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管理规定文本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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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管理规定模版(3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模版(3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模版一、责任界定1、机电机运队负责全矿所有矿车、材料车、水泥车、专用车、人行车等运输车辆的维修工作,建立牌板、台帐,做到帐、卡、物统一。

2、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车辆的完好检查和使用,负责大巷、石门、采区轨道片口及采区上平巷范围内的坏车处理工作,并及时升井交给机电机运队维修。

同时井下要定点存放部分新轮对,以备及时更换坏轮对之用。

凡升井维修车辆,由机电机运队下达车辆维修委托单(注明车辆型号,委托日期,维修期限等),由机电机运队在限定时间内对车辆进行维修,确保完好,维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天。

3、掘进工作范围内的坏车由其自已处理或处理到采区车场交运搬处理,需要更换轮对时可同调度站联系由机电机运队供给,但更换的坏轮对要及时升井。

二、考核1、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车辆的完好检查和使用,不完好车辆及时升井交给机电机运队维修,否则每发现乱放现象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2、井下任何生产场所发现坏车不及时处理,超过____小时按____元/辆对责任单位罚款,每拖一天加倍罚款。

3、在用矿车要做到台台完好,否则每台罚款____元。

4、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等实行月检或抽检,每发现一辆缺油或缺少零部件,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掉道影响生产时每辆对机电机运队罚款____元。

5、矿车报废必须由机电科组织调度室及机电机运队联合鉴定。

擅自乱割矿车备件按____元/辆罚款。

擅自报废矿车按____元/辆罚款。

6、平板车严禁私自钻孔,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联责单位负责人____元。

7、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____元。

8、矿车及其它车辆综合完好率,月度必须达到____%以上。

9、矿车及其它车辆的完好率检查和考核由机电科负责。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模版(2)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车辆维修管理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车辆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维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车辆维修质量,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应科学、规范、有效,确保车辆维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维修流程第五条车辆维修需分为计划维修和突发维修两种类型,计划维修指按照一定时间周期和里程数进行的常规维修,突发维修指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需要立即维修的情况。

第六条车辆维修流程如下:1. 发现车辆需要维修的问题。

2. 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填写维修申请单。

3. 维修部门派人进行初步的故障检修,并进行初步维修。

4. 根据初步检修结果,维修部门确定维修方案和所需配件,并制定维修计划。

5. 申请采购所需配件或协调仓库进行调拨。

6. 维修部门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

7. 维修完毕后进行试运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8. 报备维修结果并归档相关资料。

第七条突发维修流程如下:1.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立即上报维修部门,并填写维修申请单。

2. 维修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救援和初步维修。

3. 可能需要的紧急配件可由维修部门调拨或采购。

4. 维修部门根据情况制定维修方案和计划,进行维修。

5. 维修完毕后进行试运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6. 报备维修结果并归档相关资料。

第三章维修要求第八条车辆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九条维修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维修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执行。

第十条维修部门必须配备完整的维修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维修过程中,必须遵守工艺和技术规范,严禁随意更换零部件和采用不合理的修理方法。

第十二条维修部门应落实质量监控措施,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后的车辆正常运行。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三条维修费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管理,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费用。

在修车辆管理规定(3篇)

在修车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维修管理,保障维修质量,维护车主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的维修企业、维修技术人员和车主。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维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维修企业第五条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工作流程、质量保证体系的维修设施和设备;(二)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措施;(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维修档案,真实记录维修过程,对维修质量负责。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得以下列方式从事维修活动:(一)虚假宣传,误导车主;(二)擅自扩大维修范围;(三)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四)擅自更换车辆零部件;(五)擅自降低维修标准;(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维修价格政策,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维修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章维修技术人员第十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条件:(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二)通过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十五条维修技术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保证维修质量。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业务的管理,保障机动车主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业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备配备和工作场所的建设。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记录档案,保存机动车维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确保维修质量可追溯。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认证,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机动车主的合法权益,不得有失职渎职、欺诈消费、强制服务等行为。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测,确保维修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机动车维修的安全和环境保护,防止事故和污染的发生。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加强与机动车生产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的沟通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技术信息和产品信息。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二章经营许可和管理要求第十一条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不得进行机动车维修业务活动。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备配备和工作场所的建设,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的数量应当与企业提供的机动车维修服务的规模相适应。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记录档案,包括机动车维修的日期、维修项目、材料使用等相关信息,保存期限为三年以上。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维修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机动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管理,维护交通安全,保障行车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辆的维修管理,包括机动车辆的维修单位、车主及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机动车辆维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辆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车主应选择合法合规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五条机动车辆维修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原厂配件,确保车辆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第六条机动车辆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经验,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维修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机动车辆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维修管理体系,制定维修操作规程,确保维修作业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第八条维修单位应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提高维修质量。

