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恋爱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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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恋爱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
摘要:大学生活是多姿多彩充满诱惑的,因此大学生的恋爱现象极为普遍。当热恋的男男女女沉浸在幸福和甜蜜的生活中时,关于恋爱所带来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恋爱双方的行为态度,恋爱中的责任与义务,双方家庭的因素等等,稍有不慎就可能损害两个家庭的利益。因此,认清恋爱中所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以及正确对待和处理恋爱中遇到的这些问题是十分有必要的。大学生恋爱会在道德和法律方面遇到很多问题,然而,所谓恋爱中的男女都是盲目的,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以致发生因恋爱而发生的打架、自杀、故意杀人等现象。从问卷调查中我们也能看到,大学生恋爱的确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弄清恋爱所可能遭遇的道德和法律问题,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减少因恋爱而导致的不良后果。首先,让我们来认清以下几个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恋爱道德法律协调
1、什么是爱情以及如何正确认识爱情?
马克思主义认为,爱情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是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中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强烈,稳定和专一的感情。
爱情不单单是简单意义上的肉欲或短暂的欢愉,爱情有着丰富的内容,她通常是由四个要素构成的:一是性欲,这是爱情的生理基础和自然前提;二是情感,这是爱情的中心环节,表现为灵与肉融为一体的强烈感情;三是理想,这是爱情的社会基础,也是爱情的理性向导;四是义务,这是爱情的社会要求,表现为自觉的道德责任感。上述四要素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否则就是残缺的或被扭曲的爱情了。
爱情是美好的,人生需要爱情,但人生更需要事业。爱情与事业是人生的两大支柱,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没有事业的人生更是空虚的。事业永远是人生的第一主题,爱情只能是第二主题。真正的爱情能够唤醒双方内心沉睡的力量和潜藏的才能,从而促进事业的成功;因此,大学生应该正确认识和对待爱情,合理协调恋爱与学业的关系。
2、大学生恋爱所要承受的道德考验
在正确认识了爱情的本质后,我们不难发现,爱情是有道德要求的。因此,我们说爱情具有道德性。友谊是崇高的道德力量,爱情是建立在友谊的基础上的,更是一种道德关系。爱的核心因素是责任。恋爱一方对另一方都负有道德责任(婚后更上升为法律责任)。这表现在既可分享对方的幸福与快乐,又必须分担对方的痛苦与困难。爱情既是两性间特殊的社会关系和道德情感,同时又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活动,这种活动表现在
相爱双方把自己的整个身心转移到关怀对方的身上,为了使自己所爱的人获得幸福,而甘愿付出艰苦的劳动,甚至作出巨大的牺牲,从而使双方融为一体,以使爱情生活日趋高尚和完善。这样的道德情感,道德活动是贯穿在爱情关系的整个过程中的,人们正是用这些道德内容或道德标准来说明自己或他人爱情是否高尚、纯洁,是否符合道德原则的。
大学生恋爱首先要面临的是来自双方家庭的考验,在一方家长反对大学时期谈恋爱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选择,是选择家庭,还是选择爱情?如果选择家庭就会对恋爱对方造成伤害;如果选择爱情就会遭到孝道道德的压力,父母辛辛苦苦供你上学,然而却要在大学这个关键时刻分心,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因此,在问卷调查中百分之七十的同学都选择了地下恋爱,以此来平衡道德与恋爱的关系。然而这种恋爱关系存在着很很大的隐患,一旦恋情曝光就很难处理好家庭与恋爱的关系。其次,谈恋爱就免不了必要的花费,作为没有稳定收入的大学生群体,恋爱消费就会引发一系列道德和法律问题,在道德方面主要表现为,父母每月给你的生活费是帮助你更好的学习的,而将其用来作为恋爱的消费是很对不起父母的;还有,当恋爱主体出现生活费不足的情况下就会找各种理由向家里要钱的现象,这就涉及到一个诚信和孝顺的道德问题。
另一个在大学生恋爱中出现的重要道德问题就是责任,虽然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只要恋爱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他们的任何行为都是自由的,但有些行为仍然涉及到一个道德责任问题。“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流氓行为!”大学生恋爱很少考虑到日后的责任问题,很多都是在冲动的情形下盲目发生性行为,甚至因此而导致女方怀孕流产,日后又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分手,对女方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还有些大学生朝三暮四,虽然已经在恋爱,但是仍然到处拈花惹草,甚至大玩三角恋、多角恋,这是对任何一方极不尊重的表现,违反基本道德观念。另外,处于热恋中的男女青年,感情始终是热烈而浓厚的.随着感情的发展,恋人间慢慢地出现一些小心翼翼的亲昵举动是很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恋人们可以不分场合的勾肩搭背,旁若无人的搂抱亲吻。中国始终是一个保守矜持的社会,任何过于开放的行为都是有伤风化的,要受到道德的制约和监督。
3、大学生恋爱所要认清的法律问题
人们都说热恋中的男女是盲目而感性的,然而不是每一段恋情都会开花结果,套用一句流行语“爱情有风险,热恋需理性。”有人说,大学是谈恋爱的黄金季节,只需尽
情享受,根本不会涉及到道德问题,更不用说法律了,其实不然。正因为大学生的这种心态,把恋爱当儿戏,从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由于恋爱因素,某大学某某同学跳楼自杀,某大学生遭情敌殴打致死等等状况层出不穷。这些都是热恋中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缘故。
正处于热恋中的男女基本不会遇到大的道德或者法律问题,然而当双方感情出现裂痕,面临分手尤其当双方不是和平分手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涉及法律的问题。比如,当一方提出分手后,另一方宁死不从,对提出分手方死缠烂打,甚至以死相逼,那么此时,提出分手方是否有权报警寻求帮助;或者,当不愿分手方以死相逼时,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进行救助,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救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予理睬,如果不救助是否就一定要负法律责任。这些都要正在热恋的大学生予以认识了解的。
另外一个分手后将产生的法律问题是财产纠纷,近来法院审理青年男女因恋爱失败而导致的经济纠纷有日益增多的趋势。随着生活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革,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随着感情升温,经常共同出资购买一些比较昂贵的生活消费品,但是这样的行为往往缺乏冷静思考,对这种出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没有合理的预期,一旦感情出现问题,两人分手,这时不仅仅感情需要了断,还牵扯上了财产的划分。然而两人感情高温时,对于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没有明确的份额划分,由于男女朋友的特殊关系,二人的日常经济支出也常常“不分你我”,等到感情惨遭冷却挥手说再见时,矛盾往往更容易激化,由此产生纠纷,朋友做不成,倒变成了敌人,这给感情破裂的双方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关于这点,从我国《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相关规定的角度来看,依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的具体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观点认为,男女双方在恋爱的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赠与财物的,另一方表示接受,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其已经形成赠与合同关系,在赠与行为完成后,赠与方无权要求被赠与方返还赠与财物。
4、正确认识恋爱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快乐恋爱
道德有助于在理智的准则下发展爱情关系,在爱情发展的过程中,以理智控制感情既是恋爱中男女必须自觉遵守的自律准则,也是避免爱情悲剧的关键.。热恋中大学生的情侣,,对恋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用理智战胜情绪冲动,自制有方,应对得当,获得事业与爱情的相互促进,率真又不失理智地发展爱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