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
工作压力
30kpa~130kpa〔绝压〕
工作电压
(9~24.5) VDC
工作电流
≤50 mA·24VDC
输出信号
200 Hz~1000Hz〔线性对应0.00~10. 0%CH4〕
传输距离
>3 km
报警方式
间歇式声光报警
采样方式
自由扩散式
使用寿命
≥5年
防爆型式
ExibⅠ矿用本质安全型
产品性能要求:
必须能适应煤矿井下风速的测量要求,能适应测风站、进回风巷和采区工作面等安装环境,具有遥控调校功能,检出量不受环境温度气压、粉尘和电磁干扰阻碍。风速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发出声光报警。
采购技术指标:
测量范畴
0.3—15m/s
差不多误差
≤±0.3%
工作电压
12~18V DC
工作电流
≤70mADC
采购技术指标:
测量范畴
0~10.0%CH4
辨论率
0.01%CH4
测量精度
0.00~1.00%CH4 ≤ ±0.06% CH4
1.00~10.0 CH4≤ 真值的asdfasdf234!@#!@#@#$%@#$%%^#$^@$^!@#$@#$±6%
响应时刻
≤25s
调校周期
6个月
工作温度
0~40℃
工作湿度
要紧技术指标:
馈电监测电压等级
1140 V AC、660 V AC
工作电压
〔12~24.5〕VDC
工作电流
≤100mA
本安输入
24.5VDC/500mA
本安馈电信号输出
1mA/5mA
断电容量
36V/5A或660V/0.5A断电操纵距离≥2 km
我矿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我矿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近年来,随着煤炭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理念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业主、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仍导致一些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中,一通三防事故占总事故起数的85%以上。
因此,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关键。
一、我矿一通三防概况我矿主要通风机为FBDZNO15型,配备电机237kw,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通风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矿井用风需求。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一通三防较为简单,但仍需加强管理,将一通三防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通风管理我矿通风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坚持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具有完整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矿井通防管理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以一通三防为中心,防止瓦斯、煤尘、防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为了有效地开展通风管理工作,我矿设立了专职的通风管理组织机构,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瓦检、通风技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合理。
同时,按规程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保证井下作业场所风量满足要求,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保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同时加强通风机管理,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通风机检查,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风机运行稳定、可靠。
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定期对通风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确保矿井通风机及通风设施安全可靠。
抓好通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通风安全知识,通风管理员必须坚守,持证上岗,为井下从业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20条“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杜绝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到位。
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必须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责。
各采掘班组长对所辖区内“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矿安全监察股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装备.二、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各水平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三、必须绘制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和安全装备布置图。
由矿主管通风技术员按月补充修改,每季向矿技术负责人交换一次图纸。
在矿调度室悬挂通风系统示意图和通风网路图。
四、矿井通风和防尘设施及通风设备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五、“一通三防”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已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熟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六、通风部门,必须根据采掘进度和矿井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控制或调节风量的措施,以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
七、通风部门,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写在记录牌上,每月将测风结果按要求填表报矿领导及矿技术负责人.八、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每班至少检查叁次,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日报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在场的工作人员,检查手册必须经作业地点班组长签字,瓦斯日报表必须每天送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是指矿山领导层对矿山工作安全、环境保护和生产管理的全面负责制度。
具体来说,一通是指矿山领导层要确保与下级员工、相关部门和外部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确保各方了解相关安全、环保和生产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三防是指矿山领导层要采取一系列预防和应对措施,包括事故防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产管理防范。
矿山领导层要制定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安全、环保和生产管理方案,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的保护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提高矿山的安全性、环境保护和管理水平。
通过落实领导层的全面责任制,可以确保各方面的工作得到有效的统筹和协调,避免信息传递不畅、责任推诿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通过落实相关防范和应对措施,可以降低事故和环境污染的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总之,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是矿山安全、环保和生产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确保矿山的持续、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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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一、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等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矿井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坚决杜绝“一通三防”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在四川和邦集团犍为桅杆坝煤矿从事煤矿井工开采及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三、矿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树立“一通三防”及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思想,依照本实施细则对所辖区域和所在岗位及作业地点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任何人在井下发现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或现象时,有权制止、揭发和举报。
