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变更表
人力资源变更情况记录表
人力资源变更情况记录表
一、日期:[填写变更记录的日期]
二、变更人员信息:
姓名:[填写变更人员姓名]
员工编号:[填写变更人员员工编号]
部门:[填写变更人员所属部门]
职位:[填写变更人员职位]
原雇佣日期:[填写变更人员原雇佣日期]
三、变更前情况:
1. 原部门:[填写变更前所属部门]
2. 原职位:[填写变更前职位]
3. 原薪资:[填写变更前薪资]
4. 原工作地点:[填写变更前工作地点]
5. 原合同类型:[填写变更前合同类型]
四、变更后情况:
1. 新部门:[填写变更后所属部门]
2. 新职位:[填写变更后职位]
3. 新薪资:[填写变更后薪资]
4. 新工作地点:[填写变更后工作地点]
5. 新合同类型:[填写变更后合同类型]
五、变更原因:
[填写详细的变更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调整、职位晋升、薪资调整、工作地点变更、合同类型变更等。
请提供充分的解释和依据。
]
六、相关文件:
[列出相关的文件名称和编号,如变更申请表、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合同补充协议等。
如无相关文件,可不填此项。
]
七、变更批准:
[填写变更批准人员的姓名和职位,以及批准日期。
]
备注:
[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如特殊情况说明等。
]
以上为人力资源变更情况记录表,请在发生人力资源变更时按照此格式填写,并妥善保存,以备将来参考。
变更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公司管理和人事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变更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申请变更事项
□变更施工员□变更安全员□变更材料员□变更质检员□变更项目经理
原始人员
姓名
变更后人员
姓名
证书编号
□施工员
施工员
□安全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材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经办人
联络电话
项目施工
管理人员
变更申请
理由
(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建设
单位
意见:
意见:
(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建设
行政
主管
部门
意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变更
立案
资料
1、岗位证书;
2、本表一式四份;
3、其他有关材料
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变更的公示
XX公司承揽的XX工程项目,因XX原因变更项目主要负责人,经我单位审核,同意变更。
现将变更前项目负责人及变更后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至XX年XX月XX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均可向我单位或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电话:************
2
主动辞职的
辞职申请、公司批复、系统内建造师转注册申请截图
3
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相关处罚、处理通报、决定,事故调查报告或刑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
4
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责令更换的
有关部门责令更换证明等资料
5
签订施工或监理合同后,因建设单位原因未开工或开工后连续停工达3个月及以上等情形,合同约定可以变更的。
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进场交易项目)
原项目负责人
工程名称
新项目负责人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工程类别施工位工程规模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开工时间
年月日
竣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更换原因()
证明材料
1
因患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或伤病丧失工作能力证明;死亡证明
经我单位对原招标文件、变更企业投标资料等材料核实、审查,XX公司变更原因属实,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执业资格、工程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经公示无异议,同意变更。建设单位意见(盖章)
年月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盖章):年月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盖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班子变更情况报告
表
项目名称:
报告期间:
报告范围:
一、领导班子变更情况
近期,我们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班子发生了一些变动。
以下是具体情况:
1. 变更时间:
[填写变更时间]
2. 变更人员:
[列出被变更的人员姓名和职位]
3. 变更原因:
[说明导致变更的具体原因和背景]
4. 变更后组成:
[列出变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姓名和职位]
二、变更影响及应对措施
这次领导班子变更可能对项目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已经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1. 领导层沟通:
[说明新旧领导成员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情况]
2. 工作交接:
[说明变更前后的工作交接情况,确保工作连贯性]
3. 培训与支持:
[列出针对新成员的培训计划和支持措施,以提高他们的项目管理能力]
三、下一步计划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领导班子变更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跟进计划。
具体计划如下:
1. 跟踪评估:
[说明对领导班子变更的跟踪评估方法和时间安排]
2. 问题解决:
[说明针对变更中出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时间安排]
3. 持续改进:
[提出持续改进项目管理领导班子的建议和措施]
四、结论
通过本次报告,我们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班子的变更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已经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跟进计划。
我们将持续关注和改进,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报告人:
日期:。
安管人员或建筑起重特种作业人员变更申请表
安管人员或建筑起重特种作业人员变更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号/身份证号
二、变更信息
1. 安管人员变更
1.1 申请变更项目
•☐安全员
•☐物资管理员
•☐班组长
•☐室内装修维修申请人员
1.2 变更原因
(请在下方添加说明或原因)
1.3 变更后岗位名称以及职责
(请在下方添加)
2. 建筑起重特种作业人员变更
2.1 申请变更项目
•☐塔吊操作人员
•☐升降机操作人员
•☐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
•☐钢管脚手架搭建人员
•☐变更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2 变更原因
(请在下方添加说明或原因)
2.3 变更后岗位名称以及职责
(请在下方添加)
三、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申报的情况和内容真实,成果取得合法、合理,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不得与实际情况和设计有不符之处,不得向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隐瞒事实真相和给他人带来的危险。
四、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姓名(签字)日期。
水利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完工项目填写) 日期: 项目及标段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公示的管理人员名单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财务管理人员 年 月 日
开工时间 合同完成情况 主要合同内容
目前完成情况
尚未完成的建设内容 合同单位工程数量(个) 单位工程 合同分部工程数量(个) 分部工程 完成分部工程数量(个) 完成单位工程数量(个)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备注:审核内容须由市、县(区)两极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并签字,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处 由市或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第 2 页,共 2 页
监理单位审核人 项目法人审核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项目法人承诺:本工程已按合同完工,同意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撤离现场,若因此 影响工程建设,由本项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公示更新申请表
(完工项目填写) 日期: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 门 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 门 审核意见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市实施项目)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县实施项目) 年 月 日
人员机构变更申请、验收表(模板)
变更所在部门
组织验收部门
验 收 日 期
2023年3月20日
验
收
人
员
姓 名
签字
职 务
验收意见:
验收负责人:
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
