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废品收购站搬迁通知
垃圾堆放位置变更通知
垃圾堆放位置变更通知亲爱的住户朋友们,我们很高兴地通知各位,为了更好地维护社区环境,优化资源利用,经过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决议,我们将对社区内的垃圾堆放位置进行调整。
这项变更将于本月底正式实施,届时望各位配合执行。
调整原因垃圾堆放位置的合理安排,对于改善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至关重要。
经过调查评估,我们发现当前的垃圾堆放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部分堆放点位置偏僻,不便于居民日常使用。
一些堆放点靠近生活区域,存在卫生隐患。
部分点位容量有限,无法满足社区需求。
部分区域缺乏必要的标识,导致居民分类不清。
为此,我们决定对垃圾堆放点进行适当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居民。
新的堆放位置经过反复论证,我们将在以下几处位置设置新的垃圾收集点:社区东门外广场11号楼与12号楼之间的空地6号楼后方停车场边社区中心公园内东北角这些新设点位的选择,充分考虑了居民生活习惯和环境保护需求,既方便居民日常使用,又与住宅区适当隔离,并配备了醒目标识和分类设施。
我们相信这次调整定能带来显著的环境改善效果。
配合要求为保证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望各位居民积极配合:请于本月25日前将原有垃圾堆放点上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为新点位的启用创造条件。
请认真学习并遵守新的垃圾分类投放要求,做好日常垃圾分类工作。
如发现新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存在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物业管理处反映。
保持社区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处理习惯,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我们相信,在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下,这次垃圾堆放位置的调整定能为社区带来全新的面貌。
让我们携手共建更加宜居的社区环境,为美好生活贡献一份力量!。
废品收购站搬迁情况汇报
废品收购站搬迁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安排,我对废品收购站搬迁情况进行了汇报。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和筹备,我们终于完成了废品收购站的搬迁工作。
现就搬迁情况向领导汇报如下:一、搬迁原因。
废品收购站原址所在地因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改造,我们收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搬迁至新址。
为了配合城市的发展规划,我们积极响应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决定对废品收购站进行搬迁。
二、搬迁方案。
经过调研和论证,我们确定了搬迁方案。
新址选在了离原址不远的地方,交通便利,周围环境较好,方便居民前来交易,同时也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我们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了搬迁时间和具体搬迁方案,并制定了详细的搬迁计划。
三、搬迁过程。
在搬迁过程中,我们组织了专业的团队,对原址的废品进行了清理和搬运工作。
同时,我们也积极做好了新址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清理、设施安装等。
在搬迁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了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搬迁成果。
经过大家的努力,废品收购站的搬迁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新址的废品收购站已经开始正常运营,受到了居民的欢迎和好评。
我们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新址的废品收购站运营情况良好,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
在新址的废品收购站正常运营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废品收购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址的环境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就是废品收购站搬迁情况的汇报,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感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此致。
敬礼。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靖江规范城区废品回收连日来,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快推进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在靖城街道的各社区(村)试点建设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并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加快推进废品分拣加工中心建设。
靖江市废品回收点分散,且环境面貌较差,一直存在占道经营、脏乱差等问题。
为着力解决城区废品回收市场“散、乱、脏、差”状况和安全隐患,规范废品回收市场行为,加快废品回收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近日,靖江市区政府出台《靖江市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该市在靖城街道先行试点,力争用1至2年时间,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行政推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形成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龙头、以分拣中心为载体、以社区收购网点为终端的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有效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
每个社区设1个废品收购点设立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是该市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建立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的关键一步。
为保护环境、方便居民,该市城区回收网点原则上每个社区(村)设立1个。
根据布点方案,先从现有废品收购点中筛选,对证照齐全、依法经营、愿意承担收购职能、严格执行统一解交规定、服从考核管理的废品收购点进行达标改造,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体系,由靖江市市场监督局核发执照。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卢杰介绍,目前,靖城街道已初定辖区各社区(村)废品回收网点选址。
确定后,这些网点将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式、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这些回收网点不能占道经营、影响居民生活,要做到不焚烧、不拆解、不污染周围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每天17∶00前(夏季延长至18∶00)必须及时将所回收的物品妥善整理,及时通知分拣中心或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上门清运,做到“日清日洁”。
