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通用版)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资料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印制2009年8月目录一、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1)二、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2)三、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3)四、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1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油田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参照本规定第五、六条对甲方单位进行处罚。
甲方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油田不再对甲方进行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1. 背景作为中国石化旗下的重要油田,胜利油田在生产中始终注重安全生产。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生产中仍然时有严重违章行为发生,一些职工因此失去了生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保障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严重违章行为的管理,依法追究责任,维护社会稳定。
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胜利油田内部对严重违章行为的管理行为,明确各种违章行为和相应的处理措施,促进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3. 定义3.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伤亡,防止和减少财产损失的活动。
3.2 违章行为违章行为是指在生产活动中违反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3.3 严重违章行为严重违章行为是指因生产活动违反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的行为。
4.1 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指导,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制定防控方案,防止严重违章行为发生,并对鲁莽和不负责任的职工进行监管和管理。
4.2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推行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各项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和标准,并及时发掘和纠正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用品管理制度,切实维护部门内的安全生产。
4.3 生产人员生产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教育,保障自身安全和周边职工生命安全。
5. 处理措施针对严重违章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措施:5.1 取消绩效工资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的职工,取消其绩效工资。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处理,并对案发和责任人进行深挖调查,最终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5.3 监离对于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生产事故的违章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并将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离。
6. 结论胜利油田生产是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不论是平时还是工作中都必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避免生产事故发生。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模版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模版一、背景介绍胜利油田作为我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之一,安全生产一直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严重危害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制定严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模版非常必要。
二、违章行为模版1. 违规操作:员工私自操作或越权操作设备、工具等,并未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安全培训。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暂停操作,并进行面对面教育和安全培训;对严重违规者进行扣分、罚款甚至停职处理。
2. 违反安全禁令: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禁令,如吸烟、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危险区域等行为,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隐患。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制止违规行为,并进行严肃问责;对违纪者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安全培训。
3.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未佩戴头盔、防护眼镜、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要求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警告处罚;对于多次违规者,进行停职、降职等处理。
4. 违反工作流程: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擅自修改、违反工作流程,导致设备操作不当、产生危险隐患。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暂停操作,整理工作流程,并进行培训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者,进行扣分、罚款甚至开除处理。
5. 非法使用“三无”产品:员工私自使用质量不过关、未经验证的“三无”产品,给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带来严重风险。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产品,将产品送交相关部门检测,并对违规者进行纪律处分和安全培训。
三、管理行为模版1.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执行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对未参加培训者进行相应惩罚,如扣分、罚款等。
2. 现场巡查设立专门的巡查组,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模板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订立本《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模板》(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的全部员工和相关人员,在企业范围内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违反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追究。
第二章违章行为认定第四条胜利油田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以下违章行为进行认定: 1.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不安全区域的; 2. 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 3. 违规操作或不按作业程序进行作业的; 4. 违反禁行、禁止操作规定的; 5. 以诳骗、贿赂等手段违规通过安全检查的; 6. 盗用、有意损坏、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的; 7.违反用电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的; 8.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9. 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 10. 使用违法违规车辆进行作业的;11. 滥用职权、造成安全事故后逃离现场或隐匿紧要证据的; 12.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胜利油田将依据具体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对于因违章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胜利油田将依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七条警告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细小违章行为,胜利油田将予以警告处分,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其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第八条记过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较为严重的违章行为,胜利油田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其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本领。
第九条降职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严重违章行为,尤其是导致安全事故的,胜利油田将予以降职处分,降低其岗位职责和权力范围,并对其进行再培训,确保其安全操作本领。
第十条开除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或经过教育后未能改正的违章人员,胜利油田将予以开除处分,停止其劳动合同,并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背景胜利油田是中国最大的陆上油田,是中国石化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一直是中国石化公司的重中之重,因此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胜利油田出现了多起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失误,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哗然。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1. 溢油事故2018年12月3日凌晨,胜利油田临河油田石10-1井在开展油层水化学调剖作业时发生溢油事故,泄漏量达200多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造成此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首先,该井的设计不规范,存在设计缺陷。
其次,现场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剖作业,导致了泄漏事故的发生。
此次溢油事故不仅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也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对胜利油田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2. 火灾事故2020年6月30日晚上,胜利油田苏9号井钻头井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受伤。
对于此次事故,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苏9号井的管柱、下口、电缆并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此外,该井原有的安全防火设施没有进行有效维护,也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应急通道和二次溢油防护层。