改进效果:
验证人:
需要沟通的部门和人员(变更结果)
姓名
签字
部门、车间(班组)
变更申请表
变更项目
安环部负责人变更
变更分类
管理变更
变更部门
行政部门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2023年1月1日
变
更
原
因
为符合冶炼行业安全标准化要求,公司需在安环部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环部负责人在公司持安全管理证书及管理人员中进行推选。
改
进
措
施
期
望
效
果
部门主管批示:
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批示:
负责人:
变更验收表
XX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 XX项目管理者变更申请表
XX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XX项目管
理者变更申请表
XX项目管理者变更申请表
申请信息
- 申请人姓名:
- 所在部门:
- 职位:
- 联系方式:
- 申请日期:
变更原因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为何需要变更XX项目的管理者。
例如,由于项目进展情况变化、人员调整或其他原因。
现任管理者信息
- 现任管理者姓名:
- 所在部门:
- 职位:
- 联系方式:
候选管理者信息
请提供候选管理者的相关信息。
- 候选人姓名:
- 所在部门:
- 职位:
- 联系方式:
- 候选人背景和经验:
预计变更时间
请提供预计变更XX项目管理者的时间。
确保在变更过程中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
变更计划
请在此处详细描述变更XX项目管理者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项目交接计划和沟通计划等。
审批流程
请提供项目管理变更的审批流程,包括审批人员和相关部门。
附件
请提供与此变更申请相关的任何附件,如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计划等。
备注
如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
请注意:提交此变更申请表并不代表变更已经获得批准。
申请人需要等待相应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执行相关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样表)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姓名证书编号有效期至联系电话张三12333444 2014年X月1233455666 李四12456632 2014年X月122444555 申请变更内容变 更 前变 更 后王五张六申请单位意见福建省福州市XX公司 单位公章: XX XX 年 XX 月 XX 日省厅意见XXXXXXXXXX XX 年 XX 月 XX日备注:存档窗口编号:1号□号□ 2号□号□ 3号□号□ 4号□号□ 5号□号□ 6号□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注意事项 企业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直接申请办理,申请表应经所在企业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直接申请办理,申请表应经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企业同意并盖章,若为调动工作单位的,还需经原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若为调动工作单位的,还需经原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若为调动工作单位的,还需经原所在企业同意并盖章,有关材料一式一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份。
依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6]37[2006]37号)号)变更办理部门省厅办理省厅办理变更材料(一)个人所在的企业名称更名:1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 3、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4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单位变更申请表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单位变更申请表
1.本表用于建筑企业申请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单位变更使用。
(仅限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外埠建设部门核发的证书人员信息已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的,如需单位变更,由原单位注销人员入库信息,再由新单位办理人员入库信息)。
2.本表由现单位机打填报内容,申请人签字需持证人手写,不得代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岗位人员持多证者,全部证书编号均要写明,并一起变更。
一证多单位的不允许参与单位变更。
4.企业持本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变更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网上可查询)和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大厦办理。
5.企业报件成功后,可在建设网--公共查询--岗位人员信息查询--检索身份信息,查询证书所在单位。
6.咨询电话:。
软件项目工程管理模板--人员变更报审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
经审查,人员变更后
1、替代人员 具备/不具备 承担应负责的工作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2、影响/不影名称:
文档编号:
致:(业主单位、监理单位)
我单位员工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原因,无法继续参与本项目的实施,需永久/暂时退出项目实施团队,兹提出人员变更,由_____________代替其工作,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请予审批。
3、影响/不影响工作质量;
4、其他意见:
综上所述,同意/不同意申请单位提出的人员变更申请。
业主单位监理单位
确认人:确认人:
日期:日期: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员(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总包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及公司安全技术部各留存1份。
xxxx项目分包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名称(分包)
建设规模
(中标价)
项目起止时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年月日至年月
变更后五大员承接工程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
变更人员类别
3类人员
原始人员(专职安全员)
姓名
证书编号
变更后人员(专职安全员)
姓名
证书编号
申请变更原因
监理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此表可从“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受理部门:晋江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85659718
□ 施工工期超过监理合同工期三个月以上的;
□ 监理单位根据建设(代建)单位要求进行更换的;
□ 其他具有正以上人员变更的违约责任(必须由建设单位填写):监理单位
以上人员变更应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
元。
申请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备案机关: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变更。我单位 将按合同约定,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
晋江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申请单位
工作岗位
姓名
职称
变更 前
拟变 更
变更原因(申请单位在以下变更原因前打“√”):
专业
注册证、岗 位证或培训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从业 年限
□ 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
□ 退休、离职或执业资格证件失效的;
□ 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单位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申请表一式3份,建设、监理、备案机关各一份;
2、变更前及拟变更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变更原因证明材料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一份(变更总监须提 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人员变更表————————————————————————————————作者:————————————————————————————————日期: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承接施工业务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所承接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在施工项目经理部内还应配备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其它管理人员。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配备驻施工现场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二)由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三)执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相关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现执业单位一致(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三个月养老等社会保险的交纳单位为准)。
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