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时,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实施细则时,可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条例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企业“一通三防”(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下同)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瓦斯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和落实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装备。
五、企业“一通三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群防群治,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原则,瓦斯治理实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
六、企业“一通三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集思广益,群防群治。
并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方针。
七、建立健全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机构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总、安全监控及抽采副总为首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综采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通风构筑物设置及要求
为保证风流按生产需要的路 线流动,在某些巷道中需设 置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的 通风构筑物,如风门、风桥 、风墙、风窗等。
通风构筑物应设在围岩稳定 、支护良好、无淋水、无积 水、无杂物的巷道中,并应 尽量避开回风巷和运输繁忙 的巷道。
风门应设在运料、运煤和行 人少的巷道中,两道风门之 间的距离应大于一列车长度 ,并应设有反向风门。在运 输巷道中设置风门时,应设 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 风机撞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防火隔离带设置
在综采工作面周围设置防 火隔离带,减少可燃物堆 积,降低火灾蔓延的风险 。
灭火器材配备
按照规范要求,在综采工 作面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及 时扑救。
易燃物品管理规范
易燃物品清单建立
建立综采工作面的易燃物品清单 ,明确物品名称、数量、存放位 置等信息。
易燃物品存放规范
排放策略
当检测到瓦斯积聚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排放系统,将积聚的瓦斯排放至安全区域。排放过程中应注意 控制排放速度和浓度,避免造成二次危害。同时,加强排放区域的通风和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CHAPTER 05
防火安全措施与实践
火灾危险性评估及预防措施
01
02
03
火灾危险性评估
定期对综采工作面的火灾 危险性进行评估,识别潜 在的火源和可燃物,制定 相应的预防措施。
综采工作面定义及特点
综采工作面定义
综采工作面是指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 工艺进行煤炭开采的工作场所,包括 采煤机、刮板输送机、液压支架等设 备。
综采工作面特点
生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安全性相 对较好,但设备多、管理复杂。
一通三防管理意义
一通三防定义
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是指矿山企业的领导必须负责落实矿山生产安全的“一通三防”措施的工作制度。
其中,“一通”是指矿山企业要建立起从地下作业现场到矿山公司总部的畅通的信息通报机制,实现各级责任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三防”即对矿山生产安全的防范工作,包括防灾、防事故和防群体性事件。
矿领导作为矿山企业的主要领导者和决策者,必须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制定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矿领导要负责组织和实施“一通三防”责任制,并对其效果负责。
具体而言,矿领导需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负责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 落实矿山生产安全的“一通三防”制度,确保信息通畅、防护措施到位。
4. 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和漏洞。
6. 对矿山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实施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可以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矿山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煤矿生产环境恶劣、风险高、安全隐患多等特点,煤矿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对煤矿实施了“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本文将对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概念“一通三防”是指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制度,主要包括“通”字和“防”字两个方面。
“通”字指的是煤矿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了煤矿的生产情况、安全监测数据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等信息的畅通流转。
“防”字指的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预防工作,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事故的处置和防范以及安全培训等。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是指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通过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分工负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主要包括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内容1. 一通:通在煤矿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运用。
具体来说,一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安全生产信息: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将煤矿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实现信息的畅通流转和共享。
(2)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通过制定和完善煤矿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要求能够落到实处。
(3)通安全生产设施状态:通过建立设备运行、安全环境状态监测和检测体系,对煤矿的设施状态进行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4)通安全预警信息:通过建立煤矿安全预警系统,及时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三防:主要指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类风险和隐患进行防范的工作。
具体来说,三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防事故风险: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淮北矿业_“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1)