社区废品回收网点均以居民生活性废品为主进行收购,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废旧家电等生活性日常废品,不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与废旧商品的再加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12•【字号】银政办发〔2017〕64号•【施行日期】2017.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建设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两宜两化”城市,持续打造“碧水蓝天、明媚银川”城市名片,推动美丽银川向美好银川转变,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确保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营造整洁的城乡环境,根据第十九期电视问政指出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运作、规范建设”的总体思路,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和培育规范化的龙头企业为出发点,以回收经营站点和分拣加工中心为载体,立足整合规范现有回收网络资源,通过政策支持推动改造、提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通过清理和整顿回收经营站点,全面取缔我市无证经营、未登记备案的回收经营站点,将全市所有回收经营站点纳入规范化管理,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经营设施齐备、服务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达到再生资源回收规范、提升城市形象的目的。
三、整治重点(一)规范废品回收企业在经营上的不合法操作。
1.有营业执照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立即停业整顿;2.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的,立即变更经营地址;3.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包括一照多点经营的),停业并重新办理工商执照;4.超范围经营和回收来路不明废旧物品的,停业整顿。
5.非法收购供电、通讯器材、市政公共设施,销赃、窝赃的废品回收站点,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11.23•【字号】宝府办[2005]74号•【施行日期】2005.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宝府办〔2005〕7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废旧金属收购管理规定》(市政府第52号令),依法打击违法收购废旧金属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废旧金属收购管理,从即日起至明年初,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废旧金属行业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固守成效,长效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废旧金属等违法经营行为,取缔无照废旧金属收购点,确保本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正常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废旧金属非法收购行为分布密度高、出现频率高的重点区域监管,基本清除重点区域的非法收购点。
在巩固成效、防止回潮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本区废旧金属收购秩序。
三、整治范围、内容和重点(一)整治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单位和个人。
(二)整治内容1、取缔和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越经营范围开展废旧金属回收业务的行为。
2、严肃查处擅设分支机构和异地经营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重点检查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盗窃、销赃等违法行为。
4、查处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
(三)整治重点重点目标:重点查处和取缔固定场所无照废旧金属收购点和收购经营活动。
厂址搬迁通知函
厂址搬迁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我司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产品的支持与厚爱。
在此,我们怀着诚挚的心情,就我司即将进行的厂址搬迁事宜向您发出通知。
为确保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及服务,我司决定自【搬迁日期】起,将生产厂址从【原厂址】搬迁至【新厂址】。
此次搬迁旨在优化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为您提供更优质的产品。
一、搬迁时间:【搬迁日期】正式开始搬迁,预计搬迁周期为【具体周期】。
在此期间,我司将竭力确保生产及供货的正常进行,尽量减少搬迁对您的影响。
二、业务联系:搬迁期间,我司业务联系电话、邮箱及传真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
三、货物运输:搬迁期间,我司将合理安排货物运输,确保产品按时送达。
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与我们沟通,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需求。
四、售后服务:搬迁后,我司将继续为您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如您在使用我司产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售后服务团队,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
五、参观考察:如您计划在搬迁后参观考察我司新厂址,敬请提前预约。
我们将热忱欢迎您的到来,并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参观接待服务。
我司搬迁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将以此次搬迁为契机,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及服务水平,为您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敬请广大客户关注我司搬迁进展,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沟通。
我司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共创美好未来!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顺祝商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搬迁日期】【原厂址】【新厂址】。
关于翰林镇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的告知书
