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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设施维护与管理

港口码头设施维护与管理

港口码头设施维护与管理随着世界贸易的不断发展,港口码头作为货物进出口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码头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港口效率,维护和管理工作必不可少。

本文将从定期检修、设备保养、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探讨港口码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方法。

一、定期检修定期检修是保持港口码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步骤。

策划并执行定期检修计划,对港口码头所涉及的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解决。

定期检修包括但不限于:1. 桥梁和道路检修:检查码头桥梁和道路是否存在结构松动、裂缝、变形等问题,确保车辆和货物顺利通行。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修复措施。

2. 码头设备检修:对各种码头设备如起重机、堆高机、装卸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设备。

3. 设施配套的维修:包括港口消防设备、照明设备、电力设备等的检查和维修,以确保码头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设备保养除了定期检修,设备保养同样重要。

正确的设备保养可以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减少故障发生的几率。

以下是几个设备保养的关键步骤:1. 清洁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清除积尘和油脂,确保设备表面干净。

注意不同设备使用的清洁剂和工具,以免损坏设备。

2. 润滑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确保润滑油或润滑脂的充足和性能。

按照设备手册或制造商建议的保养周期进行润滑,并注意使用正确的润滑剂。

3. 调整保养:对设备的参数进行调整和校准,确保其正常工作。

定期检查设备的紧固件、传动部件和电气连接,如果发现松动或损坏,应及时调整或更换。

三、安全管理港口码头设施的安全是管理的核心。

以下是几个码头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1. 制定并执行安全规程:建立完善的港口安全规程,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规范作业程序,提供安全培训,加强风险意识,确保码头每一次操作都有所准备。

2. 安全设备的配备和维护:码头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防护设施等。

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良好状态和有效性。

码头维修管理制度

码头维修管理制度

码头维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码头维修工作,确保码头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码头维修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码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包括预防性维修、计划性维修和突发性维修等。

2. 维修队伍: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技能的维修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

三、维修范围1. 码头设施设备:包括码头桩基、码头桥梁、升降机、输送设备、仓库设备等。

2. 码头作业设备:包括堆高机、装卸货机、吊车等。

3. 码头安全设备:包括防撞护栏、灭火设备等。

四、维修流程1. 维修计划制定:维修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维修记录,制定维修计划,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2. 维修准备工作:维修队伍应做好维修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在维修前检查设备状态和安全设施。

3. 维修实施:按照维修计划和技术要求,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4. 维修记录及报告:维修人员应及时录入维修记录,并向维修管理部门汇报维修情况。

5. 维修验收:维修结束后,应进行维修质量的验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6. 维修完工:维修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共同对维修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维修管理1. 设备档案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和维修计划等。

2. 维修保养计划制定: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制定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

3. 维修资金管理:合理分配维修资金,保障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定期检查维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5. 维修工作评估: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六、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安全设施完善: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性,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4. 安全督导检查: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维修管理制度的人员,依规据进行警告、处罚等处理。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港口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1.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港口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岗位应明确责任和权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并做好记录和文件管理。

2.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计划:港口管理机构应根据港口设施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制定设施维护管理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设施巡检、维护保养、设备更新等内容,并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3. 港口设施维护巡检:港口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港口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巡检内容应包括设施的完好性、设备的运行状态、设施周边的环境情况等。

4. 港口设施维护保养:港口管理机构应制定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施进行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修理等。

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 港口设施更新改造:港口管理机构应根据港口的发展需求和设施的更新情况,制定设施更新改造计划。

该计划应结合港口发展规划,包括设施的扩建、改造、升级等内容。

6. 港口设施安全管理:港口管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港口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岗位应制定安全
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保障港口设施的安全运行。

7. 港口设施维护记录和报告:港口管理机构应做好设施维护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包括设施巡检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更新记录等。

这些记录应保存完整,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以上是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不同港口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是指用于指导港口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规程和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营,维护港口的形象和声誉,保护港口环境和资源。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港口设施的分类和管理责任划分:规定港口设施的分类,如码头、船坞、堤岸、渡口等,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港口设施的维护要求:规定港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要求,包括设施的清洁、涂刷、修补、更换等。

3.港口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施的巡检、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处理等,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运营。

4.港口设施的环境保护:规定港口设施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废气排放等,确保港口环境的卫生和保护。

