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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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形势任务的需要,提高扶贫项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狠抓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各镇要充分认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关于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不断探索经验总结方法,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把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工作作为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的重中之重,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扶贫资金项目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效益实现最大化,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从讲政治的高度,专项部署、全面落实、持续推进扶贫资金项目规范管理,确保实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二、完善项目库,建立项目资金台账。一是严格执行《关
于印发<封开县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封财农〔2016〕6号),建立规范的项目立项审批和报备制度,及时补充完善项目库。二是要严格执行项目报账制,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坚决杜绝以拨代支、挤占套取、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完善规范透明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制度,将监管工作贯穿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项目立项、审批、实施、检查、验收、后续管护全过程,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在阳光下作业。四是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广泛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五是在实施扶贫资金项目跟踪监管的同时,全面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和评估验收制度,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可持续。
三、产业帮扶需建立“一镇一业”“一村一品”长效脱贫机制。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粤扶办〔2017〕147号)要求,产业帮扶需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要求,贫困村建立长效农业特色产业,在家务农有劳动力贫困户参与“公司+基地+农户”等长效稳定产业项目数量至少1个,建立长效脱贫机制。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可以将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实施农业、林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按固定收益比例或折股量化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或以土地、房屋、农业设施、林地、林木等资源(资产)作价入股,按股份分享经营收益,
增加贫困村或贫困户收入。对部分贫困户自身原有的种养业,且有能力自主发展产业的,通过帮扶扩大其生产规模,增加收入。注重培育“造血”功能,建立可行的长效“造血”机制,形成可持续增收产业。
四、规范资产收益扶贫运行。清晰界定项目股权结构,合理设置收益分享比例,严格按照协议和法定程序调整股权结构,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充分而有保障的财产权和收益权;要加强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风险监管,督促实施主体按照协议约定管理使用扶贫资金,注重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监督实施主体及时足额规范兑付贫困村、贫困户的收益。
五、加大专项扶贫项目监管、督查力度。一是镇自查。每季度末,各镇需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下拨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如实上报。二是县督查。由县扶贫办牵头,会同县府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单位,灵活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全县精准扶贫项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常态化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