尊敬的翰林镇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使用单位:为了规范和管理翰林镇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的使用,维护周边环境和市容市貌,经研究决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告知和说明,望各位单位严格遵守,共同配合,保障建筑垃圾的安全运输和处理。
一、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的位置及范围1.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位于翰林镇XX路XX号,占地面积XX平方米,包括XX号场地和XX号场地。
2.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范围内禁止私搭乱建,坚决杜绝违规占地行为,确保场地秩序和周边环境整洁。
二、使用单位的相关要求1.使用单位需向翰林镇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管理部门提前申报使用计划,经审核后方可进场倾倒建筑垃圾。
2.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运输建筑垃圾,不得擅自改变倾倒地点和倾倒方式,确保安全无害地处理建筑垃圾。
3.使用单位需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的浪费,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1.使用单位需确保运输车辆符合相关标准,司机持有效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确保安全运输。
2.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和记录,做好建筑垃圾倾倒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得乱倒渣土、泥浆等有害物质,不得私自排放污水或废气,维护周边环境卫生。
四、违规行为和处理措施1.对于违反规定的使用单位,一经查实将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对于给周边环境和市容市貌带来严重影响的使用单位,翰林镇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管理部门有权暂停其使用资格,并公告通报。
三、其他事项1.翰林镇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管理部门将加强巡查和考核,对规范使用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环保培训,提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3.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使用单位如有其他问题和困难,可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农贸市场搬迁通告(2)
农贸市场搬迁通告(2)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篇一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为了进一步加大友助农贸市场管理力度,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提高场镇内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超范围占道(地)经营现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第二条市场应做到净菜进市,蔬菜进筐,垃圾进袋,摊位(点)周边卫生承包;第三条市场内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摊位(点)实行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第四条摊位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清洁工具;摊位(点)设置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垃圾随产随清。
第五条垃圾收集容器要加盖并保持完好、清洁,垃圾袋装化率达到100%;第六条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服装统一、有明显标志;第七条配备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无外溢、外观整洁;第八条市场撤市后,清扫、清运及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车转运保持清洁、密闭,使用滞留消杀药物灭蝇;第九条地面全日保洁,摊前、摊底、摊后垃圾随扫随清,1000㎡≤8片果皮、10片纸屑、10个烟蒂、10处痰迹、1.5㎡污水,市场内不得有暴露的乱堆放垃圾和垃圾死角;第十条市场内排水口无污水(积冰);第十一条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共厕所做到专人管理,水冲式、无臭味、无尿碱。
小区垃圾收集点搬迁通知
小区垃圾收集点搬迁通知尊敬的各位小区居民:大家好!为了进一步优化小区的生活环境,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给大家营造一个更加整洁、舒适的居住氛围,经过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慎重考虑和规划,现决定对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进行搬迁。
此次搬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量。
首先,原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尤其是在夏季,垃圾产生的异味和滋生的蚊虫给大家带来了诸多困扰。
其次,随着小区居民数量的增加,原有的垃圾收集点容量已经无法满足日常垃圾产生的数量,导致垃圾堆积现象时有发生。
再者,新的垃圾收集点位置经过精心挑选,更加便于垃圾清运车辆的进出,能够提高垃圾清运的及时性,减少垃圾在小区内停留的时间。
新的垃圾收集点将搬迁至小区_____(具体位置),从_____(搬迁日期)开始正式投入使用。
为了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在过渡期间小区环境的整洁卫生,我们在此向广大居民朋友们提出以下几点请求和建议:1、在搬迁之前,请大家尽量将垃圾投放到原垃圾收集点指定的位置,不要随意乱扔,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2、搬迁期间,可能会给大家带来一些不便,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包容。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缩短过渡时间,减少对大家生活的影响。
3、从新垃圾收集点启用之日起,请大家务必将垃圾投放到新的指定位置。
4、请大家在投放垃圾时,注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桶内,以便于后续的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
5、为了保持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环境的整洁,请勿在垃圾收集点附近堆放杂物,避免影响垃圾清运工作的正常进行。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新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会增加垃圾桶的数量和清理频次,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清运,减少异味和蚊虫滋生。
我们也会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清扫和消毒工作,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垃圾投放环境。