5.港口设施的资产管理:规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设施的登记、评估、维修记录等,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6.港口设施的信息化管理:规定信息化管理要求,包括设施的信息采集、存储、处理和共享等,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7.港口设施的培训和人员管理:规定人员培训和管理制度,包括设施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计划和考核要求,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综上所述,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是港口管理的基础性规范,对于港口设施的安全、环保、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能够推动港口的可持续发展。

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港口设施,维护码头和堆场等设施,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港口码头的日常维护工作:日常维护工作是指对码头进行预防性保养或对其轻微损坏部分进行修补,以保持其完好状态。

为了做好港口设施的维护工作,码头业主或经营人应勤于观察、检查和保养。

对于不同技术状况的港口设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于损坏的设施,应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尽快加以修复,以避免损坏程度扩大。

港口主要设施的保养管理要求如下:1.码头区:1) 根据设计或核定的安全荷载、船型、车型、机型和有关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超负荷。

2) 未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严禁任意打洞、凿眼及安装任何固定设备,以保证码头结构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如有变位、裂缝、掉块及露筋等现象,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修复。

4) 码头上设置的系船柱、系船环、爬梯等设备应定期做好除锈、油漆等保养工作。

2.堆场道路:1) 港区内堆场道路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养护,保持面层结构完整、平坦、整洁、不积水。

2) 在混凝土的堆场道路上,不得拖曳重件、硬底货物及行驶铁轮车辆。

如需行驶覆带式机械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加大转弯半径,减速行驶。

3.外观:外观观测可分为构件表面变形观测、结构缝观测、混凝土表面破损观测和建筑物周围水下地形变化观测。

外观观测周期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

6.耐久性:水工建筑物耐久性观测应包括混凝土冻融观测、钢筋混凝土锈蚀观测和钢结构腐蚀观测等内容。

钢结构腐蚀观测应在其建成投产后每年进行1次。

三、港口码头特种设备及其他装卸机械设备检查:1.港口码头特种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机械和管道等。

2.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自行检查:1) 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于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在及时处理。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5篇)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5篇)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切实保障港口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港口设施功能,有效使用岸线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港口设施主要包括: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港区道路与堆场、仓库、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防护设施等及其他生产与生产辅助设施。

第三条港口设施维护是指为使港口设施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而在使用期间采取的措施。

第四条港口设施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适时维修”的原则,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努力提高港口设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第五条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确定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维护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港口设施维护主体是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

第七条港口设施维护工作应提倡科技进步、节能减排,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开发与应用。

第八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可从港口装卸费中列支港口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

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维护。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港口设施维护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掌握港口设施的基本信息,指导维护管理工作;(三)检测评估单位能力和信用的管理;(四)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备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职责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按时对港口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2.负责港口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3.负责港口设施的紧急维修,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用性;4.协助管理部门制定设施维护计划,并按计划执行;5.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港口设施维护工作;6.提供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标准1.港口设施巡检标准:–定期巡检港口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完整性、稳定性、功能性和安全性。

2.港口设施维护保养标准:–定期进行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清洁、修复、润滑、更换等。

3.港口设施紧急维修标准:–在发生港口设施紧急损坏或故障时,立即启动紧急维修流程;–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和足够的维修工具,确保维修的及时和有效。

4.港口设施维护计划标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港口设施维护计划,按计划执行;–维护计划应包括设施维护的时间和内容,确保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5.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标准:–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增强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时,应及时、准确地解答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

第四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考核标准1.港口设施巡检考核:–按时完成巡检任务,准确上报巡检问题;–巡检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确保港口设施的正常使用;–巡检记录完整、准确,便于管理部门查阅。

2.港口设施维护保养考核:–按计划完成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工作细致、全面,涵盖设施的各个方面;–维护保养记录详实,便于审查和考核。

3.港口设施紧急维修考核:–紧急维修工作迅速启动,尽快恢复设施的功能;–维修人员技能熟练,配备足够的维修工具;–维修过程安全、高效,确保设施的可用性。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施检查和维护:规定港口设施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码头、泊位、船舶装卸设备等。

检查和维护内容包括设施的完整性、稳定性、运行状态等方面,确保设施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安全措施:规定港口设施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措施,包括防护栏、警示标志、消防设备等。

同时,要求设施维护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处理突发情况。

3. 巡视和巡查:规定港口设施需要进行定期的巡视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进行维护。

巡视和巡查的频率和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以根据设施的使用时间和环境条件进行调整。

4. 维护记录和报告:规定港口设施维护人员需要定期记录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检查日期、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

此外,还需要定期向港口管理机构提交维护报告,汇报设施的维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 问题处理和整改:规定对于发现的设施问题需要及时处理和整改。

