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docx
【精】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精】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一、主题内容
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
济柴[2000]厂发字54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规范委外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委外施工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二、委外施工管理1. 委外施工的选择(1)委外施工的选择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承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委外施工单位需提供必要的施工计划、技术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选择。
(3)委外施工单位需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作业证书,方可进行作业。
2. 施工合同管理(1)委托施工单位应与承包单位签订明确的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含施工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等内容。
(2)委托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过程管理(1)委托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不得违反合同规定或违规操作。
(2)委托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施工人员,并严格组织施工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3)委托施工单位应定期向承包单位报告施工进展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1. 安全责任(1)委托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安全负主要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承包单位应对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管理措施(1)委托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并落实到实际施工操作中。
(2)委托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安全培训和考核(1)委托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施工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安全考核,达到合格标准方可上岗作业。
四、监督检查1. 承包单位应对委托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 监督检查应包括现场巡查、记录整理和问题整改等内容,记录应详尽准确,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报告。
五、违规处罚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委托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等。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委外施工作业管理办法1. 委外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1 确认委外施工目标和要求,明确委外工作的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2 筛选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评估其技术实力、信誉和安全管理能力;1.3 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并约定监督、验收、支付等事项;1.4 制定委外施工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工期安排、资源调配等;1.5 成立委外施工项目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 委外施工中的安全管理:2.1 承包商或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和证书,严格按照安全法规和标准开展施工作业;2.2 对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和安全培训,确保其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3 编制委外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包括工作方法、施工顺序、防护措施等;2.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2.5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及时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委外施工的质量管理:3.1 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目标;3.2 建立施工质量跟踪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质量;3.3 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委外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3.4 建立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4. 委外施工的监督管理:4.1 设立专门的监督人员或监理机构,负责对委外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4.2 定期组织项目会议,汇报委外施工的进展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4.3 对委外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4.4 对承包商或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5. 委外施工后的总结与改进:5.1 对委外施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5.2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加强对委外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工作;5.3 形成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委外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模版(二篇)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中的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项目相关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定。
第四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且经项目方审核、确认并由合同约定。
第五条项目方应当对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完成作业任务。
第六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实行项目部与承包单位间的相互监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质量达标。
第七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过程管理第八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单位应当编制施工方案,提交项目方审核并备案。
第九条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2)作业人员配置与管理;(3)安全施工措施;(4)质量控制措施;(5)环境保护措施;(6)其他必要的施工管理要求。
第十条施工方案经项目方审核后,必须报告发包方备案。
第十一条发包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和工作报酬等内容,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和安排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颁发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穿戴安全防护装备,严禁酗酒、吸毒等不宜工作的行为。
第十四条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内容、作业环境、风险评估等,并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及管理第十六条项目方应当明确委外及安全施工的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安全管理从业资格;(2)熟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3)掌握国家和上级安全标准和规范;(4)能够独立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高效、合法进行,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承接的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是指公司委外一个或多个项目的施工作业,并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规定。
第六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计划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委外施工作业管理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制定委外施工作业的计划及安全方案,并提交公司审批。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承包商承接委外施工作业,建立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九条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作业,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项目经理应对委外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委外施工完成后,项目经理应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安全施工作业管理第十二条安全施工作业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明确责任人和监督人。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方案应经公司安全专责人审核通过,并在施工现场张贴。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安全施工方案。
第十六条安全施工方案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第十七条安全施工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对安全施工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管理制度和责任第十八条公司制定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负责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承包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docx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明确安全监管和协调责任。
外委施工单位及外协作业人员按照“项目主管科室负责、所在车间安全监管、安全科督导监察”的原则纳入炼钢厂统一协调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条严把外委施工单位准入关。
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检维修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特种作业资质。
施工、检修单位要保证队伍的稳定性,搞好岗前培训,使现场作业人员有能力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对于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单位,一律进行整顿、清理。
凡进入炼钢厂承揽工程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安全生产基本条件: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5、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明材料。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应急救援预案等;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条准确界定双方的安全职责。
分厂必须与外委施工、检修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科学合理、明确界定双方在施工、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具体安全管理职责。
外委施工检修单位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所在车间是监管主体,双方应共同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
第四条搞好技术交底。
所在车间必须与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共同进行现场风险辨识,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清单,明确双方协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施工或检修现场必须双方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五条搞好岗前培训。
