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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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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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 9 10 3、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按规定一次或分次 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仪器折旧费 11 其中: 设备折旧费 12 13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运行维护费、维修费 仪器租赁费 14 15 16 17 其中: 设备租赁费 仪器运行维护费、维修费
附件1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单位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其中: 费 用 项 目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材料 其中: 燃料 动力费用 2、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工资、薪金 津贴、补贴 奖金 发生额合计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项目4 项目5 项目6 项目7 项目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9
பைடு நூலகம்
设备运行维护费、维修费 18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软件 19 20 其中: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21 22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 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 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23 24 25 26 其中: 仪器、设备调整及检验费 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27 7、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28 8、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皿制的临床试验费 29 9、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30 31 32 33 其中: 新产品设计费 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技术图书资料费 资料翻译费
34 合计数(1+5+10+13+18+22+27+28+29) 35 其中: 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部分 36 加计扣除额(34-35)×50% 37 补充:研发项目历年和当年形成无形资产当年摊销额 38 其中:符合加计扣除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额 39 本年研发项目加计扣除额合计(36+38×50%) 经办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案例附表-12张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案例附表-12张表

案例附件:4-4-2(2)
集中研发研发支出多栏式明细账——资本化支出
填写说明:
(一)本表与《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之间关系:1.第1-1列=序号2;2.第1-2列=序号3;3.第1-3列=序号4;4.第2-1列=序号6;5.第2-2列=序号7;6.第2-3列=序号8;7.第2-4列=序号9;8.第3-1列=序号11;9.第3-2列=序号14;10.第3-3列=序号16;11.第3-4列=序号24;12.第3-5列=序号12;13.第3-6列=序号15;14.第3-7列=序号17;15.第3-8列=序号24;16.第4-1列=序号19;17.第4-2列=序号20;
18.第4-3列=序号21;19.第5-1列=序号23;20.第5-3列=序号25;21.第5-4列=序号26;22.第6-1列=序号27;23.第6-2列=序号27;24.第8-1列=序号30;25.第8-2列=序号31;26.第8-3列=序号32;27.第8-4列=序号33;28.第8-5列=序号28;29.第8-6列=序号28。

(二)可加计扣除税收金额=(第1-1列+第1-2列+第1-3列+第2-1列+第2-2列+第2-3列+第2-4列+第3-1列+第3-2列+第3-3列+第3-4列+第3-5列+第3-6列+第3-7列+第3-8列+第4-1列+第4-2列+第4-3列+第5-1列+第5-3列+第5-4列+第6-1列+第6-2列+第8-1列+第8-2列+第8-3列+第8-4列+第8-5列+第8-6列)×50%。

(三)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设立费用项目。

(四)研发人员同时研发多个研发项目的,工资等相关费用一般按工时进行分配;其他情况,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需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也无需再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享受优惠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享受即可。

同时注意整理保存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四月二十五日发布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二零一八年第二十三号公告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二零一七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这里要强调的是,虽然不需要事项备案了,但留存备查的资料同样重要,财务人员一定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留存备案材料如下: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四)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五)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六)“研发支出”辅助账;
(七)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1)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1)

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纳税人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1.本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2.本表应当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3.序号1“一、人员人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1.1至1.3的合计;4.序号1.1“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5.序号1.2“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6.序号1.3“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7.序号2“二、直接投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2.1至2.8的合计;8.序号2.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9.序号2.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燃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0.序号2.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1.序号2.4“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2.序号2.5“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5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3.序号2.6“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4.序号2.7“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5.序号2.8“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6.序号3“三、折旧费用小计”:等于序号3.1加3.2;17.序号3.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8.序号3.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9.序号4“四、无形资产摊销小计”:等于序号4.1至4.3的合计;20.序号4.1“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1.序号4.2“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2.序号4.3“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3.序号5“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小计”:等于序号5.1至5.4的合计;24.序号5.1“新产品设计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5.序号5.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6.序号5.3“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7.序号5.4“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8.序号6“六、其他相关费用小计”:等于序号6明细的合计;29.序号6明细: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明细,应当将明细名称一并填入;30.序号7“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1.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1第4行“结转管理费 用”;32.序号8“八、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至5类费用合计(1+2+3+4+5)”: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3.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9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4.序号10“十、研发项目形成无形资产当期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当期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项目当期摊销额填报;35.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对应项目的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乘以当年度摊销额合计数填报。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研发加计扣除填写范本)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研发加计扣除填写范本)