维护人员应当及时报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整改。

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6. 指导培训:规定港口设施维护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指导和培训,掌握设施维护的技能和知识。

港口管理机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总体来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可靠和持续运行。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港口设施的维护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港口运营的顺利进行。

生和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生和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生和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港口作为货物进出口的重要场所,其设施的维护管理至关重要。

一个良好的生和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港口运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下面是一个关于生和码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草稿,供参考:一、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营,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保障港口的安全和效率。

2.原则: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合理维护。

二、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1.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设施维护部门:负责具体的设施巡视、维修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问题。

3.港口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时上报设施故障。

三、设施维护管理内容:1.预防性维护:定期对港口设施进行巡视,发现设施故障和隐患及时处理,预防事故发生。

2.日常保养:对港口设施进行常规保养,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检修:定期对重点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临时维修:对突发设施故障进行及时维修,恢复设施的功能。

5.维修记录:对设施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形成维修档案,便于查找和分析问题。

四、设施维护管理的具体要求:1.港口设施巡视和维修要有具体的计划和安排,确保全面、有序地开展。

2.港口设施维修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工程量、工期、安全措施等。

3.港口设施巡视和维修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港口设施维修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维修的质量和符合要求。

5.港口设施维修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设施故障,确保港口运营的连续性。

6.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和提出改进意见。

五、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港口管理部门对设施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港口设施巡视、维修的情况进行评估。

2.港口设施维护部门应按照港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设施维护的工作记录和验收报告。

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港口是国家海洋运输的门户,是过去和现在都具有重要地位的交通枢纽。

港口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对于港口的正常运营和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的内容
1.港口设施使用规定
2.港口设施维护要求
3.港口设施维护责任
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还要明确港口设施维护的责任。

包括港口经营管理者的维护责任、港口设施使用单位的维护责任以及港口设施使用人员的维护责任。

各方都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确保港口设施的维护工作不受任何干扰。

4.港口设施维护资金
5.港口设施维护检查
二、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保障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营
2.提高港口设施的使用寿命
3.保证港口设施的安全性
4.提高港口运营效率
5.保护港口环境
总之,港口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对于港口的正常运营和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规范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才能确保港口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长期使用。

同时,也可以提高港口运营效率,保护港口环境,推动港口发展。

码头检修管理制度

码头检修管理制度

码头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码头检修管理工作,确保码头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保障港口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港口码头的检修管理工作。

为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保障码头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检修效率,确保码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码头检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维修保养,合理利用”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港口码头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诚实守信,服从安排,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和安排现场检修工作,同时必须明确员工岗位职责,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码头设施的清单,并在设施损坏后及时维修更新,确保设施的完好。

第七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紧急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紧急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码头设施检修管理第八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每年制定码头设施检修计划,根据设施的使用情况、老化程度和检修情况,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

第九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每月对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对设施进行维修更新。

第十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建立设施保养档案,记录设施的损坏情况、维修情况、保养情况等,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日常维修制度和紧急维修制度,确保设施在日常使用中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施发生的紧急故障。

第十二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制定设施维修标准和质量要求,对设施维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维修技能。

第十三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加强设施维修管理,严格控制维修成本,在保证设施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维修成本。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工作的安全防护。

第十五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施的安全保护。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一、维护管理概述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是指为了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保障航运业务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以提高港口设施的维护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港口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首要原则。

在港口维护管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预防、安全控制和安全培训。

2.2 规范管理原则港口维护管理必须坚持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项管理职责,规范各项工作程序。

2.3 综合协调原则港口维护管理需要与其他港口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实现维护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

2.4 预防为主原则港口维护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加强设施维护和设备检修力度,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港口维护管理的职责和要求3.1 港口维护管理的职责分工3.1.1 港口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负责港口设施的整体维护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维护管理规定、管理维护预算、组织维护保养工作等。

3.1.2 港口运营单位港口运营单位负责具体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设备检修、设备更新、灯光维护等。

3.1.3 港口维护人员港口维护人员是负责具体设施维护的操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维护技能和专业知识。

3.2 港口维护管理的要求3.2.1 巡检与保养港口设施需要定期进行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2.2 维修与改善对于发现的设施故障,港口维护人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并提出改善设施的建议,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2.3 事故预防与处置港口维护人员需要主动预防设施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2.4 数据管理与信息反馈港口维护管理需要建立设施维护管理的数据记录和信息反馈系统,对设施的维护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港口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港口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港口维修工程管理制度港口是国家重要的物流节点和经济命脉,港口维修工程的管理对于港口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港口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港口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港口维修工程的管理制度展开讨论。

