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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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是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和流转有序。

二、管理范围2.1 本办法适合于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2 固定资产包括建造物、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分类管理3.1 根据资产性质,固定资产分为土地、建造物、设备等不同类型,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分类登记。

3.2 固定资产应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更新和标识,及时更新资产信息。

四、固定资产购置4.1 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4.2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过预算审批,并签订合同或者购置协议,并将购置资产登记入账。

五、固定资产使用5.1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使用。

5.2 使用单位应做好固定资产的防盗、防火、防灾等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3 对于需要长期停用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及时上报,做好备案工作。

六、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6.1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划分责任单位,并进行明确管理。

6.2 维修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及时记录,防止设备老化和事故发生。

七、固定资产报废处理7.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应及时报废,并进行报废处理。

7.2 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应经过审批程序,报废资产必须经过核销和注销手续。

7.3 报废资产可进行公开拍卖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使用。

八、固定资产盘点8.1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准确性。

8.2 盘点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记录盘点结果并进行核对。

九、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记录表-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固定资产盘点表十、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事业组织直接或者依法设立、登记管理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组织特征的事业单位。

- 资产管理系统:指行政事业单位专门用于管理固定资产的信息系统,用于登记、查询和管理固定资产相关信息。

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资产管理是企业或组织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资源的有效利用、成本控制以及业务的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办法。

二、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范围(一)目标1、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2、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3、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资产信息。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内的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

三、资产的分类与编号(一)分类1、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2、流动资产: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3、无形资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二)编号对各类资产进行统一编号,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编号应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四、资产的购置(一)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填写《资产购置申请表》,说明购置原因、资产规格型号、预算等。

(二)审批流程申请表依次经过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最后由管理层审批。

(三)采购执行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五、资产的验收与入库(一)验收资产到货后,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检查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资产验收单》。

(二)入库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登记资产台账,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六、资产的领用与使用(一)领用使用部门填写《资产领用申请表》,经审批后到仓库领取资产。

(二)使用资产使用人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资产,爱护资产,防止资产损坏和丢失。

七、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一)制定维护计划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资产维护保养计划。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特制定本《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各级政府应制定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培训。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产价值,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二)统筹协调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总体规划;(三)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情况和投资风险;(四)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评估和审计工作;(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应具备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第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国有资产投资规划和审核流程;(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和评估办法;(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和增值管理办法;(四)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办法;(五)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办法。

第八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公开、透明,便于企业内外各方了解和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审计第九条企业国有资产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

第十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审计应由权威机构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审计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对涉及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

第五章企业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第十二条企业国有资产应根据投资方向和经营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资产管理办法【可编辑全文】

资产管理办法【可编辑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资产管理办法一、前言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资产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竞争力和稳定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和形象。

为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合理运作,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资产管理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资产管理原则的首要原则是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规范管理行为,做到合法合规。

2、科学管理原则资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从而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3、公开透明原则资产管理应该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公示资产管理事项,保护利益相关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公平公正。

4、定位明确原则资产管理应明确资产的定位,对于不同类型的资产,应该制定不同的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资产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资产管理范畴本着资产管理的全面、有效、可持续理念,本办法对资产管理范畴作出以下规定:1、资产保管包括资产仓库、设备库房、办公用品库房等的管理,应做到材料查收、统计入库,严格保管,做到防盗、防损、防潮、防火等。

2、维修保养包括设备保养、零部件更换、设备维修、设备调试等内容,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标准,及时保养和维护资产。

3、使用管理包括设备使用、土地使用、房屋使用等内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使用行为,防止非法使用或损坏资产。

4、价值评估对企业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各类资产的价值,为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5、处置处理对于废弃资产、闲置资产等进行处理,使其获得最大效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四、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公司资产管理的总体方向和战略,并协调资源,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2、维修保养人员负责根据设备维护保养方案有效地保养维修各类设施和设备,实现资产的正常使用周期。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方向,增强、改善和发展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做优做强。

第三条国家对国有资产实行所有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和维护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不被侵犯。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国有资产向国有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领域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和重要领域的主导地位,优化国民经济布局。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监督制约、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和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第八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是国务院的直属部门,负责对中央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并入省级国资委。