所在车间必须将外委施工、检修人员纳入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范围,定期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本单位“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培训,以及与施工现场紧密相关的危险源辨识、安全施工方案、具体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的各个环节。
3. 所有从事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本办法。
二、约定事项1. 承揽商必须具备一切为本工程负责的技术、财力条件,并拥有相关资质。
2. 承揽商必须认真组织施工,确保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作业。
3. 承揽商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提前向公司报备,得到公司的审核和批准。
4.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违规行为。
5. 承揽商必须派遣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施工进展情况。
6.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承包商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并立即向公司汇报。
7. 施工完成后,承揽商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并做好工程验收准备工作。
8. 公司有权对承揽商的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核,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可靠。
9. 承揽商必须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设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10. 承揽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行为。
三、工程管理1. 承揽商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提交给公司进行审核。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或忽略。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
5.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等。
6.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禁止乱堆放材料和设备。
四、安全管理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并指导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
3.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和合适位置的灭火器和急救箱。
4.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旨在针对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进行规范,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办法适用于委外施工作业的各个环节,包括合同签订、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
二、委外施工管理1. 合同签订阶段1.1 确定合作方资质:在选择委外合作方时,需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排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1.2 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施工标准、工期、质量管理要求等,同时注明委外方需遵守的安全规定和管理办法。
2. 施工准备阶段2.1 资质审查:对委外方的人员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技术能力。
2.2 安全培训:对委外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3 施工方案审查:对委外方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保证其符合工程要求和安全规范。
3. 施工过程管理3.1 安全巡检: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2 安全设施配备:确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帽、安全带等。
3.3 施工日志记录:要求施工方按规定填写施工日志,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状况。
4. 施工质量管理4.1 质量检验:对委外方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2 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委外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4.3 返工责任追究:对委外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引发的返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教育培训1.1 岗前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使其熟悉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1.2 定期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2. 安全防护设施2.1 个人防护: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2.2 环境防护:施工现场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安全区域,设置防护栏杆等。
3. 危险作业管理3.1 作业方案:对危险作业进行详细的作业方案编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作业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效益和安全等多个方面。
为了推动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规范化发展,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施工作业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档将阐述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管理办法,以期对工作中有关责任人认识和实践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一、委外工作1. 定义委外工作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委托实现特定施工任务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来完成。
2. 管理职责委托方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委托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委外,并与委托对象签订委托协议。
•委托方应与被委托对象明确工作要求、计划、标准和合同、费用等约定事项,并约定工作质量、安全、进度及部分交底要求。
•委托方应组织实施阶段性质量检查、验收和考核,并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风险。
•委托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对被委托单位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完成任务。
被委托方的管理职责包括:•被委托方应认真执行协议义务,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和管理工作,并落实委托方的要求。
•被委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要求,制定有关方案和计划,并保证实施的顺利推进。
•被委托方应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被委托方应及时报告委托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 实施方式委外工作的实施应具备以下要求:•严格审核被委托方的资质,签订委托协议,并建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工作的联系机制。
•建立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估机制,确保被委托方完成委托事项•建立任务分工和协调机制,确保后续工作的有序展开。
•建立工作指令和交底要求,明确工作范围和责任。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主管部门和委托方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给出指导和支持。
二、安全施工作业1. 定义安全施工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控制和监测,来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系列措施。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委外施工和安全施工作业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应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第四条委外施工应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所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程序,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五条委外施工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可靠。
第六条安全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严格遵守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并根据本办法具体操作。
第二章委外施工管理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委托单位应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委外施工,明确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期限等,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第九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和设备条件,能够保证施工作业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委外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范围和工艺。
第十一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作业管理体系,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委外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安全施工小组,负责安全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施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和救援。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委托单位应对委外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委托单位应定期对委外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安全施工管理第十七条安全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件,参加过相应的培训并合格,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主题内容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济柴[2000]厂发字54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管理内容和要求(一)职责1、安全保卫处:a)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b)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c)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a)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b)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c)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d)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e)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
f)对重大危险项目的施工,应监督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g)在生产现场施工时,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系数,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领域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委外作业的组织、委托、合同管理,以及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所有参与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和培训证明,并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本办法由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机构负责执行,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的,应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建立监督制度。
