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doc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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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出资方式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设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投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公务员等除外)


事务管理:
1.投资人可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 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 侵害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源自(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可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生产经营场所


2.设立程序
申请登记合伙企业,只要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 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能当场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 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八、有限合伙企业
1.设立 2-50个合伙人,其中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2.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



3. 特别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 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 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六、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2、合伙企业与其债权人的关系 3.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我国创业者最常选择的企业类型之一,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经营的企业,而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这两种企业类型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制度呢?以下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的基本介绍。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是我国企业法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是只有一个人投资、经营、承担责任的企业。

在法律上,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个人所有权为基础,以个人财产为资本,以个人名义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1.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以个人经济活动的范围为限,不能超越个人的能力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等。

2.注册资本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规定,但需要足以满足企业正常运营和承担经营风险的需要。

3.责任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同一人,他们承担个人全部财产和个人信用的法律责任,并且承担企业经营中的所有风险和损失。

4.税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纳税人应根据企业所得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并按时申报纳税。

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核心文件,它规定了每位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的比例、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等方面的事项。

2.注册资本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由各个合伙人根据协议中规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注册资本的数额没有固定的规定。

3.责任承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债务和损失,其责任承担方式分为有限责任合伙和无限责任合伙两种形式。

其中,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只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制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 个人出资旳,应该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以个人经营旳,以个人 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以家庭经营旳,以家庭全 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必要旳资金、场合、从业人员及生产经营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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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企业法旳概念和基本原则
话,请他赶快到北京帮助处理债务纠纷。原
来张晓强在读大学一年级时就做起了计算机
生意并注册了个人企业,生意很好。但1月份 旳一笔近20万元旳生意因上当被骗,卖出旳
都是假冒伪劣产品。按协议约定,张晓强要
补偿全部损失,但张晓强称自己财产仅6万元,
再免费还能力。于是,对方要采其家长负连
带责任,声称若不偿还就起诉至法院,张晓
最古老旳一种。 从全部制关系看,个人独资企业是私 有(营)企业旳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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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旳特征
1. 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旳 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及立法禁止从事商业活动旳特殊职业者(如国家 公务员),均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旳投资者。
本案要处理两个问题,一是谁能够作为投资人,二是个人 独资美容院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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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赵乙(赵某长女,I7周岁)能够作为投资人。根 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旳要求:“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旳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申请设置个人独资企业。”赵某(国家税务局局长) 是国家公务员,赵某之妻(美国国籍)不具有中国 国籍,赵甲(某美容院旳合作人之一)不符合合作 企业竞业禁止要求,赵丙(15周岁)不具有民事行 为能力,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旳投资人。
给别人使用。 ⑨泄露本企业旳商业秘密。 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旳其他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三、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1.有约定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三、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执行
投资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 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任务二 普通合伙企业
2-1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及其分类
①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 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②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 种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五、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任务二 普通合伙企业
2-4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在其授权的范围内 实施法律行为。为此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 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 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 然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三)

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三)

[模拟] 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三)单项选择题第1题: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负偿还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因此,选项B说法错误。

第2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事由的是( )。

A.投资人决定解散B.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C.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未标明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B.必须有2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合伙人C.合伙人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D.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需要得到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未标明法律规定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讲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讲义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念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置, 由一种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旳经营实体。

特性:1.由一种自然人投资2.无限责任3、内部机构设置简朴, 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非法人企业投资人甲于2023年1月1日投资设置A个人独资企业, 2023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旳借款协议。

问: 1.签订借款协议步, 应以谁旳名义?2.银行贷款到期后, 若以A企业旳所有财产仍不能偿还, 则投资人甲承担什么责任?1、签订借款协议步, 应以A企业旳名义。

个人独资企业——独立旳民事主体——可以自己旳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银行贷款到期后, 若以A企业旳所有财产仍不能偿还, 则投资人甲应以其个人旳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旳能力。