一、制度概述港口维修工程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港口设施安全、增加设施使用寿命、提高设施维修效率与质量,保障港口运营正常进行而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

二、制度目标1. 加强港口设施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设施维修计划,制定维修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的平稳运转。

2. 提高港口设施的安全性:加强设施维修与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提高维修效率与质量:优化维修工艺流程,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提升维修效率与维修质量。

4. 提高维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维修管理数据库,实现维修过程的全程监控和信息共享。

三、制度内容1. 港口设施维修计划的编制:根据设施的状况和维修需求,编制设施维修计划,明确维修的内容、时间和负责部门。

2. 维修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设施的维修标准和规范,明确各项维修工作的要求和技术规定。

3. 维修人员培训与管理:对港口维修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维修技能,并建立维修人员管理制度,确保维修人员的素质和纪律。

4. 设备和工具管理:建立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制度,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提前储备常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5. 安全管理:制定港口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6.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质量跟踪机制,保障维修工程质量。

7. 维修过程监控与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维修过程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处理问题和改进工作。

四、制度执行与评估1. 制度执行:港口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相关责任人要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港口设备的维修管理概述

港口设备的维修管理概述
(二)状态维修制的修理类别:1. 检修 ;2. 项修 ;3. 大修
第一节 概 述
港口设备的修理,就是在港口设备技术状况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设备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应有功能、消除故障而采取的更换或修复已磨损、失效的零部件,对整机或局部
进行拆装、调试等的技术活动。通过修理能使港口设备在规定的时期或寿命周期
内正常地运行,因此人们常把修理又称做维修。
一、港口设备维修的原则
(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经济合理的原则
图1 4四冲程柴油机示意图
(三)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原则
(四)修理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二、港口设备维修的方式
(一)预防维修:1. 定期维修 ;2. 按需维修 ;3. 状态维修 。
(二)改善维修
(三)事后维修
三、港口设备维修方式的选择
(一)经济因素
(二)设备因素
(三)安全因素
四、港口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计划预修制:1. 修理周期结构 ;2. 维修定额标准 ;
(二)状态维修制:1. 规范操作的原则;2. 强制保养的原则;3. 适时修理 图1 4四冲程柴油机示意图
的原则。上述三点原则,体现出状态维修制的优越性:可有效减少维修工 作量、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港口设备可利用率。
五、港口设备修理类别
(一)计划预修制的修理类别:1. 大修 ;2. 中修 ;3. 小修 ;4. 项修 。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适用于所有港口和港口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员。

二、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首要原则是确保设施的安全性,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性维护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设施潜在问题,以减少事故风险。

3. 定期维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设施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 协同合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港口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5. 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港口设施的实时监测和远程管理,提高维护效率和准确性。

6. 连续改进:针对港口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断改进维护管理工作,提升港口设施维护水平。

三、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1. 港口设施维护保养计划1.1 根据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要求,制定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包括设施维护周期、保养内容和责任部门等。

1.2 定期检查设施的状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1.3 对设施进行预防性维护,包括涂漆、防腐、防锈等,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1.4 进行设施的定期清洁和维护保养,保持设施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1.5 制定应急维护预案,对突发设施故障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

2.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责任2.1 各港口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员应明确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2.2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设施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知识。

2.3 设施维护管理责任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确保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行。

3. 港口设施维护安全管理3.1 加强设施维护安全培训,提高维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2 建立设施维护安全记录和台账,及时记录设施维护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3 设施维护期间,严禁擅自改动设施结构和影响设施安全的行为。

2023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2023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2023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1. 规定背景港口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枢纽和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于保障港口安全运行和提高港口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港口设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规定。

2.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目标(1) 提高港口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 提高港口设施的运行效率,实现港口设施资源的优化配置;(3) 加强港口设施的环境保护,提高港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4) 加强港口设施的科学管理,推动港口经济的发展。

3.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1) 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每个港口应当制定相应的设施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维护工作应涵盖港口设施的实际情况,包括岸桥、码头、堤岸、港湾等各方面;- 维护计划应根据设施的使用状况、使用年限、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维护的周期和内容。

(2)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体制的建设- 港口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设立专门的设施维护岗位,明确责任和职责;- 加强设施维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维护技能和专业水平。

(3)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经费保障- 港口设施维护应列入港口经营预算;- 维护经费应根据维护计划和设施维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 维护经费使用应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预算执行。