第九条维修单位应定期对维修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维修单位应完善维修记录和档案管理,保存维修记录和相关凭证,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车主应定期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同时,车主还应配合维修单位的工作,提供准确的车辆使用情况和维修历史信息。

第十二条车主有权要求维修单位提供维修结果和费用明细,同时有权对维修质量和服务进行评价。

第三章维修项目和标准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维修应按照汽车制造厂商的规定进行,维修单位不得私自修改维修项目和标准。

第十四条维修单位应对维修过程中使用的零部件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零部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维修单位应进行维修项目的全面检查,确保修复的问题彻底解决。

第十六条维修单位应对维修后的车辆进行全面测试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性能恢复正常。

第四章维修费用管理第十七条维修单位应明码标价,公示维修费用,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第十八条维修单位应结合车辆维修项目和工时费用等因素,依法合理计算维修费用。

第十九条车主在付款前有权查看维修费用明细,对费用进行核实。

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调整。

第二十条维修单位应及时向车主提供维修费用的发票和证明,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维修工作的管理,保证汽车维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汽车维修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维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维修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服务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条汽车维修工作应按照维修需求和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增减维修项目或超出合理时间。

第五条汽车维修工作应遵守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以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手段诱导消费者。

第六条汽车维修工作应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推广节能技术和环保材料。

第七条汽车维修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汽车维修机构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第二章维修项目第九条汽车维修机构应明确维修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客户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和费用明细。

第十条汽车维修机构在开展维修工作时,应按照车辆的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提供适当的维修方案并经客户同意。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机构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不得使用低劣材料和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二条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维修项目外的问题,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十三条在维修结束后,应详细记录维修过程、所用材料、工时等信息,并向客户提交维修报告。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四条汽车维修机构应定期对其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汽车维修机构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汽车维修机构应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对维修的零部件和材料提供合格证明。

第十七条汽车维修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好企业的声誉。

第十八条在汽车维修过程中,不得以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手段诱导消费者。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文本模板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文本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维修服务行为,提高维修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维修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维修企业所有维修服务项目,包括车辆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等。

第三条本维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维修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维修人员管理第四条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并经过岗前培训,熟悉维修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五条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过程安全、规范。

第六条维修人员应主动接受客户咨询,耐心解答客户疑问,确保客户满意度。

三、维修服务流程第七条客户送修车辆时,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档案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维修人员应认真检查车辆,了解故障情况,并向客户说明维修方案。

第九条维修过程中,应确保维修配件质量,禁止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第十条维修完成后,应进行试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维修人员应向客户说明维修结果,并告知保养注意事项。

四、维修质量保证第十二条本维修企业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具体如下:(一)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三)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期内,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损坏,本维修企业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五、配件管理第十四条配件采购应选用正规渠道,确保配件质量。

第十五条配件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第十六条配件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仓库整洁。

第十七条配件领用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不得随意加价。

六、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本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维修企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维修服务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3篇)

维修服务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3篇)

维修服务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一)维修部的车辆统一由维修部主任调动。

车辆所用油料,由维修部主任严格按使用状况掌握批准。

(二)车辆的维修、中修、大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维修部主任批准后,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三)驾驶员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得擅自用车办私事,夜间按规定将汽车入库,不得私自将车辆停放存放外面过夜。

(四)驾驶员的定期培训,车辆年检以及各项税费的缴纳,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办理。

(五)对于私自用车或因驾驶员违章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它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用车人承担。

(六)驾驶员应严格遵章驾驶,做好车辆的保洁和日常检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保证正常工作用车。

维修服务部车辆管理规定范文(2)一、引言车辆是维修服务部的重要资产,为了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制定本车辆管理规定,规范维修服务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维修服务部内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1. 车辆驾驶资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驾驶员需要经过维修服务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2. 车辆使用范围车辆仅限于维修服务部内部使用,禁止将车辆运用于个人私事、营利性活动或超出规定范围的用途。

3. 车辆保养和维修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维修服务部负责,驾驶员需要定期将车辆送至指定的维修站点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驾驶员需要养成定期检查车辆油量、轮胎、刹车等关键部件的习惯,并及时反馈维修服务部进行维修。

4. 车辆加油驾驶员需要按照规定的加油站加油,并确保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油。

加油时需注意安全,遵守加油站的相关规定,不得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通话、操作。

