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竞争与寡头垄断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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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竞争与寡头垄断

案例分析

垄断和油源供应

有专家指出,目前成品油流通环节中的问题主要存在于销售渠道管理和成品油定价机制两方面,有集团通过垄断油源供应和政府给予的加油站特许经营权把持了国内成品油市场,达到了操控油价、获取暴利的目的。

“油价又涨啦,钱包又瘪下去一块。真搞不懂老美一天闹个啥?油价涨了,对他也没好处,还带着坑了咱。现在挣点儿钱容易吗?”面对3月31日再次被调高的汽油价格,的士司机老宋无奈地摇摇头。

然而一位研究宏观经济的不具名专家指出,由于中国成品油流通体制中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在国内被人为放大了,这给中国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若不及早解决这些问题,“它们将成为未来(中国)发展的瓶颈。”

这位专家指出,目前成品油流通环节中的问题主要存在于销售渠道管理和成品油定价机制两方面,有集团通过垄断油源供应和政府给予的加油站特许经营权把持了国内成品油市场,达到了操控油价、获取暴利的目的。

两大巨头把持下的市场

据了解,目前中国成品油零售市场中,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巨头以旗下的5万余座加油站占据了半数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余市场被数量众多的社会加油站和数量不多的外资公司加油站(以下称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所掌握。市场看起来实现了比较充分竞争,但是这一表象掩盖的却是中石化、中石油对市场的垄断。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邓郁松先生介绍,国家出于对能源开发的保护,基本上将国内所有的石油开采和炼制能力都纳入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旗下。

两大集团垄断了国内全部的炼油能力后,形成了对成品油供应渠道的完全控制(即油源垄断)。虽然每年尚有数量不多的成品油进口配额,但进口的成品油却是以燃料油为主,汽油每年的进口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也占据了一定的零售市场份额,但他们的成品油供应却完全依赖于两大集团。由于在零售市场,两大集团和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是竞争关系,所以两大集团就可能利用其在批发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对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进行排斥,以达到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目的。

该年报显示,中国石化2003年国内成品油总销量达7592万吨,较2002年

的7009万吨提高了8.3%。其中,零售量3885万吨,较上年的3473万吨提高1..9%;批发数量却从上年的2273万吨下降到2174万吨,同比下降了4.4%。众所周知,零售比批发毛利率高很多。

一位熟知内幕的业内人士介绍,在中石化、中石油内部存在一个“省级结算价”,即中石化、中石油系统内的炼油厂与省级石油公司间的成品油结算价格。这个价格适用于获得了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

由于国内几乎所有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都是由两大集团公司下属的石油公司进行批发,因此两大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内部价格转移的方法,大幅度提高成品油的批发价,从而大幅度缩小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的利润空间,使他们无利可图甚至亏损。而中石化、中石油旗下的石油公司却可以通过内部的利润调剂实现生存与发展(即“内部紧密化、外部市场化”)。

据了解,在今年2月一次中石化的会议上,其集团总经理陈同海分析中石化去年收购加油站成本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之间的差价小,让社会加油站业主自感无法生存。

利用油品供销合同中对供货数量的限制,就是两大集团又一招。

据一家非石油石化系统石油经销商的内部人士介绍,该公司自建立以来,一直是从中石化进油,承受着很高的“省级结算价”。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加油站点几十座,“在消费者心目中,公司品牌美誉度甚至比‘中国石化’还高”。2003年,该公司利润总额“若是在中石化系统内省级石油公司利润中排名,位置肯定很靠前”。可他们却不敢加快公司发展的步伐,因为怕引起中石化的反感。“现在每月还能得到几万吨的成品油,如果他们不高兴了,断了我们的油源,那怎么办?”

而更为典型的一个例子是2003年“油荒”发生时,很多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处于无油可卖的境地,而中石化、中石油旗下的加油站却依然照常经营。对此,中石化广东省石油公司办公室主任董光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石化公司有规定,按常量供应民办油站,也就是说,如果该加油站平时每天向中石化入货100吨,则现在也是供给100吨,超过则自寻进货门路,中石化不予解决。

“省级结算价”、油品供销合同再加上1998年中央政府为支持两大集团上市和做大做强民族工业的目的给予两大集团的加油站建设权和特许经营权,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继续发展的空间被控制了。

被诟病的“98定价机制”

据了解,1998年之前,由于中国原油产量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因此石油价格基本上是由石油产品销售企业自行决定的。那时,各地石油销售企业自行采购成品油、自己决定成品油的销售价格,中国成品油定价完全是市场化的。

随着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和原属地方的石油销售企业上划至中石化、中

石油两大集团,中国无法继续维持过去游离于国际价格之外自行定价的模式,原国家计委于1998年推出与国际市场挂钩的定价制度。

具体来讲,就是以目标市场的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根据典型运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中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旗下石油销售单位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格。

为保证油价的平稳,制度规定建立价格稳定机制,在国际油价上涨或下跌不是很剧烈时,由两大集团内部自行消化波动成本。当然,什么时候调整价格,幅度多少,还要受当时国内形势发展状况而定。

然而,这个定价模式却有一处致命的“死穴”。

一位不具名专家介绍,出于技术上的原因,与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直接挂钩,就存在一个价格滞后期,即国内市场价格的确定必然要对照前一个时期的国际市场价格。根据目前国内的技术条件与管理水平,国家规定这个滞后期为一个月。

但在现代通信技术不断发展的条件下,这个滞后期就为国内成品油市场交易各方都赢得了一个掌握市场价格行情的时间。对价格管理者来说是“事后价格”的中准价,对成品油交易者来说则是个“事前价格”。既然价格已经事先确定,就必然起调节市场交易行为的作用:价格上涨,就会出现生产者惜售、流通领域囤积、消费者多购或抢购的市场行为,放大甚至有时过度地放大对成品油的市场需求,推动国内成品油市场价格呈现进一步上涨趋势;反之,价格下跌,就会相应出现生产者多售、流通领域减少购进量并积极抛售、消费者减少购买的市场行为,缩小有时甚至过度地缩小对成品油的市场需求。

“现在中国油品消费者既不能有效预见石油市场的风险,也不能采取有效的经济措施和市场手段化解危机。2003年长三角地区发生的‘油荒’,虽然主要原因是当地电力紧张,企业大量采购柴油发电,但国际油价高企和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过于透明,使市场产生强烈的价格继续上涨预期,从而引发抢购狂潮,也是重要的推动因素之一。如果能有更为合理的定价机制,也许造成的经济损失就不会那样大了。”

据了解,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呼声近些年一直都没有停息,但由于石油问题事关国家战略安全,改革需要涉及多个部门,所以对成品油流通体制和定价机制改革一直是举步维艰。

在中国较早进行油价波动研究的上海源复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涛介绍说,现在对国际油价波动的研究还很薄弱,因此经常会出现对未来油价波动预测的失误。

两大集团的“商业理性”

两大集团在现有的成品油定价体制中,承担着维护成品油价格稳定的“重任”,然而它们却都是海外上市公司。是毅然承担起国家赋予的“重任”,还是维持一个“商人的本色”,两大集团面临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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