第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组织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政策;2. 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提出保值增值决策建议;3. 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交易和决策支持,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4. 监督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重大经营风险;5. 协调解决重大涉及国有资产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国资委。

第三章国有资产经营和运营机制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经营和运营应当坚持市场化原则,依法自主经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选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保护,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持国有资产的价值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以及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

第三条国有资产应当依法使用、增值、保值和公开运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合理配置、有效监管、风险防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倡导绿色环保、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监管和管理。

第七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发展战略,集中管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重要国有资产。

第八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能分工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国有资产经营单位第九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是指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职责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登记,并取得经营资质。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权责,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档案。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国有资产,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实现保值增值目标。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制定科学的预算和收益分配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章国有资产的监管第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监管行为。

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和增值资产,根据《国家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资产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流程2.1 资产申请与购置2.1.1 资产需求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提出资产需求申请,并按照相关流程报送资产管理部门。

2.1.2 资产申请审核资产管理部门对各资产需求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需求的合理性、预算的可行性等,并编制相应的资产采购计划。

2.1.3 资产购置经过审核的资产采购计划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包括招标、比选等环节。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资产进行购置,并及时更新资产登记簿。

2.2 资产管理与使用2.2.1 资产登记购置的资产应及时在资产登记簿中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购置途径等详细信息,并进行编号标识。

2.2.2 资产保管各部门和单位应妥善保管所属资产,建立相应的资产仓库或保管区域,并制定相应的资产保管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2.2.3 资产使用资产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资产转交、借用等操作,但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记录在资产台账上。

2.3 资产处置与维护2.3.1 资产调拨与报废各部门和单位如有资产调拨或报废的需求,应通过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2.3.2 资产维护与修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与修理,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寿命,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维修制度,并及时记录维修情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责任3.1 机构层面责任资产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并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3.2 部门和单位层面责任各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使用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并确保其执行。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4.1 监督部门与机构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机构,负责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指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方法治理国有资产,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维护企业国有资产的总体利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投资者及其出资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协调执行全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对企业的资金使用、收支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加强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保值增值,并负责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确保办法的实施。

第六条:企业应当健全资产负责人的职务和工作细则,明确资产管理和决策的责任和权利,实行分类管理和运作。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完整的资产计划和分配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理规划和利用企业国有资产,控制资产的风险和损失,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企业内部的资产流失、挪用、侵占的监督和控制,严格核实资产的流转、调配、下载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资产评估、资产转让、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做好资产转让程序、资产处置程序,并应当向社会公示具体情况。

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查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资产管理报告、财务报告等,显著标记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附带资产的内部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查应当贯穿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使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以及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国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使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的法定代表人,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主要责任包括: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决策权和管理权的职责划分,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国有资产评估和登记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准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第十条国有资产的评估应当依法进行,选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应当进行登记,做到实物与账面一致。

第四章国有资产的流转和处置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租赁、出售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流转,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相应的程序。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售,应当经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买家,保证公平竞争。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的国有资产应当及时进行处置,不得长期占用、闲置。

第五章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赋予相应的处罚。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 合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 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资产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存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分为计划购置和临时购置两种方式。

第六条
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七条
临时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供购置理由,并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固定资产的存储和维护
第九条
固定资产需要妥善存放,设立专门的存储仓库,并制定存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团队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寿命或者无法修复的,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后,需要进行清理和处置,可以选择出售、捐赠或者报废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解释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请广大员工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办法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利用、增值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经济价值管理和社会效益管理,认真落实“公有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优化配置。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其派出机构、下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和重大决策的科学决策,防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失和滥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合作,共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基本原则:(一)政府领导、市场导向。

政府强化自身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本价值评价、投资决策、资产流转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二)保值增值、效益优先。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强化投资决策和经营管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稳健运营。

(三)规范管理、制度保障。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和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透明公开、信息公开。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投资运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情况,提高管理公开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能力。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调查,及时掌握国有资产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准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监督并促进各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合理使用,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固定资产概念及其标准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1、固定资产的分类(1)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用于经营方面的仓库、机器、车辆、房屋、设备及管理用具。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宿舍、食堂、医务室等。