5. 安全驾驶驾驶员需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禁止超速行驶、违法变道、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驾驶员需要时刻保持警觉,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三、车辆管理1. 车辆调度维修服务部对车辆的使用进行统一调度,确保车辆的合理利用和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厂长工作职责1.认真制定并落实本厂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各项工作进展。

2.了解掌握地方和行业有关汽车维修的各项政策、法令及经济环境动态,适时提出本厂的发展规划、服务市场、广告宣传、特殊服务等方针和计划。

3.密切配合总公司策划和实施企业形象设计。

6.负责协调解决厂内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和检查各类投诉的解决和落实情况,做到每日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小结,及时签署意见。

7.严格控制和合理配备各类人员,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组织好职工的技术培训,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8.每年至少对市场和顾客的需求、维修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一次正式评估。

技术总监工作职责9.协调质量管理各项程序的贯彻执行。

10,负责维修车辆的“修前检验”工作,配合业务接待员对保修车辆的故障进行准确判断,为确保维修作业项目(包括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提出意见。

11根据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过程,处理好生产上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全厂员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12.了解用户关于维修质量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维修质量。

9.a)检查维修记录和档案的完整性及填写的真实性;b)检查签证部位与维修手册、工艺规范、技术标准的对应情况,检查尺寸与维修手册、原厂技术参数的对应情况;C)检查车辆的行驶、操控、控制、排放等整车性能。

10.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1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本企业汽车维修质量全面负责。

优质服务工作条例12.接待客户应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坚决杜绝与客户发生争执,违者一次罚款50美元。

2.收费公正合理,公开维修价格,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客户监督,把价格管理工作全面纳入行业管理轨道。

3、严格履行修车合同,保证修理质量、按时交车,对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车辆,应主动事先与客户联系,得到客户的理解;对属于自身责任的延期车辆,主动按违约规定内容向客户索赔道歉,必要时按合同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把维修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安全、环保和经济运行,根据《机动车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及使用机动车的个人。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持诚信经营,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擅自更换或拆卸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维修人员进行规范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机动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维修质量,确保维修的安全和可靠。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第二章维修前准备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从事机动车维修工作。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维修工具、设备和检测仪器的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备件、辅料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并保证备件、辅料的质量和合格证明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制度,收集、登记和存储客户的车辆信息和服务记录,以便后续服务追踪和反馈。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维修流程和技术规范,确保维修操作规范和质量可控。

第三章维修过程管理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根据维修要求和车辆状况,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相关报价,提前与车主沟通并取得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操作,严禁擅自更换或拆卸车辆零部件,除非经过车主同意或确有必要。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向车主反馈维修进度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取得车主同意后再进行相应维修。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妥善保管车主的车辆和个人财物,防止损失或盗窃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维修质量,避免瑕疵或故障。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车辆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车辆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运营车辆的维修工作管理。

第三条车辆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高效、节约原则,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条车辆维修工作应依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车辆维修工作应科学管理,建立完善的维修档案和数据。

第六条因维修工作所引发的费用应规范管理,保证经济效益。

第二章维修责任第七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工作由维修部门负责。

第八条维修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维修组,负责车辆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和故障修理。

第九条维修部门负责制定车辆维修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维修部门负责车辆维修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第十一条维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十二条维修部门负责制定维修规范和操作流程,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维修部门应保证维修设备和工具的完好与正常使用。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十四条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部门规定的流程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维修流程包括:故障报修→故障确认→维修方案确定→材料采购→维修作业→质量检测→验收交车。

第十六条维修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应有专人负责,并及时记录和反馈。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过程中,应保证修理工的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卫生。

第四章维修管理第十八条维修部门应建立车辆维修台账,并及时更新和归档。

第十九条维修部门负责对维修工作的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监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维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维修记录、维修费用清单等。

第二十一条车辆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质量投诉,维修部门应及时处理和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二条维修部门应建立维修工作的评价制度,对维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五章维修费用第二十三条维修部门应根据车辆维修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维修费用。

第二十四条维修费用的核算和审批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车辆维修管理工作,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维修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延长车辆寿命,提高车辆运行的安全性。

第四条维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规划、科学控制、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章维修管理职责第五条维修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车辆维修计划,安排车辆维修工作;2. 监督车辆维修过程,确保维修质量;3. 统筹处理车辆维修事故,协调解决相关问题;4. 制定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5. 对车辆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车队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确保车辆维修工作按计划开展,保证车辆正常使用;2. 统筹调度车辆维修任务,合理安排维修队伍;3. 监督车辆维修过程,提醒维修人员遵守操作规程;4. 搜集整理车辆维修相关资料,建立档案管理系统;5. 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修,确保及时维修。