由于安全防火设施不达标、维护不到位以及施工不规范等原因,导致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时,此次事故也揭示出了胜利油田在加强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的很多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行为1. 管理失误近年来,胜利油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管理上偏离了基本的规章制度,不重视安全问题,一些违章作业也得以长期存在。
例如,实验室存在化学药品过期使用的情况;场站存在未设防、无警示标志和压力容器不定期检测的问题;一些作业人员没有定期安全教育,等等。
这些管理失误虽然看似细枝末节,但在累积和放任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 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各级领导认真负责、安排部署,并不断加强督导检查。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胜利油田相关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并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能源需求的增长,胜利油田的产量逐年攀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也相应提高。
但是,在此过程中,安全生产已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胜利油田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
二、违章行为在胜利油田,以下行为被视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1.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作业步骤;2.擅自停机维修,未经批准私自启动设备;3.作业中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4.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5.饮酒后上班或在作业期间饮酒;6.擅自向作业区域内引入异物或动力;7.使用过期设备或设备未经检验,存在未更换磨损较大部件的情况。
以上行为的发生均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惩处。
三、处罚措施企业针对不同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制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1.对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作业步骤的违法行为,企业将按照不同的情况给予责令改正、解除职务等处罚,并且将在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加强管理。
2.对于擅自停机维修、未经批准私自启动设备的行为,企业将按照不同的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落实设备使用年限、检验制度等管理制度。
3.对于作业中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的行为,企业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和罚款等处罚,并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4.对于饮酒后上班或在作业期间饮酒、擅自向作业区域内引入异物或动力的违法行为,企业将按照不同的情况给予处罚,包括惩罚性扣减绩效工资、解除职务等。
5.对于使用过期设备或设备未经检验并存在未更换磨损较大部件的情况,企业将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产整改、停工整顿。
四、结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胜利油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为保障员工安全、设备安全、生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也应该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处罚措施来惩处违章行为,以保持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严重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严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的管理行为或操作行为共15类、140项。
第四条凡出现1次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1-3万元,取消违章人员安全先进、油田文明等评比资格。
第五条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该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年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单位安全生产先进、油田文明单位等评比资格。
第六条因承包商严重违章、业主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井喷失控、油气着火爆炸、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的,参照本规定第四、五条对业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七条对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由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机关有关部门实施,分季度进行通报,年终一次考核兑现。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要参照本办法,制定对本单位严重违章行为个人和承包商的处罚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二○○九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规定由油田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附件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2、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3、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6、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7、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8、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油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范本(四篇)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范本胜利油田是我国石油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工作的核心和首要任务。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违章行为范本1. 未经安全检查擅自进行施工作业。
在油田作业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紧急情况需要进行紧急维修或施工作业。
然而,有的工作人员在没有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仍然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章行为。
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在进行施工作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对于未经安全检查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2. 忽视安全装备使用规定。
在油田作业过程中,安全装备的使用非常重要。
然而,有的工作人员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忽视安全装备的使用规定,例如不戴安全帽、穿着不符合要求的防护服等。
解决方案: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对安全装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3. 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
在油田作业过程中,有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目的是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然而,有些工作人员会因为急于完成任务或其他原因,而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
解决方案: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和考核。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二、管理行为范本1. 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是领导们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应该承担起领导和监督的责任。
然而,有些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手段。
解决方案:加强对领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领导的责任和义务。
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行严肃的问责和处理。
2. 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然而有些单位存在着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的问题,例如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考核不严格等。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为了保障胜利油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生产环境的和谐稳定,胜利油田订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条例,并对违章行为进行了认真的规定和惩罚。
下面就是了解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的认真规定。
1. 员工私自离岗员工在作业中必需依照规定的时限完成作业任务,假如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将导致紧要工作内容的耽搁,需要严厉警惕。
假如员工私自离岗,将会面临如下惩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惩罚:取消其绩效奖金,进行违规考核和培训,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工资、警告等惩罚。
(2)第二次违规惩罚:予以严重警告,并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视情节予以停职、罚款等惩罚。
(3)第三次违规惩罚:进行职业淘汰,并做出严重违规处理。
2. 违规操作设备在胜利油田工作的员工必需通过严格的行业考试,并接受丰富的培训才能操作设备,假如员工违规操作设备,将会面临如下惩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惩罚:进行培训,扣除肯定的工资,并进行违规考核。
(2)第二次违规惩罚:禁止操作设备,停职一段时间,进行考核和培训,扣除工资并予以警告。
(3)第三次违规惩罚:进行职业淘汰,并做出违规处理。
3. 违规使用安全设备在胜利油田的工作区域中,需要每个员工必需佩戴特定安全设备才能进入。
假如员工违规使用安全设备,将会面临如下惩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惩罚:进行考评和培训,被扣除一部分绩效工资。
(2)第二次违规惩罚:予以停职、罚款等惩罚,并要求参加安全培训。
(3)第三次违规惩罚:在严厉考核后,进行职业淘汰,并追究违规责任。
4. 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等在胜利油田工作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和吸烟等行为,假如员工依旧违规,将会面临如下惩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惩罚:进行警告和考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安全培训。