所属年度:编号:
本表按照税收优惠事项一事一表填列,一式三份,一份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后由纳税人留存;一份受理窗口留存;一份报送上级税政部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对符合备案条件地,注明“已备案”.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备案管理地税收优惠事项.由纳税人填写一式三份.收到纳税人备案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给纳税人开具《税务资料受理回执》.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对不属于备案类优惠范围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地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备案资料地个工作日内填制《补正资料告知书》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地全部内容.纳税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进行登记备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填制《税务事项登记备案告知书》通知纳税人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地,应当一事一表填写.
三、“预计金额”栏地填写:
备案项目为“免税收入”地,填写免税收入地金额.
备案项目为“加计扣除”地,填写加计扣除地金额.如,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为万元,按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额万元,本栏填写万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备案项目为“减计收入”地,填写减计部分地金额.
备案项目为“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地,填写实际可抵扣地应纳税所得额.
备案项目为“税率式”优惠地,填写企业按税率与按优惠税率计算地应纳税额地差额.
备案项目为“抵免应纳税额”地,填写可实际抵免地应纳税额.
备案项目为“所得减免”地,填写实际减、免地所得税额.。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1.引言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鼓励企业创新,国家对这部分费用给予税务优惠政策。

为便于企业申报和税务管理,需要对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归集和记录。

本文档为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旨在详细记录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情况,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和相关准则。

2.填表说明(1)本归集表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企业,包括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应按照研发费用的类别和内容,如人员费用、设备购置费用、材料费用、测试认证费用等,分别填写到表格相应的栏目。

(3)本表中所填数据应真实、准确,企业应保留相关原始凭证,并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查。

3.归集表格式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内容,费用金额(元),备注:----:,:------:,:------:,:---------:,:--:1,,,2,,,...,...,...,...,...4.表格填写示例说明(1)序号:按照费用的发生顺序进行递增,便于后续统计和分析。

(2)费用类别: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费用类别填写,如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等。

(3)费用内容:具体描述费用用于什么项目或用途。

(4)费用金额:填写费用发生的金额,单位为元。

(5)备注:对填写的费用内容进行简单的备注,如对费用内容的解释、说明等。

5.注意事项(1)研发费用归集应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准确记录各项费用。

(2)填写本表时应保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

(3)企业在填写本表后,应保存相关原始凭证,以备税务机关审核时提供。

6.结语本文档为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旨在帮助企业准确而规范地记录研发费用支出情况,以便企业申报和税务管理。

希望企业能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要求,认真填写和保存数据,确保符合税务审查的要求。

同时,也希望税务管理部门能加强对企业研发费用的监管和审查,维护税法的公正和完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表填表讲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表填表讲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2020年03月目录contents3表单及填表实例1 政策概述2研发费用归集内容及注意事项一政策概述预备知识11现行政策规定75%委托境外机构研发可按实际发生额80%计入,但不能超过境内研发总额的三分之二未形成无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税前加计扣除税前摊销政策适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盈利可享受 亏损可享受研发失败可享受11 研发活动的判定系统性活动具有明确目标持续进行的实质性的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研究开发11 研发活动的判定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不属于研发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11享受政策条件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娱乐业1 1.财务核算健全1 2.准确归集研发费用1 3.居民企业不属于以下负面清单行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11企业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步骤研究立项发生研发费用 登记账簿凭证(会计处理) 签订合同决议文件登记“研发费用”辅助账及汇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A107012)整理归集留存备查资料1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的口径三类口径010203会计核算中研发费用归集口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中研发费用归集口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一般情况下:1 >2>3享受方式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在填写申报表的同时即可同时填报优惠数据。