第三章维修管理流程第七条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包括故障报修、维修方案制定、维修执行和维修验收四个环节。

第八条故障报修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1. 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后,第一时间向车队管理部门报修;2. 车队管理部门收到报修后,立即安排专业维修人员上门检修;3. 维修人员对故障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确定故障原因,并制定维修方案;4. 维修人员将维修方案报送维修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维修方案制定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1. 维修管理部门收到维修方案后,进行审批,审核维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维修管理部门对维修方案进行评估,确定维修费用和所需时间;3. 维修管理部门将审批通过的维修方案下达给维修人员执行。

第十条维修执行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1. 维修人员按照维修方案进行车辆维修工作;2. 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将维修情况报告车队管理部门。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管理,保障用户权益,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技术人员以及汽车维修用户。

第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遵守本管理规定,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汽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并接受持续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汽车维修用户应当按照合法合规的要求进行汽车维修保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维修标准第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维修工艺方案,明确维修项目和要求。

第七条维修工艺方案应当详细描述维修过程、材料配件使用、检测、测试、调整和整备等环节。

第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汽车品牌和型号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维修工时定额。

第九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妥善保管车辆维修记录、检测报告和购买配件的发票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用户查阅。

第十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先进的专业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测和校准,确保技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维修质量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维修标准和工艺方案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使用合格的零部件和材料,杜绝使用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车辆检测,确保维修效果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并提前告知用户维修情况和费用。

第十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对维修工作提供保修,对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

第四章维修价格第十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依据维修项目和要求,公示维修价格。

第十七条维修价格应当合理公正,不得以虚高价格欺诈用户。

第十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根据维修工时定额和实际工作量,确定维修费用。

第十九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隐形消费方式增加用户维修费用。

第二十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提供明细清晰的维修费用报告,告知用户维修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式。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5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5篇)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维护汽车维修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承、托修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取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技术合格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各类汽车维修业户(以下简称修方)与送修单位或车主(以下简称托修方)签订的书面汽车维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本细则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承、托修双方必须按要求使用汽车维修合同文本。

合同必须按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承、托修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五条下列汽车维修作业范围、承、托修双方必须签订合同。

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维修预算费用在一千元以上的。

第六条承托修双方根据需要可签订单车或成批车辆的维修合同,也可签订一定期限的包修合同。

第七条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承修。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托修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和收竣工车辆;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包括送修车辆基础技术资料、技术档案等);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交纳维修费用。

承修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修竣车辆;按照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条件)修车,保证维修质量,向托修方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在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的取维修费用,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工时,材料明细表。

第九条代订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明,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主要内容:承、托修方的名称;签订日期及地点;合同编号;送修车辆的车种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型号(编号)、底盘号;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维修费用;质量保证期;送修日期、地点、方式;交车日期、地点、方式;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费用结算原则;(十一)验收标准和方式;(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十三)违约责任和金额;(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五)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为,保证机动车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包括维修流程、维修人员培训、配件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维修人员,保证其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及时向机动车使用者提供维修服务,并及时反馈维修情况。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机动车维修记录,记录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信息。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依法收取合理的维修费用,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变相收费。

第九条机动车使用者有权选择维修单位,机动车维修单位不得限制机动车使用者的选择权。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尽职尽责,保证维修质量,对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维修单位资质与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维修业务。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和人员,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建立维修人员档案,包括姓名、证件、培训记录等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配件管理制度,保证配件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第三章维修流程与服务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修流程,包括接车、检测、报价、维修和交车等环节。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____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____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____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第____条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____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____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____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____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____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____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____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____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____条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____条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范文1. 引言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促进机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行业的企业和个人。

1.3 定义1.3.1 机动车维修指对机动车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技术性服务的行为。

1.3.2 维修报价指机动车维修服务商对维修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明确的报价。

2. 维修服务质量要求2.1 技术人员要求2.1.1 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和资格证书。

2.1.2 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提供专业、高效、友好的服务。

2.2 设备要求2.2.1 维修服务商应具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2.2.2 维修服务商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3 零部件选择2.3.1 维修服务商在更换零部件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装零部件或具有相同性能的合格替代零部件。

2.3.2 维修服务商应向消费者提供零部件更换的相关信息,包括零部件品牌、型号、价格等。

3. 维修报价和结算3.1 维修报价3.1.1 维修服务商应根据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维修报价,包括人工费、零部件费用等。