第六条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机构应与相关各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以便及时解决和处理。
第七条所有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组织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记录相关工作的各项信息,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
第八条所有参与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外作业管理第九条委外作业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公布相关的委外作业信息和招标公告,鼓励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
第十条委外作业的组织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详细的委外作业方案,明确委托内容、技术要求、工作周期等,并与承担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
第十一条委外作业的组织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工作风险,对承担单位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开展工作的能力和资质。
第十二条委外作业的组织单位应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工作质量、工作安全、工作进度等方面,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承担委外作业的单位应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开展工作,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第十四条委外作业的组织单位应建立健全委外作业督导机制,定期对承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节,确保处理过程公正、透明。
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
责任主体
明确责任主体,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确保责 任能够追溯到个人。
处罚措施
根据责任大小和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 罚款、吊销执照、刑事责任等。
处罚执行
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逃避处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 手段。
投诉与举报的处理机制
投诉举报渠道
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 ,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投诉 和举报。
投诉处理流程
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流程 ,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及时 、公正的处理。
举报奖励制度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 相关人员进行举报,提高 违规行为的发现率。
Part
05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歧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 层。
应的培训计划和教材,确
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
安全施工作业的监督与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作业的监督与 检查制度,明确监督与检查的内 容、方式和频次。
对监督与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分 析,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并制定改进措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查,确保作业人员遵守相关规 定和操作规程。
对应急预案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提 高其针对性和实用性。
Part
04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违规行为的认定
01
明确违规行为的定义、类型和判定标准,确保违规行为得到准
确认定。
违规处理措施
02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
告、罚款、撤销资格等。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模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本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外作业及安全施工作业。
第三条委外作业是指公司将一部分或全部工作交由外部单位或个人完成的作业。
第四条安全施工作业是指在工程施工中,采用专业技术和设备进行施工的作业。
第二章委外作业管理第五条委外作业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委外作业前,应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工作内容、工程期限、费用等事项。
第七条委外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委外作业单位或个人应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委外作业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和要求完成工作,并保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委外作业单位或个人应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安全施工作业管理第十一条安全施工作业应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施工计划,并报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作业进行时,应按照安全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并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作业应配备合格的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作业中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安全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清理施工现场。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第十八条对积极履行本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表扬、奖励、优惠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模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主题内容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 、“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济柴 [2000]厂发字 54 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管理内容和要求(一)职责1、安全保卫处:a)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b)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c)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a)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b)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c)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d)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e)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
f)对重大危险项目的施工,应监督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主题内容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济柴[2000]厂发字54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管理内容和要求(一)职责1、安全保卫处:a) 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b) 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c) 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a) 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b) 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c)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d) 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e) 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
f) 对重大危险项目的施工,应监督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主题内容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济柴[2000]厂发字54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管理内容和要求(一)职责1、安全保卫处:a) 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b) 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c) 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a) 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b) 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c)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d) 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e) 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
f) 对重大危险项目的施工,应监督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主题内容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济柴[2000]厂发字54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管理内容和要求(一)职责1、安全保卫处:a)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b)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C)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a)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b)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c)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d)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e)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
f)对重大危险项目的施工,应监督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g)在生产现场施工时,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一、主题内容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济柴 厂发字 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管理内容和要求(一) 职责、安全保卫处: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
对重大危险项目的施工,应监督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在生产现场施工时,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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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及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一、主题内容
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
济柴[2000]厂发字54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
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职责
1、安全保卫处:
a) 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
b) 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
c) 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
a) 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b) 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c)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d) 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e) 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