淮北矿业“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矿井通风 (1)第一节一般规定 (1)第二节串联通风 (4)第三节矿井主要通风机 (5)第四节矿井反风 (5)第五节通风设施 (6)第六节巷道贯通 (8)第七节局部通风 (10)第二章矿井风量分配细则 (13)第一节供风的基本原则 (13)第二节矿井需要总进风量计算 (14)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计算 (14)第四节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计算 (17)第五节硐室实际需要风量计算(独立供风硐室) (20)第六节其它巷道实际需风量计算 (21)第七节其它有关规定说明 (21)第三章瓦斯管理 (22)第一节瓦斯检查 (22)第二节井下交接班 (25)第三节排放瓦斯 (26)第四节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和处理 (29)第五节瓦斯日报的审批 (30)第六节盲巷管理 (31)第七节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规定 (33)第八节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 (34)第四章瓦斯抽采管理 (35)第一节一般规定 (35)第二节瓦斯抽采系统的建立 (36)第三节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标准 (37)第四节局部瓦斯抽采系统标准 (39)第五节瓦斯抽采管路的敷设 (40)第六节瓦斯抽采效果的要求 (41)第七节瓦斯抽采管理 (43)第八节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利用 (45)第九节技术资料管理 (45)第五章防治煤和瓦斯突出 (51)第一节煤和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和区划基本要求 (51)第二节矿井设计和开采基本要求 (53)第三节防突管理和培训 (58)第四节区域防突措施 (66)第五节近突出煤层岩巷掘进防突 (67)第六节石门(立井、斜井)揭煤 (69)第七节突出煤层煤巷掘进 (77)第八节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防突 (80)第六章矿井综合防尘 (81)第一节一般规定 (81)第二节防尘供水系统 (83)第三节防尘降尘措施 (84)第四节采煤工作面防尘 (85)第五节掘进工作面防尘 (87)第六节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88)第七节粉尘测定及相关资料 (90)第七章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91)第一节一般规定 (91)第二节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 (94)第三节主要技术措施 (95)第四节防火封闭墙 (96)第五节预测预报 (98)第六节火区管理 (99)第八章爆破器材及井下放炮 (100)第一节爆炸材料的运输 (100)第二节爆炸材料的贮存 (101)第三节爆炸材料领用 (102)第四节井下放炮 (103)第五节爆炸材料库管理制度 (111)第九章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115)第一节一般规定 (115)第二节传感器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117)第三节断电控制 (119)第四节装置、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121)第五节通讯线缆 (122)第六节中心站管理 (124)第七节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 (125)第八节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 (126)第十章矿井安全仪器仪表 (128)第一节一般规定 (128)第二节安全仪器收发 (129)第三节安全仪器的使用和维修 (129)第一章矿井通风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是指矿山的矿长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同时担负三防工作的责任。
三防即生产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
矿长作为矿山的最高管理者,他应该全面负责矿山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他需要确保矿山的生产活动符合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他应该制定并执行矿山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除了生产安全管理,矿长还应担负环境保护的责任。
他需要确保矿山的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环境保护。
他应制定并执行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环境监测和应对环境污染。
资源保护也是矿长的责任之一。
他需要负责确保矿山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
他应该制定并执行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量和规模,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
总之,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要求矿长在矿山管理中全面负责生产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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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的发展
目 录
•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概述 • 通风技术发展 • 瓦斯防治技术发展 • 火灾防治技术发展 • 粉尘防治技术发展 •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面临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01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是指矿井通风(通 风)、防瓦斯(瓦斯防治)、防尘 (粉尘防治)和防火(火灾防治)的 合称。
设备老化问题
一些煤矿企业的一通三防设备使用年限过长,设备性能下降,存在 安全隐患。
技术人才短缺
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一通三防技术人才匮乏,难以满足煤矿企业对 人才的需求。
管理挑战
1 2
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对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性 认识不足,安全意识薄弱,导致管理不到位。
制度执行不力
虽然有相关制度和规范,但部分煤矿企业在执行 过程中存在力度不够、监管不严等问题。
3
信息沟通不畅
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一通三防工作的协 调和执行。
解决方案与未来发展
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
鼓励煤矿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 投入,推动一通三防技术的升级和 更新。
提升设备性能与更新换代
定期对一通三防设备进行性能检测 和更新换代,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 可靠性。
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一通三 防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
井下抽放
在矿井内部设置抽放钻孔或巷道,将瓦斯抽出并输送到安全区域。
瓦斯利用技术
瓦斯发电
将矿井内的瓦斯通过发动机或燃气轮机等设 备进行发电,实现能源的回收利用。
瓦斯化工
将瓦斯中的甲烷进行分离和提纯,用于化工 生产,如合成氨、甲醇等。
04 火灾防治技术发展
《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
一、《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1.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2.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专人、挂牌治理,不得显现无打算停风,有打算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4.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情形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5.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形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6.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依照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形,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采纳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必须安设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每天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应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9.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10.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假如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11.采煤机、掘进机自带的外喷雾装置不能满足降尘需水量时,必须加装喷雾装置。
一通三防的各项内容
“一通三防"指的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
一通:矿山有完善的通风系统;三防: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
如何健全“一通三防”针对矿井“通防”涉及地点多、牵扯范围广的实际,煤矿企业以建立完善制度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严格落实为根本,切实做到三个完善:一是完善矿井“通防”管理职责。