二、个人独资企业旳设置条件1.投资人①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②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旳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置旳企业为外资企业③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置个人独资企业2.企业名称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企业”字样3.出资方式①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or其他财产权利——不能以“劳务”出资②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4.固定旳生产经营场所、必要旳从业人员判断: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旳能力。

判断: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 其财产局限性以清偿债务旳, 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旳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仍局限性清偿旳, 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置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旳, 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② 全体合伙人可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 人人有权监督、质询 ,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3.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 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③ 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作出表决时,按合伙协议约定,未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实行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 决方法
合伙企业解散时在电视台发布的限期清理债 权债务逾期免责的声明对外并不能发生法律 效力,因为当事人不能自行作出规定排除对 自身所负债务的清偿责任。又根据《合伙企 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伙 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 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十 因合伙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 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财产 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普 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对于合伙人不清偿债务,又不解散合伙企业, 导致债权人无法追索合伙人的解决方案:一 是赋予债权人直接起诉合伙人请求偿还的权 利;二是由债权人直接申请由法院强制解散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企业法的概念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分 类
一.从法律形态上,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 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公司制企业;
二.以投资者的不同分:内资企业、外商投资 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
一.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履行出资义务后,即与 其他合伙人共同共有企业全部财产,企业 存续期间,清算前,不得要求分割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考点精讲【考点9】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1.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解释】虽然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解释】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依然可以劳务出资。

【例题·多选题】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只能是普通合伙企业B.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C.不论设立何种性质的合伙企业,丙均可以劳务出资D.不论设立何种性质的合伙企业,甲、乙均不得以劳务出资【答案】BCD【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在本题中,只有自然人丙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

【考点10】有限合伙企业运营的特殊规定(一)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可以就执行事务的劳动付出要求企业支付报酬,报酬的支付方式及其数额,应由合伙协议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

2.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P33)【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48)(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48)(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7年综合题)(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善意第三人基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习题与答案)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习题与答案)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答案见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出资的是()。

A.劳务B. 土地使用权C. 专利权D. 家庭共有的房屋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该一定的期限为()。

A.15 日B.30 日C.45 日D.90 日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5.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缴纳罚款C.缴纳罚金D.没收财产6.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D.合伙人可以用房屋所有权出资7.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合伙企业法》又没有规定的,实行()的表决办法。

A.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B.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C.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D.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过半数通过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02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02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二)申请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2、工商登记 企业成立日:营业执照的签发日 在领执照前,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分支机构登记
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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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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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任承担举例
甲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A , A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B ,
工作人员等)
2、企业名称
可用名称:“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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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方式(重点)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个人财产(若是家庭共同财产,申请书上注明) 4、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备的生产经营条件 5、必要的从业人员
不得以李卓然超越其内部限制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如 果给周浩造成损害,由李卓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注意:如果第三人在有关经济业务交往中,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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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员串通,出现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则不属于“善 13 意”。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 管理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事务执 行、与第三人关系、入伙与退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财 产出质与转让、债务清偿、入伙与退 伙;合伙人性质的转变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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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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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

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3、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责任承担的说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以投资人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以投资人家庭其他成员财产承担责任D、以投资人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4、公民张某于2004年3月25日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其他甲,后来因感觉自己能力有限,委托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张某与李某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李某仅对5万元以下交易有决定权。

2004年5月5日,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项8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公司依约供货,个人独资企业未按时付款、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企业应依合同履行B、乙的行为越权,企业不能付款C、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付款5万元,其余款项不付5、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定期限未开业的,工商行为管理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A、30日B、45日C、3个月D、6个月6、某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对甲承担20000元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又被处以18000元罚款、15000元罚金、没收财产10000元,而该个人独资企业仅有财产22000元。

