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农民工和外包队安全管理规定
农民工和外包队安全管理规定
1. 人员安全:企业应对农民工和外包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等。
工人应按照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
2. 劳动环境安全:企业应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卫生、安全和通风要求,并具备基本的应急设备和防护设施。
针对特定行业,还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
3. 劳动时间安排:企业应合理安排农民工和外包队的劳动时间,避免过度劳作导致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
同时,企业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时、休息和假期规定。
4. 劳动保护设施: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并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
此外,企业还应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5. 事故应急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和流程,为农民工和外包队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和救助,包括安全培训、急救措施等。
6. 工资保障: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和外包队的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如有拖欠的情况,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应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确保农民工和外包队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民工和外包队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来执行。
外协(外委)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安全告知书)
外协(外委)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流程,强化公司内外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维修、建设改造、独立承包施工、劳动服务,以及咨询、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和参观学习培训等。
三、外协单位的进场审核涉及到外协的业务部门应负责外协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以及安全告知、合同签订等事项。
(一)外协单位资质、能力和业绩应与所承揽的业务相对应。
从事特种作业(如安装、检修特种设备等)的外协单位,应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审查备案,由归口业务部门对其审查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二)外协单位应为进场作业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外协单位进场作业劳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人员名单报业务部门注册登记。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如需更换人员应报业务部门重新注册登记。
(四)外协单位进场施工(作业)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五)外协单位进场施工(作业)前应将施工内容、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报业务部门和用工单位审核通过。
四、外协单位现场管理(一)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用工单位和现场所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对外协单位现场作业担当监管主体,无下级单位主体监管的由业务部门负责监管。
(二)外协单位进场前业务部门应将施工(作业)项目内容、时间通知现场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履行安全告知和将其纳入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
(三)以合同为依据,加强外协单位的施工过程控制,及时履行合同中甲方的义务,避免因合同责任的索赔。
(四)业务部门应明确专人对外协单位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厂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五)业务部门和用工单位要检查外协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避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六)业务部门应结合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告知书。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三篇)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外协用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外协用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了应对短期用工需求,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体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优先考虑用工单位的安全和健康,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2. 统一管理,协同作业。
用工单位和外部机构需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3. 信息共享,风险评估。
用工单位应向外部机构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信息,外部机构应对用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四条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1. 用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外部机构应对其所提供的外协用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外协用工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1. 安全培训和教育:用工单位和外部机构应对外协用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安全防护设施:用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确保外协用工的人身安全。
3. 安全巡查和检查:用工单位和外部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4. 安全记录和报告:用工单位和外部机构应建立相关的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对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1. 降低事故风险。
通过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外协用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发生。
2.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用工单位和外部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措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外协用工的生命安全。
3. 保障劳动权益。
用工单位和外部机构应确保外协用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支付工资等。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下面是一个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一、安全管理目标1.确保外协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安全。
2.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发生。
3.加强对外协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施工质量提升。
二、安全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须具备相关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
2.外协施工单位安全员负责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外协施工单位员工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管理要求1.施工前,外协施工单位需向甲方提供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2.外协施工单位需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设备,并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3.施工人员需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4.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5.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和工艺。
6.外协施工单位需及时报告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和不安全行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四、安全管理措施1.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指导施工人员正确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以上仅为一个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协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保障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在施工项目中,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工作时,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委托方与外协单位签订的一份约束性文件。