(即填写A107012表单相关数据即可享受)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从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不再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附录5:《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附录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说明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说明书一、立项根据㈠国内外现状、水平与进展趋势㈡项目研究开发目的与意义㈢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二、研究开发内容与目标㈠项目要紧内容及关键技术㈡技术创新点(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若颁布有关技术参数或者标准,应提供。

)㈢要紧技术指标或者经济指标三、研究开发方法及技术路线四、现有研究开发基础五、研究开发项目组人员名单六、计划工作进度七、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情况(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基本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能够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适用范围: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3. 研究开发活动定义: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 不包含人文、社会科学) 新知识,制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者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 服务) 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制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者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 服务) ,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 服务) 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 有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含企业产品( 服务) 的常规性升级或者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 如直接使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者知识等) 。

4.具体内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与国家进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进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同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1学生提问
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研发项目在科委备案不是前置程序,如果汇算清缴后知道有项目备案未通过,该如何处理?
2回复
按照您的描述,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研发费,不能加计扣除。

如果汇算清缴后知道有项目备案未通过,已加计扣除的费用要调增,补交所得税。

3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六、申报及备案管理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
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
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
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
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表填表讲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表填表讲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2020年03月目录contents3表单及填表实例1 政策概述2研发费用归集内容及注意事项一政策概述预备知识11现行政策规定75%委托境外机构研发可按实际发生额80%计入,但不能超过境内研发总额的三分之二未形成无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税前加计扣除税前摊销政策适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盈利可享受 亏损可享受研发失败可享受11 研发活动的判定系统性活动具有明确目标持续进行的实质性的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研究开发11 研发活动的判定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不属于研发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11享受政策条件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娱乐业1 1.财务核算健全1 2.准确归集研发费用1 3.居民企业不属于以下负面清单行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11企业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步骤研究立项发生研发费用 登记账簿凭证(会计处理) 签订合同决议文件登记“研发费用”辅助账及汇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A107012)整理归集留存备查资料1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的口径三类口径010203会计核算中研发费用归集口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中研发费用归集口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一般情况下:1 >2>3享受方式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在填写申报表的同时即可同时填报优惠数据。

(即填写A107012表单相关数据即可享受)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从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不再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表-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适用(201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表-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适用(2015)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适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报说明:
一、本备案表按无形资产填写,不同的无形资产需分别填写备案表。

二、纳税人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在首次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年度备案,并附送相关资料,以后年度不再备案。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后,应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三、“注册地”、“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研发方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划“√”。

四、“无形资产成本中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栏次填写无形资产成本中所包含的现行文件规定的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

五、“享受税收优惠期间”栏次填写纳税人无形资产实际摊销的起止时间。

比如,纳税人研发费用形成的无形资产于2012年2月开始计提摊销,摊销年限为3年,其“享受税收优惠期间”应为“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研发项目在科委备案不是前置程序,如果汇算清缴后知道有项目备案未通过,该如何处理?
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研发费,不能加计扣除。

如果汇算清缴后知道有项目备案未通过,已加计扣除的费用要调增,补交所得税。

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六、申报及备案管理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
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
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
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
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2021年)

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2021年)

附件1
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
(2021年)
备注:研发准备金可以按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按企业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还可以由企业管理层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研究开发项目未来的总体资金需求核定一个数额等。

公司可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选择不同的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研发准备金。

备注:如汇总表有多页,则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制定的研发准备金制度性文件;
2.2020年企业研发实际投入佐证材料(如研发费用专项审计
报告或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中关于研发费用的部分或研发费
用辅助账等);
3.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预算决议佐证材料(如企业内部权力
机构决策材料或依据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