2、固定资产的折旧(1)固定资产的折旧办法:采用直线法。

(2)固定资产的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原价、估计残值和使用年限计算确定。

(A)估计残值:按固定资产原价的5%计算。

(B)使用年限:房屋及建筑物:35 年机械设备:12 年电子设备:5 年运输设备:10 年其他:5 年(3)折旧的计提原则: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四、固定资产实物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行政部负责机动车辆、手机及办公设备等管理,其他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管理;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归口部门为公司计划财务部及各分公司计划财务部。

使用单位设财产管理员。

第二章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组织形式一、生产技术部、固定资产管理岗负责组建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体系,设置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把公司及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统辖在各固定资产管理岗内。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机制和机构设置的情况及固定资产的分布情况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岗的设置。

第三章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职责一、生产技术部固定资产管理岗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逐步完善各级职能。

2、指导各职能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各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变动管理,确保帐、卡、物相符。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促进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包括保值增值原则、规范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和合理流转原则。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方向,遵循科学决策、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改善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主体第六条国有资产所有者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分为中央国有资产和地方国有资产。

第七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是依法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的机关。

中央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是国务院国资委。

第八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是依法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责的机构。

中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是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机构。

第九条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投资设立并依法取得独立股份公司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十条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机构。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以依法设立。

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的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职责。

第三章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国务院国资委定期向国务院报告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向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附件:1. 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文件2. 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模板3.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有资产:国家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资产。

2. 国有资产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保护、增值的活动。

3. 国有资产所有者: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依法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的机关。

5.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责的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等国有资产管理单位。

第三条国家鼓励国有资产管理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资产投资,提高国有资产的收益和增值。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问责。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宏观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稳定、增值。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各种违规行为。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统计、信息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领域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领域包括:企业和资产重组和处置、国有资产负债管理和国有资产运营等。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企业和资产重组和处置的主体责任,保障国有资产的增值。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审慎经营,优化国有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国有资产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益。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的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
1.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条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所有单位内所拥有的物资。

2. 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资产管理流程
第三条资产登记与标识
1.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登记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并贴上统一的资产标识。

2. 资产标识应清晰可辨,防止丢失或错位。

第四条资产领用与归还
1. 职工需要使用固定资产时,需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领用。

2. 使用完毕或无需再用时,职工应及时归还,并进行验收。

第五条资产盘点与清查
1. 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与清查,确保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与登记信息一致。

2. 盘点结果及时上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第三章监督与责任
第六条监督机构
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流程的监督与指导。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七条责任与处罚
1. 资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如违反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职工如有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正式的资产管理办法文件。

资产管理的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的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是指组织对其资产进行全面规划、有效配置和合理运营的过程。

以下是一些资产管理的管理办法,可帮助企业建立和改进资产管理系统。

1. 资产分类和清查: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分类和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确保对所有资产的准确记录和掌握,并建立相应的资产登记和台账。

2. 资产评估和价值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了解其实际价值和使用状况。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价值管理策略,包括维护、更新、处置等方面的决策。

3. 建立资产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机制:制定科学、透明的资产采购程序,确保采购的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预算限制。

同时,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及时交付和售后服务。

4. 进行资产配置和优化: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需求,合理配置资产资源。

通过分析和评估,确定资产的最佳配置方式,以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效益。

5. 建立资产维护和保养计划:制定资产维护和保养计划,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寿命延长。

建立预防性维护机制,定期检查和保养资产,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或老化的设备。

6. 强化资产风险管理和保险:识别和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保险制度,确保资产得到适当的保障和赔偿。

7. 进行资产处置和报废:对于不再需要或已经过时的资产,制定合理的处置和报废程序。

确保资产处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最大程度地回收资产价值。

8. 建立资产跟踪和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资产跟踪和管理系统。

通过标记、编码和监控等方式,实现对资产的准确追踪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9. 实施资产审计和内部控制:定期进行资产审计,评估资产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产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10. 强调员工责任和参与:强调员工对资产管理的责任和参与意识。