(2)第二次违规惩罚:予以停职、罚款等严格的惩罚,并要求参加安全培训。
(3)第三次违规惩罚:告知其已被开除。
5. 违规抽查安全设备在胜利油田工作区域内,安全设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关键措施,假如员工没有遵守安全设备的使用规定,将会面临如下惩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惩罚:进行警告和考评,并禁止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特定安全设备。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胜利油田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惩罚,依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由轻到重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惩罚措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以下几类:1.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包含但不限于违反作业安全规定、擅自停用安全设备等行为。
2. 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不按规定维护个人防护装备等行为。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包含但不限于违反消防通道畅通规定、违反消防设备维护规定等行为。
4. 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包含但不限于不定期组织演练、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等行为。
5. 不正确使用、维护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未经培训擅自操作机械设备、不按要求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等行为。
6. 有意造成事故隐患:包含但不限于有意损坏安全设备、有意泄露不安全物质等行为。
7. 不依照规定报告事故和隐患:包含但不限于不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如实填报事故报告等行为。
8.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惩罚措施如下:1. 警告: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予以口头警告,要求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
2. 罚款:对于一般违章行为,依照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罚款金额依据实在情况而定,但不得超出本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罚款金额。
3. 停工整顿: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章行为,予以停工整顿的惩罚措施。
停工整顿的时间依据实在情况而定,但不得少于三天。
4. 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违章行为,予以吊销许可证的惩罚措施。
吊销许可证后,相关单位或个人将不能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对于胜利油田员工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考核标准如下:1. 每位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每位员工必需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得私自修改、损坏或停用。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范本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范本引言:胜利油田作为我国重要的石油产业基地,安全生产一直是其工作的核心。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严重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油田的正常运营。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总结胜利油田中常见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管理不规范行为,并提出相应的范本,以便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参考借鉴,共同提高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水平。
一、违章行为范本:1.1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安全的重要手段,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违章行为范本是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情况,此类违规行为是对从业人员安全的不负责任表现。
管理范本:-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严格的个人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明确佩戴规定和处罚措施;- 设立监督检查点,确保从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1.2 擅自更改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根据安全规范制定的,擅自更改作业流程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违章行为范本是工作人员在作业中擅自更改作业流程,不按照规定操作。
管理范本:- 加强对作业流程的宣传和培训,使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作业流程的重要性;- 建立作业流程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擅自更改作业流程以及处罚措施;- 建立作业审核机制,对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罚。
1.3 疏忽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直接影响作业的安全性,疏忽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可能导致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工具,增加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风险。
违章行为范本是工作人员在作业前不认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盲目进行作业。
管理范本:- 建立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包括使用前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等;- 加强对设备和工具使用状况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工具;- 设立监督检查岗位,确保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符合要求。
二、管理行为范本:2.1 缺乏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石,缺乏安全意识教育会导致员工对安全问题的忽视,从而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2023年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2023年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____年对胜利油田安全生产方面的严重违章行为以及管理行为进行分析,需要充分考虑油田的运营环境、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多个因素。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背景介绍____年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发生了多起严重违章行为。
这些违章行为可能包括:1.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安全操作规定等,导致发生事故;2. 设备管理不善,设备故障频发;3. 缺乏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4. 培训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5. 缺乏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二、严重违章行为分析1.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安全操作规定作业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高风险作业不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认,导致操作不当;- 操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对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认识不足;- 人员懈怠,对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置之不理。
2. 设备管理不善,设备故障频发胜利油田在设备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缺乏定期维护保养,导致设备故障率增加;- 设备老化严重,安全隐患增加;- 设备操作人员技术不精,对设备性能了解不够,无法及时排除故障。
3. 缺乏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不明确,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缺乏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划分,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安全责任不明确;- 安全事故的处理不规范,责任追究不清晰;- 背离公司安全管理政策,安全措施不到位。
4. 培训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胜利油田在安全培训方面存在不足,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形式单一;- 对新进人员的培训不够,导致其安全意识不强,操作规程不熟悉;- 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培训效果不理想。
5. 缺乏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胜利油田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方面存在不足,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安全检查不及时,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缺乏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检查;- 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不够。
2023年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2023年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2023年,胜利油田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也给公司的声誉和业务运作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以下是对该情况的详细描述和分析。
1. 违章行为(1)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使用:胜利油田在2023年违反了安全设施的使用规定,例如在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这种行为不仅危及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违反操作规程:在2023年,胜利油田发生了多起违反操作规程的事件。
员工在操作设备、车辆时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导致了工作事故的发生。
