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管理制度)内蒙古电力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发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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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摘要: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变电站作为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电力生产和供应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为了确保变电站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逐渐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关键要素。

1. 引言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将高压电能转换为低压电能的重要设施。

随着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变电站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标准化管理制度,以保证变电站的安全、高效运转。

2. 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2.1 提高供电可靠性通过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变电站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制定并执行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维护计划,可以减少设备故障和停电时间,从而提高供电可靠性,保证电力用户的供需平衡。

2.2 降低运营成本标准化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优化设备维护和运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指南,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变电站的整体经济效益。

2.3 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制度可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包括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规范设备操作、加强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等方面的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3. 制定过程3.1 建立专门的管理团队制定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管理团队,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维护人员等。

他们将负责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并进行后续的监督和评估。

3.2 参考相关标准和法规在制定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时,应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这些标准和法规可以提供指导,确保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制定具体的管理流程和操作指南管理流程和操作指南是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在制定这些内容时,应考虑到变电站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这些内容应包括设备巡检、维护计划、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治理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审人员名单批准:于立新审核:牛继荣许国忠要紧编写人员:魏小军乔彩霞李军武欣梅何志雨许丽娟齐淑娟白升利翟春雨蔺瑞鲜景志滨吕力红武鹏飞夏洪刚参与修编人员:王新建王志宏张武君徐肃黄志刚王永宽贾毓彦贾飞赵宏宾刘祥姜雨青张军郑玉周吴馨田马海霞乔海滨李雪冬郑世平目录1 总则 (1)2 岗位职责 (1)2.1有人值班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 (1)2.2集控站、运维站人员岗位职责 (3)3 安全生产治理 (6)3.1安全目标治理 (6)3.2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 (6)3.3操作票 (6)3.4倒闸操作 (6)3.5防误闭锁治理 (6)3.6消防、安全保卫治理 (7)3.7防汛、防风、防寒治理 (8)3.8防小动物治理 (8)3.9安全设施治理 (9)3.10安全工器具治理 (9)3.11手持电动工具的治理 (9)3.12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治理 (9)3.13危险品治理 (10)3.14外来人员、施工人员安全治理 (10)3.15安全文件治理及安全日活动 (11)4 运行治理 (11)4.1值班制度 (11)4.2交接班制度 (12)4.3巡回检查制度 (13)4.4变电站记录治理 (14)4.5反事故技术措施治理 (14)4.6事故处理治理 (15)4.7集控站、运维站运行治理 (15)4.8变电站必备的国家、行业、企业颁发的法规、规程.. 16 4.9变电站应有的制度 (18)4.10变电站应有的记录 (18)4.11变电站应有的指示图表(册) (20)4.12变电站应备的技术资料 (20)4.13所有变电站应备的图纸 (21)5 设备治理 (21)5.1设备定期维护工作 (21)5.2设备定期试验工作 (22)5.3设备定期轮换工作 (22)5.4继电爱护及自动装置 (23)5.5设备定级标准 (23)5.6设备缺陷治理 (28)5.7设备测温治理 (29)5.8变电站统一标志 (30)5.9调压及无功补偿设备治理 (32)5.10要紧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治理 (32)6 变电站施工、验收及启动治理 (32)6.1差不多要求 (32)6.2改(扩)建、大修工程施工前期治理 (33)6.3工程建设过程的治理 (34)6.4交接验收治理 (33)6.5输变电新设备交接验收后的运行治理 (35)6.6输变电新设备启动 (35)6.7新设备启动过程治理 (35)7 班组建设和文明生产 (36)7.1班组建设 (36)7.2人员仪表 (36)7.3变电站值班人员汇报 (37)7.4站容站貌 (37)8 培训治理 (38)8.1一般规定 (38)8.2培训标准 (39)8.3定期培训制度 (39)8.4新人员培训 (40)8.5培训资料治理 (40)附录1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写规定 (41)附录2 变电站各种图表的有关规定 (47)附录3 变电站设备台帐的有关规定 (59)附录4 变电站应具备的记录填写讲明 (60)附录5 有人值班站各岗位一日工作标准 (72)附录6 集控站、运维站各岗位一日工作标准 (74)附录7 变电站安全标识规范 (77)附录8 变电站统一标识规范 (85)附录9 变电站生产预备 (131)附录10 变电站标准化治理考核方法 (136)变电站标准化治理条例1 总则1.1 为了提高变电站的运行治理水平,本着“严谨求实、深入细致、以人为本、规范行为、治理到位”的精神,达到安全、经济、高效和文明生产以及人文化治理的目的,特制定本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1、安全活动制度1.1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2.3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安全日活动内容:1.2.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2.3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内蒙古电力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内蒙古电力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审人员批准:于立新审核:牛继荣许国忠主要编写人员:魏小军乔彩霞军武欣梅何志雨许丽娟齐淑娟白升利翟春雨蔺瑞鲜景志滨吕力红武鹏飞夏洪刚参与修编人员:王新建王志宏武君徐肃黄志刚王永宽贾毓彦贾飞宏宾祥姜雨青军玉周吴馨田马海霞乔海滨雪冬世平目录1 总则 (1)2 岗位职责 (1)2.1有人值班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 (1)2.2集控站、运维站人员岗位职责 (2)3 安全生产管理 (3)3.1安全目标管理 (3)3.2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 (4)3.3操作票 (4)3.4倒闸操作 (4)3.5防误闭锁管理 (4)3.6消防、安全保卫管理 (4)3.7防汛、防风、防寒管理 (5)3.8防小动物管理 (5)3.9安全设施管理 (5)3.10安全工器具管理 (5)3.11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5)3.12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管理 (5)3.13危险品管理 (6)3.14外来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6)3.15安全文件管理及安全日活动 (6)4 运行管理 (6)4.1值班制度 (6)4.2交接班制度 (7)4.3巡回检查制度 (7)4.4变电站记录管理 (8)4.5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8)4.6事故处理管理 (8)4.7集控站、运维站运行管理 (8)4.8变电站必备的国家、行业、企业颁发的法规、规程 (9)4.9变电站应有的制度 (10)4.10变电站应有的记录 (10)4.11变电站应有的指示图表(册) (11)4.12变电站应备的技术资料 (12)4.13所有变电站应备的图纸 (12)5 设备管理 (12)5.1设备定期维护工作 (12)5.2设备定期试验工作 (12)5.3设备定期轮换工作 (13)5.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13)5.5设备定级标准 (13)5.6设备缺陷管理 (16)5.7设备测温管理 (17)5.8变电站统一标志 (17)5.9调压及无功补偿设备管理 (18)5.10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管理 (18)6 变电站施工、验收及启动管理 (18)6.1基本要求 (18)6.2改(扩)建、大修工程施工前期管理 (19)6.3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 (19)6.4交接验收管理 (33)6.5输变电新设备交接验收后的运行管理 (20)6.6输变电新设备启动 (20)6.7新设备启动过程管理 (20)7 班组建设和文明生产 (20)7.1班组建设 (20)7.2人员仪表 (20)7.3变电站值班人员汇报 (21)7.4站容站貌 (21)8 培训管理 (21)8.1一般规定 (21)8.2培训标准 (22)8.3定期培训制度 (22)8.4新人员培训 (22)8.5培训资料管理 (22)附录1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写规定 (23)附录2 变电站各种图表的有关规定 (27)附录3 变电站设备台帐的有关规定 (28)附录4 变电站应具备的记录填写说明 (29)附录5 有人值班站各岗位一日工作标准 (36)附录6 集控站、运维站各岗位一日工作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内蒙古电力规章制度