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良好的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位居民的共同努力和维护。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垃圾收集点的搬迁工作,自觉遵守垃圾投放的相关规定,共同为打造一个美丽、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废品收购点限期整改通知书
废品收购点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一篇:废品收购点限期整改通知书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阜州城管限改字〔〕第号:经查明,你(单位)因行为,违反了《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第十二.九条之规定:阜城二环路以内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点,二环路以外经批准设置的废品收购点应当设置围墙,所收废品必须放在围墙内,不得乱堆乱放。
物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墙的高度。
你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现责令你(单位)于月日前将废品收购点整治完毕并接受复查。
逾期仍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签收人:年月日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阜州城管限改字〔〕第号:经查明,你(单位)因行为,违反了《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第十二.九条之规定:阜城二环路以内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点,二环路以外经批准设置的废品收购点应当设置围墙,所收废品必须放在围墙内,不得乱堆乱放。
物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墙的高度。
你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现责令你(单位)于月日前将废品收购点整治完毕并接受复查。
逾期仍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月日第二篇:限期整改通知书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
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限期整改通知书范文1xx地产开发公司:经查,你公司开发建设的xxx4-G-2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未将购房定金、首付款、预付款等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的`行为,违反了《x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经研究,现决定暂停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手续。
同时,请你公司于8月20日前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垃圾处理站点调整通知
垃圾处理站点调整通知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大家好!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优化垃圾处理站点的布局,给大家创造一个更加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经过相关部门的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现决定对我市的垃圾处理站点进行部分调整。
以下是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安排,请大家仔细阅读。
一、调整的原因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原有的垃圾处理站点在处理能力和覆盖范围上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部分站点由于地理位置不合理,导致垃圾运输成本过高、运输时间过长,影响了垃圾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此外,一些站点周边居民反映强烈,认为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噪音等问题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和科学规划,决定对垃圾处理站点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本次调整涉及市区内的多个垃圾处理站点,具体调整范围如下:1、具体站点 1将停止使用,其服务区域内的垃圾将改由新站点 1进行处理。
2、具体站点 2的服务范围将缩小,部分区域的垃圾将由新站点 2负责接收和处理。
3、具体站点 3将进行升级改造,在改造期间,其服务区域内的垃圾将暂时转运至临时站点 3进行处理。
调整工作将于具体开始时间正式启动,预计在预计完成时间前全部完成。
在调整期间,可能会给部分居民带来暂时的不便,敬请大家谅解。
三、新站点的位置和服务范围1、新站点 1位于详细地址 1,主要服务于服务区域 1。
2、新站点 2位于详细地址 2,服务范围包括服务区域 2。
3、临时站点 3位于详细地址 3,临时服务于服务区域 3。
四、垃圾投放的注意事项为了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站点调整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以下事项:1、请按照新的站点位置和服务范围,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切勿随意倾倒垃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卫生问题。
2、注意垃圾投放的时间。
各站点的垃圾接收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大家关注所在社区或街道发布的通知,按时投放垃圾。
垃圾站位置调整通知
垃圾站位置调整通知亲爱的居民朋友们,我们在此向您通报一个重要消息,那就是我们所在社区的垃圾站位置将进行适当调整。
这项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大家的生活需求,提高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效率。
调整的原因经过我们的调研和评估,我们发现原有的垃圾站位置存在一些问题。
有些站点距离居民家庭较远,对于老人和行动不便的朋友来说,每次往返都需要较长的路程,给生活带来不便。
一些垃圾站点周围环境较为狭窄,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居民经过时的不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决定对垃圾站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的方案经过我们的反复研究和论证,我们制定了如下调整方案:在社区内增设几处新的垃圾站点,位置选择在距离居民家庭较近、交通较为通畅的区域,以方便大家使用。
对部分原有垃圾站点进行搬迁,将它们移至更加宽敞、环境更加优美的地方,让居民在丢弃垃圾时也能享受到一丝清新的空气和舒适的环境。
为了保持垃圾收集和处理的连续性,我们会在新老站点之间进行有效的衔接,确保居民在垃圾丢弃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不便。
调整的时间这项调整工作将于本月中旬正式启动,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
在此期间,我们会采取分阶段的方式进行,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我们将及时向大家公布具体的施工进度和调整计划,请大家保持关注。
调整后的效果通过这次调整,我们相信社区的整体环境将会得到进一步优化。
居民在丢弃垃圾时将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也能在这个过程中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享受到一些视觉上的美好体验。