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并激励他们积极参与资产管理活动。

总之,资产管理的管理办法需要从分类清查、价值管理、采购供应链、配置优化、维护保养、风险管理、处置报废、跟踪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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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实物资产的效益,防止各类实物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二章资产分类
第三条实物资产分为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

1、固定资产是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不变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及其他。

2、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或价值虽低于50元,但也需要进行实物资产管理的资产,如U盘、电话机等)、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实物形态的办公用品(具)、维修工具和工程管理用品(具)等。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实物资产的帐务核算,协助行政部建立公司实物资产总台帐及各部门建立实物资产部门台帐(附表2),协同行政部对公司实物资产进行不定期抽盘监督,做到总台帐与部门台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五条行政部作为实物资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实物资产
的综合管理,建立和登记实物资产总台帐,并协同财务部对各部门的实物资产进行不定期抽盘监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设资产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

1、资产负责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对本部门的所有资产承担全面责
任。

2、资产管理员由部门经理书面指定人员,并交行政部及财务部。


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建立、登记本部门实物资产台帐,并跟进本部门所有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3、各部门人员离职变动时:
⑴若有新人接手离职员工工作的,离职员工资产由部门资产管理
员负责跟进办理其资产交接工作,并填写《实物资产变动、调拨单》(附表4),由资产管理员复印一式三份,交行政部及财务部。

⑵若无新员工接手离职员工工作的,原离职员工资产闲置,则由
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跟进将其资产入总仓库管理,资产管理费将总仓库开具的进仓单复印一式三份,交行政部及财务部。

第四章资产的保管责任
第七条保管责任范围:资产使用人对所使用资产负主要保管责任,部门资产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负次要保管责任。

第八条公司所有资产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害,谁维修,谁遗失,谁赔偿”的原则。

公司资产若有人为损害、非正常使用损害或资产流失的,资产管理员及时书面上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处理:有损害人则由损
害人承担“恢复资产损害前状态”的责任;若属使用人保管不善,则由使用人负主要责任,部门资产负责人负次要责任。

负主要/次要责任,包括根据资产损失价值扣薪、赔偿。

第九条员工离职或工作调动后,应将其资产转移至本部门其它员工或部门资产管理员,按资产调拨手续书面通知行政部及财务部。

第十条资产管理员每月要定期清点本部门资产,保证实物与本部门台帐相符。

若有不符,及时书面上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处理。

将处理结果复印交行政部及财务部。

第五章资产采购、验收
第十一条实物资产的购置需参照高富公司《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申购,经董事长(或授权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采购本着“货比三家”、节省成本、价廉物美的原则,并对采购物资的报价进行上报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十二条实物资产的外购、调入验收,参照高富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在总仓库验收入仓后,经办人持总仓库开具的进仓单,交行政部在进仓单上对资产进行资产编号并在资产上贴好资产标签。

注明资产编号的进仓单复印两份,第一份行政部登记台账,第二份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登记台帐,进仓单原件由经办人连同发票、合同及有关审批单做帐务报销处理。

第六章资产外借及维修、调拨、报废
第十三条实物资产的外借及借出维修管理
公司资产外借或维修时,借用人需填写《实物资产借用单》(附表3),注明借用事由,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放行手续取走。

《实物资产借用单》由资产管理员留存。

第十四条实物资产的调拨
1、公司内部实物资产变更使用人时,转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实物资产调拨单》(见附表4),经总经理审批后与转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实物资产变动、调拨单》复印由转入转出双方资产管理员留存,并交行政部及财务部。

2、公司与外单位之间进行实物资产调拨时,转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实物资产变动、调拨单》(见附表4),经董事长(或授权人)审批后与接收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实物资产变动、调拨单》复印由转入转出双方资产管理员留存,并交行政部及财务部。

第十五条实物资产报废,参照高富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程序进行报废。

1、实物资产满足下列条件的,资产使用人可申请报废:
(1)资产使用期已超过规定年限,并已不能达到应有的技术指标,无使用价值。

(2)资产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昂贵,没有修理价值。

(3)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受到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4)报损、报废的其他资产。