根据“通防”工作需要和工作职责,把井下所有地点按照生产单位管辖范围,对“通防"区域进行分片挂牌管理,及时修订,并对各片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检查验收作了明确规定,使“通防”工作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做到“通防”工作事事有标准、处处有人问、时时有人管。
二是完善“通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构建矿月度排查、旬排查、周排查防控网络,并严细信息收集、发布、认领、落实、验收、考核、通报等“七个步骤"的管理,以职能科室严督导、责任人严格落实。
三是促进通防科学化。
依靠科技进步,落实资金投入,有力地夯实了矿井防灾抗灾基础,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矿井通风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2、矿井通风的主要任务:①、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②、冲淡并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③、提供适宜的气候条件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
5%3、矿井空气的成份:①、氧气约占20。
96%②、氮气约占79%③、二氧化碳约占0.04%4、矿井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及允许浓度附表5、矿井常用的通风设施有:风门密闭风桥风筒测风站等6、通风设施的管理⑴、永久密闭前应设密闭说明牌、瓦斯检查牌、检查箱、栅栏和警标,检查箱能够开启、便于检查。
⑵、井下风门的开启状态由通风部具体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风门的开启状态。
如有特殊情况要向通风部汇报并经通风部批准方可实施,矿车或行人通过风门时要及时关闭保持原来状态,养成爱护通风设施的良好习惯。
⑶、所有通风设施前后5m内不得堆放杂物、材料、设备。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㈠.瓦斯检查制度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⑵.循环路线:每月月初由分管瓦斯检查的队组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循环路线计划表,并且在生产中要根据采掘队组的变化及时更改;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正规循环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⑶.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⑷.无特殊情况,瓦斯检查员不得随意改变检查路线以及提前或推后检查时间.⑸.通风科长必须每月审查一次瓦斯巡回检查路线计划表月中变更也要及时审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⑴.瓦斯检查员要在现场交接班,•不得私自改变交接班地点,更不得在井外交接班.⑵.交接班时,•瓦斯检查员要分别在对方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认可,不得代签,同时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当班工作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和所存在的隐患以及下个班需要注意的问题.⑶.接班后,当班瓦斯检查员要按时进入规定的检查地点,中途不得逗留.8.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⑴.瓦斯检查员下井要带好瓦斯循环检查计划路线图表,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第一次检查前,先要将瓦斯检查牌板上的上个班的检查时间及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抄写到自己瓦斯循环图表背面相应的栏目内.⑵.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循环图表上填写检查路线、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在指定的“瓦斯记录牌板”上填写检查时间、各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瓦斯传感器示值,当光学瓦斯检查仪与瓦斯传感器在同一位置的读数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时,要以读数较大者为准同时要及时向通风科汇报.⑶.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或三次一起汇报,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通风调度台帐”或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⑷.通风队值班干部,每班班后必须审查“瓦斯检查循环图表”,并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名和签注审阅时间,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理.⑸.生产队组当班跟班干部要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对图表上及瓦斯检查员所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⑹.生产队组当班工长应每班三次对工作面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异常的地点应随时进行检查,对瓦斯检查员提出的整改方案要积极组织实施.⑺.通风科干部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瓦斯检查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9.瓦斯日报审阅制度⑴.通风科每天将一个圆班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特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进行综合,填写到“原相矿瓦斯日报表”上每个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取一个圆班的最大数值.⑵.通风科值班干部要认真审核当日“原相矿瓦斯日报表”的内容,在确认日报表准确无误后,报送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偏高或涌出异常的地点,通风科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组织处理.10、瓦斯临界状态的处理⑴采掘工作面检查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值的95%时,称为瓦斯临界状态.⑵各种瓦斯测量仪器中有一种测得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安全值的95%,即称此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⑶采掘工作面的测点中有一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该工作面就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⑷通风科必须及时查明达到临界值的原因并组织处理,处理完毕后,采掘工作面方可恢复生产.㈡.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仪器发放范围:全矿队级以上下井干部、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监控工、瓦斯检查员.3、通风科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4、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5、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收发、充电及维护.6、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7、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半个月校验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1%、2•%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8、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9、相关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本办法仪器发放范围的要求提供本单位应配仪器的职工名单及相关工种的变化情况,通风科按名单核发或撤回仪器领用牌,使用人员凭牌领用.10、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器,当班领用当班交回,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丢失或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丢失仪器领用牌要立即到仪器收发室挂失,并交工本费由通风科补办仪器领用牌.11、标校仪器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12、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13、仪器的报废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细则执行.㈢.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作用,规范监测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使用管理制度.1、系统功能及传感器的设置⑴.我矿采用KJ-131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系统包括中心站、分站、各类传感器及供电、传输线缆等.⑵.