通过优化垃圾站的布局,我们也能够提高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效率,进一步增强社区的整体卫生水平。
这次垃圾站位置的调整是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
我们将全力以赴,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到最好。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一些暂时的不便,敬请谅解。
相信通过大家的配合与理解,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项工作,让社区真正成为一个干净、整洁、宜居的美好家园。
强制搬迁通知书
篇一:责令搬迁堆放物品通知书责令搬迁堆放物品通知书:经查,你(单位)在珠岙镇省道公路两侧_______________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和四边三化的要求,现责令你(单位)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搬迁,若逾期未搬迁,作无主处理,珠岙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强制处置。
珠岙镇人民政府年月日篇二:行政强制拆迁公告以下“行政强制拆迁公告”很不符程序左图是一份由宜黄县房管局所发出的“行政强制拆迁公告”。
它的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就算根据这些,宜黄县房管局的这份“行政强制拆迁公告”也很有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第18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质疑:显然,补偿到位、举行听证会这些程序都没有走,因此,“行政强制拆迁”本身连“拆迁条例”的程序都不符。
电公司主要依据的是江西省自己的拆迁条例从今年4月18日起,钟家人就被强制停电了。
当然,断水断电从来都是对付拆迁户的老办法。
而宜黄县供电公司却表示他们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修正)(省政府令第173号)》第四十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待搬迁期限(含强制拆迁限定的搬迁期限)结束后,方可对被拆迁房屋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
”宜黄县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书中明确地表示钟家已经超过了强制搬迁期。
再加上宜黄县人民政府对宜黄县房管局申请停止向钟如田等人供电请求的回函,宜黄县供电公司当然就“理直气壮”地断电。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酒泉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酒泉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0•【字号】酒政办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酒泉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008〕64号)肃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2007年,针对市区城乡结合部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站点泛滥、“垃圾成堆”的情况,市政府开展了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站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一年来,市直有关部门和肃州区高度重视,行动积极,措施得力,较好地完成了市区78家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站点的搬迁工作,使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站点垃圾成堆、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但是,当前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已经搬迁至市场的经营者又重新回到老场地经营。
有的既在指定市场经营,又在原场地收购经营。
一部分废品收购站点搬迁后,原场地未及时恢复规定用途,土地承包人又将其转租给他人收购其它废旧物品。
收购废旧门窗、草席纺织户未按要求搬迁至市场。
已建成使用的废品物品回收交易市场缺少零星收购点规划,通道狭窄,水电供应不正常,没有污水排放系统,市场消防设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经营管理不规范。
为了认真解决以上问题,切实做好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面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酒泉市区废旧物品回收交易站点的搬迁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总责,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于4月底全部搬迁完毕。
对顶住不搬以及无证经营的,要依法强制搬迁,确保搬迁任务落到实处。
对于规模较大的汽车拆解等废旧物品收购经营站点,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要尽快协调落实规划、土地手续,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自行建设经营设施,确保4月底动工建设。
物业建渣池搬迁温馨提示
物业建渣池搬迁温馨提示亲爱的业主:为了确保小区环境的清洁和美观,我们计划对物业建渣池进行搬迁。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您的配合和理解。
以下是一些温馨提示,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便利和帮助。
一、搬迁的目的和意义1. 清洁环境:建渣池是用来存放建筑垃圾和杂物的地方,长时间的使用会导致周围环境的脏乱。
搬迁建渣池可以有效地改善小区的环境卫生。
2. 提高美观:建渣池常常受到风吹雨淋,使得周围的地面和建筑物都出现了一些难看的污渍和痕迹。
搬迁建渣池将减少这些不美观的状况,提升小区的整体美观度。
3. 增进业主的满意度:清洁、美观的环境将使业主更加满意,有利于小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搬迁的具体计划和过程1. 搬迁时间:我们计划在本月底进行建渣池的搬迁工作,预计需要两天时间完成。
2. 搬迁地点:为避免造成小区其他区域的影响,搬迁地点将设在小区外的指定区域。
我们已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好了具体的位置。
3. 工作人员:我们将安排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搬迁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噪音和污染:在搬迁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噪音和少量的扬尘污染,我们将尽量在白天进行作业,尽量减少对业主日常生活的影响。
5. 安全保障:搬迁过程中,我们将加强安全监测,保障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业主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三、希望您的理解和配合1. 临时储存:在搬迁建渣池的过程中,为了方便施工和减少对业主的影响,我们将在小区内设立临时的建渣储存点。
希望您能够在这段时间内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配合我们的工作。
