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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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单位:山东xxx 化工有限公司时间:2015年2月21日

目录

1、采购管理制度

2、装卸与运输管理制度

3、销售管理制度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制度

5、信息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制度

6、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7、副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8、采购、销售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本单位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甲苯、丙酮。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445号)、《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安监总厅[2014]70号)和《禁毒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本公司只负责开具危险化学品供应、销售单据,不接触易制毒化学品、不生产、不储存易制毒化学品,所有货物装卸、运输均依托供应商、用户、运输公司负责。

一、采购管理制度

1、必须依法取得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手续后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

2、企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选择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的供货方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将相关资质证明留存备案并向供货方索要。

3、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向供货方索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备案。

4、建立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档案,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管理协议,明确每笔货在装货物环节双方的职责及义务,明确供应商人员在装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由供应商负责;明确必须在装车前向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提供所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账,如实记录供应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供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

6、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范围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当需要采购许可或备案范围外的品种或者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的,要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变更手续。企业不再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要及时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7、禁止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8、禁止用现金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9 、详实向安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数据。

10、严格执行购买、运输、销售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运输、装卸货管理制度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单位档案。查验并留存运输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通行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罐车检验报告书、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

2、与具备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必须明确:

①装、卸车现场的作业安全由供货商、用户、运输公司负责;②在装货、运输、卸货过程中发生事故,分别由供应商、运输单位、用户负责,③明确运输单位对以下事项负责: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辆做到按照运输种类专车专用、设安全告示牌;在运输中,易制毒化学品包装应牢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明确严禁超装、严禁与禁配物同车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车辆;明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

船应有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等安全设施;明确严禁超速、明确运输公司及人员违反以上条款造成的责任由运输公司承担。

3、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运输及质量)及货物的数量安全全部由运输方承担。

4、严格执行购买、运输、销售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三、销售管理制度

1、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按规定查验用户的购买许可、备案证明和购买经办人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不得向未取得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用户档案,与符合条件的用户签订销售管理协议,明确每笔货在卸货环节双方的职责及义务,明确供应商、客户在装、卸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分别由供应商、用户负责,明确运输单位在卸车前向用户提供所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应当如实记录用户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所购买的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日期。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4、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范围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当需要销售许可或备案范围外的品种或者销售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的,要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变更手续。企业不再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要及时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5、禁止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6、禁止用现金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7 、详实向安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数据。

8、严格执行购买、运输、销售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

四、管理培训教育制度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制度。依据不同岗位类型,制定培训教育目标和考核要求,制定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范围等事项的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情况。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面的遵纪守法教育活动。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应以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工作程序为内容,结合新形势要求,注重联系实际。要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并不断改进。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活动;销售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技术、生产、销售的负责人还应当参加专门的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合格证明后方可任职。

五、信息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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