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A、瓦斯超限自动报警及全电压断电功能;B、其它各种模拟量传感器的报警功能;C、故障闭锁功能;D、断电状况和馈电状况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功能;E、具有防雷电功能,避雷装置必须经机电科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F、不间断备用电源保证系统不小于2小时的正常运行功能;G、监测数据实时显现及历史数据处理功能;H、各种图表打印功能;I、数据传输联网功能.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⑷.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电缆连接,严禁通讯线、动力线等共用,以确保其本质安全性能,并保证监控信号电缆发生故障时,还可通过电话及时了解井下现场瓦斯浓度信息.⑸.除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传感器外,每个采区回风巷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及一氧化碳传感器,回风立井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进行局部通风的工作面及暂时停止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要求使用瓦斯传感器.采掘机、电机车、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由生产队组设置管理.2、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及维护⑴.生产技术科在进行水平、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同时进行相应的监测监控设计,施工队组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作业地点的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种类、数量、位置、报警断电参数设定、信号电缆和电源线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绘制详细的设备布置图.⑵.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已经批准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内容,填写安全监控设备申请单并报请通风科负责人审批后,交由机电科负责执行.设备断电控制部分接线必须由施工单位或机电部门人员进行操作,监测人员现场监护.⑶.安全监控设备电源取自采区变电所,并通过专用线路向分站供电.安装前要做如下准备工作: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有此情况不得下井使用.清理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清理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完好齐全,各插件接触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检查设备绝缘程度、合格后方可使用.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A、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隔爆检查步骤进行处理,通电时间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计算.B、烤机完毕后,拆除电源等处连接线,盖上扣盖,作好标识,入库备用.设备的安装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A、井下分站应置于便于观察、调试、检修、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地点,并且用专用箱吊挂,其显示窗高度为1.5米.瓦斯探头必须置于专用盒内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B、监测专用电缆必须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保持0.1米的距离,与管路同侧必须在管路上侧0.3米以上的距离,与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保持50mm的距离,悬挂点间距不得大于3米,中间不允许盘圈和盘“8”字型.C、电缆连接要按规定使用接线盒,接线盒内电缆芯线要整齐,接点插接要可靠;电缆与设备连接时,要先测定设备的输出电压等级,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线,各电缆及插头与设备连接要紧固.D、系统安装完毕,通电15分钟后方可进行调试.E、监测电缆的吊挂必须实现一条线.⑷.安全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机电、生产、调度、安监等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新的水平、采区或工作面未安设监控设施或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⑸.检修、拆除或改变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时,必须事先通知监控部门,若这些过程可能造成监控设备停止运转或部分监控功能丧失,还必须事先征得矿值班领导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能实施.⑹.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至少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周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应适当缩短标调周期;其它模拟量传感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标校.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复电范围、复电浓度等至少每隔7天检查测试一次.井下使用的所有瓦斯传感器至少每四个标校周期必须升坑一次.进行全性能测定及相应的维护工作.其余周校可以在井下进行,每次标调要做好记录.更换井下瓦斯传感器后,要先对传感器预热,时间不少于20分钟,待示值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调试工作.⑺.传感器标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甲烷传感器标调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或校验气体和流量计,标准气体采用具有国家承认资质厂家或部门所提供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⑻.瓦斯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测量仪表的允许误差规定为:CH4浓度范围在0—﹪时,误差小于±﹪; CH4浓度范围在1—﹪时,误差小于±﹪; CH4浓度范围在—﹪时,误差小于±﹪.⑼.井下分站、传感器、断电仪、电缆等监控设备,分属于采掘生产区域内的,由采掘队组管理并由机电科向采掘队组办理移交手续.其它无人作业地点如矿井总回风道、瓦斯尾巷、空巷等由机电科管理.采掘面的瓦斯传感器,只能由采掘队班组长一人挪移.设备、电缆如有损坏、丢失必须及时报机电科进行修复或补充.队组搬家时要提前通知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将其移交给机电科管理.⑽.机电科要建立定期巡检制度,至少每旬应对井上下监控设备、信号电光缆、分站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巡检记录.瓦斯检查员监控人员必须对当班辖区内的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和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瓦检员在每次检查瓦斯的时候,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将对照结果记录在版板及图表上并汇报通风科.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同时通风科应立即将超差传感器的地点通知机电科值班人员,由机电科值班干部安排维修人员下井,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处理完毕.⑾.相关调校设备及器材齐全,按井下使用瓦斯传感器数量每10台不少于一套校验装置配置.⑿.严格瓦斯监控系统断电后井下设备的复电程序.凡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在传感器监测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以下,且经现场瓦检员检查核实后,方可由值班领导下达复电命令,否则按违章追查处理.⒀.瓦斯传感器的拆除或监控设备的停用,必须事先报请矿总工程师同意,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监控机房要严格中心站主机内的定义设定,井下无需监控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在当班拆除后,必须当班将其注销;新投入使用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及时在软件中做好定义设定,以确保传感器正常,数据准确;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当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填写监控装置故障记录表,故障期间瓦检员必须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具体故障分为当班处理及当天处理:需要当班处理完的故障有:A、瓦斯传感器故障;B:因通风设施损坏或其它非故障原因造成瓦斯传感器报警:C:系统所配接的所有分站通讯中断;D:分站运行状态在中心站显示不稳;E:因监控电缆短路或传输电缆断开,造成无数据信号或传输失败等.需要当天处理完的故障有:A、中心站主软件损坏:要求备机时刻处于完好待命状态,同时及时汇报矿产公司,矿要积极与厂家联系组织处理B、机房设备故障:C、井下分站故障等.⒁.凡掘进到位的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的独头工作面,监控设施不得回收.