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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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
1.目的:规范安全操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以达到安全生产并保证加工质量。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车床所有操作者。
3.作业内容及要求:
3.1.开机前检查机床各手柄位置及传动部位是否合理,并擦拭各滑动导轨,加施润滑油, 各
油池、油盒、弹子油盅等按规定进行加油。
3.2.车头箱手柄挂到最低档,开机运行3分钟。并查看油窗油位是否达到了1/3油窗位置,
否则通知有关人员按规定加油。
3.3.为了保证加工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应根据工件材料、精度要求和机床、刀具、夹具等
情况合理选择切削用量。加工铸件时,为了避免表面夹砂、硬化层等损坏刀具,在许可的条件下切削深度应大于夹砂或硬化层深度。
3.4.当粗、精加工在同一台机床上进行时,粗加工后一般应松开工件,待其冷却后重新装夹,
松紧劲适中控制变形,否则要借助工装。
3.5.凡下面工序需要进行淬火、磨削或超声波探伤的工件表面,本工序加工的表面粗糙度Ra
值不得大于6.3um。
3.6.粗加工时的倒角、倒园、槽深等都应按精加工余量加大或加深,以保证精加工后达到设
计要求。
3.7.在本工序后无去尖角毛刺工序时,本工序加工产生的毛刺应在本工序去除。
3.8.在切削过程中,若机床、刀具、工件等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或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突然变
差,应立即退刀停车检查。
3.9.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3.10. 加工中进行自检测量时要正确使用量具。使用塞规、千分尺等时必须轻轻推入或旋入,
不得用力过猛;使用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等时,事先应调好零位。
3.11. 凡加工件成组或配加工的工件,加工后应作标记(或编号)。
3.12. 细长容易弯曲的轴类零件,在加工过程中如间断加工较长时间时,需在轴中间加中心
托架,或将轴落下采取吊挂式存放。
4. 程序
4.1作业流程图
5. 规范内容及工艺守则:
5.1.车刀的装夹 5.1.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部分不宜过长,一般长度不应超过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槽除
外)。
5.1.2.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5.1.3.刀尖高度的调整。
① 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等高;车端面,车园锥面,车螺纹,成型车削,
切断实心工件。
② 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高或等高:粗车一般外园,精车内孔。 ③ 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低:粗车孔,切断空心工件。
5.1.4.螺纹车刀刀尖的平分线应与工件中心线垂直。
5.1.5.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拧紧。
5.2.工件的装夹
5.2.1.用三爪自定心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30mm ,其悬伸长度应不
大于直径的3倍。
5.2.2.用四爪单动卡盘、花盘、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 查看当班作业计划 按图纸领取材料或半成品件 校对工、量具;材料及半成品自检 加工并自检 阅读图纸及工艺 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