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偏振光治疗仪产品技术要求yulong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适用范围:该产品对急性扭伤、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2.1工作条件

2.1.1环境温度为5℃~40℃;

2.1.2相对湿度≤80%;

2.1.3大气压力:860~1060hPa;

2.1.4电源电压:AC220V,频率50Hz。

2.1.5 对于BYL-053、BYL-055、BYL-057型机,正常使用时,将设备倾斜10°时不失衡,当设备倾倒时,设备应自动切断输出,直至设备恢复到正常工作位置。

2.2性能指标

2.2.1 偏振光部分(A型、B型、C型、D型、SG型治疗头,采用软性光导纤维束传输)

2.2.1.1 有效光谱波长范围:0.6μm~1.6μm。

2.2.1.2 治疗头输出光偏振度≥95%,具备直线偏振光的特性及偏振光过滤器。

2.2.1.3 连续输出偏振光不稳定度:10min内的不稳定度为≤±10%。

2.2.1.4 输出最大光功率:A型治疗头为800×(1±10%)mW;B型治疗头为2200×(1±10%)mW;SG型治疗头为1800×(1±10%)mW;C型治疗头为4600×(1±10%)mW。D型治疗头为4500×(1±10%)mW。

2.2.1.5输出控制:输出功率分10档可调,显示为10%、20%、30%、40%、50%、60%、70%、80%、90%、100%。

2.2.1.6输出方式:可采用M(手动连续、手动间歇)方式、P(间歇照射模式功率自动变换)方式、T(间歇照射模式照射时间自动变换)方式、S(安全)方式。M(手动连续)方式: 照射时间设为1s~9s任意一档,间断时间设为0s;

M(手动间歇)方式: a)照射时间设定范围: 1s~9s连续可调,步长为1s;

b)间断时间设定范围: 1s~9s连续可调,步长为1s;

P(间歇照射模式功率自动变换)方式:程序自动调节光功率的输出范围(50%~10%递减),此方式照射时间及间断时间锁定为照射2秒,间断4秒不变;

T(间歇照射模式照射时间自动变换)方式:程序自动调节照射时间和间断时间范围(照射时间3~1秒递减,间断时间4~5秒范围内调整),此方式输出功率锁定为50%;

S(安全)方式:该方式锁定了安全的输出功率(40%)及照射(1秒)间断(4秒)时间。

2.2.1.7 控制方式:可采用M(手动连续、手动间歇)方式和自动方式,其中自动方式分为:P(间歇照射模式功率自动变换)方式、T(间歇照射模式照射时间自动变换)方式、 S(安全)方式。

2.2.1.8 治疗时间:能在0min~100min范围内连续可调设置总的治疗时间,0~10min范围内步进1min,10档可调,最大误差不超过0.5 分钟,10~100min范围内步进10min,9档可调,治疗时间结束时有声音提示。

2.2.1.9 照射光斑直径:A型治疗头光斑直径为3×(1±10%)㎜;B型治疗头光斑直径为10×(1±10%)㎜;SG 型治疗头光斑直径为8×(1±10%)㎜;C 型治疗头光斑直径为100×(1±10%)㎜。D型治疗头光斑直径为80×(1±10%)㎜。

2.2.1.10 治疗头外壳温度:不超过41℃。

2.2.1.11 声响:治疗过程可选择有、无声音提示。

2.2.1.12 患者5米内无线遥控输出功率的增减,并具备应急遥控停止按钮。2.2.1.13 手动方式具有自动记忆治疗状态的功能。

2.2.1.14 具有多种适应症的电脑治疗处方。

2.2.2钯灯部分(钯灯治疗头)

2.2.2.1 有效光谱波长范围:0.66μm-2.14μm。

2.2.2.2 最大输出光功率:30×(1±20%)W。

2.2.2.3 治疗时间:能在0min~30min范围内按步进1min连续可调设置总的治疗时间,最大误差不超过0.5分钟。

2.2.2.4 输出功率的控制:输出功率分28档可调,显示为3W~30W步进1W连续可调。

2.2.2.5 照射光斑直径:钯灯治疗头光斑直径≥160㎜。

2.2.2.6 治疗头外壳温度:

a) 外壳温度不超过60℃;

b) 当治疗头外壳温度达到55±5℃时,有声光提示,并切断输出。

2.2.2.7 具有自动记忆治疗状态的功能。

2.2.2.8具有多种适应症的电脑治疗处方。

2.3 安全

应符合GB9706.1-2007和YY0306-2008的要求,产品主要安全特征见附录B。2.4环境试验要求

产品经GB/T 14710-2009气候环境Ⅱ组,机械环境Ⅱ组规定的环境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环境试验的细则规定列于附录C环境试验补充规定要求。

2.5 机械结构和外观要求

2.5.1 外观:治疗仪外观应清洁,表面涂覆层色泽均匀,无锈蚀和剥落及明显划痕。

2.5.2 控制件和连接件:各控制器件、连接器件安装牢固无松,操作正确可靠。

2.5.3 支撑治疗头的机械臂:支撑治疗头的机械臂能灵活调节,固定可靠。

2.5.4 脚轮:脚轮移动灵活,制动可靠。

2.6电磁兼容性:应符合YY0505-2012的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