该制度旨在规范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责任划分:明确外协施工单位和委托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划分,明确各方的权责。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协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维修、安装、运输、装卸、清洗、焊接、切割、电焊、喷涂等作业。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外协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 外协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外协作业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确保外协作业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外协作业单位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外协作业的安全评估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 外协作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外协作业安全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
3. 外协作业单位应向公司提供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安全培训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
4. 外协作业单位应向公司提供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设施、应急物资等。
5. 外协作业单位应按照安全方案,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 外协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7. 外协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 外协作业单位应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规定,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9. 外协作业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0. 外协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外协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外协作业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3. 对外协作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外协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协单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协单位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协单位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监管、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单位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外协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对外协单位作业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整改措施;3. 监督外协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 对外协单位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6.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外协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外协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作业前的安全准备第七条外协单位在作业前应进行以下安全准备工作:1.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4. 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责任人;5.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其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第四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外协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2.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3.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4.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5. 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五章作业后的安全检查第九条外协单位作业结束后,应进行以下安全检查:1. 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2. 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总结,提高其安全意识。
外包外协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外协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外包外协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我公司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以便规范和管理外包外协工程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外包外协工程的员工和外包外协商,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安全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一、安全管理责任1.1 项目经理是外包外协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中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1.2 项目经理应当确保项目中的所有参与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认识。
1.3 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整改和培训。
1.4 公司领导应当对外包外协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管理制度2.1 项目经理应当在项目启动前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2.2 项目中的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3 项目经理应当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2.4 项目经理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2.5 项目经理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员工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使用并维护安全设备。
三、安全生产标准3.1 在外包外协工程项目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2 在高风险作业环节,项目经理应当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3.3 在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时,应当对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3.4 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5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清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的安全施工。
外协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对外协用工的管理,保障外协用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协用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责任:(1)建立健全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对外协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对外协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定期组织外协用工人员参加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外协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排除。
(4)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外协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
(3)应急处置措施及逃生自救方法。
2. 外协用工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对外协用工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外协用工人员应主动配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 外协用工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自身作业场所安全。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外协用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公司。
2.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 外协用工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安全建议,防止事故发生的外协用工人员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外协用工人员,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外包外协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外包外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维修、运输、清洁、安保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我单位对外包外协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外包外协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对外包外协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包括:1.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外包外协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报告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1. 外包外协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2. 我单位定期对外包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安全检查1.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我单位应定期对外包外协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防护1. 外包外协单位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2.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完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应急预案1. 我单位应制定外包外协项目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处置措施;2. 外包外协单位应配合我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对外包外协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定期对外包外协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外包外协单位的重要依据。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外协用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包含与外协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以及外协单位所派遣到本企业工作的劳动者。