研发活 动直接 研发 消耗的 项目 材料、 燃料和 行次 动力费 用
直接从 事研发 活动的 本企业 在职人 员费用
专门用 于研发 活动的 有关无 形资产 摊销费
研发成 果论证 、评审 、验收 、鉴定 费用
可加计 计入本 本年形 扣除的 计入本 年研发 本年形 成无形 研发费 年损益 费用加 成无形 资产加 用合计 的金额 计扣除 资产的 计摊销 金额 额 额
本年研 以前年 度形成 无形资 发费用 无形资 产本年 加计扣 产本年 加计摊 除额合 计 加计摊 销额 销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2+3+ 4+5+6+ 7+8+9 )
1112 (1011) Nhomakorabea13
14(13 × 50%)
15
16
17
18 19 (16+1 (14+1 7) 8)
1 2 3 4 5 6 7 8 9 10
A1070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本年研发费用明细 专门用 于研发 活动的 有关折 旧费、 租赁费 、运行 维护费 中间试 验和产 品试制 的有关 费用, 样品、 样机及 一般测 试手段 购置费 勘探开 发技术 的现场 试验 费,新 药研制 的临床 试验费 减:作 为不征 税收入 设计、 制定、 年度研 处理的 资料和 发费用 财政性 翻译费 合计 资金用 于研发 用 的部分 费用化部分 资本化部分
合计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备案表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备案表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备案表年度(季度)金额单位:元税务机关审核意见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年度(季度)金额单位:元附表二: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归集表单位:元7注:1、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制造费用分配计入研发费用的方法:;2、研发机构发生的公共费用分配计入研发费用的计算方法。

8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项目填表说明一、申请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应在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报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据情况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及其附表一:《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表二:《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及动力等费用归集表》。

二、总体说明1、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的规定核算研究开发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准确核算并分项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2、年度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按照“附表一”所列的费用项目分类汇总;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并分项填报“附表一”;3、委托外单位开发的项目,应按照受托方提供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按照不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分项填报“附表一”;4、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等费用须按照研发项目分别设置明细台帐。

非研发部门发生的研发费用应区别发生部门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从制造费用中分配计入研发费用中的燃料、动力等费用进行归集,并在“附表二”中注明有关费用的核算方法;5、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业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核算,并在“附表二”中注明有关材料、燃料、动力等公共费用分配计入研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NYHQY034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39号)二、范围(条件)和时限(一)范围企业所得税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二)条件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三)时限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1问
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研发项目在科委备案不是前置程序,如果汇算清缴后知道有项目备案未通过,该如何处理?
2回复
按照您的描述,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研发费,不能加计扣除。

如果汇算清缴后知道有项目备案未通过,已加计扣除的费用要调增,补交所得税。

3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六、申报及备案管理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
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
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
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
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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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表
附表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表
年度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生产经营范围
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自主开发类
研发项目项目开项目终项目当年实际该项目在技术技术研发成果列入政府相关部门计本企业项名称始时间止时间预算发生额领域中的类别最终归属权划(文件名称及文号) 目负责人
委托开发类合作开发类集团公司集中开发类受托方名称项目开合作方名称本企业研发参与分摊的企业名称分摊金额实际收取
发金额费用发生额 (上交)额
一、项目立项依据(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本项目对本省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之处;项目的市场前景。

)(限300字以内)
二、开发内容和目标(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限300字以内)
三、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等条件))(限300字以内)
四、计划进度(包括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限300字以内)
提供的资料:?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相应的研究开发预算复印件;?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开发支出明细账复印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复印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应报加盖受托方公章的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明细支出情况,委托方开具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市经信委或市科技局相关证明(能够证明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国家发改委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范围,并达到省内技术和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的文件、计划或建议书复印件);?对于集团公司分摊研发费用的,还应报送集团公司集中开发项目的立项书、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和分摊表;《集团公司集中提取研究开发费用准予税前扣除表》;?其他。

纳税人声明:所填报的以上情况和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审核内容及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年月日主管地税机关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一份,由主管地税机关存档备查(各单位可根据管理需要增加份数)。

2、如果开发项目等资料内容较多,可添加相同格式的附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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