第五条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由持有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的人员担任,并在其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和级别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
技术负责人由具备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工程合同价1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工程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以及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从业资格、岗位职责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并纳入评标评审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数量和要求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
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施工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
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至招投标监管机构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登记表》中应注明施工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且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登记表》相符。
项目开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将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记入工程所在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和“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
相应信息推送至相关业务网站进行公示并发布。
第七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合同约定)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并确保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企业要建立日常自查自纠制度,及时纠正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
建设单位对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以及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人员配备数量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撤换,或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向建设单位申请变更,但变更后的人员条件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要求。
(一)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二)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或被依法注销撤销的;(三)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考核证书失效的;(四)因患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五)被建设单位认为履责不力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六)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况需变更的,由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3),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备案机构登记变更,相关变更信息应在工程所在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和“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并推送至相关业务网站进行公示并发布。
属于(一)、(四)、(五)所列情况变更的,原主要管理人员自变更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承接其他国有资金项目,备案之日到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6个月的,则限制期限为6个月。
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建筑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
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从业管理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执行。
第十条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办理合同备案(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通过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和“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锁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主要管理人员给予解除锁定:(一)工程已通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二)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施工许可证失效的;(三)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持经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盖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出申请的;(四)符合第八条变更条件且无任职限制的。
未经规定程序解锁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十一条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管工作。
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时,对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合同未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或备案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检查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和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要求足额配备、人证相符、到岗履职,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
发现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达标、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条件不符而擅自更换等情形的,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至三十三条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对于工程监理企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工程类别工程规模M—总建筑面积(m2)N—工程造价(万元)配备人员数量(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房屋建筑、装修工程M<10000 1 1 1 1 1 10000≤M<50000 1 1 2 2 2 M≥50000 1 1 3 3 3 备注:建筑面积在50000 m2以上时,每增加50000㎡,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不少于1人。
土木、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市政N<5000 1 1 1 1 1 5000≤N<10000 1 1 2 2 2 N≥10000 1 1 3 3 311基础设施工程备注: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不少于1人。
注:1.本标准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对于大型复杂工程,工期较紧、多班组施工作业的工程,在此标准上可按实际情况增加配备人员。
2.表中施工总承包类工程所列人员配备数量仅指承担总承包业务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部人员,不包括承担专业分包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
3.施工员、质量员根据工程特点,还应按专业合理配备。
附件2: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工程工程规模M——总建筑面积(m2)各施工阶段配备人员数量(人)地基与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阶段12类别N——工程造价(万元)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合计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合计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合计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M≤10000 1 1 1 3 1 1 1 3 1 1 1 3 10000<M≤30000 1 1 2 4 1 2 2 5 1 1 2 4 30000<M≤50000 1 2 2 5 1 2 3 6 1 2 2 5 M>50000 以50000m2为基数,每增加20000㎡以内,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增加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