第二章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第三条用工管理1. 外协用工招聘与录用1.1 外协用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应当依照本企业的用工政策和程序进行。
1.2 外协用工的资质和人员本领应当符合相关岗位的要求。
1.3 外协用工应当供应真实的个人身份、学历和资质证明等相关料子。
1.4 外协用工应当经过岗前培训,熟识安全生产措施和规章制度。
2. 岗前安全培训2.1 外协用工在到岗之前,应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2.2 进行培训的外协用工应签署培训确认表,确保培训内容完全理解而且遵守规章制度。
3. 安全防护设施3.1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不安全性,本企业应合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并供应相应的配备和使用引导。
3.2 外协用工应依照规定佩戴或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接受相关引导和培训。
4. 安全生产措施4.1 外协用工应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搭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4.2 外协用工在工作中发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应及时向所属班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突发事件应急准备5.1 外协用工应参加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熟识安全疏散逃命路线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5.2 外协用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刻采取逃命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并及时向所属班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第四条管理标准1. 外协用工安全管理责任1.1 企业负责人应对外协用工安全生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企业外协用工是指企业为充足生产需要而采纳外部的劳动力,包括以领取代价的劳务派遣、以外包合同形式的用工,以及以特定形式雇佣的特别规用工等。
外协用工对企业的生产、效益具有紧要作用,但外协用工工作的安全、保障问题也随之而来。
管理规定是保证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
1、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委员会企业应设立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管理外协用工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企业资深管理人员和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用工外包服务的公司代表构成,坚持专家领导、专业管理、多方协作原则,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外协用工相关责任和安全问题。
2、外协用工入职管理企业应订立规范的入职管理方法,对外协用工进行资质审查和岗位素养测试,适时核对其个人身份、劳动合同、人员保险等相关证件,适时把握其工作状态、表现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入职检查包括:①身份证核实。
②身体条件核查。
③工作岗位资质审查。
④工作布置和关键部位的安全学习培训。
3、外协用工的生产安全防范3.1 应在聘用外协用工前就其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及工作阅历进行测评,并确保至少有一名外协用工能与企业的内部员工达到相同的技术水平。
3.2 在施工过程中,外协用工必需参加工程项目管理、安全学习和技能培训。
确保外协用工理解和把握相应的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
尤其对电气设备的操作、操作机具的使用、高空的作业、水下的施工等存在特别的业务操作技能岗位,应当依照要求进行严格的岗前安全培训和岗位操作考核,必需经过问题再练习、再考核合格才能正式上岗,随后进行严密的日常安全监管。
3.3 把握外协用工的入厂时间、出厂时间和工作内容,有效利用辅佑襄助检查手段跟踪工作进度和施工效果。
外协用工在施工中应依照规定程序操作和维护机械设备,如碰到事故、故障,应立刻停机,并适时向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进行维护和修理整改。
4、外协用工工资安全保障4.1 预付定金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之前,应在派遣公司一段时间内预付定金。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4篇)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外协用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雇佣外协用工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维修部门、保洁部门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外协用工是指由外部单位派遣至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临时工、派遣工、合同工等。
第四条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位外协用工都能够安全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明确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外协用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与外协单位的合作与沟通,明确外协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外协用工在企业内工作期间的安全。
第二章外协用工安全培训与教育第七条企业应当对外协用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安全操作、紧急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八条外协用工应当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培养、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对外协用工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外协用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和技能考核,以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操作知识和能力。
第三章外协用工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外协用工的工作环境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确保外协用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同时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管制区域,并加强对外协用工的安全警示教育。
第十四条外协用工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时,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护,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方案。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外协用工的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组织事故隐患的整改。
业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业务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业务外包单位旳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结合本局既有旳实际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全局各单位业务外包单位工程项目旳安全管理。
第三条业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旳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防止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旳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旳理念;企业重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旳原则,加强管理,贯彻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旳。
第四条企业在业务外包工程进行对外招投标时,规定投标单位提交如下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查:1.投标单位旳基本状况,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旳身份证件。
2.投标单位旳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旳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4.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培训证书。
6.特种工旳操作资格证书。
7.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8.施工安全措施。
9.其他有关规定。
第五条业务外包单位严禁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旳工程项目在进行转包;严禁业务外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旳委托人再次设置委托人;不得随意更换工程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第六条当项目委托业务外包单位施工时,应签订合法旳业务外包协议和业务外包安全责任协议。
对矿山项目旳采矿作业、掘进作业、井巷(天井、竖井、溜井)安装作业、重要提高系统等应做好《安全确认制度》,每次交接班前,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安全条件确认,安全确认要履行签字手续并立案存档。