⒂、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要建立设备台帐,反映设备使用维护状态,使用设备必须建档,井下连续使用6个月的设备必须升坑检修,并且要有详细的记录.⒃.机电科负责采掘生产工作面监控线的延接和逐段回收工作,并作好记录,多余电缆必须妥善缠绕在专用电缆盘上.3、地面中心站管理制度A.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B.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出中心站日志,统计当班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矿值班人员和通风科.C.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通风科、矿长、总工程师审阅.D、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E、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F.中心站主机严禁将有病毒的软盘插入运行.G、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中心站主机.4、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通风安全情况,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矿井监测系统获取的信息,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变化规律.5、监测中心所获取的技术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并有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6、通风科应建立以下图纸、台帐及报表:⑴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和断电点控制接线图,图上注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型号、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机构保存,每季送矿产公司一份;⑵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台帐;⑶瓦斯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⑷瓦斯监控设备检修记录表;⑸瓦斯监控系统巡回检查记录;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中心站运行日志;⑺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⑻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7、安全监测员包括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矿井通风专业的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8、通风安全监测设施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⑴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⑵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⑶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⑷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⑸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该淘汰的设备.㈣.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基本要求⑴.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临时性停风.⑵.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可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指出排放瓦斯量、排出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区域巷道、瓦斯排放工艺等.⑶.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的具体操作方法按通风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条款执行.2、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 高瓦斯区域的开掘巷道停风后,预计在短期内瓦斯会超限通风科应在巷道开始施工时就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排放瓦斯措施.现场发生变化时通风区要及时对措施进行更改、修订并审批.排放瓦斯措施应在通风科保存.2发生无计划或者有计划停风后通风科、队当班值班人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事先制定的排放瓦斯措施并积极组织瓦斯排放工作.3排放瓦斯责任划分:总工程师: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亲自坐台指挥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5%应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通风科长副科长:参与组织任何情况下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在1﹪—3﹪时,通风科必须有一名副科长以上干部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3%时,通风科长必须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4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通风科值班人员及现场跟班干部事先与机电单位负责人联系,由机电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将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瓦斯风流经过的区域内全部设备断电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断开,并由现场机电人员看管并设置警示牌.现场安全员及机电部门人员负责核实排瓦斯沿途电器设备断电情况,证实完全断电后及时通知通风科,由通风科现场人员负责准备排放瓦斯.5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必须停止排出瓦斯风流经过区域的所有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警标,安全员会同通风人员把守巷口,严禁人员入内.6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巷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7排出瓦斯量必须严格控制,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可采用拆开停风巷道口外第一节风筒人为造成漏风、用绳子捆扎风筒或调整三通预先装好风量等控制风流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掌握排出浓度,严禁采用断续停开风机的方法控制瓦斯浓度.8排放瓦斯过程中,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排出风流及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以后的瓦斯情况,及时调控排出瓦斯量,并详细记录出坑后应登记在排放瓦斯记录本上.9当整个独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证实整个巷道空间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其它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半小时后,瓦斯排放方可结束.10启封长期停风或已封闭的盲巷,按瓦斯浓度大小,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晋煤安发[2008]322号
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矿井通风第一节通风系统第二节通风设施第三节主要通风机第四节局部通风第五节通风管理第六节巷道贯通第四章瓦斯防治第一节瓦斯检查第二节瓦斯排放第三节瓦斯抽放第四节防治突出第五章粉尘防治第一节防尘管路第二节降尘措施第三节隔爆措施第四节粉尘测定第六章防灭火第七章监测监控第八章其它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煤炭工业产业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管,不断巩固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境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各类煤炭企业。
第4条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本规定,对所辖煤炭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发现有关煤炭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其行政处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5条市、县(区、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炭企业必须设立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明确分管煤炭“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和机构。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应当设立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