2. 安全出行:搬迁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临时施工区域和道路封闭,为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希望您在出行时尽量避开工作区域,并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
3. 沟通与反馈:在搬迁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任何问题或者有任何意见和建议,都可以随时向我们的工作人员反馈,我们将会及时解决和改善。
四、未来的环境维护1. 建渣池搬迁完成后,我们将加强对建渣池周围环境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周围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垃圾收购点清退倡议书(六篇)
垃圾收购点清退倡议书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发展,猛然间人们发现垃圾数量之多,品种之丰富,增长之迅速,正在严重地污染着我们的环境,威胁着我们的健康,烦扰着我们的生命,围困我们的社会!垃圾也是隐身之物。
今天,是你花钱购置的商品,明日,就可能成为你厌弃的垃圾,物品的极大丰富预示着垃圾的过度增长。
垃圾是多一点,还是少一点,这是个问题。
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共筑生命,善待环境就是爱惜生命,过度消费自然资源就是废弃生命。
垃圾多一点,健康的危险就多一分;垃圾多一分,后代的粮食就少一口。
人类漫长的历史告诉我们:生命之歌,绿色之梦,无需垃圾伴舞!我们如何走向未来,像我们的祖先那样,把青山、绿水、清新的空气传承给我们的后代,而不是留下巨大的垃圾堆、巨额的生态赤字,这既是代际公平问题,也是当代人的良心问题,更是历史性的责任。
有否勇气有否智慧有否担当答案在行动中!要绿色家园,不要“垃圾社会”。
我们倡议: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天人合一的生存理念,生活的每一天都尽量少生产垃圾。
坚持适度生活方式,少一点物品的消费,多一点精神文化的享受,拒绝购买包装过度的商品。
做好日常生活中的垃圾分类,让更多的垃圾回归商品生产流程,循环利用(让垃圾各走各的路,各回各的家——生态循环)。
设立垃圾减量日,让每年的这一天提示我们,过好绿色的生活。
“少吃、少用、少丢弃”,减少财富的浪费,降低环境的负荷,减轻生活的压力,避免生命的损失。
做好自己就是帮助别人,只有做好自己才能帮助别人,垃圾减量先从自己做起。
每个人心中有绿色,世界才会有绿色。
垃圾减量,这是解决垃圾污染的根本。
让我们行动起来,士农工商社会各方面从衣、食、住、行着手,从头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舌尖上的减量、手上的减量、脚上的减量,还地球一个洁净的未来,给子孙后代一个生态文明的社会!以此实际行动支持利国、利民、利己的垃圾处理事业!垃圾收购点清退倡议书(二)同学们:美丽的羊城——广州市于__年跨进了“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
责令废品收购站搬迁通知
你处长期无证经营,废品乱堆放已久,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且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为了确保街道整洁环境和消防安全,根据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现我办决定,限你务必在2013年9月26日下午18点钟前搬迁,逾期不搬迁,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9月16日
废品站房屋整改报告
废品站房屋整改报告为进一步整治XX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经营秩序,规范行业行为,清除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等影响人居环境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XX镇对各村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了联合集中整治行动。
11月28日,XX镇对XX村、XX村、XX、XX等村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地毯式摸排,本着不放弃一个门店的宗旨,采取看、查、告知三种方式检查回收站点:一是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看卫生环境状况如何、看是否有安全隐患等;二是检查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三是告知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时间和内容。
对经营环境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存在“三合一”现象等问题的回收站点,根据各自情况不同,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经核查房屋属于违建的,直接下发拆除通知书。
11月29日上午,在XX村两处废品收购站门前,收购来的塑料瓶、废纸板等堆积如山,影响城市环境的同时,也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
XX镇村干部、镇自然办、执法队对此两处无照废品回收站违建房屋进行拆除,并对其进行政策宣讲。
“这些废品收购站整治完后,我们这干净多了,也安静多了!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整治行动!我们老百姓太欢迎了!”家住在XX村的X阿姨高兴地说。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72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责令拆除4家。
根据不同情况存在证照不齐全、安全隐患、卫生环境状况差等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清理经营场所堆放的货物,必须做到日收日清,限期办理齐全证照,保持站点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通过此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业者经营行为,有效解决了回收站点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提升了回收站点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了全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XX镇将严格按照全市工作部署,采取紧盯措施和有力手段,确保域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全部清理到位,确保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的通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的
通告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长府通告[2005]7号
【发布部门】长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21
【实施日期】2005.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的通告
(长府通告[20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适应城市发展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建成区内(双阳区除外)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以下范围内不得设置废旧物资回收站(点):
1、二环路以内城区及二环路以外500米以内。
(二环路:北起台北大街、铁北四路、
东荣大路;南至卫星路;东起远达大街、东盛大街、仙台大街;西至青年路、普阳街、宽平大路、前进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