第七条对矿山施工使用旳业务外包单位应满足如下规定:(一)矿山企业使用业务外包队伍旳数量在3个(含3个)如下。
(二)同一种中段或同一种井巷只限委托一种业务外包队伍。
假如2个以上业务外包单位在同一坑道施工作业,矿山企业要主持业务外包单位之间签订《安全生产联保协议》,并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旳安全施工关系。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五条【合法性规定】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照资质。
第六条【建立外协用工管理制度】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外协工的责任】外协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监管部门的职责】第二章劳务派遣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资格审查】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十条【劳务派遣协议中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不得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外协工应当符合用工单位对其身体、文化程度、安全生产技能和资格等条件的要求,并与派出的外协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协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对外协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知识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派遣;(三)向外协工如实告知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岗位内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卫生等情况;(四)告知外协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双方对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五)协助用工单位加强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外协工遵守用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用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六)督促用工单位为外协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对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七)依法为外协工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办理相关保险待遇;(八)为外协工进行派遣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用工单位备案,建立外协工职业健康档案。
外协施工队伍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外协施工队伍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概述为了保证公司一线生产安全稳定,规范管控外协施工队伍和临时用工,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外协施工队伍和临时用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执行公司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外协施工队伍管理外协施工队伍是指雇佣或委托其他单位的施工队伍。
在进行外协施工时,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安全管理:1.项目经理或生产部门根据项目施工需要,通过招标、询价、委托或外协等方式选择外协施工队伍。
2.联系外协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要求外协单位提供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上岗证等安全管理有效证件。
3.公司应对外协施工队伍进行安全培训,以确保其了解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4.每天上班前,外协施工队伍应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5.外协施工队伍应按照公司安全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眼镜、口罩等安全用品,并严格执行“三步上岗”制度。
6.在施工过程中,外协施工队伍应保证工程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施工完毕后,外协施工队伍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保证所使用的材料和工具等的归位归宿。
三、临时用工管理临时用工是指雇佣其他单位和个人临时从事公司委托工作的员工。
为做好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安全管理:1.项目经理或生产部门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招聘或临时调配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被安排到适合的岗位,且在安全能力方面满足工作需求。
2.招聘人员应出具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临时用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
3.在上工前,临时用工应验收公司配发的安全帽、防护鞋、防滑手套等安全用品,并确保佩戴符合标准。
4.让临时用工员工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环境要求,强调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加强交流和沟通,增强安全意识。
5.监督临时用工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作业地点,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操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执行与操作设备或操作系统相关的活动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协工作票分为外协电气工作票和外协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
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商应设立工作负责人,电厂应设立工作联系系统。
第4条承包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项目工作票签发、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一)电厂工作许可证签发人的职责:1.有必要负责这项工作吗;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它对安全负责吗;3.负责工作票中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
(二)承包商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1.对于指定的工作负责人和轮班工作人员而言,是否适当且充分、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负责安全装置的安全性能;4.你必须经常去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进行。
(三)工作许可证的责任:1.负责审核工作票中列出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已得到全面、正确的落实;3.负责检查断电设备是否有突然呼叫的危险;4.向工作负责人正确解释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5.即使工作票上列出的内容毫无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商工程负责人的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工作前向员工解释安全预防措施,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3.督促、监督员工合规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4 负责检查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操作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工作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督工作;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以及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包外协安全管理,确保外包外协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外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维修、保洁、安保、运输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外包外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外包外协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1.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 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3. 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门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各部门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外协人员的招聘、培训、合同签订和解除等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监督和检查,以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项目部门:负责外包外协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外包外协人员管理第五条外包外协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技能;2. 了解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经过公司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第六条外包外协人员进入公司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对外包外协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外包外协项目开工前,项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外包外协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3.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4.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违章作业;5.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项目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外包外协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和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外包外协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