内蒙古电力规章制度

内蒙古电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管理和监督内蒙古地区电力行业,促进电力生产发展,保障能源安全,保障电力供应,保障用户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内蒙古地区所有从事电力生产、传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内蒙古地区电力行业应当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能源安全,提高电力生产效率,促进行业发展。

第四条电力行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供电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保障用户正常用电。

第五条电力行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市场规则,保持公平竞争,不得有垄断行为,不得欺诈消费者,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电力行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弘扬节能环保意识,促进绿色发展,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第七条内蒙古地区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行业秩序。

第八条电力行业单位和个人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章电力生产管理第九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电力供应的质量稳定,严格控制电力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保障供电安全。

第十一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十二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责任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四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第十六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电力行业的现代化发展。

第三章电力传输管理第十七条电力传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传输网络,确保电力顺利传输到用户手中。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管理制度)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安全工器具、保险、指示仪表、消防器材、备品备件、台帐资料的定置定位管理工作,是实现文明生产,使生产现场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工器具:登记造册、单独立帐、分类存放、按序号入座,并定期清点、保养、试验。

1、绝缘手套应编号放在安全用具柜内,每周检查一次,半年试验一次。

2、绝缘鞋应编号放在安全用具柜内,每周检查一次,半年试验一次。

3、验电器应按等级大小水平排列放在安全用具柜内,每周检查一次,一年试验一次。

4、接地线均应编号,地线架也应编号,接地线号与地线架号对应入座,地线应缠绕整齐,地线架放置在安全用具室。

5、标示牌分类存放,整齐放在安全用具室专用柜内;安全围栏装在安全用具包内放在安全用具室专用柜内。

6、安全帽均应编号整齐放在安全用具柜内。

7、安全带应编号放在工具柜内。

8、绝缘拉杆应按电压等级竖直放在安全器具专用架上。

二、维护工具:1、工具应数量和种类齐全;2、对号入座整齐放在工具柜内。

三、仪表、仪器:1、各种仪表对号入座,整齐排放在仪表、仪器柜内。

2、红外线测温仪放在仪表、仪器柜。

3、各种仪表每周检查一次。

四、保险:1、按容量、型号分类存放,对号入座,整齐放在保险柜内。

2、每周清扫、检查一次。

五、消防器材:登记造册、单独立帐、分类编号、定位放置、证书符合要求。

1、灭火器按位置摆放。

2、消防水带盘放整齐且无破损,水管保持有水,压力充足,放置在消防栓箱内。

3、消防桶、钩、锹、镐、铲数量符合要求,摆挂在消防专用架上。

4、消防沙箱沙量充足且符合要求。

六、台帐资料:按单元、用途分别建盒、编号,对号对柜入座,整齐放在值班室资料柜内。

七、库房物品:按架号,层号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帐、物、卡相符。

八、控制室台面只能放一些常用办公用品及常用台帐,运行记录,玻璃板下按统规定放置,其余物品严禁摆放。

九、墙面图表整齐悬挂,不得随意摘取。

十、休息室内床、桌、椅等按定置摆放,并保持床面一致,被、褥整齐干净。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安全管理1、安全活动制度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内蒙古电力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发文稿

内蒙古电力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发文稿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审人员名单批准:于立新审核:牛继荣许国忠主要编写人员:魏小军乔彩霞李军武欣梅何志雨许丽娟齐淑娟白升利翟春雨蔺瑞鲜景志滨吕力红武鹏飞夏洪刚参与修编人员:王新建王志宏张武君徐肃黄志刚王永宽贾毓彦贾飞赵宏宾刘祥姜雨青张军郑玉周吴馨田马海霞乔海滨李雪冬郑世平目录6.4交接验收管理 (33)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1 总则1.1 为了提高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本着“严谨求实、深入细致、以人为本、规范行为、管理到位”的精神,达到安全、经济、高效和文明生产以及人文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的标准、法规、规程、制度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制度,并结合变电站工作的实际而制定。

1.3 本条例规定了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变电站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班组建设、文明生产和培训工作九个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

1.4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农电系统可参照执行。

1.5本条例涉及内容中提到的变电站包括有人值班站、集控站、运维站。

2 岗位职责2.1有人值班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2.1.1 站长职责:2.1.1.1 站长是本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2.1.1.2 根据设备、人员、生产管理和上级要求, 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编制年、月度工作计划,编制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全站人员贯彻执行各种规程及规章制度,对本站运行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1.1.3负责全站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2.1.1.4 定期巡视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1.1.5 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生产准备,组织或参与验收。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1、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一)1、安全活动制度1.1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2.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2.3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一、总则 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是加强供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达到安全、经济、高效、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根据部、网局颁发的有关制度、规程(条例),结合全省各供电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对1995年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各项运行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3、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主网变电站(开闭所)。

各供电单位有关生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执行。

4、本条例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生产处。

二、管理标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活动制度 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运行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会。

1.2 安全日活动内容: 1.2.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1.2.2 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1.2.3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1.2.4 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1.2.5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1.3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包括上级领导和安全专责人)应亲自签名。

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入“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栏”中,车间(工区)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2.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2.1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2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 2.2.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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