第6条 30万吨/年以上(含)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一通三防”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
30万吨/年以下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一通三防”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中、高职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
高效矿井一通三防的标准
高效矿井一通三防的标准安全通风质量标准化: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到省颁一级标准以上,具备优化的通风系统,节能高效的瓦斯抽放系统,完善的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优质先进的监测监控系统。
一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
新井及改扩建矿井建设,必须设计建井期间的通风方式。
新水平的开拓延伸必须首先形成合理的通风系统。
2、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测定1次。
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并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网路图和矿井压能图。
3、通风系统简单优化,设施合理布置。
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无无计划停风,4、每一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专用回风巷。
专用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兼做运输和行人等其它用途,严禁一巷两用。
5、开拓采区巷道的掘进工作面应形成分区通风系统,不允许三条或三条以上巷道共用同一回风绕道回风。
专用回风巷的掘进要超前其它巷道。
对于采区巷道掘进,除保留最靠近工作面的一个横峒进行辅助运输、通风外,其余横峒必须封闭。
6、严禁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串联通风.7、布置使用顶回风巷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项设计,顶回风巷与采区总回风道要直接相通,并具有分区通风系统,要有专项防火安全措施。
8、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低噪音风机除外)。
风筒吊挂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吊挂到位,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使用耙斗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使用接力耙斗,且耙斗绞车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30m。
9、掘进工作面供风量必须充足,能够满足稀释CH4、CO2等气体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要求(煤巷、半煤岩掘进不低于0.25m/s,岩巷不低于0.15m/s)。
10、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瓦电闭锁”。
11、局部通风机实行专人挂牌管理,不得无计划停风,既使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但必须切断巷道内的所有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派专人把守巷口,禁止人员入内。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一通三防)
煤矿通风标准化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共11项) 4. 瓦斯管理
① 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不形成瓦
斯超限; ② 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一风吹”.
煤矿通风标准化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共11项) 5. 突出防治
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 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A.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②区域防突措 施;③区域措施效果检验;④区域验证。 B.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②工作面防
常供风量的40%。
煤矿通风标准化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共11项) 2. 局部通风
① 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 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 ② 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规定; ③ 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煤矿通风标准化工作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的 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者局部通
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采用局部通风机
通风时,应当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
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必须采用
2%
(0~50%) 3% (50%~80%) 5% (80%~90%) 10%
1% 1% 1% 1% 1% 1% 2% 1%
煤矿通风标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共11项) 7. 安全监控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1. 简介煤矿一通三防技术是指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矿工在煤矿工作期间的安全,而对煤矿进行防灭火、防突水和防瓦斯爆炸的技术要求。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
2.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1 防灭火要求2.1.1 煤矿防灭火设备要求•煤矿应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水枪、灭火器等。
•设备及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进行检修和维护。
•消防设备的存放位置应明确标识,方便使用和查找。
2.1.2 煤矿防灭火措施要求•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定期进行灭火演习,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加强煤矿火灾事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隐患。
2.2 防突水要求2.2.1 煤矿防突水设备要求•煤矿应配备有效的防突水设备,如水泵、插入式水封墙等。
•设备及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进行检修和维护。
•防突水设备的存放位置应明确标识,方便使用和查找。
2.2.2 煤矿防突水措施要求•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防突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加强矿井的排水系统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降低突水风险。
•定期进行防突水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3 防瓦斯爆炸要求2.3.1 煤矿防瓦斯爆炸设备要求•煤矿应配备有效的防瓦斯爆炸设备,如瓦斯抽采装置、瓦斯检测仪等。
•设备及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进行检修和维护。
•防瓦斯爆炸设备的存放位置应明确标识,方便使用和查找。
2.3.2 煤矿防瓦斯爆炸措施要求•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防瓦斯爆炸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建设,保持通风畅通,降低瓦斯积聚风险。
•矿工应定期进行瓦斯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积聚情况。
3. 总结煤矿一通三防技术要求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
防灭火、防突水和防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中最为重要的方面,对于煤矿来说,只有做到一通三防,才能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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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瓦斯监控及信息网络系统(配件)采购技术标准所采购的备品备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有防爆要求的必须取得检验单位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满足以下采购技术标准。