(4)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安全措施- 港口设施维护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港务局的安全生产标准;- 维护工作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 重点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和维护记录。

(5)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环境保护- 港口设施维护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维护过程中应合理使用和处理设备和材料,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维护工作应加强环境监测和报告,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4.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接受上级港务局的监督和考核;(2)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范本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规范港口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行为,保障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港口运营效率,根据《港口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适用于港口及其辖区的所有港口设施,包括码头、航道、泊位、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

第三条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合理利用、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四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加强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障航运安全,提高港口运营效率。

第二章港口设施维护责任第五条港口设施的维护责任由港口管理者负责,港口管理者可以委托专业维护公司进行具体维护工作,但维护责任仍由港口管理者承担。

第六条港口管理者有责任制定港口设施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责任和维护标准,保证港口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港口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港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港口设施维护措施第八条港口管理者应当定期进行港口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修复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九条港口管理者应当建立设施维护档案,记录设施的维护情况、维护措施和维护记录,并保留相关的维护材料和技术资料。

第十条港口管理者应当加强港口设施的防护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无损,防止设施的破损、老化和腐蚀。

第十一条港口管理者应当建立设施维护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响应设施维护中出现的紧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标准第十二条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按照维护周期和维护质量要求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的延长。

第五章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监督第十四条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接受港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及时整改,并报告港口管理部门。

2023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2023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2023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保障港口的正常运营,根据《港口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依法、公正、公开、高效进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四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注重科技创新,推动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提高维护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第二章维护管理责任第五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主要责任由港口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承担,经营管理单位应组织专门的维护管理团队,并明确维护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维护管理团队应定期开展设施巡查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维护管理团队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维护管理措施第八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采取预防性、综合性和科学性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定期巡视港口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和报告;(二)制定设施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任务和工作要求;(三)加强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维护管理水平;(四)建立设施维护信息化系统,及时掌握设施状态和维护进展;(五)配备必要的维护设备和工具,确保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六)加强设施维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维护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维护管理监督第九条港务局或港口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评估和检查,对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条港口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向港务局或港口行业协会报送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报告,明确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行为,港务局或港口行业协会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二)责令整改;(三)处以罚款;(四)暂停港口设施的经营许可;(五)吊销港口设施的经营许可。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提高港口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类港口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以安全、有效、经济、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原则。

第二章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第四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明确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责任。

第五条各港口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订立全面合理的港口设施维护计划,加强对港口设施维护效果的监督检查,适时解决发觉的问题。

第六条港口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依据设施类型、使用情形、使用年限和维护和修理保养情况,订立运行管理程序,订立有效的维护和修理保养方案,具备设施一般维护本领和技术本领,严格履行维护责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地运行。

第七条港口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港口设施台账。

第八条船舶、货物、车辆、设备等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设施维护和保养,不得违反港口管理规定和设施使用规定。

第三章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体系第九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应符合港口管理体系要求。

第十条各港口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环境等运行条件符合要求,并依照港口管理体系要求完成设施注册、设施验收、设施维护、设施更新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港口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对设施维护管理过程进行记录和审查,订立本单位运行设施维护档案。

第十二条各港口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依照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每年度和每次的设施维护计划和设施维护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港口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设施维护与检修工作。

设施维护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常规维护、计划性维护和防备性维护。

设施检查工作包括巡察、扫描和测量。

第十四条港口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维护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统计,适时报告设施损坏情况,记录设施维护细节,有效管理设施维护工作。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港口设施安全、稳定、可靠运转,提高港口运输效率,保障水运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利益而制定的行为规范。

以下是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港口设施维护人员的职责1.待命值班,保障24小时机组的安全运行;2、负责进行设备维护;3、负责制定维护计划和措施;4、及时处理设备的紧急维修故障并妥善保存维修记录;5、指导新员工和新技术的使用;6、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7、对于设备故障进行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t二、设备的日常维护1.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清洁,及时发现问题,可以修理设备问题;2、每月对设备进行标准维修,做到一机一卡,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工作;3、每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处理问题及设备故障;4、如不涉及现场操作等特殊情况,未经生产、质量部门及主管领导的书面批准,不得私自拆卸、改装,修理过程及结果应详细记录,及时给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三、紧急维修的处理程序1、设备故障后,维修员首先进行故障判定,确定故障原因及处理步骤;2、在修理过程中,及时统计and发放维修卡以保证修理信息的完整性;3、维修完成后,报批领导签字同意,设备工段负责验收并填写意见或审核意见;4、处理完毕后,及时归档,便于日常审核和管理。