根据规定,其财产应先( )。

A、承担20000元的民事赔偿责任B、缴纳18000元的罚款C、缴纳15000元的罚金D、没收10000元的财产7、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2004年7月10日,法院指定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 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 税款3000元,欠乙工资6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 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 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 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 行财间价值2万元。
• 2、个人独资企业清算。通知债权人。财产清偿顺 序: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 他债务等。
• 3、注销登记
• 案例分析:
• 1、李明想设一独资企业,名称为“洁又惠”面点 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自己为企业董事长。资本暂 定为400元,外加一些碗筷、几把桌椅;他注册 资本1元,认为资本越少,承担的责任就越小。计 划雇用3名职工,但支付工资中不包含社会养老金、 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内容。他认为企业业 务较少,没必要设置账簿、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 他的这些想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2、2004年1月15日,甲出资10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 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超过1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004年2月10日,乙未经 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 货物。2004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
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C.以本企业的名义为培训老师提供担保
D.销售一批培训教材
五、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 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注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注会)
解散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需进行财产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合伙企业需进行财产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财产清算与责任承担
财产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清算由出资者自行负责,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负责。
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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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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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投资主体单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企业事务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监督通常由投资者本人负责,而合伙企业则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设立监督机构或指定监督人。
企业事务监督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
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
企业应按月、季、年度申报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并提交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在设立时或开业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财产归属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组织形式简单
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形式相对简单,不存在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
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需用个人财产偿还。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仍应承担责任 B.不再承担责任 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 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自注销登记之日起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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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9、2002年7月,王强个人投资兴办了夏娃服装厂。由 于服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2005年5月,王强决定解散该服 装厂投资于其他行业。其后王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一 项是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 )
①该加工厂为个人独资企业 ②该加工厂实为合伙企业 ③王某应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④王某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②④ B.①④ C.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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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5、兴达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 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兴达仍未还债。经债 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企业无偿 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务5万元;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债务以企业
的财产得到足额清偿( )。
•A.所欠职工工资1万元 B.所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 C.所欠甲公司到期债务5万元
•D.所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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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 济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 移、隐匿财产。
资企业终止。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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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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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doc 30页)...../注册会计师02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一)诉讼时效的概念(P27)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1)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2)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债权人丧失胜诉权;(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P27)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如《物权法》中的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2、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P27)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例如,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2个月就是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2、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4、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中止或延长;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和起算(一)诉讼时效的种类(P27)(2000年多选题、2003年单选题、2004年多选题、2006年单选题、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1、普通诉讼时效:2年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民事权利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2、短期诉讼时效: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长期诉讼时效:4年(1)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2)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4、最长诉讼时效:20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解释1】一般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侵害“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解释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但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等规定。

【例题1·单选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2006年)A、国际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答案]C[解析](1)选项A:适用4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选项D:“寄存的”商品丢失为1年,“运输的”商品丢失为2年。

【例题2·单选题】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

3月22日,该包裹被盗。

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2007年)A、2009年3月27日B、2009年3月22日C、2008年3月27日D、2008年3月22日[答案]C[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8日-2008年3月27日。

【例题3·单选题】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

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

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2008年)A、1990年2月8日B、2008年2月8日C、2008年10月31日D、2009年10月31日[答案]B[解析](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本题中,当事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P28)1、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

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对于这类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必须要求请求权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期间不开始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受法律保护。

【例题·单选题】2006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2007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

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若曹某于2009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B、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C、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D、曹某的债权于2009年4月2日消灭[答案]C[解析](1)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自宽限期限届满之日(2007年4月2日)起算;(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并不丧失起诉权。

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P29)(2002年单选题)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①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2、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中止事由,至最后6个月时中止事由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3)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中止事由,至最后6个月时中止事由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1)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中止事由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

(2)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例题1·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

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答案]A[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2)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1年11月5日-2002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因此,乙2001年8月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例题2·单选题】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6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

2006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6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

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A、2007年1月1日B、2007年5月20日C、2007年9月1日D、2007年3月1日[答案]D[解析](1)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日中止;(2)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2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向后顺延2个月,至2007年3月1日。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P29)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解释】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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