一、KJ90NB安全监控系统设备(配件)1、低浓度甲烷传感器:KG9701A产品性能要求:可以连续自动地监测煤矿井下环境气体中的瓦斯浓度,可以连续自动地将井下沼气浓度转换成标准电信号输送给关联设备,并具有就地显示瓦斯浓度值,超限声光报警等功能。
采购技术标准:2、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KG9001C产品性能要求:用于监测高瓦斯煤矿井下环境气体中的瓦斯浓度,可以连续自动地将井下沼气浓度转换成标准电信号输送给关联设备,并具有就地显示沼气浓度值,超限声光报警等功能。
采购技术标准:3、GJG10H型红外甲烷传感器产品性能要求:采用“非色散红外”(NDIR)气体检测技术,能够连续监测甲烷气体浓度并就地显示,同时将甲烷浓度值转换成标准电信号传输给关联设备。
传感器还必须具有报警点、断电点任意设置,超限声光报警、断电信号输出,故障自检等功能。
采购技术指标:4、GQF0.1(B)型烟雾传感器产品性能要求能早期、准确、及时地预报自然发火及各种皮带火灾,能对烟雾进行就地监测、遥测和集中监视,能输出标准的开关信号,能与KJ90、KJ4、TF200等多种生产安全监控系统配套使用,能单独使用于PHY-1型带式输送机巷火灾监控系统等多种火灾监控系统。
采购技术指标:5、MJC4/3.0L、MJC4/2.9J载体催化元件产品性能要求必须能检测空气中低浓度甲烷的浓度,并能在有煤尘及瓦斯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
采购技术指标:工作电压和电流灵敏度:≥15mV/1%CH4基本误差灵敏度和零点漂移:MJC4/2.9J型元件工作15×10h、MJC4/3.0L型元件工作15×24h,应符合基本误差要求。
使用寿命:在0.5%CH4环境中工作,其寿命应≥1年工作环境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0~116kPa6、一氧化碳传感器:GTH500(B)产品性能要求:必须能连续监测和就地显示一氧化碳浓度值,并在超限时发出声光报警,必须能在具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等恶劣的环境中对煤的自然发火、运输胶带等各种内、外因火灾实现就地监测和遥测。
采购技术指标:7、矿用风速传感器:GFW15产品性能要求:必须能适应煤矿井下风速的测量要求,能适应测风站、进回风巷和采区工作面等安装环境,具有遥控调校功能,检出量不受环境温度气压、粉尘和电磁干扰影响。
风速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发出声光报警。
采购技术指标:8、设备开停传感器:GT-L(A)产品性能要求:能够对煤矿等具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各种机电设备(如采煤机、运输机、局扇、水泵等)开、停状态的连续实时监测。
应满足体积小、重量轻、感应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安装维修方便、工作稳定可靠等工作要求,能输出多种信号制供选择。
其中1/5mA DC信号,可以电源与信号线共用,二芯线无极性(任意)四线并轨连接。
可与KJ90N等各种监控系统的配套使用。
9、语音提示风门状态传感器:GFK40TZ/GFK40TF产品性能要求:能够满足连续检测煤矿井下通风系统风门的开闭状态要求,能输出多种制式信号,具有现场风门“开”、“闭”状态的指示。
在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语音声光报警。
可与各类监控系统配套使用。
主要技术指标:10、温度传感器:GW50(A)产品性能要求:能够满足在煤矿等具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对温度进行连续实时监测,同时能输出温度模拟信号,就地显示温度测量值,可与KJ90等各种监控系统配套使用,温度高于上限时发出声光报警的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11、馈电/断电传感器:KDG3K井下远程馈电断电器(660V)主要技术指标:12、馈电/断电传感器:DG0.35/660井下远程馈电断电器(1140V)主要技术指标:13、KJJ103A型矿用网络交换机用于连接井下工业以太网本安终端设备,各终端设备能够通过交换机相互传输数据。
交换机通过光纤收发器接收地面中心站的数据。
交换机对数据进行优化解环处理,把经过交换处理的数据传输到更远的网络交换机或者中心站。
本机使用本安电源,符合国家井下电源防爆标准。
稳定性居同类产品之首。
网络交换机与配套的电源箱皆为箱体式结构,二者的配套采用组合式设计。
使用时既可分体也可一体。
主要技术指标(1)电源①a组工作电压:DC 3.6V,最大工作电流1.5A 。
②b组工作电压:DC 3.6V,最大工作电流1.5A 。
③c组工作电压:DC 5.0V,最大工作电流300mA 。
(2)接口类型及参数交换机内部有两个独立的A、B交换单元,485数据传输单元。
①以太网光口: A交换单元有2个以太网光口,单模光纤,波长1310 nm,速率10 Mbps/100 Mbps ,发射功率≥-13dbm,接收灵敏度:-25dbm 。
B交换单元有2个以太网光口,单模光纤,波长1310 nm,速率1000 Mbps 。
②以太网电口:A交换单元有6个以太网电口,速率10Mbps/100 Mbps自适应,最大传输距离100m ,信号最高工作电压峰峰值不大于2.5V 。
B交换单元有个以太网电口.其中:6个速率10Mbps/100Mbps自适应,最大传输距离100m ,信号最高工作电压峰峰值不大于2.5V ;1个速率1000Mbps自适应,最大传输距离100m ,信号最高工作电压峰峰值不大于2.5V。
③485数据传输:具有四路以太网数据转485数据转换模块。
以太网端速率为10Mbps。
485端口采用全双工通讯方式,信号伏值(峰峰值)≤5V,传输速率≤250kbps,传输距离≤4km。
(3)功能①指示功能交换机面板有电源指示、通讯指示以及端口运行指示等功能。
②交换功能用于连接井下工业以太网络本安终端设备,各终端设备可以通过交换机相互传输数据。
③以太网转485功能用于连接井下工业以太网络与485通讯网络的本安终端设备,各终端设备通过交换机相互传输数据。
14、KGU9901型液位传感器产品性能要求:该仪器必须全密封必须能对潜入式扩散硅测量,能满足煤矿井下水仓、井底水仓及采区水仓等作业环境的液位监测。
并可就地显示并输出电流、电压或频率信号。
该仪器必须测量精度高、读数直观、性能可靠、并可与集散监控系统配套使用。
主要技术指标:15、GFK70(A)型风筒风量开关传感器产品性能要求:必须能够满足检测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内的风量的要求。
外壳应采用高强度结构设计,并具有较高的抗冲击能力。
主要技术指标:工作电压: 9 VDC~24.5 VDC。
响应时间:≤10s输出性能:电流信号和触电信号当风筒实际张开的截面积S1大于或小于完全张开时的截面积S的70%(误差±20%)时,应能看到状态指示灯发生翻转,信号输出应能在1mA/5mA之间切换,触点信号输出应能够发生闭合/断开切换。
16、监控分站:KJ90-F8/KJ90—F16产品性能要求:井下监控分站(以下简称分站)是一种以嵌入式芯片为核心的微型计算机系统,必须能够挂接多种传感器,能对井下多种环境参数诸如瓦斯、风速、一氧化碳、负压、设备开停状态等进行连续监测,具有多通道、多制式的信号采集功能和通讯功能,可以通过工业以太网或总线方式能及时将监测到的各种环境参数、设备状态传送到地面中心站,并执行中心站发出的各种命令,及时发出报警和断电控制信号。
主要技术指标:分站工作电压:12 VDC,最大工作电流:300 mA;模拟量信号:200 Hz~1000 Hz的频率量信号;开关量信号:1 mA/5 mA的电流信号;累计量输入处理误差:累计量输入处理误差不大于0.5%;数字量信号:与外接数字量信号的传感器采用RS-485方式进行数据交换,最大工作电压幅值≤5 V,最大工作电流幅值≤150 mA;控制量信号:采用本安高低电平或无源继电器触点输出;系统信号传输:采用RS-485通讯方式:数据传输速率为2400 bps,数据传输速率为10/100 采用以太网通讯方式;信号端口:17、分支信号电缆:扬州红旗 MHYV 1*4*7/0.52;18、主干屏蔽电缆:扬州红旗 MHYVP 1*4*7/0.52;19、矿用电源电缆:扬州红旗 MY 3*6 额定工作电压660V。
二、标校用气瓶与气样主要技术指标1、AL8 8L铝合金气瓶采购技术指标:2、AL4 4L铝合金气瓶采购技术指标:3、T40 40L钢瓶采购技术指标:4、0.5-3.0% 甲烷标准气体:5、空气标准气体三、KJ251A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主要技术指标1、人员定位分站:KJ251—F8产品性能要求:人员管理分站是必须具有无线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显示、断电控制、红外遥控及远距离通讯等功能。
该产品能通过对远距离移动、静止目标进行非接触式信息采集处理,实现对人、车、物在不同状态(移动、静止)下的自动识别,从而实现目标的自动化管理。
该产品应具有本质安全型设计、环境适应性强、可同时采集8台读卡器、、便于网络连接等性能特点。
该产品应能与现有煤矿监控系统兼容,可以满足煤矿井下人员监测与跟踪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要求。
技术特性:2、矿用读卡器:KJF210B产品性能要求:KJF210B型矿用读卡器用于识别煤矿井下的无线标识。
它是一种射频电子标签的识别设备,整个电路设计为本质安全型。
读卡器可在较大的范围内同时识别快速移动的多张标识标识卡,识别准确率高;具有优先接收标识卡紧急求救信息、标识卡电池电量监视;对标识卡进行“群呼”和“个体寻呼”、对标识卡的参数进行重新配置等功能;通讯稳定可靠;外壳密封,满足煤矿井下潮湿、粉尘多等环境的应用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3、矿用标识卡 KGE116D产品性能要求:KGE116D型识别卡(以下简称识别卡)主要应用于煤矿井下的目标无线识别及通讯。
识别卡基于煤矿井下传输特性好、衰减小的2.4GHz的载波频段;采用一次性电池供电,是一种有源射频识别卡。
整个电路设计为本质安全型。
该标使卡功率发射功率低,对人体无害;天线增益高,实现信号的较远距离传输;工作平均电流低,可实现电池工作寿命长;采用有效的防碰撞算法,能够瞬间识别多张标使卡;外壳密封,满足煤矿井下潮湿、粉尘多等环境的应用要求。
基本功能:在读卡器的识别区域内可靠地发射卡号的电子信息;危险情况下,通过按键,发射紧急求救呼叫功能;具有能够接收来自读卡器的确认信息功能;具有接收读卡器下发的呼叫命令并进行确认功能;具有相应声光提示功能、无线配置参数功能、欠压报警提示功能。
主要技术指标:4、矿用本安型电子显示屏 PH24产品性能要求:PH24矿用本安型电子显示屏是KJ90NA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的配套设备之一,是通过RS485智能口或其它传输方式传输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处理、显示的矿用显示设备。