四、评估和改进1、对港口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2、根据评估结果,在设备维护领域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汇报给主管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3、定期进行港口设施管理制度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和现实性,及时修订和更新。

以上是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仅有助于保障港口安全稳定,也提高了港口运输效率,更重要的是保护了水运安全和环境,确保了国家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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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切实保障港口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港口设施功能,有效使用岸线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港口设施主要包括: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港区道路与堆场、仓库、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防护设施等及其他生产与生产辅助设施。

第三条港口设施维护是指为使港口设施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而在使用期间采取的措施。

第四条港口设施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适时维修”的原则,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努力提高港口设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第五条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确定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维护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港口设施维护主体是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

第七条港口设施维护工作应提倡科技进步、节能减排,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开发与应用。

第八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可从港口装卸费中列支港口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

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维护。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港口设施维护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掌握港口设施的基本信息,指导维护管理工作;(三)检测评估单位能力和信用的管理;(四)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备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二)制定港口设施维护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三)港口设施信息汇总、分析和报送,指导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四)检测评估单位执业情况的监督管理;(五)公用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编制与资金筹措;(六)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报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港口设施维护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实施;(三)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年度设施维护计划备案;(四)主要设施大修和报废管理工作;(五)检测评估单位执业情况监督管理;(六)公用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编制与资金筹措;(七)重大维护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八)港口设施维护信息汇总、分析和报送。

第十二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负责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三)设立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四)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港口设施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五)组织对港口设施的技术状态进行评估;(六)制定港口设施维护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落实维护资金;(七)组织编制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方案;(八)组织实施港口设施维护工程;(九)建立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相关信息;(十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事故报告;(十二)对港口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工作实施上报。

第三章检测与评定第十三条港口设施结构技术状态分为五个类别,一类为技术状态好、二类为技术状态较好、三类为技术状态较差、四类为技术状态差和五类为技术状态危险。

港口附属设施技术状态分为较好和差两个类别。

第十四条港口设施技术状态类别应通过检测、评定确定。

第十五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港口设施维护的相关技术标准,对港口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等工作,并对技术状态进行分类评定。

其中,涉及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专业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护意见和措施建议。

第四章设施安全与维护第十七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制定和落实港口设施安全使用制度,确保港口设施安全。

第十八条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设施,应按其技术状态合理使用。

对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施,必须对其结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根据检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处置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严禁擅自在港口设施附近水域进行采砂、挖泥、爆破等影响港口设施安全使用的作业。

第二十条油与液体化工品储罐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使用。

第二十一条港口设施维护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

对技术状态为一类和二类的港口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保养和小修,保持设施原有的技术状态。

对技术状态为三类的港口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中修,对技术状态为四类的港口设施应根据情况立即进行中修或大修。

对技术状态为五类的港口设施应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大修;对于无修复价值的港口设施应报废。

第二十二条港口设施大修或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三条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地区情况制定港口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港口设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具体实施。

第二十五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可能造成港口设施损坏的突发事件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制定港口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制定的港口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衔接。

第二十七条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时,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立即上报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一)不可抗力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二)火灾、爆炸或危险品泄漏,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三)船舶撞击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四)因使用不当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五)其它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或严重危及港口设施安全的。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接获港口设施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人力、物资、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二十九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信息实行逐级报送制度。

第三十条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信息主要包括港口设施基本情况及技术状态、港口设施维护计划与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负责本企业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并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当地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二条市县级、省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于每年四月底和五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信息的收集与汇总,按职责分工向上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三条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港口设施信息化建设。

第七章技术档案管理第三十四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实现数字化管理。

第三十五条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应包括基础资料及维护管理资料。

基础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港口设施设计文件及竣工图;(二)交(竣)工验收资料;(三)施工过程中的结构位移或变形观测资料;(四)其它相关资料。

维护管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维护工作计划;(二)检查记录、检测及评估报告;(三)维护工程技术资料;(四)使用过程中的结构位移或变形观测资料;(五)设施管理台账;(六)其它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对于基础资料缺失的设施,应根据历年检查、检测及维护资料,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本辖区内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信用档案。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积极配合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二)设施使用、维护等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三)维护计划制定、执行与资金落实情况;(四)港口设施检测与评定工作情况;(五)维护工程管理情况;(六)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七)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八)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对于四类与五类设施经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条检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所承担的港口维护工作实行全程负责制,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四十一条在港口设施维护工作中,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应给予通报表扬。

对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薄弱、设施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

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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