3.1.2 维修报价应真实合理,不得存在虚高或附加不合理费用的情况。

3.2 维修结算3.2.1 维修服务商应按照维修报价与消费者进行维修结算,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或采取不合理的收费方式。

4. 技术服务保障4.1 维修质量保证4.1.1 维修服务商应对提供的维修服务质量负责,并提供一定的服务保证期限。

4.2 问题处理4.2.1 消费者对维修服务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维修服务商提出书面投诉,维修服务商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消费者提供处理结果。

5. 责任追究5.1 违规行为惩罚5.1.1 对于采取虚假宣传、不提供明确维修报价、存在收费陷阱等违规行为的维修服务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为,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及消费者的行为。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应遵守法律法规,注重质量安全,公平合理,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保证维修质量,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维修安全。

第六条消费者有权选择机动车维修企业,享受优质的维修服务。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技术人员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的维修信息。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技术人员应当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买卖或滥用个人信息。

第二章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规定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依法申请工商登记并取得所需资质证书。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责任。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记录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维修记录档案,保存维修记录和相关材料,并加密存储。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与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合作,提供正品维修配件,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公布维修价格表,并遵守价格行为规范,不得乱收费。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重视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

第三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进行超出资质范围的维修工作。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防范火灾、爆炸、电击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熟悉常见故障排查和维修方法,高效、准确地进行维修。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的正常运行和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工作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行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业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依法开展业务,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配备合格的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章维修资质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的修理场地和设施,满足维修作业的要求。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聘请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对维修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能水平和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保留维修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履行维修保密义务,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对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客户需求。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提供准确、及时、细致的报价和维修方案。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修任务,并保证维修质量。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评价制度,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做好售后服务,保证客户得到及时解决问题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模板

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模板

机动车行业维护和修理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动车行业的维护和修理管理,确保维护和修理工作安全、高效、规范进行。

2.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行业内的维护和修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维护和修理技师、维护和修理工、维护和修理经理等。

第二条基本原则1.维护和修理工作要以用户满意为核心。

2.维护和修理过程中要确保工作安全。

3.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维护和修理工作要高效、规范进行。

第二章维护和修理流程管理第三条维护和修理接待与报价1.维护和修理接待员应自动与车主沟通,认真了解维护和修理需求,并记录相关信息。

2.维护和修理接待员应向车主认真说明维护和修理项目和费用,并供应书面报价单。

3.维护和修理报价应合理,不得有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

第四条维护和修理工艺与操作1.维护和修理工艺和操作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维护和修理工艺和操作应经过合理布置和组织,确保高效完成。

3.维护和修理工艺和操作中要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4.维护和修理工艺和操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第五条零部件采购与管理1.零部件采购要选择正规渠道,确保零部件的质量和真实性。

2.零部件采购要有合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含供应商评估和认证等环节。

3.零部件采购要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量合理、存放安全。

第六条质量与验收1.维护和修理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2.质量检查要严格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维护和修理质量。

3.维护和修理工作应有合格证明和质保凭证,供应给车主。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七条岗位设置与职责1.维护和修理企业应合理设置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各岗位人员应了解并履行本身的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培训与考核1.维护和修理企业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2.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操作、维护和修理技术、客户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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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管理规定文本大全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汽车进厂检验制度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登记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请托修方签字认可,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前台接待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及漆工的做漆质量检验。

3、各班组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检验员签字认可。

4、严禁让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出厂。

5、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办公室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交由经理按规定处理。

5、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结算凭证。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

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厂区主管,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

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配件材料要货及仓库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11、要材料的过程中要铭记货比三家,做到帐款相符。

12、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中饱私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保证厂区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或工作线板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

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三、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四、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五、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六、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七、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厂区环境保护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 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1、礼貌周到服务公开●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公司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未经客户允许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检验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机动车维修服务承诺1、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作为服务口号,全心全意忠诚为用户服务,并认真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的各项规定,价廉质优。

2、对用户维修的车辆,认真检查并做好项目记录,听取用户提出故障问题,填写好维修项目,作出估价单,用户签名认可。

3、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增加维修项目,及时与用户联系,说明情况,取得用户的答复再施工,对用户有不明之处给予热情耐心解释。

4、对维修的车辆,保证质量、按期交货,树立急用户所急,实施24小时服务,为用户排优解难,配备有出外救济和拯救车辆的人员。

5、对出厂维修车辆实行跟踪服务,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按项目保质期保修。

6、对需要购件进行维修的车辆,保证能主动向车主就价格、配件厂产地、质量等作详细解答,征得车主意见再作处理。

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

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

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

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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