造价的20%的经济处罚。
3、未能提供检测报告
3.1第一次未按取样送检要求组织送检且未能提供检测报告的,则对施工单位提出警告。
3.2两次以上未按取样送检要求组织送检且未能提供检测报告的,则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经济处罚,同时发函告知施工单位总部领导。
3.3施工单位屡教不改的,按照合同约定另行处罚。
4、弄虚作假
供货商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经查证属弄虚作假,则对供货商已使用的同批材料不予结算,未使用的同批材料退货处理,并取消其集团供货商资格。
五、附则
1、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监督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六、附件
1、材料、设备品牌和样品审批单
2、材料、设备品牌台账
3、材料、设备取样检测指南
材料、设备品牌和样品审批单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审批表格编号:审批表格提交日期:
A 提交审批内容
A.1.材料名称:
送审次数:【】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A.2.是否为合约指定品牌【】是【】否
A.3.原报审材料:现报审材料:
厂家:厂家:
产地:产地:
型号:型号:
A.4.材料更换原因:(假若没有材料详细说明,材料更换将被拒绝)
A.5.详细的附件
【】制造商的说明书/技术数据【】设备表
【】证书/已被批准的信件【】设备安装大样图
【】样品【】其他(请详细说明)
总承包/分包单位负责人签署:
B.1.**项目管理部
□ A批准/无反对意见□ B批准/无反对意见,但必须符合图纸(合同、指令等)要求
□ C送审材料被拒绝,按图纸(合同、指令等)要求提交审批□ D其他意见意见:
现场项目部:(各项目负责工程师或主管签字_,并注明签字日期)___________
项目管理部:(土建/机电/装饰园林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2. *设计技术部
□ A批准/无反对意见□ B批准/无反对意见,但必须符合图纸(合同、指令等)要求
□ C送审材料被拒绝,按图纸(合同、指令等)要求提交审批□ D其他意见意见:
签名:日期:
B.3. **招标采购部
□ A批准/无反对意见□ B批准/无反对意见,但必须符合图纸(合同、指令等)要求
□ C送审材料被拒绝,按图纸(合同、指令等)要求提交审批□ D其他意见意见:
签名:日期:
材料、设备品牌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