2、资产报废应由资产使用人填制《实物资产报废单》(见附表5),详细说明实物资产技术状况和报废原因,经行政部、工程部及有关部门审查
鉴定,确认实物资产已丧失使用效能,并签名确认资产报废。

经审批后,原资产使用部门将报废资产入总仓库管理。

总仓库的进仓单复印一式三份,第一份行政部销账,第二份报废部门资产管理员留存,第三份交财务销帐。

3、已报废参照高富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入总仓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折旧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具体折旧年限为:房物建筑物20年,机器设备、运输车辆10年、电子设备3年、其它设备5年。

第十七条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进行摊销。

第十八条为简化核算,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定为5%。

低值易耗品净残值为率0。

第八章实物资产盘点
第十九条为了解实物资产的使用状况,保证账帐相符、帐物相符,部门资产管理员每月要定期盘点本部门资产,并出具“实物资产盘点表”(见附表6),财务部应会同行政部对各部门资产进行抽盘。

第二十条每半年度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及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全面的资产实地盘点工作,行政部需出具总资产盘点表(见附表6),资产盘盈、盘亏原因,由各门资产管理员负责落实,报总经理审批后交各资产管
理员、行政部及财务部办理资产的增减变动帐务处理。

第二十一条实物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
1、盘盈的资产,经查明属于本公司所有的,以重置完全价值为原价,按资产的新旧程度和质量,估计累计折旧,盘盈净值转入营业外收入。

2、对于盘亏的资产,应填制“盘亏报告单”,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或管理不善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包括根据盘亏价值扣薪),经责任处理后,资产盘亏处理单交资产管理员、行政部、财务部注销资产。

第九章实物资产的编号管理、资产标签的粘贴第二十二条为了方便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财务部协助行政部对每项实物资产进行统一编号,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资产的编号统筹。

(实物资产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第二十三条资产标签的粘贴
资产标签的粘贴按照便于观察和检查,又不易损坏的原则。

标签距离资产边界应留有一定的距离,一般以1厘米左右为宜。

并按以下顺序,选择粘贴位置,以便整齐划一。

1、能够正面粘贴的,首先选取正面右上角处粘贴。

2、正面无处粘贴的,其次可选择在设备顶部粘贴,顶面上粘贴的位置是前端右上角位置。

3、正面和顶部都无法粘贴的,可选择在侧部(按先右、后左顺序)粘贴。

侧部粘贴位置是前部前上角。

4、上述位置均无处粘贴的,最后可粘贴在背面(按先右后左顺序),
粘贴在上角处。

5、特殊原因不能标示的,在台帐备注中说明。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年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1:实物资产编号规则附件4:实物资产调拨单
附件2:实物资产台帐附件5:实物资产报废单
附件3:实物资产借用单附件6:实物资产盘点表
附件1:
实物资产编号规则
一、实物资产编号采用三级编号原则2-2-3。

(如:** ** ***)。

1、一级编号**:
房屋及建筑物10,机器设备20,运输设备30,电子设备及其他40。

2、二级编号**:
房屋及建筑物:按产权分01 ,02。

机器设备:供电系统设备01,供热系统设备02,中央空调设备03,通讯设备04,电梯05,其他设备99。

运输设备:大巴车01,中巴车02 ,商务车03,小轿车04 ,货车05,电瓶车06,摩托车07,电动车(电单车)08。

电子设备及其他:空调01,电脑02,复印机03,打印机04,传真
机05,照像机06,摄像机07,扫描仪08,光盘刻录机
09,投影仪10,会议桌11,大班台12,电话机13,办公
桌14,办公椅15,文件柜16, U盘17,保险柜18,锁
匙柜19,碎纸机20,打卡机21,对讲机22,装订机23,
沙发24,茶几25,电扇26,电视27,音响设备28,消
毒柜29,微波炉30,饮水机31,功放32,VCD机33,药
箱34,工程仪器35,维修工具36,其他99
3、三级编号***:
按二级编号中同一类资产(如:空调)从001开始序号编排。

二、本编号由公司财务部协助行政部负责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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