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包外协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司的资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安全部门应当负责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
4. 外包外协单位领导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制度。
三、外包外协人员管理1. 公司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对外包外协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2. 外包外协人员进入公司内部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公司指定的安全监督管理。
3. 外包外协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如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 外包外协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不安全行为或行为举动不当,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关系。
四、安全防护措施1. 公司应为外包外协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物品,确保其工作环境安全。
2. 外包外协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未接受培训的设备和机器。
3. 外包外协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外包外协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安全监督检查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外包外协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对外包外协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外包外协单位应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不合格行为应及时整改,并配合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3. 外包外协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如有发现不安全行为应主动向安全部门或主管报告。
六、安全奖惩制度1. 公司将建立外包外协人员的安全奖惩制度,对积极履行安全义务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惩罚。
2. 外包外协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表现优秀的将获得公司的表彰和奖励,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将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关系。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3.1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3.2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4、安全管理协议
4.1承包单位在与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同时应签订“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作业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2“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监管部门、工程负责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5.1 工程负责部门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工程负责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其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审查。
5.1.2 工程负责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安全监督部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5.2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作业现场的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5.3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遵守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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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发包部门,是指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的RHM相关部门。
4、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 RHM 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6、作业资格
外包、外协单位在RHM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
7、劳护用品
外包、外协单位应为其在RHM作业的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劳护用品,基本配备要求如下:
外包、外协作业人员劳护用品原则上由自己准备,但短期临时进厂人员在劳护用品不足的情况下,可向RHM借用。
7.2.1安全帽在传达室借用。
7.2.2借用安全带等通过RHM接待的人员向安全环境部提出。
8、安全教育
RHM相关部门在外包、外协单位入厂作业前应向其说明公司的安全规定和要求。
因素及有关的安全规定和要求。
9、基本安全规则
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9.1.2要穿长袖的、合适的作业服装,禁止穿短袖、短裤、凉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9.1.3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颚下带子。
9.1.4在指定的地方要穿安全鞋、佩带安全带,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遵守公司内部交通管理规定。
9.2.1公司内限速15公里/小时,进出公司大门、作业场所、危险区域等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
9.2.2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地点。
9.2.3 RHM的作业车辆、起重机有优先通行权,禁止妨碍其通行或与其争道抢先。
9.2.4车辆通过起重机轨道、交叉路口要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9.2.5起重机黄线以内是起重机作业区域,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任何物品。
遵守吸烟规定。
9.3.1在指定的吸烟场所吸烟(严禁游烟)。
9.3.2烟头要扔到指定的吸烟筒内(禁止随地扔烟蒂)。
原则上应与RHM遵守同样的作息时间。
9.4.1早晨7:50前入厂。
9.4.2如特殊情况需长时间加点及休息日加班时,应向RHM发包部门管理人联络与报告,并按其指示作业。
遵守RHM“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成本、安全”7S的要求。
9.5.1从规定的通道行走,在指定的作业区域作业。
9.5.2按规范作业。
9.5.3作业结束,清理作业场所,清除不要物,废材、废物按规定投放到相应的垃圾箱及余料斗。
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与发包部门联络,至安全环境办理必要的手续后按指示作业。
9.6.1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无余火。
9.6.2危险物品应放在规定的地方,并标示醒目的禁火标志等。
其他基本的安全规则
9.7.1不进入与自己作业无关的场所。
9.7.2未经RHM相关责任人许可,不可随意使用RHM的机械、设备、工具等。
9.7.3经过允许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禁止在其规定的用途以外使用。
9.7.4禁止随意移动、更改RHM设置的设施、设备及安全装置(包括照明、消防器材、脚手架等),确因作业需要临时移动或更改,必须及时复原。
10、作业管理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应及时向RHM相关部门报告处理;作业中发现有自身无法控制或判断的危险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报告或在采取必要措施后撤离现场。
非生产部发包的工程在生产部管理区域进行作业的,发包部门应事先与生产部及其相关车间充分协商,确立必要的联络体制并落实事故预防对策。
11、事故管理
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事故(包括伤害事故及设备损坏等无伤事故)时,必须迅速向RHM发包部门及安全环境部报告,听从RHM的统一指挥。
外包、外协单位的事故对策会议,由发包部门组织并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参加。
发生与外包、外协单位相关的各类事故,按国家规定及双方签署的安全管理协议处理,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迅速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由于外包、外协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事故处理及补偿的费用等由外包、外协单位自己承担,并承担RHM由此遭受的损失。
12、监督检查与奖惩
外包、外协作业人员违反RHM安全规定要求的,RHM有权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请其停止作业,退出作业现场。
外包、外协作业人员严重违反RHM安全规定要求或经教育未改正的,按RHM相关奖惩规定及双方签署的“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对其单位及作业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直到取消该作业者在RHM的作业资格。
12.3 对外包、外协单位的处罚款的收缴由发包部门监督实施。
13、其他
RHM对外包单位施工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RHM将从总工程款中提取 10 % 作为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金,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RHM有权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安全保证金,对于违反RHM安全相关管理要求的,对于长期协作的单位,必须缴纳固定安全保证金。
14、相关记录
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15、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