这些违章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利益。
(3)未及时报告事故:在2023年,胜利油田发生了多起事故,包括油井爆炸、泄漏等。
然而,一些员工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2. 管理行为(1)缺乏安全培训:胜利油田在2023年没有充分提供员工安全培训的机会和资源。
许多新员工在参加工作前并未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导致他们对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的使用不熟悉,增加了安全事故的风险。
(2)监管不力:胜利油田在2023年的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
一些部门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不够严格,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导致一些违章行为得以长期存在。
(3)缺乏应急预案:在2023年,胜利油田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有效的应急预案。
当事故发生时,公司没有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灾难恢复,导致事故的后果扩大。
以上问题的存在,反映了胜利油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严重不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胜利油田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对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 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08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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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通用版)一、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2、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3、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6、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7、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8、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油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10、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1、未办理作业许可手续作业。
2、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3、无人监护作业。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中作业。
5、施工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7、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超期校验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和仪器。
三、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1、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一、规定目的为规范胜利油田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规范和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胜利油田工作和生产的人员,涵盖胜利油田所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勘探等相关单位。
三、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定义1.生产单位未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或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考试、考绩不达标的;2.生产单位未明确职责、未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的;3.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标志、未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使用已严重损坏的;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或未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的;5.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进行巡检或未报告承包方等主管部门安全事件的;6.对防爆设备、通风设备、防护装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验收或检修的;7.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或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或保养的;8.对事故进行瞒报、谎报、迟报的;9.以酒精或毒品为媒介的非法行为;10.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准备或应急响应的。
四、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1.一般违章行为或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等处罚。
2.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依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酒后驾车或醉酒上岗、无证上岗、使用麻醉药品上岗、私藏机关制式印章、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强制停工整改的时间以整改内容的完成情况为准,必须消除隐患后,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5.对于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单位,应暂停生产至整改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决定立案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整个程序必须严格保密,保证其公正性。
五、上诉期限1.对责令停工整改、强制停产整治,处以罚款或处以行政拘留的,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诉;2.对责令限期整改、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理决定,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申诉;3.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没有提出上诉申请或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为接受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印制2009年8月目录一、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1)二、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2)三、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3)四、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1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油田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参照本规定第五、六条对甲方单位进行处罚。
甲方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油田不再对甲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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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
为(通用版)
一、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2、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3、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6、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7、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8、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
油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10、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
1、未办理作业许可手续作业。
2、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3、无人监护作业。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中作业。
5、施工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7、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超期校验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和仪器。
三、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1、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2、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井架。
3、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司钻作业。
4、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5、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
6、严禁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
7、严禁试油、试气作业不按程序验收。
8、严禁使用无防碰天车的通井机、修井机,上下井架不使用防坠落器。
9、严禁违反规程进行抽油机操作。
10、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
四、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有编号,并有防雨措施,盘、箱、门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五、钻井和作业废液治理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作业废液是指在井下作业施工地层测试过程中井内替出(返排)的液体,包括不可再利用的修井液、酸化液、压裂液、地层出水、作业设备和场地清洗水等。
1、钻井、作业施工单位配备废液回收设施,对废液进行分类回收,不得随地排放。
2、钻井、作业废液全部拉运到废液站处理。
钻井废液经破稳后,将其上清液拉运到废
液站处理。
泥浆、剩余酸化液、压裂液不得进入废液处理站。
3、钻井、作业废液的运输、接受履行转移交接联单手续,交接联单作为钻井、作业施
工单位与废液接受处理单位废液交接、费用结算的主要依据。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HSE考核评比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1、不及时回收运输废液,随地排放废液,或以填埋、倾倒等方式处置废液的。
2、在生产现场或废液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
3、无故不接受、处理废液的。
4、不按规定运行废液处理站,各类制度、台账不完善的。
5、废液处理不达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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